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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杀手正传-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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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盒子那头,螳螂依然在洗脸,还在左扭扭头、右伸伸腰,好像作马王堆帛画上的“导引之术”。相信它这看来从容,而且无欲的动作,正是为下面的杀戮热身。
  守了十几分钟,看来一时不会有好戏,我转去厨房找东西吃。
  老婆切了一大块“维吉尼亚火腿”,放在微婆炉里热了一下,又放上一片凤梨,还倒了杯牛奶给我。我突然灵光一闪,去书房把螳螂盒子拿过来,放在餐桌上,三个人一边吃东西,一边观赏。
  “多残酷啊!一边吃,一边看别人杀。”老婆说。
  “多残酷啊!一边杀,一边看别人吃。”我说:“这火腿如果不杀,是哪里来的?不但杀!还调味、腌渍、绑起来入味,再运出去卖、买来切、切来热、热来吃,人残不残酷?所以说,是我们一边杀,一边看”它“吃。这就好比预先买好凶器、观察形势、算好时间杀人,是‘谋杀’,要罪加一等。至于临时见财起意、夺财杀人的是‘非预谋杀人’,罪轻一等。人的杀生,都是谋杀。”
  正说着,盒子里传出一阵骚动,以为战事已经开始,却见螳螂还在作“导引之术”,真正的骚动是从盒底传来——那只黄夹克跟虎头蜂一样,也钻进了大黑蜂的尸体里,而且不但钻,还不停地拍翅膀,抱着尸体上下翻滚。
  “它好像在打架。”女儿说。
  “跟死掉的大黑蜂打架。”我说:“它不知道它的必死,是因为我造成的;也不知道真正的敌人是螳螂,却以为自己的厄运是同类的大黑蜂造成的,所以去咬大黑蜂。”
  “死了,为什么还咬?”女儿问。
  “这叫鞭尸。”
  “不要跟小孩说这么多。”老婆把子推到我前面,又对女儿说:“吃东西,不要看。”
  盒子放在眼前,我一边低头切火腿,一边看。发现“黄夹克”一下子不见了,原来钻进了大黑蜂的肚子。大黑蜂居然空了,被上一只虎头蜂吃光了内脏。这下我搞懂了,为什么我会找不到虎头蜂,它又为以能活得这么长。原来它杀了老贼,自己变成新贼。只是它如果这么会咬,当螳螂生病,毫无武力的时候为什么不去咬螳螂呢?
  想起七、八年前在报上看到的一则消息——一个华青帮的华青,在勒索一家中国人开的旅行社时被捕。那家旅行社在三楼,小华青上楼,进了门,发现坐在柜台后面的不是“老中”,而是个白种女人,于是掉头就走。没想到白种女人看到华青手里的武器居然尖叫起来,惊动了一、二楼的邻居,又正巧有警察经过,于是被抓了。
  你说妙不妙?他为什么看到“老中”就抢,看到“老外”则走呢?是言语不通?还是承继了八国联军以来,中国人崇洋媚外的遗毒?反老外、反老外,超英赶美、杀夷灭洋之后快百年了,中国人还是中国人,连万里迢迢、漂洋过海地来到番邦,还要回头欺侮自己人。
  看!“黄夹克”如同一个来自黄土地的炎黄子孙,钻进同族的肚子里,狂攻、猛咬。表演一出闹剧,给作壁上观的螳螂看。
  看你们自己斗够了,再下手!
  宠臣
  九月八日
  昨天夜里我作了个怪梦,不!应该说是可怕的噩梦。
  我梦见一个男人驾着小飞机,带着他太太和初生的婴儿在山里出了事。夫妻都受了重伤,太太先死,先生也跟着死去。第二天,救援的直升机冒着风雪赶到现场,看到两个大人的尸体抱在一起,却没有婴儿的踪迹,突然听到哭声,从那死去的女人怀里传出,走近看,大吃一惊,弯身从女人的腹腔间抱出一个血淋淋的婴儿。原来那丈夫知道自己快死了,孩子也会冻死。竟把他死去妻子的腹腔切开,将婴儿塞进去,只露个头在外面。再抱着他的妻与子,断了气。
  我常作这样的怪梦,主角不是我,我是第三者,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发生的事,许多我写的小说题材都是这么得来的。其实这也没什么稀奇,只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那些故事常从我过去生活的经验里产生。也可以说,我白天总是想,没在有意识想,也在潜意识想,想着想着突然产生灵感的火花,落入了梦中。
  早上起来,对儿子说这个故事。他一笑,说简直是外星人电影里的神话。我说“笑话,什么神话不是拿人的心去想的?如同有精金和玛瑙的天堂,也是用现实世界最美的东西去想。我这故事不是凭空杜撰,可是有根据的。”
  于是对他说游阿拉斯加时,听爱斯基摩人说的故事——“如果你在冰天雪地里失去了雪橇,又迷了路,眼看风暴就将来到,你没有任何屏障,只可能被冻死。这时你发现远处有一只北极熊,你唯一的选择,就是趁天亮,拼最后一口气,把北极熊杀死。然后切开它的肚子,钻进去,靠着它身体里的热血,和厚厚的皮毛,你才可能度过这场灭难。”在费尔班克,一个爱斯基摩人对我说:“你非杀它不可,它既然不能拥抱你,甚至准备夺你的性命,你怎能不杀它?”
