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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三国之超级召唤系统-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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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羌也的确是当时最强的异族力量,是诸侯争相笼络的对象。

    除了北方异族,在南方以及大汉境内也有异族。

    南蛮也是在这个时代活跃最多的异族力量,也是最后长期与汉人和平共处的异族。

    南蛮的人口不太多,但是好勇斗狠。这种性格是被他们恶劣的生活环境培养出来的。不过历史上的南蛮也不太老实,时常威胁蜀地,但是最后还是铩羽而归。

    而最后一个具有一定实力的异族,则是山越。

    山越生活中扬州,会稽一带的大山之中,他们性格顽强,好斗。在历史上长期与孙吴的政权为敌,视移民来的汉人为侵略者。

    山越人生活在大山之中,借助地利与东吴纠缠,使得东吴一直忙与巩固统治,而成为三国时期,对外战争最少的一国。山越的战斗可以说是极大的影响了东吴的进一步扩张,对三国的割据局面起了很大作用。

    三万大军,向北蜿蜒行走,仿佛一条腾飞的巨龙。

    刘辩头上佩戴玉冠,一身黑色龙袍,平稳的坐在马背之上。

    穿越到这个时代,已经半年的光景,可刘辩的变化却是巨大的。穿越之处,刘辩身形孱弱,皮肤苍白,但刘辩经过这半年的锻炼,虽然说不是山珍海味,但也每顿都是吃的饱饱的,身体变得挺拔壮硕起来。

    或许穿越的力量,刘辩这半年来长得飞快,已经有六尺有余。眉宇间也不在是孩子的模样,开始变得棱角分明。半年的皇帝生涯,刘辩也滋生了一种威严,眼神不怒自威,透着一股子冷峻。

    而刘辩深知在这个时代,想要兴复大汉,建立无上帝国,四维能力十分重要,故而每日跟着蔡邕,韦孝宽,范仲淹,学习经史。又向卢植学习兵法韬略,每日还会抽空跟杨妙真这个武学宗师学习枪法。

    刘辩如饥似渴得学习着各种知识,每日又坚持锻炼,四维也终于有了长足的进步。

    “刘辩,武力52,统帅61,智力92,政治79,魅力72!”

第八十章千古雄关

    行军三天,刘辩一行三万大军终于进入雁门郡境内。

    而到了雁门郡,一切就变得大不一样了,首先便是人口。许多村庄破败不已,成了残垣断壁,数里之内都很难碰到有人烟的村庄。

    大片的田地荒芜,显得荒凉无比。

    “雁门居然如此荒凉?看这情形雁门人口不过十余万吧!”刘辩坐于马上,望着一片残垣断壁,摇头叹息道。

    “陛下,明帝时期,雁门人口尚有二十五万左右。不过这些年匈奴鲜卑不断叩边,雁门北部的土地已经沦陷,治所从善无也搬到了阴馆。百姓畏惧战乱,大多搬迁,留下来的不过十来万,但大多都是爱国义士!”对雁门郡了解颇深的杨延嗣接过话头来。

    “若是在往北,便是雁门关了吧?”刘辩目光一凝,遥望北方大地。

    杨延嗣也是看着北方,眼中闪过一丝焦急与想念:“不错,在往北一天便可抵达雁门关,雁门关外在行半日,便是阴馆!爹爹也是在阴馆驻兵,防备外族!”

    “并州的最后一道防线了啊,丢了雁门关,外族骑兵便可长驱直入,马踏中原了!此役,朕要歼敌于雁门关外,一雪高祖当年白登之耻!”刘辩双手紧握,高声喝道。

    “愿随陛下诛杀胡掳!”刘辩身边几个武将,听了刘辩这话也是情绪高涨。

    却说在西汉初期,刘邦刚刚一统天下,在北方草原之上,匈奴也因为中原大战,中原诸侯无暇压制,开始迅速的崛起。

    匈奴单于冒顿,雄才大略,一统草原诸胡,带甲数十万。时匈奴时常叩边,袭扰并州雁门。

    而后,在并州雁门的韩王信勾结匈奴,带领匈奴长驱直入,直入雁门关内。

    而刘邦亲自带领三十万大军,前往迎敌,初期,刘邦大胜,连连收复失地,但确因为轻敌冒进,追击到今天的大同附近,在白登山,被匈奴大军四十余万团团包围。

    汉军被包围七日,时冻死饿死者不知凡几。最后还是陈平献计,向冒顿的老婆行贿,刘邦才逃过一劫。

    不过这段历史刘辩自己也是嗤之以鼻,不能肯定其中的真假,因为史记乃是司马迁所写,刘辩估摸着以司马迁的尿性,肯定会摸黑刘邦的。

    到如今,也有人说其实这一战是胜仗。不过在刘辩看来,这一仗却是耻辱,因为此战过后,刘邦深刻认识到,想要彻底剿灭匈奴根本不可能,于是有了和亲政策的出台。

    将汉人女子送往匈奴和亲,以求和亲,但匈奴人还是屡屡袭扰边境,百姓仍是苦不堪言。

    甚至刘辩一想到匈奴人那为了种族延续的政策,父亲或儿子死后,对方会娶留下来的遗孀为妻子,虽然不是亲生母亲,但刘辩却是恶心不已,甚至于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将汉家姑娘送到匈奴,这不是坑女儿吗?刘辩对此嗤之以鼻。白登之战,不管是胜还是败,在刘辩来说,都是耻辱。

    终于,一天之后,一座雄关耸立在刘辩面前。

    雁门关乃是天下雄关,以险著称,有天下九塞,雁门为首的美称。被誉为‘天下第一关!’

