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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布衣锦华-第107章

小说: 布衣锦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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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华锦现在低头思考的,也的确跟林峰想的不一样,林枫以为她在为难,只是写不出来,她其实是在考虑自己要写什么。想到她之前大多数写的都是跟植物有关的,做的生意,谋生的本领也跟花有关,最后还是决定写一篇跟花有关的吧!

    她知道对方也是少年成名,她并未读过对方的诗词,但既然现在王明把她单拎出来,让她跟人比试了,她总不能丢自己老师的面子,肯定是要拼尽全力的,所幸她现在脑子里记得下来的那些诗词文章每一篇都是经典之作,不经典也不会放到课本当中,要求现代的学生们背下来了。

    “谢谢师兄!谢谢小七!”华锦做了决定,然后就看到宁淏亲自刻给她研墨,小七则是帮她拿过来笔,并帮她铺平了宣纸。

    宁淏听他道谢,只是微微颔首,华锘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又要看着自家姐姐虐别人了,他觉得很开心。关于虐别人这件事情,还是最近华锦教他的,他觉得这个词用的非常好,精妙,便也学会了。

    “就以一炷香为限吧!”徐深过去点了一根香,然后就宣布正式开始。

    华锦在他宣布开始之后,便轻轻地舒了一口气,凝神静气,然后左手轻轻的撩起宽大的袖口,右手拿起一旁的毛笔,蘸了蘸浓稠的墨汁。

    王明已经习惯了每次华锦写字时候的专注,林明泽却是第一次看,有些好奇,反倒是对于自己的弟子到底是什么水准,已经是了然于心,便特意走过来想看看华锦的字,还有他写字是什么。

    这样一来,王明也不好继续也凑过去,虽然他更好奇华锦写的是什么,所以他就到了林峰这里,看看他写的是什么。

    这些人的动作都没有影响到华锦,她前世写字本身就是为了凝神静气,放松身心的,所以一旦开始写字,她就会全神贯注,不被外界的环境影响。林明泽看到华锦居然可以在写字的时候如此专注,微微点了点头,至少在这里面,就能看出华锦的功底了。

    蘸了浓稠墨汁的毛笔,在华锦白皙如玉的手指上,然后缓缓的,落在了白色的宣纸上。笔走龙蛇,华锦一旦开始写字,速度是极快的。一向是一气呵成,这是草书的精华。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林明泽亲眼看到华锦在写字的时候,整个人的气势都变了,从一开始只是让人觉得是漂亮的一个少年,现在整个人却是完全另外一个气质。

    华锦犹豫了一下,最终选择了这篇爱莲说,这篇古文是她在中学的时候就背诵过的,后来练字的时候也经常会写,基本上这一篇和陋室铭,怕是她写得最多的,中间有几处,她之前考虑了一下,稍微改动,然后就把整篇全部写了下来。

    林峰没有想到华锦的动作会如此之快,这面刚刚燃起香,她就已经开始写了,不说她写的质量如何,至少在整个气场上就占了上风。他咬了咬牙,看了华锦一眼,然后,把之前自己曾经做过的一篇诗词,写了下来。这篇诗词他从前就一直在斟酌,最近几日才算满意,就连林明泽都不知道!但其实他已经算是投机取巧了,正经应该是在这时间之内作新的才对。

    不过,本身华锦也是开了挂的玩家,而且比他的金手指还大,所以也无所谓了。

    呼吸之间,华锦已经写完了整篇,然后放下了笔,最后落款落下了华隐秀三个字。从华锦开始落笔的时候,林明泽感觉自己好像不能呼吸了,恐怕是任何人都无法想象到的。眼前这个长相秀气,只有十岁的少年人,字里行间,却有如此凌厉的气势。这完全不应该是一个十岁少年的字,可是偏偏就是这个十岁少年写出来的,在他们眼前亲自写出来的。

    其实也难怪,华锦的字会隐含着这样凌厉的气势,她前世虽说只是自己经营了一个工作室,但毕竟自己创业,接触的人也是各种人都有,即使是那些很成功的商人,在她面前也要恭恭敬敬地叫她一声老师,诉说着自己最脆弱的一面。她精神方面的强大是必然的。这表现在她的字上,也必然会带着这种凌厉又疏阔的气质。

    “好文好字!”林明泽并不是那种狭隘的人,他虽然喜欢争强好胜,但是好是坏,他是绝对承认的,这在整个的燕国文人当中,也是一种最普遍的人品。看到华锦写的文章和他的字,林明泽忍不住的赞叹。

    林峰的诗词虽说之前就几多研究,但要说的话,字数并不多,所以他很快也写完了。因为看到华锦如此之快,他被影响了一下,但还好,他迅速调整自己的心态,所以字和诗都写得不错,再次审视了一下自己的作品,他满意的点点头。

