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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皇牌农女-第95章

小说: 皇牌农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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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呢,我都开始琢磨着以后咋挣钱了。

    我爹去城里赶脚,还是我给出的主意呢。要不是我爹娘拦着,说我是个姑娘家,不兴做这,不兴做那的,我早跑出去了。

    知秋姐姐,我愿意跟你一块儿做事,也喜欢做买卖。跟着你这大半年,我觉着比前面十好几年过得都踏实。你可千万别把我当成虎头那种的小屁孩儿,我四五岁的时候都比他现在懂事儿。”

    说完发狠一样咬了一口西红柿,口齿不清地嘀咕,“不就吃你一个果子吗?也值当得你扯出一串儿大道理来?”

    “是我想多了,对不起,我给你赔不是啦。”叶知秋煞有介事地抱拳,长揖到地。

    阿福把小脸绷了又绷,终于忍不住“哧哧”地笑了起来。

    叶知秋趁机卖好,“为了赔罪,今中午我给你做一道特别的菜。”

    “啥菜?”阿福赶忙问。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叶知秋学她迈了个关子。摘了一个老南瓜放进篮子里,又顺手掐了一把南瓜花。

    葫芦撒完鱼食,将船靠了岸,一路小跑过来。“知秋姐,阿福,你们来摘菜啊?”

    十五岁的少年,身量还没有完全长开。常年劳作,一张脸膛晒得黝黑泛红,眉眼之间还染着些许稚气,下巴却已经有了坚毅的棱角。因为刚刚干过活儿的关系,脑门和鼻尖上都沁出了细密的汗珠。

    每次看到他,叶知秋的心情都很复杂,有怜惜。也有敬佩。这个世上能让她敬佩的人并不多,实在是因为这孩子勤恳坚强得让人心疼。

    “葫芦,待会儿到家里来吃饭。”她晃了晃手里的菜篮子,“我做几样新菜给你们尝尝。”

    葫芦见菜篮子很沉的样子,便伸手接了过来。“我不过去了,今天来的人多,得盯紧点儿,防着他们胡窜乱跑,糟蹋了咱们的鱼塘和菜地。”

    他之所以说这话,是因为刚来的时候,不小心弄丢了几只鸭鹅。虽然叶知秋并没有责怪他。可他总觉得对不起东家。自那之后,只要有外人来到山坳,他就寸步不离地守在这里。

    叶知秋了解他的脾气,也不勉强他,“我让人给你送一些饭菜过来吧。”

    “哎。”葫芦很想尝尝她做的新菜,笑呵呵地应了。提着菜篮子将她和阿福送到池塘另一侧。才掉头回去了。

    这边忙着准备烧炕饭的时候,闻苏木主仆在多寿的陪同下逛到了小山坳。

    高宝见那里只有两长一短三排房子,连个院子都没有,感觉甚是怪异,“那是谁家的房子。怎么盖成那个样子?”

    “那不是住的房子,是作坊。”多寿有些显摆地给他介绍,“刚才我带你们看的菜地和鱼塘,这个作坊,还有那一整片的山和山谷都是知秋姐的,开春的时候这儿还是一片荒地呢。”

    闻苏木没想到叶知秋一个女子,短短的时间内,竟开垦出这么大一片荒地,而且整治得井井有条,惊叹之余,又对她生出几分好感。

    高宝没这么多感慨,他头一次看见这样的作坊,满心好奇,“那个作坊是做什么的?”

    不等多寿回话,闻苏木便看见了路口竖起来的木牌字,将上面的字念了出来,“罐头工坊……秋……”

    多寿被他逗笑了,“闻公子,就是罐头工坊。那个‘秋’字是我们作坊的标识,你没看见字很小,还画着圈呢吗?”

    “这种地方也能做罐头?!”高宝惊讶地望着他。

    多寿感觉被他轻视了,有些忿然地道:“啥叫这种地方也能做啊?整个清阳府,不对,天底下就只有我们这儿的作坊能做罐头。不信你去城里打听打听,那个卖罐头咸喜,是不是从我们这儿进的货?”

    高宝眼睛都瞪圆了,愣了半晌,突然想起一件事来,急急地看向闻苏木,“少爷,咱们送的礼……”

    闻苏木有些窘迫地点了点头,表示他已经知道了。最近一段时间,“罐头”风靡清阳府。他觉得是个稀罕东西,便买来当做谢礼。哪料到,自己送的正是人家最不缺的。

    这礼送得实在尴尬!