    而雁门关自古便是抵御外族入侵的屏障,而现在的雁门,却是抵御匈奴鲜卑的最后一道关卡。

    雁门若失,则北方胡骑,可以长驱直入,侵略中原,以异族骑兵的机动性能,若是没有足够的力量,任何人对异族也只能无可奈何。

    刘辩立于城关之上,抚摸着墙上的箭痕,内心沉重不已。

    就在两年前,刘辩在两千年后的二十一世纪,刘辩曾经来过雁门关,不过那个时候的刘辩,不过一个生长在国旗之下的大学生,见了雁门关,不过是感叹雁门的雄伟。

    但此刻的刘辩,内心却是无比的压抑,墙关上,那一道道刀箭划过的痕迹,暗红色凝固的血液。刘辩才知道此刻自己肩膀上的担子有多沉重。

    若是稍有不慎,五胡乱华的局面在现,刘辩便是千古罪人。

    俯视北方大地,刘辩仿佛见到无数异族骑兵奔腾而来,他们狂笑不止,欲要将汉家儿郎屠杀殆尽。

    “走,阴馆岌岌可危,无数义士拼死抵抗,必须马上支援!”刘辩一马当先,直向北方疾驰而去。

    刘辩大军直出雁门关外,向着阴馆而去。

    行军不过半个时辰,刘辩眼前出现一块一望无际的平原,平原之上,居然种满了庄稼,庄稼一片金黄,这片景色好不美丽迷人。

    但刘辩却是一阵疑惑,雁门关内相对安稳,且有大片田地,无人种植。可如今这雁门关外,异族横行,怎么还有如此美景?

    而刘辩身后,杨延嗣露出一抹笑容道:“想不到今年这儿也丰收了?有了这些粮食,那兄弟们今年又可以撑过去了!”

    刘辩眉头一皱,一阵疑惑,真要询问。却不想前方,陡然传来一阵喊杀之声。

    “快快,别让他们过来,这些庄稼是我们的口粮,不能让胡狗抢了去!”

    “若是没有这些粮食,我们就在也撑不下去了。”

    “杀啊,杀光胡狗!”

    “休要叫胡狗在进一步!”

    巨大的喊杀声,瞬间传到刘辩这边。

    闻声刘辩眉头一皱道:“是异族?”

    “这场可恶的胡狗,每年到这个时候,胡人大举侵略,大股部队被父亲阻拦在阴馆之外的防线,但仍有小股游骑乘虚而入,劫掠百姓!”

    雁门关之外,无险可守,杨继业只有在阴馆,马邑一带构筑防线。大股部队能够阻拦,但是百密一疏,仍有小股异族骑兵越过防线,进行劫掠。

    杨延嗣见了胡人,就似见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一般,顿时双目赤红,手里的虎头乌金枪一挺,催马向着厮杀声的方向奔去。

    小股异族骑兵,少则百余人,多则两三百人,并且异族天生就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不可小视。

    刘辩唯恐异族骑兵杀害雁门百姓,顿时命令道:“再兴,你速领一千骑兵,前去剿灭异族游骑!”

    “是!兄弟们,跟我走!”杨再兴当即领命,带着一千骑兵迅速向厮杀之地赶去。

    刘辩也催动马匹,在三万大军的保护之下,向着战场而去。

第八十一章以死捍卫

    只见那片田地最外围,是一块无法耕种的沙石地带。

    数百名大汉百姓,衣衫褴褛,面黄肌瘦,与乞丐相差无几。其中,青壮,女子,老人小孩都有。最大者年过百半,年纪小者乃七八岁的幼童。

    这些百姓现在田地的最前方,青壮将老人小孩女子护卫在身后。有的手里拿着长矛,有的拿着锄头,镰刀,还有的拿着木棍。

    这群大汉百姓都是怒目看向不远处前方呼啸而来的数百异族游骑。

    河套一地,已经被匈奴,羌人,鲜卑等占领。这些人就在河套等地定居下来。多年下来,河套之地,已经是形成了三族杂居,彼此不分。

    只有在更北方,各个异族才将种族之别分得更为详细,甚至有领地之别,若是越界,则会视为种族侵犯。

    这数百异族游骑,身上都是披着皮甲,异族最多的就是牲畜,对于毛皮却是不缺。不过异族的制作工艺较之中原大地有天壤之别。虽然人人都有皮甲,但却制作的相当简陋。

    而且每个异族的兵器也不是统一,有的用枪,有的用长矛,有的用弯刀。

    但尽管如此,却有一股野蛮恐怖的感觉扑面而来,那奇异的服侍,野蛮的打扮,以及长期食肉,所长成的高大身躯,骑在马背上,就给人一种不可力敌的感觉。

    异族游骑狰狞的笑着,向着数百大汉百姓而来。

    “臭小子,不要挡着老子!老子还要你保护?老子当年杀胡狗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呢!”百姓中,被青壮护着的后面,一个跛足精瘦老者出声呵斥身前一个青年。

    年轻手持一杆长枪,看着即将到来的异族游骑,目不斜视道:“爹爹,你保护了我快十几年了,杀胡狗的时候腿收了伤,现在该儿子保护您了!”