  “说不定它也要被冻死了。”我说。
  “它既然总归一死,你当然更该杀它,死一个总比死两个好吧!”爱斯基摩人说:“所以在我们的神话里,认为我们一半是人、一半是北极熊,我们的祖先靠躲在北极熊的肚子里,活下来,又像被北极熊生出来,所以是半人半熊。你没看见好多雕刻,从左半边看,是人;从右半边看,又是熊吗?”
  我昨夜的梦就是根据这个“改编”。为什么早不作、晚不作,昨天作呢?“
  很简单!因为昨天看到“黄夹克”躲在大黑蜂的肚子里,它们的道理不是一样吗?只是不知上一只虎头蜂被螳螂抓了出来,这只“黄夹克”是不是也难逃此劫。
  想到这儿,我立刻走去书房。早晨的阳光已经过了,盒子里暗暗的。我是故意把螳螂盒子放在书架上,因为如果我摆在靠窗的地方,太阳一直晒,盒子只有上面几个通气孔,里面温度不断升高,没多久螳螂就会被烤死。
  我把盒子从架上拿下来,放到窗台有阳光的地方。在我的监视下,晒晒太阳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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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放定,就听见一阵嗡嗡的声音,原来那“黄夹克”没躲在大黑蜂的肚子里,也可能是见到阳光就飞了出来。但是最早的时候,朝阳已经晒过一次,它也可能早出来了一阵,为什么没像昨天的虎头蜂,被螳螂吃掉呢?
  两个家伙都是“趋光”的。黄夹克不断往阳光那一侧的盒盖上飞,螳螂也往那里移动。这很好,像是一起往赌场和夜总会跑的仇家,因为“同好”而“相聚”,因为相聚而相斗。
  我不断配合螳螂头部面对的方向,调整盒子的角度,使“黄夹克”能正好投怀送抱。只是,等了半天,只见两个家伙不断走来走去、扑来扑去,却不见大打出手。
  我想通了!这就好比两个仇人陷身在绝境,正当怒目相向,准备一决死生的时候,突然露出一条逃生的路,当然逃生重要,于是不再打斗,争相逃跑。
  现在“黄夹克”以为绝处逢生,由盒外透出一线生机,甚至隔着窗子,能见到它的“桑梓家邦”。螳螂也一样,特丹树近在眼前,比“黄夹克”的家还靠近,当然也想逃,它哪还有心吃呢?要吃,也等逃出去之后再说,说不定可以守在洞口,等仇人钻出来的时候,狠狠来一下子。这不正是“双喜临门”吗?又逃出险境,又杀了仇家。这世上的人,有几个不是如此?有几人能因为感谢老天爷,让自己脱险,而饶仇家不死?他只会想,上天使我不死,就是给我报仇的机会,我岂可不报仇?不报是拂逆了天的旨意。当年刘帮迟疑,说项羽曾经在最盛的时候,留自己一条生路,而打算还报,也留项羽一条生路的时候,下面人不也这么说吗?
  当年上天把天下给项羽,是项羽不拿,违了天意。而今上天又把天下给你刘邦,你岂能再犯项羽曾犯的大错呢?“
  每个得天下的人,都说是大意。他杀是“顺天之意”,他不杀也是“顺天之意”。上天疼孩子,管他好不好,都是对。这就是“天子”的道理。
  灵机一动,我把玻璃盒快速地移到阴暗处。使这两个“急于找出路”的家伙,一下子失望起来。失望就会互相责备,失败就要为自己找个失败的借口。战败者的阵营里总会有叛变和内证,就是这个道理。一群败将,你怨我、我怨你;你骂我、我骂你;接着是你杀我、我杀你。最后把主帅的头,提去见敌人,不但得赦免,还能混个一官半职,这不是战争和历史的定律,和悲剧中的喜剧吗?
