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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杀手正传-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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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右手、吃左手的。右手又迎空一挥,像魔术师手上变出一只鸽子,它的手上也又多了一只黄蜂,第三只黄蜂。
  我甚至怀疑这些小家伙,非但没有联合起来攻击杀手,而且似乎自知必死,而主动地投入杀手的怀抱,如同那些在战场上不可一世的英雄,和在庙堂上毫不退缩的直臣,当他们被俘、被捉,自知必死的时候。反而安安静静地“束手就缚”,或“引刀成一快”。
  被屠杀的百姓也是如此,一排排走到江边、走到“坑”边,等着背后的机枪响。或乖乖地跪下来,等着脖子上“一凉”,然后是人头落地。
  他们不反抗,如果真反抗,一起冲向“刽子手”。说不定还能报些仇,或逃掉几个人。但不知为什么,千百年来,悲剧人物注定就是悲剧人物。无论名主或名将,一生功业换来的,不仅是死在自己刀下的冤魂,也是在这些杀戮中,领悟的人生。他们渐渐发现杀人是“命”,被杀也是“命”。
  所以当悲剧有一天降临他们自己的身上,也就能泰然处之了。
  看!七只黄蜂,像排着队,一一飞到杀手的面前“领死”。这杀手派蒂高高地挂着、轻轻地摇着,仿佛一个伟大的政治领导者,在纷乱的世局中,静静地观察、等待,理出头绪、分出敌我,再个个击破。
  她的肚子愈来愈大。愈大反而站得愈稳,也愈有帝王之相。
  喧闹的玻璃罐里愈来愈安静了。她啮食最后一只黄蜂的声音,因为安静,而听得更清晰。如同一个剧场,在连续七场战演完,谢完幕,掌声不再,帷幕垂下又拉起。开始有人打扫,那扫帚的声音是清晰而孤寂的。有一种战争结果,凭吊古战场的落莫与荒凉。想起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当所有的敌人都死在自己的刀下,最寂寞的竟然是那位袅雄。
  第七章 当杀手与杀手相遇
  新秀
  十月七日
  我的花窗前面,有一棵不知名的长青树。虽然只是灌木,却长得奇快,一根根细细的枝条,向四周放射出去,碰到任何东西,就会在那“接触点”生出白色的根。即使碰到我的花窗的玻璃也不例外,那些白色的根常把我吓一跳,以为是一堆堆的小白虫。)
  每年春天,我都狠狠地修剪这棵小树,把它一直修到窗台的位置。这种“大刀阔斧”砍杀的魄力,是我跟园丁学来的。
  有一次我看园丁剪我前窗的树丛,狠狠地剪,一剪就剪去了半棵,上面的叶子全不见了,只剩下面的树枝。我很心疼地说,为什么剪那么多呢?树都剪死了。园丁一笑,反问我:“你干么花这么多钱做窗子,又干么在窗前种树。树是种给你看的,窗子是你要看外面的。如果你不狠,每年让这些树多长两寸,没几年你就什么也看不到了。”又指指树下面的空枝说:“这树很贱,你从上面剪,它就从下面长。如果你常剪,它总能长。但是如果你很久都不剪,有一天看窗子实在挡得太厉害了,终于狠下心,往下剪。它就受不了,会死了。”
  他的话让我想起柳宗元的《种树郭橐驼传》。所谓“吾问种树,得养人术。”
  园丁是意大利人,十几岁来美国,现在六十出头,从没离开过“这个地区”。附近每家的院子他都清楚,哪家换了女主人或男主人,或将要换主人,他全知道。他是可以自由出入“雇主院子”的人,从阳台、从窗帘缝,他了解每家的情况,可能比那家的“某些人”还清楚。
  花窗前面的树,由我自己剪,倒不是怕他偷窥我的私生活,而是因为花圃里有不少牡丹,包括派蒂老家的那株牡丹,有一年早春,园丁进花圃剪树,没看清“像根枯树枝”的牡丹,硬是踩断了好几棵,让我伤心了好一阵子。此后,到了冬天,我不但为每棵牡丹绑上红条子,而且叮嘱他,不得进入这片花圃。
  大概正因为园丁不进来,花圃里堆了许多隔年的朽叶,到了夏天,都分解成肥料,使那棵长青树丛长得更快了。短短三个月,能由原来我剪的位置,重新发芽、生枝,往上窜个三英尺。
  不过到了夏天,虽见这树猖狂,我也不再去剪它,因为一根根细枝伸在那儿,不疏也不密,别有一种妙用,就是可以过滤夏大的阳光。


