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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正德五十年-第93章

小说: 正德五十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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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惊骇的发现,自己竟然看见了自己的后背!按照正常的人体机能学来说,一个人无论柔韧姓有多好,几乎都是不可能看到自己的后背的,当然历史上一些发育畸形的牛人例外。
    虬髯大汉的上半身已经斜斜的飞了出去,鲜血和脏器在没有了压力和约束之后,高速的喷涌飞溅而出,在空气中形成了一道绚丽而诡异的场景。心肝,肠子、肾、肺、脏、脾,虬髯大汉惊骇的看着自己的内脏飞了满天,接着就是一股几乎无法抵御的剧烈疼痛从腰间传来,疼的他几乎要直接死去。他这时候才发现,自己竟然被从肩膀到腰间,斜斜的劈成了两半!
    杀人的,正是杨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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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二 绚烂的终章
    明朝从来就有大将家中蓄养家将亲兵的传统,自明初太祖时期便有了,每个大将家中,总养着几十上百的亲兵,这些亲兵甲胄精良,训练有素,战斗力极强,远超一般士卒,便是精锐边军也比不上。更重要的是对主人忠心耿耿,平曰里是家兵家将,战时就是突破的尖兵,最后的屏障。
    在连子宁原先那个时代,万历年间明朝大将,辽东总兵李成梁便是在家中蓄养了八千家丁,这八千家丁人人披甲,战马也披甲,长枪大刀还配备三眼铳,战斗力顶的上九边十万劲卒!便是以这八千家丁为主力,统帅十余万大军,将女真几百个大小部落压的喘不过气来,不敢有丝毫造次。满清的开国太祖努尔哈赤和其弟弟舒尔哈齐都曾经是他的家丁,后来李成梁一死,努尔哈赤立刻起兵造反。
    两千亲兵,也只有张燕昌这等世袭超品侯爵,并且掌握大权,同时也是深受皇帝信赖的大家族才能有这个数字。很多勋戚武将家中自然养得起,但是绝对不敢养这么多,京畿要害之地,你养上几千精骑是想干什么?夺门之变大伙儿可都记得清楚。
    白袍军本来存了逃逸的心思,康律率领一千骑兵穷追不舍,他们胯下战马比白袍军的更高更快,更精良,不多时便已迫近。那白袍军将领一看,只好率队回身迎敌,他心里倒也不怎么畏惧,只是觉得这些官兵未免欺人太甚,比咱人数少一半儿还敢穷追不舍?回去先把他们打疼了,再撤走也是方便。
    却没想到,接战之后,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两支骑兵撞在一起,立刻就呈现出一面倒的态势。
    这支亲兵观望依旧,以逸待劳,心中早就已经是战意勃发,此时发力冲来,势不可挡!康律一个人冲杀在最前,以一已之身杀入千人敌人,过百支长矛、腰刀等向他招呼过来,他却是丝毫不惧,手中一杆鹅蛋粗细的丈八铁矛挥舞,势大力沉,密不透风,根本无人能近他身前,而他左刺右挑,凡是在他身边的白袍军,一一中矛落马,根本无人是他一合之敌。
    主将如此勇猛,竟以单人独骑,与敌人数百人相抗衡,在康律身后数百亲兵将士均觉热血沸腾,各人口中喊杀,势若疯虎,直杀入敌人阵中,枪挑矛刺,大刀斩劈。不过是一个照面之间,白袍军前锋便是回京被击溃,他们原本就军心涣散,心有去意,到得此时,更是军心大乱,竟是无人能做有效的抵抗,前锋被击溃之后,被康律率人直杀入阵中。
    手起刀落,枪矛直刺,带起无数的血腥,战刃的劈砍入肉的声音,惨叫声,金铁交鸣声,汇聚在一起,震撼四野。这时候其它地方的战场多已经谢幕,唯有他们依旧在鏖战。
    大帅亲兵的战斗力果然不是白袍军能比的,虽然人数只是对方的一半儿,但是却是完全占据主动,死追猛打,而人数占优的白袍军反而已经是有了败象。如果说刚才大斧手的进击如同铜墙铁壁,用令人绝望的坚韧和刚硬来推进,那么这支骑兵地突击就如同一柄利刃,将眼前的敌人斩劈成粉碎。
    挡者披靡,面对步兵,打不过了还能跑,面对这些精骑,却是连跑都跑不了,令人更加的绝望,害怕。
    身穿烂银板甲,披着大红色披风的骑兵驱赶着跨下的良驹,不停的奔驰,呐喊,大地在颤抖,天地也好象为之变色。
    他们人披着板甲,戴着钢盔,就连马身上,都是披着专门制作的三层泡钉棉甲,覆盖了大半个马身,只露出不到一尺半长的小半个马腿,甚至连马头上,都是戴着覆面式的马盔。这些骑士,人马足具,乃是不折不扣的重骑兵!其防御力比同时期欧洲中世纪的重骑兵差相仿佛,而速度更快,移动能力更强!
    所不同的是,此时的欧洲,一个军事大国也未必能凑出来两千重骑兵,而这些,仅仅是大明朝的一个大家族的私兵!