    略一思忖,便将高宝拉到一旁,附耳嘱咐了几句。

    高宝听完连连摇头,“不行不行,少爷,这要是让老太爷、老爷和夫人知道了……”

    “高宝。”闻苏木截断他的话茬,微笑地拍了拍他的肩头,“你放心,我不会鲁莽行事的。你只管回去拿了东西过来,祖父和父亲、母亲那边自有我来应付。”

    ——

第163章 流水饭

    叶知秋对这那主仆二人密谋“将功补过”的事情全然不知,这会儿正引着元妈参观新房。

    除去堂屋、餐厅和厨房,正房一共有四个房间。东西两头是套间,临近客厅的两个是单间。每个房间都参考了居住人的意见,做了特别的设计。

    成老爹眼睛不好,为了行动方便,房间结构自是越简单越好,因此选了东侧单间。这个房间有两道门,一道直接通向外面,一道通向客厅,便于他出去会客。

    东边的套间用镂雕木屏分成卧房和书房两部分,原本是给龚阳准备的,只是龚阳觉得自己并非成家子孙,住在正房有鸠占鹊巢的嫌疑,于是选了东厢房的一间。

    阿福也不愿意夹在成老爹和龚阳中间,住进了跟叶知秋的房间相邻的西侧单间,推让到最后,这里便顺理成章地变成了虎头的房间。

    叶知秋的房间布置最为精细,结构也最为复杂,分成了卧房、盥洗室和衣帽间三部分,还在临窗的地方建了一个封闭阳台。

    因为成老爹不喜欢床,所以特别为他搭建了一面宽阔的土炕。其余三个房间都安了床,在靠近北墙的地方建了一条土塌。严格说来,土塌也是炕,只是相对窄小,仅供一人躺卧。

    最具匠心的还是厨房,东西两个厨房都有固定的大锅灶和活动的小锅灶,还有叶知秋期盼已久的砖石烤炉。紧邻正房后墙,建了两个倒座小房,一个用作仓库,一个用作磨房,都与厨房直接连通。

    仓库分为地上和地下两部分,地上存粮储物,地下挖了暖窖,用来储存过冬的蔬菜。

    磨房里面一共有三台石磨:最大的一台是滚磨,需要用牲口来拉;最小的一台是手磨。一个人单手就可以磨东西;另外一台是最常见的双叶石磨,可以用牲口拉,也可以用人力来推。

    元妈看到这个样样俱全的厨房,忍不住唏嘘。“为了吃,你这丫头还真是下了不少的功夫。”

    “除了摆弄田地,我最大的爱好就是吃了,没有一个像样的厨房怎么行?”叶知秋有些自得地道,“元妈,你觉得我这个厨房怎么样?”

    元妈是个厨艺高手,也称得上美食家,跟她这个吃货一样,对厨房都有种特殊的感情,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整洁有序、方便得用的地方。只是不愿意把夸赞的字眼挂在嘴上罢了。

    嗔了她一眼,便转身去细细打量,见每一个锅灶下面都有两到三个灶膛,心下好奇,“丫头。你掏这么多灶洞做什么?”

    “上面的灶膛是为了调节火候的,最下面的一排灶膛,是出灰口和通风口。”因为这个时代还没有双灶膛的概念,叶知秋仔细地给她解释了这种灶膛的好处,“空气从下面进到灶膛,柴草燃烧得彻底,不容易倒烟。”

    元妈了然地点了点头。又问:“那旁边这两块铁板又是做什么用的?”

    “这是活动挡板。”叶知秋比划着给她解说,“每个灶台后面都有两个出烟口,上面一个直接连向烟囱,下面一个连向房间地下的烟道。

    天暖的时候堵住下面的出烟口,烧火产生的烟直接走烟囱;天冷的时候,堵住上面的出烟口。烟就会通过房间地面下的烟道,产生地热,屋子就会很暖和。

    烟道是回环式的,在地下走一圈,最后还是通过烟囱排出去。厢房那边也有地暖。道理是一样的。”

    这是一种比较老的地暖,也是她目前唯一能做到一种地暖。搬家之前她试过一次,效果虽然不如水管式地暖明显,可总比生炉子和炭盆、时刻防备一氧化碳中毒来得好。

    听她说完,元妈少见地露出惊讶之色,“你这丫头哪来这么多鬼点子?”

    叶知秋不好跟她解释这个问题,谦虚地笑道:“不全是我的功劳,我只提供了想法,是多禄大哥跟大家一块儿研究出来的。”

    说起来,多禄在建筑方面的确很有天赋,罐头作坊的自来水系统也好,新房的地暖也好,露台也好,她稍微一提,他便能心领神会,并且做到举一反三,融会贯通。如果没有他鼎力支持、灵活执行,她纵使有再多的想法,也只能纸上谈兵罢了。

    元妈有些向往,“冬天的时候,我一定过来住上几天,试一试你的地暖。”

    “行啊,我巴不得你来住呢。”叶知秋笑眯眯地道,“元妈,以后你要是不开面馆了,就搬过来跟我一起住吧。这里风景好,空气也好,最适合颐养天年了。”

    元妈神情微微一滞,别开眼去,“我只怕没有那份福气。”

    叶知秋知道她割舍不下那个面馆,准确地说,是割舍不下对老邱的回忆,也不多劝,“元妈,走,我带你看看餐厅去。”

    餐厅比客厅稍微小一些,设计比较大胆。北边整面墙做成拉门式的落地窗,外面是一个木质的露台。上面搭了廊檐,与磨房和仓库错落交接。

    “等有了闲钱,我准备在那里挖一个荷塘,建几个亭子,再栽点花草树木。”她指着空荡荡的后院筹划着,到时候坐在露台上,一边闻着花香,一边看着山景,一定很惬意。

    元妈脸上有了淡淡的笑纹,“慢慢来吧。”

    她早就看出这丫头心思巧妙,是个志向大的人。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恐怕用不了多久,就会搞出不得了的名堂来。

    叶知秋叹了一口气,“只能慢慢来了,一口气盖了这么多房子,我已经负债累累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元妈目色幽沉地凝了她一眼,“怎么,你现在缺钱用吗?”