  我的花窗里除了三颗昙花、一棵橘子、一株茉莉、几盆仙人掌和女儿的含羞草,还种了四盆兰花。兰花很难养,没有阳光不行,阳光太烈也不行,我又不爱用紫外线灯,所以总是每天早晨把兰花移到侧面纱窗下,当天下午,阳光斜,再移回窗台。
  但是到十月,我就省事了,一方面秋阳已经温柔得多,一方面由于那些长青树枝的遮掩。一片片阳光透过枝叶的空隙晒进来,再兴时俱移,对兰花而言,真上不多也不少。加上季节到了,正好催蝴蝶兰发出花芽。
  所以,我虽没有兰花房,我的兰花却开得好极了。
  今天我更要谢谢那棵长青树。因为在它细细的枝子上,我发现了一个宝贝。
  这宝贝一定以为它是在树叶当中穿梭,而自觉十分安全,却没想到我从窗内望出去,外面亮,成为逆光,它的一举一动,全让我看得一清二楚。
  那居然是一只比派蒂还壮的大螳螂。而且,它显然非常勇猛,因为它正站在树梢啃一只大黑蜂。
  “吃饭皇帝大”,我知道它一时不会离开。就好整以暇地进书房拿相机,为它拍了一张“在自由地区的玉照”。
  然后,我选了个比较厚的塑胶袋,准备请它进来作我的食客。我选厚塑胶袋,倒不是怕它咬我,而是因为今天有风。从过去的经验发现,有风的日子不能用薄胶袋,有时候袋子已经要罩住虫子了,突然一阵风来,把袋子吹偏,眼看到手的虫子又跑了。
  我把袋口撑开,小心地,像是踩“梅花桩”一般,穿过我的牡丹花丛。距离派蒂“老家”这么近,想必这只螳螂是派蒂的手足。
  袋口轻松地罩在它的四周。它很有大将之风居然一动也不动,继续吃手上的大黑蜂。使我很为难,到底等它吃完再下手,还是趁它专心吃,一把拿下。
  想起昨天,我隔壁的犹太人,在院子里架起帐棚,儿女全回来了,又念经、又祝祷,度过他们一年当中最神圣的“赎罪日”。我突然决定不再等这螳螂把东西吃完,就下手抓。
  因为我也想起以前伊斯兰和犹太教徒,到了赎罪日前后,都会偃旗息鼓,共同度过这个戒齐的时期。偏偏阿拉伯国家就选在一九七三年的十月六号,对以色列发动所谓“第四次中东战争”,而且一举攻下以色列人自诩为“突不破”的巴列夫防线。
  连一向有默契的中东宗教国家,都能不管“齐戒月”和“赎罪日”,我又何必考虑这螳螂的“吃饭皇帝大”。
  我开始把袋口向中间聚合。它发现了,也开始忽前忽后地躲避。袋口愈缩愈小,它突然猛地跳起,碰一声,撞到塑胶袋上跌下来。
  小心地退出花圃,我大呼小叫地冲进屋里。正好太太带女儿放学回家,小丫头连鞋都来不及脱,就跑进我的书房。
  “它是男的还是女的?”小丫头劈头就问。
  我把塑胶袋举起来,看看它的肚子,又打量一下尺寸。它的肚子跟派蒂一样是圆圆鼓鼓的,按说应该是母的。但它的身材又比派蒂长了一公分,照书上说“公螳螂比母堂螂小”,她又可能是母的,而派蒂成为了公的,我发现居然被女儿考倒了。
  你说呢?“我问她。
  小丫头摊摊手又缩缩脖子,再看看袋子,说:“它是女的。”
  “为什么?”
  “因为它在吃东西。”
  这螳螂已经被抓了,而且经过一番挣扎,居然手里还紧紧攥着那只只剩一半的大黑蜂。我心想:如果我当时不是拿塑胶袋,而拿支镊子,把它手里的大黑蜂夹住,不知它是否也不松手,跟着我的镊子进入我的瓶子。
  我现在不打算把它放进瓶子里。第一,我没有另一个大瓶子,第二,我弄不清它是公是母,不敢断然把它放进杀手的屋子里。我把塑胶袋拉开一点点,往里吹了口气,让袋子膨胀变大,再把袋口封紧。又去书架上找出Roger Tory Petersonr《昆虫手册(AField Guide to the lnsects,by Denald J。 Borror&Richard E。White)》。
  原以为这本书里会有有关性别区分的说明,却发现不过寥寥十六行。只说螳螂是大昆虫,通常超过一英寸长,特征很明显。又讲美国有两种主要的螳螂,一种是从欧洲引进的,只有两寸长的“欧洲螳螂”;一种是从中国引进,三、四寸长的“中国螳螂”。
  又上国际网络,问螳螂,出来一大堆,一个个查,甚至查到伦敦,都是教“螳螂拳”的。只有维吉尼亚一家“农业昆虫店‘”,提供螳螂卵,供人们放进农场或花园杀虫,但也没有对螳螂生态的解说。
  我还是不能确定这两只螳螂的性别,只知道它们居然跟我是同乡。
  晚餐桌上,我征询全家的意见。岳父说:“把它放进派蒂的罐子里就知道了。如果是一公一母,就会亲爱。如果两个家伙是同性,则会打斗。”
  “问题是外面来的这只那么大,如果把派蒂咬死了怎么办?”我忧心地说。女儿立刻有了反应,作出哭的声音,大声叫:“不要放进去!不要放进去。”
  太太则淡淡一笑:“你们不是认为你们的派蒂是杀手吗?还说她是超级杀手,为什么不证明一下呢?”
