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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奶爸的文艺人生-第12章

小说: 奶爸的文艺人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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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爸爸坐上了驾驶座开车的时候,曦曦还在期盼地追问着:“粑粑,我们要去哪儿玩呀?”

    杨轶开着车,沉默了一会儿,才缓缓说道:“去一个很美丽的地方,有大片大片的花田,有干净透彻的湖水,还有远处覆盖着白雪的山峰……”

    曦曦努力地在脑海里构造着爸爸营造的画面,不过,她的阅历少得可怜,听到“雪”字,就激动了起来。

    “粑粑,那是艾莎姐姐的家?”曦曦期盼地问道。

    咋又提到艾莎了呢?杨轶其实都没有把自己给曦曦讲的故事放在心上,他哪里想得到,小孩子对这样的童话故事最痴迷了!

    杨轶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说道:“是的,她以前就住在雪山最高处。”

    就好像圣诞老人一样,给小家伙留点念想吧!

    “那曦曦要去,粑粑,我们什么时候去?”曦曦殷切地问道。

    “现在还不行,得等你长大了!”杨轶微微笑道,“不然去到那里,要生病的。”

    曦曦委屈地撅了撅小嘴巴,遗憾地坐了回去:“那好吧,曦曦要乖乖听话吃饭,才能快快地长大。”

    真的像个小大人一样呢!

    气氛有些沉闷下来,杨轶想了想,一边开车,一边哼起了小曲儿,起码不要那么尴尬。

    不过,他哼的是什么?

    “我把车子开上五环,我把车子开上五环……啊,啊,五环,你比四环多一环,啊,啊,五环,你比六环少一环……”

    按理说,这首神曲,杨轶是不喜欢的!但前世最后几年,他过得有些肆无忌惮,所以那种在旷野里飙车,听这首歌反而韵味十足!

    只是,曦曦明显不喜欢这首歌,她听了一会儿便撒娇地叫道:“曦曦要听艾莎姐姐的歌,粑粑唱这个好不好?”

    “又唱?”杨轶苦着脸。

    昨晚小家伙就缠着他,不仅又讲了一遍《冰雪奇缘》的故事,还一遍又一遍地唱《let_it_go》。

    杨轶可不是像墨菲那样的专业歌手,让他一遍又一遍地唱这个儿歌,他可是会腻歪的!

    “嗯嗯!”小家伙开心地笑着,用力地点头。

    好吧,杨轶拿女儿真没辙。

    “咳咳!”杨轶清了清嗓子,开始唱了起来。

    “the_snow_glows_white_on_the_mountain_tonight/not_a_footprint_to_be_seen……”

    杨轶唱得这种歌曲不算好听,主要是很难唱出女声的婉转,但他咬字清晰,音准很好,所以还是能唱出歌曲原本的韵味。

    曦曦还不能理解这前面几段歌词的意思,单词太复杂了,但她还是眨着晶莹剔透的大眼睛,认真地听着。

    车子开上了笔直的郊区公路,道路两旁是绿意盎然的农田,是齐整的桉树,春天徐徐的微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杨轶将车窗摇了下来,准备要拉开嗓子唱了!

    “let_it_go_。。。。。。”

    曦曦就等着这一句呢!只见她两眼放光,激动地跟着爸爸一起唱起来。

    “let_it_go_,can’t_hold_it_back_any_more……”

    这一句,曦曦唱得最熟了,稚嫩的童声,可能是继承自她妈妈的乐感,每一个字都唱对了音!

    别说,竟然唱得比爸爸还要好听!

    杨轶都微微笑着,他压低了自己的声音,只是给小家伙带头。

    仿佛是一唱一和,父女俩的歌声,从车里飘了出去,在这个郊区的小路上,柔美了春/光。

第22章 天祥唱片陈奕捷

    港城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在高楼大厦间穿梭,艰难地给这个国际大都市洒下暖和的光明。

    一栋西式的小白楼前,胡颂南正在院子里浇花。

    这是儿子的家,看上去别墅不大,也不够豪华,甚至还有点年代感。但绝不要小瞧,能在寸土寸金的港城住别墅的人,绝不是一般的土豪!

    胡颂南来到儿子的家,住了也有快一个星期了,但没有怎么出去“见世面”,主要还是因为他性格喜静不喜闹,弹弹钢琴,养养花,就成了他唯一能做的事!

    孙儿孙女很乖巧,但毕竟年轻人,也有年轻人自己的生活。陪伴自然不多!

    “爸,我们走吧!”一个年近五十、但保养很好的中年男子走了出来,恭敬地说道。

    这是老爷子的大儿子,胡咏祥,港城唱片公司排名第四的天祥唱片的老板。尽管地位超然,但在父亲面前,他依然表现得很尊敬。

    “你说我这个老头子,能给你们指点什么?”胡颂南坐在儿子的车上,还念叨着,“我又不是搞流行音乐的,怕是玩不转你们年轻人的东西哦!”

