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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纵横三国的铁血骑兵-第121章

小说: 纵横三国的铁血骑兵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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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令颁布之后,立刻在徐州境内引起了轩然大波,许多地方豪强都是叫苦不迭,相互之间进行勾结,商议对策。

    但也有一些地方豪强却奉公守法,接受了张彦的新法令,而且就连徐州的首富糜竺都公然拥护新的法令,其余的人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几天时间里,各地的豪强两极分化,一派接受了新的法令,一派则不甘忍受这种所谓的“剥削”,相互勾结,密谋造反。

    这些人的所作所为,都在张彦的密切注视下进行,张彦也一早就做好了准备,当得知这些地方豪强准备在三天后聚众造反时,张彦果断出手,派遣多股军队,赶赴各地,先下手为强,将那些不愿意顺从的地方豪强全部抓起来,然后进行抄家处理,将其名下一切资产进行充公!

    张彦并为这次行动取了一个代号,叫雷霆行动。

    雷霆行动以太史慈为主,各郡县的太守、县令予以配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短短的一天时间里,便将这些不顺从的豪强、恶霸全部抓住。

    之后,张彦让太史慈等人以造反之名,就地将豪强、恶霸全部处斩,为了斩草除根,将其家属无分老幼,一律处斩,以绝后患。

    被全族诛杀的,一共有十六家,这十六家平时都是当地的一霸,欺男霸女的事情也没少干,违法乱纪的情况也到处都有。而且,造反之事,也是由这十六家联合发起,算是首恶。

    但是,张彦对于那些受到这十六家蛊惑的人,却采取了怀柔政策,只是加以恐吓,便将这些人给放了。

    张彦一口气诛杀十六家豪强,共计五百多口的事情。一经传开。整个徐州都极为震惊。如此强硬的手段。让徐州境内的地方豪强都人人自危,纷纷派人带着礼物到彭城来,表示拥护新的法令。

    新法令不单单要在徐州境内实行,凡是张彦的势力范围之内,都必须遵从这些法令。

    一时间,外地的豪强、恶霸们听闻到了张彦在徐州的手段,都极为忌惮,不敢再有所违抗。生怕会被满门抄斩。

    新法令颁布以后,对于地方豪强、恶霸是个噩耗,但是对于广大百姓而言,确实一个福音,而且所征收的税率也比较低,最主要的是免去了人头税,可以说,这是一个新的突破。

    陈国的国相骆俊,奉陈王刘宠之命,亲自跟随许褚一起来到了彭城。沿途听说到这样的事情后,对张彦的雷厉风行也是心服口服。

    张彦听闻骆俊跟随许褚一起抵达了彭城。便率众在城外相迎,一番寒暄之后,张彦便将骆俊请入了负重,命人备下薄酒,宴请骆俊。

    宴会上,酒过三巡,骆俊直截了当的向张彦说明了来意。

    原来,骆俊此次前来,是来寻求庇护的,陈王刘宠,乃东汉的一个藩王,是汉明帝的儿子陈敬王刘羡第四世玄孙陈孝王刘承之子。

    根据情报,陈王刘宠身段猛勇,善长使用弓弩。黄巾起义时,刘宠整军自守,国人畏惧他,不敢叛离。而陈国相骆俊一向有威望恩德,一直尽心尽力的辅佐陈王刘宠。

    东汉后期,王、侯不再有租赋俸禄,反而常被虏掠抢夺,只有陈国富强,邻郡人民多来归附,拥有部众十几万人。

    等到群雄起义兵讨伐董卓时,刘宠更是率领军队屯驻在阳夏,自称辅汉大将军,曾经与孙坚并肩作战过。

    随后中原动乱,刘宠为求自保,经常是左右逢源,正因为如此,这个东汉的藩王,才能一直延续到今天。

    所以,此次骆俊前来,也是主动寻求庇护。

    如今的时势,早已经今非昔比了,昔年,曹操在兖州,雄极一时,刘宠便依附曹操,但是自从曹操被赶走后,随着张彦的逐步崛起,刘宠也感觉到了威胁,主动派遣骆俊前来依附。

    而且,前不久,在淮南的袁术派遣大军突入豫州的汝南地界,攻占了汝南,而汝南一带的黄巾余党,更是争相归附。当年讨伐董卓时,袁术率军路过陈国,曾向刘宠借粮,但刘宠当时粮食也是短缺,没有借给袁术。袁术因此怀恨在心,所以,刘宠担心袁术会对他实行打击报复,所以必须找到一个强而有力的靠山。

    而异军崛起的张彦,正好成为了刘宠的靠山。

    根据骆俊的转述,刘宠甘愿为张彦部署,并接受统一的调令,执行张彦所颁布的命令,但前提有一个,那就是必须保持他的陈王地位不变,依然享有皇族特权。

    张彦对于主动归附的刘宠很感兴趣,汉朝没落,连同宗室也一并没落,如果让光武皇帝刘秀泉下有知的话,该情何以堪啊。

    不过,现在这个阶段,陈王刘宠不前来依附他,还能依附于谁呢?