  “我想赢是一定会赢的。只是怕虽然把外面的咬死了,自己也受了伤。如果断了手脚,以后怎么过日子?”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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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也该死了嘛!”八十八岁的老母咧着嘴:“中秋都过半个月了,是虫都该死了。”
  我还是没作决定。晚上在塑胶袋上扎了一些小洞,让它透气,一扎洞,原来圆膨胀的袋子,突然缩小了,它居然没有挣扎,只屈着两只手臂,作出准备迎战的架式。
  使我想起电影“万夫莫敌”里面的寇克道格拉斯。明天不是死就是生,今夜依然睡大觉。
  杀之美
  十月八日
  清晨三点钟,我几乎已经睡着了,但想到新来的螳螂,挤在那么小的塑胶袋里,又觉得不安,硬是爬起来,到书房找出原来装派蒂的那个巧克力盒子,把“它”放进去。
  螳螂很妙,它们原本透明的眼睛,一到晚上就变成黑色,即使放在灯下,也不会变回来。这新来的家伙,头比派蒂还大,两只黑黑的大眼睛,格外吓人。
  我把塑胶袋口打开,以为它会自己滑下去。没想到它居然能在袋子里文风不动。这表示它很健康,扑子尖端分泌的黏液非常多。相信许多昆虫都会分泌这种黏液,才能在光滑的东西上跑跳自如。无壳蜗牛(slug)也会分泌一种黏液,更神奇。我曾经把一只无壳蜗牛放在刀片上,看它在刀锋上爬来爬去,居然一点也不会被割伤。当然,所有的生物都有“阿奇里斯之踵(Achilles heel)”。人们特别发明了一种用玻璃纤维碎片做成的粉末,撒在田园里,无壳蜗牛爬过去,这粉末黏在它的腹部,成为它黏液的一部分,就能慢慢切割进去,把它们杀死。那是一种很残酷的杀,不一下子毒死,而是千刀万剐,慢慢凌迟至死。
  跟螳螂相反的,蜘蛛的脚不是必泌黏液来防滑,而是分泌一种油脂,来防止它被自己的网黏到。所以如果把蜘蛛的脚用肥皂水洗干净,再放回它的网,它自己就像别的猎物一样,没办法移动了。
  现在正是蜘蛛造反的季节,一只只小家伙,经过整个夏天,没被找死的都长大了,在每个桌脚、屋角织起小小的网。它们甚至能由天花板牵一根丝,到我的君子兰上,再向横拉,到我笔筒里的毛笔上,使我一不小心,就弄一脸的蜘蛛网。
  我常对清洁工说,不要以为用扫帚扫,用拖把拖,再用吸尘器吸一遍,蜘蛛就没了。其实它们只是逃开一下,你才走,它们又开始织网。我也曾经示范给她看,如果在每个小网的中间,找到那个“小鬼”,再用两根手指一夹,它就死了。
  我家的蜘蛛这么多,一方面因为住在树林当中,一方面因为屋里种了太多花,不敢喷杀虫剂。不过也好,譬如现在,我想让这新来的小朋友吃点消夜,只要往天花板上看,没走多远,就能找到一只蜘蛛。
  凡是上天花板的蜘蛛,都是比较大的。以前我总用卫生纸蘸水,去扔它们,泾泾的纸,像一大块黏土,“啪”一声打中,它们就死了,而且不会留下痕迹。
  现在我都用“活捉”,有一天老婆叫我抓一只满大的蜘蛛,我用一个塑胶袋罩住蜘蛛,再拍了一下旁边的大花板,蜘蛛就掉进袋里。老婆佩服得要死,说我为什么能让它进袋。其实这太简单了,你只要了解蜘蛛的个性,知道它们一碰到危机,就会牵着一根丝,以飞快的速度往下降,于是对准它站的位置下面,放个袋子,再一吓它,保险立刻掉进袋子里。
  我抓了一只不算小的蜘蛛,扔进盒子。这新来的家伙毫不含糊,立刻冲上去抓住,吃了下去。
  过去我还迟疑过好一阵子,不敢喂派蒂吃蜘蛛,唯恐蜘蛛肚子里的黏液,会害死派蒂,后来才发现蜘蛛其实是螳螂最爱的食物。在派蒂的“美食排行榜”,蜘蛛甚至排在蛾子和蝴蝶的前面,因为它最软、最多汁、最容易入口。我猜,蜘蛛可以算是螳螂的果冻或蛋糕。那些到非洲探险,吃过蜘蛛的人不也说吗?蜘蛛是带果香的,而且是“百香果”的味道。
  近午才起床,我没有像往日,先冲进院子为螳螂们抓虫。原因是:第一,派蒂前天吃七只大黄蜂,现在一定还不饿;第二,客人昨天自己先捕了一只大黑蜂,夜里又吃了蜘蛛,也够了;第三,它们今天将要遭遇,不是“相亲”就是“相杀”。如果属于后者,总是愈饿愈有戏看。
  “春宫”和“搏斗”都是最吸引人的。起码可以说色情和暴力都是最刺激的,你甚至可以把这两件事看成一体的两面,色情和暴力本来就分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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