    “欠了娄掌柜将近一千两呢。”叶知秋实话跟她说了,又笑道,“元妈,你不用替我操心,娄掌柜不收我利息的。现在罐头工坊已经开始盈利,再过一半月,第一批果酒也能酿好了。

    过一阵子收了庄稼,池塘里的鱼和鸭鹅长成了,还能换一部分钱。再加上菜谱分利,年底之前差不多就能还清。”

    元妈点了点头,“那就好,要是缺钱急用就跟我说一声,我还能帮你筹措一些。”

    叶知秋明白她所说的“筹措”是指什么,笑着道:“元妈,你就别惦记当东西了,我自己来就行,上次花了你几十两银子都还没还上呢。”

    “我不着急。”元妈淡淡地哼道,“反正迟早要还的,欠的时间越长,收的利息越多,你自己掂量着办吧。”

    “好,到时候我还你三倍。”叶知秋笑眯眯承诺了,便来挽她的胳膊,“走,我再带你看看厢房去。”

    元妈推开她的手,“我还要在这儿住两天,晚些时候再看吧。时辰不早了,我帮你做饭去。你把灶房拾掇得那么好,搞得我心里痒痒,等不及想要露两手了。”

    叶知秋原本是不想劳动她的,可难得见她心情这么好,不忍拂了她的兴致,便和她一道返回厨房。

    九婶和几个留下帮厨的婆子媳妇,都是惯会做大锅饭的。硬柴猛火,大开大合,不出一个时辰,便将几十人份的饭菜做好了。不装盘,用盆和桶装了摆到院子里,再放上一摞碗筷,谁吃谁盛,吃完就走,村里管这叫“流水饭”。

    这“流水饭”跟叶知秋以前见过的“流水席”不太一样,有那么点自助餐的味道,着实省了不少接待和招呼的工夫。

    比起“流水饭”的随意和粗犷,餐厅这边就雅致多了。菜肴精致,人也大多风雅。

    闻苏木是大家子弟,自不必说;元妈和龚阳都出自书香门第,也不必说;叶知秋更是能俗能雅,转换自如;唯有成老爹看不见人,插不上话,拘谨得很。

    按理来说,男女不应同席而坐。不过元妈是长辈,叶知秋算得家中半个长子,闻苏木并不是那种刻板讲究的人,也想借机跟叶知秋多说几句话,于是客随主便,邀了她们一起坐。

    客人都不在意,叶知秋就更不在意了。总共这么几个人,再分成两桌麻烦不说,也显得矫情。

    桌上摆了八菜一汤,糖醋鱼,酒糟排骨,南瓜饼,凉拌响皮,炝土豆丝,辣子鸡块,蒸腊肠,酱肉酿南瓜花,汤就是最普通的西红柿鸡蛋汤。

    闻苏木将桌上的菜都尝了一遍,感觉与自己之前吃过的味道大不相同。且不说那几道认不出材料的,就连常吃的糖醋鱼和酒糟排骨都别有风味。

    让他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道辣子鸡块。一口吃下去,火辣灼烫,登时两眼流泪,出了一身的薄汗。最初的不适过后,竟有一种形容不出的畅快感,仿佛浑身的毛孔都打开了一样。

    “叶姑娘,这绿色的是何物?”他有些急切地问道,“这种辣味,不似葱姜蒜,也不似芥子,我从来没有吃过。”

    “这叫辣椒,是从番国传过来的。”叶知秋微笑地答了,又指着其余几盘菜给他介绍,“这两道菜用的南瓜和南瓜花,这道菜用的土豆,还有这碗汤用的西红柿,都是来自番国的作物。”

    闻苏木有些惊讶,却没有深入追问,唏嘘了几句,便将目光转向凉拌响皮和腊肠,“那么这两道菜呢?我只知是肉,却品不出是什么肉,叶姑娘可否为在下解惑?”

    ——

第164章 你就是小医公?!

    叶知秋并没有认真考证过现在所处的朝代,不过据她观察,社会制度和人文背景跟她所知道的唐宋有六分相似,另外四分差别,出在地域分布和某些风俗上。

    至于文明程度,应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没有唐朝那般开放,也不像宋朝那样保守。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只能是“中庸”了。

    那四分差别之中最显著的一点,就是饮食习惯。无论烹饪方法还是储存食物的方法,都趋于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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