    之后林峰就过来想看看华锦到底写的什么,然后,入目的华锦的字,跃入他的眼帘,犹如一头巨兽,闯入他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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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七章 下次再来

    都说字如其人,一般来说,字写的比较中正的人,为人也比较中正,同样的字写得比较狂放的,通常人也是比较狂放的,看华锦其人,至少第一面看来,是个温和有礼,谨慎的人。但偏偏华锦的字却有着不属于她表面的张扬。

    宁淏和徐深他们,却早已经习惯了这种反差,实际上,他们与华锦认识的时间久了,也慢慢的,对华锦有了更深的认识,曾经华锦说过,她要熟悉这个社会最基本的规则。华锦从没有想过自己要活在规矩之外,但是她也是让自己在规矩之内获得最大的自由,相处之下,就发现华锦是那种更追求自我的人,像一阵清风朗月,难以被抓住。字如其人,华锦有时候的做法就,是剑走偏锋,与众不同,他就是如他的字一样,看似低调,实则张扬。

    所以大家对于她不追求科举,也特别能理解,他并不十分在意所谓的权势,她会让弟弟去考科举做官,也是出于华锘适合,而且,她也希望,能够把弟弟教育成功,因为她自己是不会选择这条路的。

    其实华锦的个性更像是大海,它很宽阔,她的心很大,虽然她也会计较,表面上平静,但却汹涌的波涛。正因为如此,所以她的字才能够有如此骇人的气质。

    “好一个爱莲说!好一个花之君子!”林明泽赞赏的看着华锦的字。

    王明也凑过来,看到华锦的字之后,侧目看了她一眼,能看出来,华锦虽说近日来事情很多,又是女子会所的生意,又是各种杂事。但是却没有放松自己每天有练字,写字这种事情,有没有下功夫,练没练,一看就能看出来。很明显,华锦的字比之前还要好了。

    林明泽对华锦的这篇文章,还有她的字爱不是手,以物喻人,更能感受到华锦要表达自己高洁的品性,这文章更表达了文人的气节,他怎么会不喜欢呢!

    徐深看到林峰的脸色,生怕他受到冷落,便笑着说道“看来,仲山兄也完成了自己的作品,不如我们一起来鉴赏一下吧!”

    林峰此时还沉浸在华锦的字给他的刺激当中,说实话,华锦的字第一次见到的人经常会感受到自中的凌厉受到刺激。当然,这种刺激多来自于亲眼看到她写出来的字,至于翻印的就要差一些。无论是王明还是宁淏,都是被刺激过的。

    其实华锦的字不是没有缺点,只不过她的个性实在太过鲜明,第一次见到的人通常都会被震撼到。因为他们从来没见过,会这么写字,即使是草书,狂草到她这种程度的,也实在是少见。说华锦开创了一派字体也不为过。

    “好诗好字!”王明看到林峰的诗词和字之后,也点点头,林峰的天才之名并不虚假,以他的年纪来说,他的字和他的诗文的确不错。但是,这种不错,实在没有华锦的对比之下,若是与华锦的诗文和字来对比,却是还是差一点。

    爱莲说,本身就是经典之作。其文字的精炼,表达的恰到好处,毋庸置疑是经过前世的历史长河与时间考验的。林峰做的事虽说不错,也不过是以他的水准,仔细研究和考究做成的。

    但林峰毕竟年少,阅历也并不多,所以,诗词当中还是会带有着一种僵硬,其格局也不够大,想来随着他年纪的增大,见识增多,诗词一道会有大的进步,但至少现在他输给了华锦。

    “仲山,这次是你输了,承认吧!”林明泽并不会为了面子,就为自己的弟子争取什么,是赢就是赢,输就是输。虽然他也知道,这对林峰会有一个打击,但是这种打击在他看来未必是坏事,也许经历这样的打击,林峰才能够放下自己轻浮的心态,更加认真的去研究,而不是仗着自己的天分高,就不够努力。

    “是的,老师!这场比试是我输了。”林峰虽有傲气,却并不是那种胡搅蛮缠,输了也不承认的个性,所以他也承认了。

    华锦微微一笑“承让!”