    于是,张彦很果断的答应了刘宠的请求。

    无独有偶,这边张彦等人还在大厅内开怀畅饮,那边便听到有人前来报告,说是梁王、沛王分别派遣使者到来。

    梁王与陈王一样,都是东汉明帝所封的王的后代,也算有些亲戚,但沛王不同,沛王是东汉开国皇帝光武帝刘秀给自己的儿子的封地,所以,在地位上,要比梁王、陈王稍微高那么一点点。

    不过,代代相传到今天,所有的诸侯王都是一个样子的,都是比较无能,唯独陈王刘宠还有些能耐。

    张彦让人把梁王、沛王的使者全部叫到大厅里来,问明来由后,这才知道,梁王、沛王也是要求前来依附的。而且梁王还有一个要求,希望能够派遣一位有才干的人去担任国相。

    张彦高兴之余,果断的答应了使者的要求,让使者一起坐在大厅内,将骆俊介绍给他们认识。三位藩王的使者各自见后,都是一番感慨。

    三位藩王先后前来依附,这就意味着,张彦可以名正言顺的插手管理豫州的陈国、梁国、沛国这三个封国。

    于是,张彦让陈珪担任沛国国相的同时,还担任着梁国的国相,将治理豫州的重任,全部委托给陈珪。

    陈珪感到力不从心,于是举荐堂兄弟陈瑀来当梁国的国相。并希望张彦能够在所管辖的范围内,兴建学校,广开言路,唯才是举。

    张彦纷纷答应了陈珪的建议,开始让各郡县建立学校,聘请饱学之士,前来学校教书育人,并且规定,境内各郡县,只要年满六岁,就可以入学,而且男女都可以进入学校学习,至于教书先生的月俸,则由官府来承担。换句话说,上学是免费的。(未完待续。。)

176收受贿赂

    改革税制、建立学校、兴修水利、进行屯田,这一系列的想法,张彦都彻底的通过法令颁布了下去。

    以前,或许只是随口说说,但现在他是准备来真格的了。各项法令都经过严整的修订,然后由将军府下发,各州、郡、县都要切实的遵循这些法令,而且张彦还会不定时的出去走动,明察暗访,看看有无违反乱纪的官员。

    各项法令一经颁布后,就像是平地一声雷,这张彦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有了明确的法令,便可以用这些法令来约束官员和百姓,谁敢违抗,都一视同仁。

    在古代,虽然各国也有法律,但毕竟还是人治的社会,皇帝就代表着至高无上的权力,皇帝甚至可以单凭自己的喜好恣意妄为。所以,这也成为许许多多有野心的人梦寐以求的终极目标。

    但纵观历史,有几个有作为的皇帝?又有多少个昏君?

    张彦的思想与灵魂,并不属于这个时代,所以经常会与这个时代的思想相互碰撞。有些事情,在他看来,这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但在古人的眼里,却成为了极为严重的事情。

    在这样一个充满思想碰撞的年代,张彦只有两条路可以走。第一条路是随遇而安,入乡随俗,事事都要学着古人的言行举止。而另外一条路则是不甘愿就这样被古人同化,想要用自己超越千年的智慧,在这个时代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情来,然后让那些古人被他同化。

    张彦所选择的路。无疑是后者。桀骜不驯的张彦。就是一个不服输的人。骨子里透着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

    也正因为如此,张彦才能一步步的走到今天!

    但同时张彦也很清楚,他的地盘越大,责任就越大,肩膀上的担子也就越重,而且自他而下还有一个庞大的官僚体系,全靠他们支撑着运行,如果没有他们。自己只是个孤家寡人。

    不过,对于庞大的官僚体系,张彦也很担忧。毕竟不是每个人都铁着心愿意跟自己一路走到黑的。如果给予他们的权力过大,在这个人治的社会,保不齐他们不会有犯上作乱的野心。

    为此,张彦正式颁布了一系列的法令,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并且以身作则,推行法治。

    关于提倡法治的想法。古来有之,也自成一派。是为法家学派。

    战国时,商鞅、韩非便是法家学派的佼佼者,都非常重视法律,但是二人所推行的法家学派学说,也不外乎是在人治的基础上,提出法治的思想,但却并没有得到实现。

    法治与人治是根本相对立的,是不同的治国理念。人治强调个人权力在法律之上,而法治理念正好与其相反。要法治就不要人治,要人治就没有法治。但要强调,国家依靠法治并不是不要依靠人的力量和人的作用,因为再好的法律与制度都需要人来实现与执行。但是,不可以将“人的作用”与“人治”相等同,两者是根本不同的概念。