    胡咏祥亲自给父亲开车,他微微地笑着:“哪里,爸您当了这么多年老师,经验丰富,正好帮我调教调教公司里这些音乐人!我都想不到音乐总指导这个职位不给您,还能有谁更合适了!”

    其实,他也是在扯淡。

    唱片公司有音乐总监,但从来没有听说过音乐总指导这个职位!只不过是胡咏祥为父亲设置的,他想让身体还算硬朗的父亲多走动,不然,一直待在家中,身体会出毛病的。

    到了公司,胡颂南并没有指手画脚,他一直保持着慈祥的笑容,和来往的人打招呼,和儿子叫过来的公司高管温和对话。

    “胡爷爷,您居然识讲白话(会说粤语)?”胡咏祥的秘书叶小凤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她是公司一个股东的女儿,被送过来锻炼的,性格还比较直爽,有点口无遮拦地问道。(为了方便大家理解,下面的粤语对话都自动调整成普通话。)

    “嗯,年轻的时候,我也曾在港城求学。”胡颂南没有在意,他点头微笑地回应着。

    “小凤,虽然是内地来的,但你可不要小瞧!”胡咏祥倒有些不满意,他一直觉得老爷子是他毕生的偶像,所以跟小孩一样卖力地炫耀道,“他年轻时候,就在港城、德意志联邦、奥地利的wyn等很多地方游学、任教,在我父亲五十五岁之前,他几乎每隔一两年就要受邀在wynjsdt表演……”

    胡咏祥虽然自己音乐天赋不高,造诣有限,但瞧他激动的模样,就知道老爷子对他的影响有多深了!

    “这么厉害?”叶小凤的眼睛仿佛绽放着小星星。

    “没有,没有,这些都是虚的,现在要跟你们年轻人交流啊,还得谈谈流行音乐,我这个还要向你们讨教呢!”胡颂南哈哈一笑,很是谦虚地说道。

    谈了一会儿之后,胡咏祥便让秘书陪着自己的父亲,他一个大公司的老板,还有一大堆事情等着他去处理。

    叶小凤也不知道怎么安排,就带着老爷子到处逛逛,介绍公司的各个部门,各个有趣的地方,搞得像游客一样。

    “……这里是我们的录音棚,五、六楼都是录音棚,一共八间,有时候会租出去,当然大部分时候都是我们公司的歌手在用。”

    叶小凤虽然业务不太精通,不过还是很精灵的一个家伙,她看到胡颂南露出了难得见到的感兴趣的表情,便放慢了脚步。

    “胡爷爷,要不,我去查一下,看哪个录音棚空着,您去试试?”叶小凤掏出了手机,笑道。

    胡颂南确实感兴趣,他点了点头,说道:“那你问问,不过不要问空的,看哪个录音棚在用,如果不打扰的话,我想旁观一下。”

    “嘻嘻,哪里会打扰?您的指导,是他们的福气!”叶小凤嘴巴很甜地说道。

    她很快找到了,是公司旗下王牌男歌手陈奕捷在用的录音棚,沟通起来一点问题都没有,老板的父亲想要旁观,谁敢说不?

    当然,陈奕捷本身也是一个谦逊的人,他还放下了手头的活,跟胡颂南介绍一下自己目前的情况:“……近期就一直筹备今年的新专辑,我们行业化说就是攒歌!”

    陈奕捷是天祥旗下最火的男歌手,又有自我创作的能力,巅峰时期也能与港城的四大歌王并肩。

    不过,创作歌手也有一个尴尬,状态会有起伏!他这几年出的歌并没有像以前那么大卖,渐渐地掉队了!这也让天祥的排名从原来的第三名滑落到第四名。

    所以今年陈奕捷要出新专辑,公司决定帮他收歌,不能再出这种完全个人创作风格的专辑。

    “我写的和公司帮忙收的,基本足够出一张专辑了!但还差一个主打歌!”陈奕捷苦笑道,“您看我都快睡在这里了,一点头绪都没有。”

    “eason,你这是对自己要求太高啦!”叶小凤背景深厚,也是不在意地插嘴说道,“格仔姐都说,很难满足啦!”

    陈奕捷无奈地耸了耸肩。

    “对自己要求严格是好事!”胡颂南微微地笑道,“没有精心苦熬,哪有歌迷们听歌时候的欢喜交加?小伙子有空可以多听听古典音乐,那些大作,都是大师们穷极半生甚至一生才打熬出来的!”

    “您说的是,但现在的社会很浮躁,如果一年不出专辑,恐怕就要被别人追赶上,彻底没有翻身的机会。”陈奕捷唏嘘地说道。

    毕竟年纪大了,胡颂南站了一会儿很累,他在后面沙发上坐了下来,微笑道:“本来我只是想来看看你们年轻人是怎么录歌的,你不用陪我,这样太耽误你的工作了,我跟小凤在这后面静静地听和看就成。”

    陈奕捷也没有矫揉造作,他很快又投入到工作中去,真的把胡颂南和叶小凤当成了隐身人。

    陈奕捷的工作状态其实很枯燥,他反复地弹着自己之前写好的曲谱,字字地斟酌着歌词的构造,时不时停下来在纸上勾画,也时不时将刚才写下来的东西划掉,推倒重做!