    国力相差,不可以道里计。
    战马铠甲武器,所费弥大,想要武装这样的一个重骑兵,所花费的是一般骑兵的五倍以上。而高昂的价格自然也有与之相匹配的好处,白袍军跟他们相比,只能算是轻骑兵,两者对抗,可想而知。白袍军的腰刀长矛砍刺在他们身上,只能在盔甲上留下一道白印而已,除非是脖子这等要害,根本无可奈何。就算是砍刺在马身上,也只是带出一溜儿火星,少许情况下才能刺破一层棉甲,但是后面还有两层!
    对付这等重骑兵,要么以轻骑兵不断骑射搔扰,将其生生累死,要么就是以重骑兵对冲,以狼牙棒铁锤等重型兵器狠命敲击,方能将其震死!
    这些大帅亲兵和他们的统领康律一般,大部分人都是用的铁矛和斩马刀。鸡蛋粗细,足有四米长的铁矛都是兵部军器局打造出来的上好货色,重而锋利,枪尖寒光闪烁,冲锋之势,单手握持,用胳膊夹住,借助马力,一个照面之下,就能把敌人当胸刺穿,顺势挑飞,落地之后被乱马践踏而死。另外一手高举马刀,他们的斩马刀和武毅军所部龙枪骑兵的长苗刀是一路货色,都打着大明朝当世最高锻造技艺的LOGO。背厚刃薄,极为锋锐,一刀劈下去,敌人便是身首异处。有那势大力沉,经验丰富的,甚至能巧妙的借助力道,将敌人劈成两截。
    而有些大帅亲兵,却是不喜马刀长矛,用的却是铁骨朵之类的重武器,这玩意儿其实就是狼牙棒的一种,从辽金之时开始流传,比一般的狼牙棒短,但是更大、更重,威力也更霸道,短而粗,顶端的大铁骨朵足有人头大小,上面生满倒刺。这种兵器,女真人和蒙古人都爱用,张家家将之中不少是从九边宣府、蓟镇等地选拔的劲卒,想必这是和那些塞外蛮族学来的习惯。
    这武器极为沉重,使用不易,但是被这些力大的张家家将使出来,却是威力无穷。一棒下去,敲在脑袋上,便是脑浆迸裂,头骨粉碎,一声不吭的也就死了。敲在胸腹后背,立刻就是把里面的内脏震成粉碎,口吐鲜血而亡。便是在大腿胳膊这等不怎么要害的地方,挨上一下,也是筋断骨折,再被往回一扯,倒刺带起一大团血肉。只要是给蹭上一下,不死也要丧失战斗力,一个残废是免不了的。
    这种武器其实也更加实用,用来对付重骑兵更是如此,此时来跟白袍军对敌,取得的效果,唯有碾压二字可以形容。
    这场战斗持续了接近两盏茶的时间,白袍军损失惨重无比。
    用连子宁的话说就是,这年头儿,打仗打的就是一个装备,张燕昌父子两代,四十年积攒,烧了金山银海,废了无数的心机力气,才算是打造出来这支骑兵,就算是放到九边和女真精锐对撼,也是丝毫不落下风。这些白袍军,又岂能是对手?
    一番鏖战,两千白袍军死伤过半,剩下的,也是能衣衫残破,浑身浴血。剩下的残兵败将,都是向着本阵逃逸而去,康律也不为己甚,一番冲杀,可算是把憋了半天的气给发泄出来。一番冲杀,他们毕竟铠甲厚重,也颇有些疲累,便也勒马收缰,没有追击。
    此时太阳已经高高升起,有大风卷起,无数大旗在风中猎猎作响。
    战场形势已经分明,白袍军被连子宁的口袋阵围困住的部分,战死无数,余者投降。从口袋阵中逃出来的白袍军只有极其惨淡的三百多人,在冲击平山卫的防线的时候,又死了百多,他们会合了正和大同中屯卫、沈阳中屯卫激战的白袍军,大约四五百骑,再无战斗意志,落荒而逃。
    前来救援的两千骑兵死伤惨重,余者败逃。只有秦老六和钱大用率领那六千骑并和王彦成赵马祥在那里死掐,眼见也是不敌。
    张耕面色难看无比,本来好好的一场仗,却没想到打成现在这个样子。这一下,白袍军可以说是元气大伤了。
    戚继光心里叹了口气,若是听自己的建议,那五千骑兵就算是全部战死了,不能给神武右卫和武毅军造成更大的损伤,但是也不至于把那两千骑兵给搭上。
    他苦劝道:“大首领,鸣金收兵吧,咱们现在还有两千,秦老六和钱大用那里,战死不多,估计能留存下来至少五千。至于被那些官兵精锐缠住的两千骑,总也能逃回来八百一千的。如此算下来,咱们还能留下七千骨血,咱们退回去,还能招兵买马,重新壮大!大首领,咱们还没败,从长计议啊!”
    张耕也知道他说的是是实话,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终于还是咬咬牙,道:“鸣金!咱们撤!”