    “扯犊子,老子腿受伤了,还要你保护?你的本事还不是我教的?我腿残了,照样杀胡狗!给老子让开!”老者手里拎着一把镰刀,一把挤开自己的儿子,挡在了最前面。

    “爹爹…”青年眼中一片湿润,心里明白父亲还是把自己当做一个孩子,将自己护在身后,仍旧要保护自己。

    异族游骑呼啸而至!

    当先一员身材高大的异族骑兵,手持弯刀,狞笑着看着最前方手持镰刀的老者。

    “杀光他们,这些粮食就都是我们的了,我们的族人,有这些粮食过冬也够了!”异族骑兵在马上交流着,因为在河套之地生活久了,用的也是汉语。

    异族骑兵不屑得看着这群衣衫褴褛的大汉百姓,手里的弯刀高高扬起。

    却不想这精瘦老者身影也是十分敏捷,身子一偏就躲过异族骑兵的弯刀。同时老者蹲下身子,手里的镰刀对着马腿就是一砍,然后用力一拉。

    霎时间,马腿之上鲜血直流,马儿吃痛之下,瞬间马匹前蹄一倾,将这异族骑兵掀翻下马。

    异族骑兵眼里满是不可置信,一个枯瘦老者,居然还能将自己弄得这般狼狈?但随即,他的眼里被恐惧所充斥。

    只见由于刚刚被马匹掀翻,异族骑兵重心不稳,刚刚站立起来,那老者手中,沾满马血的镰刀就向着那胡骑的脖子割去。

    “不要!”异族胡骑顿时惊恐的大叫。

    “呲!”

    镰刀入肉的声音响起,异族胡骑的脖子上,顿时一个巨大的伤口呈现,被镰刀那锯齿所切割的伤痕狰狞无比。旋即,鲜血狂涌而出,遮住那狰狞无比的伤口。

    枯瘦老者一把拔出镰刀,不屑道:“不知是老子幸运还是你倒霉,碰到个第一次劫掠的胡狗!老子杀了三十多年的胡狗,就你也想杀老子?”

    在边塞,久经厮杀的人都知道,不能轻视每一个对手,这老者虽然老迈,身形枯瘦,但却是三十多年的老兵,因为作战受伤才从前线退了下来。这胡骑由于是第一次出来劫掠,经验不足,出于大意死在这老兵手上。

    “女人孩子都走远点!其他人跟着我杀胡狗啊!”老者当先干掉一个胡骑,镰刀在衣服上一擦,大声高估,临时指挥起来。

    “臭小子,跟在我后面!”老者跛着腿对着身后的儿子叮嘱道。

    “给我杀了他!”其他胡骑见自己的兄弟,居然被一个老东西给杀了,顿时几个异族骑兵,向着老者涌了上来。

    只可惜这次老者的运气不好,一下子面对数名骑兵,并且还都是使用长枪的骑兵。

    求根长枪同时刺出,老者虽然久经战阵,但也躲闪不及,仍有一根长枪刺入老者身体。

    这老兵身体强悍,居然还撑着不到,胡骑就欲抽出长枪,却不想那老者陡然一把抓住长枪,口里大喝道:“老子这辈子杀的胡狗也有上百个了,临死前也要拉个垫背的,不亏!”

    胡骑猝不及防之下,被这老者连着兵器给拉下战马,可惜胡骑手里的是枪杆,但老者手里的却是抓着刺在自己身体里面的枪头的后半段。

    “给我去死!”这胡骑却不似刚才那员一样是个愣头青,只见他顺着老者的力道,枪猛地向前一戳。

    本来剧烈的拉扯之下,枪头在老者体内就一阵搅动,而这胡骑这一用力,那杆长枪直接将老者贯穿。

    “快杀了他!”临死之前,老者说的最后一句话不是叫儿子逃命,而是让儿子杀了这胡骑。

    老者的儿子眼睛一片赤红,双目充血,但也没有因此发狂,而理智不清,仿佛这一****早就料到了一般。

    老者临死之前,仍是紧紧抓着胡骑的长枪,胡骑冷笑一声,见老者断气,就欲拔出长枪。却不想长枪仿佛插在石头里一般,一时之间,居然拔不出来。

    “给我去死!”老者身后,青年陡然暴起,从一侧,将长枪狠狠刺入胡骑的身体。

    “可恶!”

    其他胡骑顿时大怒,居然被这一老一少,给杀了己方两骑。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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