    “我没有让你,论诗文,我这次就是没有比上你。不过,现在比不上,未必以后也比不上,一年以后,我再来跟你比!”林峰是极不认输的个性,这次输了,他下回肯定是要找回来的。

    “元亮。你这弟子到底是怎么样的?怎会如此妖孽?小小年纪怎能写出如此风骨的文章来?”林明泽十分好奇,这根本不是一个年少的少年能够做出来的文章。

    “他的诗文却并不是我教的。”王明也不自己揽功绩,实际上,华锦虽然聪慧,但至少作诗作词作文章还有写字,都不是他教的“不过是他自己读些书,而且,来苏州之前,在外游历了近一年的时间,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才有了如今的造诣。”

    林明泽听王明这么说以后,忍不住的点头“好一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看,仲山这孩子也应该出去走走了。”看着诗文的对比,就看出来两个人格局的差别,不仅仅是才华,而是心胸与格局,这就是见识的差别了。

    林仲山从小就有神童之名,到现在为止也都是天才,大家都追着捧着,虽说他天分极高,而且也尚算努力,但是也的确因此被保护的太好,见识的太少。所以,他现在听王明说起华锦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也是十分感慨。又听王明介绍华锦是怎么游历的,就更是感慨华锦这个少年,见识之高,规划之远了。

    “你这弟子,不考科举,进入仕途可惜了。”林明泽有些感慨。

    “哈哈!隐秀她有自己的追求,我并不强求,反正我还有小七呢!”王明当然也遗憾,但是这种遗憾在现实根本无法改变的时候,也就没有必要继续纠结了。华锦是不可能改变自己的性别,但华锘不同,他或许没有华锦这样妖孽的天赋,但一样是很天才的。

    他现在对华锘也十分期待,当然,他对自己的每一位弟子都很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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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八章 挑战上瘾

    简单的切磋之后,自然是以华锦的胜利作为结果,王明这么多年来一直被自己这位老友赢。这一次因为华锦而翻身,心情自然很好。中午吃饭的时候,还特意把华锦孝敬他的葡萄酒,拿了一坛子出来分享。

    也亏的张璞不在,否则看到了这美酒,怕是又要多喝两杯了。林峰跟华锦比试之后,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他性格虽说有些心高气傲,总是被人捧着,但是却跟他的老师一样,对于真的在才学上比得上自己的华锦,也是相当的欣赏和佩服的。

    只是看到华锦在赢了自己之后,也依然谦虚的样子,就觉得她是扮猪吃老虎,一开始还表现的很为难的样子,结果却做出那样一篇经典的文章

    “隐秀,这篇文真是你刚刚那一刻写出来的吗?”看到华锦一个人在一旁安静的喝茶吃饭,林峰走过来问他。

    “自然是!”华锦大言不惭的说道。

    “仲山兄,你有所不知,咱们家小六对花花草草研究得最多,如果是让她写别的,恐怕还能稍微为难一些,但若是花草,他可是最擅长的。”徐深就坐在华锦的旁边,在听到林峰的询问之后,过来帮华锦说道。

    “这么说来,隐秀是喜爱养花养草了?”林峰倒并不意外,文人雅士喜欢喜欢花草,喜欢乐曲喜欢诗文,甚至是喜欢舞蹈的都有。华锦只是喜欢花花草草,也没有什么特别的。

    华锦听他这么问,沉默了一下,然后说道“我虽然也爱养,不过我更喜欢把它们做成吃的喝的玩的用的。”谁都想不到华锦会说出这样牛嚼牡丹的话来。

    林峰自然也是没有想到的,一开始他认为华锦是极低调的个性,因为从进门开始,她就一直安静的站在后面,低着头也不多说话,后来看华锦跟自己比试,他也认可了华锦的才华,还有他字中的气势,但是现在越接触下来就发现,华锦似乎是总在用行动写推翻别人对她的一个认识。

    “仲山兄不用在意他说什么?小六总是这样。”徐深见林峰一副不知所措,不知道要怎么回答的样子,笑着说道。他们都已经习惯,华锦经常不按牌理出牌的这种个性了,经常语不惊人死不休,不知道会从哪儿冒出些奇怪的言语出来。

    林峰呆呆的点点头,突然觉得。之前大家传说王明的弟子都比较奇葩这件事情,也不是虚传,至少在他看来,王明的入室弟子,的确是跟他以往认识的读书人有些不同。

    “仲山最近这段时日,会都在苏州不知,隐秀是否方便仲山过去拜访。”林峰对于华锦的才学十分看好,加上整个苏州城里,也就只有王明的名声可以比得上他自己的老师,便想着这段时间可以跟华锦多切磋一下。

    其实说到底,林峰还是有些不服气,总想着多接触一下,说不定还能在某方面赢过他一筹。华锦一看这孩子的表情,就知道这是个极不认输的,而且,明晃晃的,她在这个林峰的脑门儿上,看到了麻烦两个字。

    “这个……”华锦有心想要拒绝,她每日里的事情很多,又要读书识字,又要完成王明给的功课,还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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