    身边诸将皆是沉默无声,有的人眼眶一阵发红,竟是差点儿要哭出来。
    鸣金之声响起,和官兵接战的白袍军诸部都是开始缓缓地的脱离战场,张燕昌也不为己甚,下令各部不得追击。他知道,这一仗,基本上把白袍军打残,斩杀数千,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大胜了!
    再过了小半个时辰,白袍军消失在地平线之外,再也不见了踪影。
    这场激烈的大战,便是如此划上了一个略显突兀的句号。
    (未完待续)
二一二 大战之前
    (今天第一章,嗯,今天还是至少四章,多了不限。
    嗯,吸取教训,尽量写得简洁,大家拭目以待吧!
    感谢‘依旧雪下’、‘羊酒酒’、‘恭喜1975’的打赏,)
    “什么?发现白袍军踪迹?就在左近?”连子宁豁然站起身来,盯着眼前的矮壮汉子,一字一句道:“此话当真?”
    杨沪生神色凝重的点头:“标下敢以姓命担保!”
    其实不用多说了,看看站在自己面前的这十一人身上的血迹,破裂的衣甲,犹自滴血的长马刀,还有那战马旁侧挂着的累累的人头,都在佐证了杨沪生说的话。
    此时刚过正午。
    杨沪生小旗赶回来的时候,武毅军上下正在吃午饭。
    行军路上是没有中午休息这一说儿的,早上起个大早,走上一上午,然后中午吃点儿喝点儿热乎的,接着赶路才是正理。
    除了外出撒出去的探哨斥候之外,其他的士兵都以百户为单位聚集在一起,每一个百户配置了几个厨子,一口大锅。厨子们埋锅造饭,把雪白的大米,腌好的鱼,熏好的腊肉,肥肠内脏以及这个时节常见的几种菜放锅里一放,混杂在一起。大火炖上两盏茶的时间,里面的东西便是稀烂成了一锅浓粥,锅盖一揭开,一股扑鼻的香气便是袭来。
    一锅上好的乱炖便这么成了。
    既能挡饱,还能补充营养,速度也快,吃起来方便,这等饭菜,最适合行军的时候吃。只要是周围没有敌踪,连子宁向来是吩咐埋锅造饭的,自带的干粮那是迫不得已的时候才吃的。长期吃那玩意儿,肠胃受不了,士兵也没劲儿打仗了。
    行军一上午,士兵们都饿了,打了饭之后,做的整整齐齐的,正在大口大口的扒拉饭。包括连子宁也是如此,他席地而坐,跟自己的亲兵们混在一起,左手端着一个大搪瓷缸,右手拿着勺子,吃的香甜。
    连子宁喜欢享受,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不能吃苦,在大营的时候,他可以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但是在行军路上,他却也可以抱着个大粗碗和士兵们一起吃饭,一起说笑,还能说两个半荤不素的笑话。
    受他的影响,武毅军的其他军官,很有不少也学了这个做派,平曰里训练艹演的时候严厉苛刻,惩罚也不少。但是私底下相处的时候,却是没什么架子,平易近人。
    武毅军上上下下对连子宁的忠诚和爱戴,以及这支军队本身的凝聚力和给人的归属感,便是如此一点一滴的积累起来的。
    杨沪生小旗回来时候的样子,惊动了整个武毅军。
    鲜血淋漓的战马和人,身上不知道是敌人还是自己的鲜血,马鞍旁边挂满的人头,手上滴血的马刀,无不说明了刚才发生了什么。
    就算是再迟钝的人也能反应过来,咱们武毅军,已经和敌人照了面了!
    “你把详细情况与我说一遍!”连子宁沉声问道。
    “是,大人!”杨沪生想了想,道:“今天早上辰时,标下率领手下小旗到了约在此地东北三十里处,遭遇了白袍军,兵力十一人,约是一个小旗规模。这些白袍军想来是刚刚劫掠完村庄,东西有不少,属下等人用神臂弩与之对敌,射杀敌人九人,剩余两人逃窜。标下等人穷追,不过百步之外,又遭遇了白袍军,此次兵力二十一人,有领头军官一人,至少官职在小旗以上。属下与敌方合共二十三人交锋,先以五雷神机打死对方数人,惊扰对方战马,然后以半月阵冲杀,与敌近战,一番混战之后,除了留下一个活口之外,杀死敌人全部。”
    连子宁点点头,眼中露出赞赏之色。
    杨沪生继续道:“然后属下收拢战马及各种缴获,派人原地看守,属下亲率五人外出打探,一路避过三拨斥候,远远的看到了白袍军的主军,烟尘弥天,根据属下推测,至少也在六千骑以上!属下不敢怠慢,赶紧回来禀报军情。以上。”
    “俘虏呢?”连子宁问道。
    “就在属下的马背上驮着呢!”杨沪生咧嘴一笑,把一个绑得结结实实,脸上满是血污,身上也沾满血迹,很有几处伤痕的汉子给提溜了下来,扔在地上。那汉子身上白袍已经满是污渍,看不出颜色来了,嘴里被塞了一团破布,只能发出呜呜的叫声,看见周围这些朝廷官兵,眼中满是恐惧。
    连子宁一扬下巴,旁边的刘良臣会意,回头道:“来两个人,把他带下去好好审一审,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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