    张彦想推行法治,必须要走很长的一段路,所以,这次他先颁布几道法令,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并且首次公开表示,民可以告官,一旦严查属实,就算是当官的,也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正所谓,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

    汉代也有律法,其主要法律形式分为四等,分别是律、令、科、比。

    “律”是国家的常规法典,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普遍的适用性;而“令”则是皇帝随时颁布的诏令,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令”的法律效力高于“律”,它可以代替、更改、甚至取消“律”的有关规定,也可弥补“律”的不足。

    由此就不难看出,汉代虽有律法,但只要皇帝一高兴,随便下个诏令,便可以推翻一切的律法。

    “科”即科条,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

    “比”是指典型的案例,在律无正条的情况下,采用可以比照判决的典型案例进行司法审判,它是较“律”更为灵活的一种法律形式。

    在汉代的司法体系当中,皇帝掌握最高司法权。

    在中央设廷尉专理司法,审理诏狱和疑狱,丞相、御史大夫参与司法。在地方上,州为最高司法机关,州牧审理郡县上诉案件。郡、国则由太守、国相兼理司法,设决曹掾吏专理司法。而县里面,则由县令兼理司法。并设县丞佐理司法。

    由此可见,汉代是典型的人治社会。

    这一次,张彦颁布的法令中明确规定,凡是都按照法律办事,即使是他自己犯了法,也要受到严惩,只有这样,才能让新的法令上行下效,政令通畅。

    张彦除了制定了一系列切合实际的法律之外,又废除了好几种残酷的刑罚,诸如凌迟、车裂、腰斩等刑罚,都被一律废除,只保留斩首和绞刑这两种执行死刑的方式。

    各种法令在半个月内,悉数颁发了下去,这个冬天,将不会再那么无聊了。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转眼间,便过去半个月,自从各项法令颁布之后,张彦所统治的势力范围内,都难得有如此的平静。

    一日,张彦闲来无事,便穿着一身便装,独自一人在彭城的街头巷尾走动,不知不觉竟然走到了陈群所居住的巷子附近。

    平常时候,张彦、陈群大多是忙于公事,自从陈群投效他以来,还从未私下和陈群聊过什么。既然都走到这里了,张彦想顺便去陈群的家中小坐片刻,与陈群一起闲聊闲聊。

    谁知,刚走到巷子口,便赫然看见一辆辆装满货物的马车停靠在路边,一直延伸到陈群的府邸。

    张彦注意到,这些人中大多数都穿着官靴,也就是说,与官员有莫大的关系。

    陈群府门外面,陈府管家显得非常的忙碌,这边收了名刺和拜帖,那边便让家丁将马车赶往府里,再次出来后,马车上早已经是空空如也了。

    张彦随口询问了一下巷子附近的百姓,这才得知,这些人都是来给陈群送礼的,知道陈群是张彦的得力干将,又备受信赖,所以都慕名前来,请陈群为其办事。

    陈群倒也不避讳,只要是送来的东西,不问多少,一律照收,这样一来,其余各地的官员都纷纷派人来送礼。明着不敢,只能来暗的,这才有了现在的场景。

    张彦探听到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一腔热血登时窜到了头顶,有火冒三丈的气焰。

    陈群收礼,居然如此明目张胆,还在他的眼皮底下,如果不是今日凑巧碰上,他还真想不到陈群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如今的陈群,已经成为了张彦的左膀右臂。张彦立足徐州之际,为了笼络人心,加强与士族之间的联系,便让糜竺管钱,陈群管粮,后来更是任命陈群为彭城太守,就连他要批示的一些公文,都在战争期间直接由陈群签发,其职权,俨然已经成为徐州的二把手了。比之后来到来的张昭、张纮都更加受到重用。

    可以说,现在的陈群,除了不能够直接调动军队外,大小政事,都取决于他。

    张彦刚刚发布新的法令不久,怎么陈群偏偏在这个时候生出事端?

    陈群公然收受贿赂,是张彦亲眼所见,就算把陈群叫过来了,陈群也躲不了关系。

    枪打出头鸟,陈群是第一个违反张彦所颁布的法令的人,必须要严惩。

    张彦怒气冲冲的回到了府邸,立刻派人将陈群给叫了过来。

    陈群正在官署审阅公文,当他听到张彦急冲冲的传唤后,便立刻来到了张彦所居住的府邸。

    他刚一进入大厅,便看坐在正中央的张彦是一脸的怒气,他见张彦面色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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