    胡颂南还能接受,因为他熟悉这种状态,不过,叶小凤就感到乏味了。

    “好无聊哦!胡爷爷,我带你去别的地方玩吧!”叶小凤呆了不到十五分钟,就坐立不安地说道。

    胡颂南摆了摆手,示意叶小凤不要影响陈奕捷,他自己很专心地听着陈奕捷哼唱的歌。

    好吧,叶小凤无奈地捂了捂脸。

    没多久,她更加坐立不安了。

    就很无聊啊!

    有这个时间,不如偷偷溜出去跟一楼前台妹子研究一下怎么弄新的。

    这个想法,就好像野草一样,在叶小凤心中滋长起来,很难以控制。没几分钟,她便眼睛骨溜溜地乱转,打着偷溜的主意了!

    但忽然,胡颂南站了起来。

    “嗯?要走了吗?”叶小凤狂喜,也跟着站起来。

    然而胡颂南却径直走向了陈奕捷,只见他拍了拍陈奕捷的肩膀,微笑地说道:“你的嗓音很有辨识度,是伤感内敛的磁性!”

    “恰好,前几天,我听过一首很适合你唱的歌,你要不要试一试……”

第23章 拒绝入股

    “你哪来的钱?住这里!”墨菲来接女儿的时候,看到杨轶的新住址,便满脸狐疑地看着杨轶。

    这可怪不得墨菲多疑,以前杨轶住的是什么样的地方,现在又住的是什么样的地方?别说杨轶了,墨菲自己都有些嫉妒了!

    “麻麻不要骂粑粑,粑粑说你也可以住在这里!”曦曦连忙跑过来,抱着妈妈的长腿劝道。

    “谁要住在这里?”墨菲愣了愣,啐了一口说道。

    以前世的性格,杨轶还真的不会惯着这个脾气恶劣的女人,不过,似乎每次跟曦曦相处几天后,杨轶的棱角就变得没那么锋利。

    瞧着墨菲的模样,他也只是挑了挑眉头,并没有和对方争吵的意思。

    他懒洋洋地在一个抽屉里,拿出了租赁合同,递到了墨菲面前:“喏,一块钱租来的,你可以说我的运气不错!遇到了好人。”

    墨菲哪里会相信这么好的事情?她皱着秀眉,拿着租赁合同看了一遍又一遍,但又挑不出毛病来。

    终于,墨菲还是放弃了,她不情愿地递还回去,但还是疑心重重地问道:“你租这么大的房子干什么?”

    杨轶这次给她看到的变化太大、太大了!

    这还是以前那个老实巴交的杨轶吗?还是那个死不悔改、固执得令她跳脚的曦曦她爸吗?

    “开咖啡店啊!”杨轶说道。

    咖啡店?就你?平时连茶都不喝,就喝白开水的家伙,开咖啡店?墨菲感觉眼前一黑,她没好气地问道:“你知道咖啡是什么吗?”

    杨轶无语道:“你别小看人好不好?要不我给你冲一杯咖啡试试?”

    “别了,我不喝速溶咖啡!”墨菲哼道。

    杨轶懒得跟她斗嘴,转身去了吧台。二楼的餐厅有个小吧台,以前老爷子可能是用来喝酒的,还是喝红酒玩古典音乐的人就是优雅。不过现在,杨轶暂时鸠占鹊巢,摆上了自己玩咖啡豆的器皿。

    墨菲起初冷艳的眼眸中还带着不信任,但渐渐地,就被讶异给取代了。

    只见杨轶用手摇的磨子,将咖啡豆仔细地磨碎,整个过程,动作都很细腻,一点也不像初学者那样手忙脚乱。

    这一幕,便让墨菲感到了十足的惊讶,她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他怎么会这些?而且还是用手磨?”墨菲百思不得其解,

    要知道,现在大部分喜欢喝咖啡的人,都会选择用那种一条龙的咖啡机来煮咖啡,墨菲就属于这类人,她会喝咖啡来提神,但不喜欢玩得那么繁琐。

    只有真正的爱好者,才会用这种复古的手法来磨豆子吧?因为他们会享受这个过程,而且,据说这种办法磨出来的粉末更均匀细小,也更能冲出咖啡最好的味道。

    但墨菲以前试过,以她的水平,喝不出差别……

    就在墨菲瞎想恍惚中,杨轶已经端着冲好的咖啡来到了墨菲的面前,只见他轻轻地搁在墨菲面前的台子上,然后很绅士地微微一笑:“咖啡豆不是最好的,不过,请尝尝。”

    以杨轶的大块头,其实很难以与绅士这两个字搭钩,但不知道为啥,墨菲还是被杨轶撩了一下,心跳一下子加速起来。

    墨菲冷淡惯了,表情不会出丑,不过,为了掩饰眼神的慌乱,她端起了咖啡,喝了一大口。

    “……”杨轶看到这一幕都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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