  果然,才进入阴影,两造就厮杀起来。每当“黄夹克”飞近,螳螂就曲着双臂,作出攻击的样子,然后出手。只是,不知因为盒子大小,还是技术欠佳,虽然把盒子撞得咔咔响,却一再扑空。再不然明明抓住了,又一下子甩掉,好像伸出去蒸笼里拿热包子的人,包子到手上,又烫手,丢了回去。
  我开始怀疑昨天它所以能抓到虎头蜂,是因为虎头蜂关了太久,已经筋疲力竭的缘故。再不然它就是趁虎头蜂已经昏迷,才动手。
  “我看它是个小人。”我对妻说。
  “什么是小人?”女儿在旁边问。
  “小人就是偷袭的人。”我回答:“偷偷攻击别人。”
  “哪只螳螂不是小人?”妻说:“它当然是小人。”
  女儿突然一噘嘴,不高兴地走开了。坐到客厅沙发上,不说话。
  “她哭了那!”妻小声说。回头看,可不是吗,在那儿擦眼泪。我赶紧过去问:“妹妹!你为什么哭呢?”
  “因为你们骂我的‘宠物(Pet)’。”小丫头说。曾几何时,她已经把这螳螂看成她所有了。
  “不知道它会不会想妈妈。”小丫头擦着眼泪:“它妈妈会不会安慰它?”
  “它妈妈早死了。螳螂妈妈都在前一年秋天生蛋,然后死掉。等第二年,那蛋会自己变成小螳螂,所以没有一只螳螂能见到妈妈。”我说,心里一惊,发现可不是吗?这世界上许多生物,都永远见不到妈妈。
  “那我作它的妈妈。”小丫头突然兴奋起来,又跑去了盒子旁边,大声喊着:“它是我的贝比,我给它取个名字。”想了想,说:“它叫Petty,派蒂!我的派蒂!”
  乔迁
  九月九日
  自从昨天螳螂被我家大小姐收为“义女”,事情就麻烦了。以前大小姐看螳螂是凑热闹,现在看螳螂是探望她“女儿”。于是“它有没有吃东西?”“它为什么不吃东西?”“为什么不弄东西给它吃?”“它为什么抓了半天抓不到?”“晃是盒子太小了?”这些问题就都出笼了。
  提到房子太小,我倒也有同感。第一,自从脱皮之后,它突然变大了。第二,自从它手术之后,显然已经复元,前途不可限量了。第三,昨天当它抓“黄夹克”的时候,几次出手,都撞在盒子上,落了空,表示它使不开身手。你想想!当一个人一下子变大了,又不再是“吴下阿蒙”,未来极可能出人头地。他又因为本事不凡、眼界不同、交游也不一样,当然得给他换个房子。如果你是大财团的老板,有个小子请你帮忙,支持他出来竞选。看这小子没什么本事,也不可能混出什么名堂,你当然可以不理。但是过两年,他的人脉广了、桩脚多了、格局大了,再要你支持,你还敢怠慢吗?只怕他不找你,你都得主动去求他。
  连养女儿都是如此。女儿交个穷男朋友,又不是什么热门科系的,你大可以给他白眼看,对女儿泼冷水。相反地,要是她交个世家子,大财阀的二代主,你能不主动为女儿添新装,甚至粉刷门面,把自己和老婆的“主卧室”让给女儿当香闺,给女儿撑场面吗?
  你可以打“落水狗”,但绝不能得罪“豪门的爱犬”,尤其不可拦“有能力的年轻人”的路。为了你及你的下一代,你可以早早把这年轻人“作掉”;再不然就得对他尊重,给他礼遇,甚至把女儿嫁给他,让他成为你的人。
  哪个有成就的人,不懂得这一点呢?
  现在这螳螂小子非但有了那三大要件,而且有了我的爱女撑腰,我还能犹豫吗?
  我又去翻箱倒筐了,先找到几个中国餐馆送外卖的大塑胶罐,又看见一个更大的巧克力盒子。只是塑胶罐不够透明,巧克力子虽然比现在用的宽大了一偌,仍然只有七公分高。螳螂脱皮已经给我一个教训,我必须为它准备一根直立的树枝。想想,如果当时把它放在大一点的盒子里,又能竖根枝子在其中,也不会发生后来这许多问题、费这许时间动手术啊!
  所以这扁扁的盒子也不能用。


  我是不牺牲不成了。我决定把自己装咖啡豆的瓶子,送给螳螂。我煮咖啡是很有心得的,连台北的记者朋友喝了都叫好,特别在报上为我写了好大一篇。自然,我在纽约的“本店”,更有一定的规模。单单装咖啡豆的罐子,就有四、五个。我挑了一个中型的,大约二十公分高、十二点五公分宽,圆圆的、玻璃不厚,正好观察。
  把咖啡豆倒出来,罐子里还散发着浓浓的香味。原本想就这样将螳螂放进去,又怕“人的最爱,是螳螂的最怕”,家事书上不是说咖啡味可以防虫吗?搞不好“它”一进去就死了。于是又把瓶子细细洗了一遍,再擦干净。免得闷在其中,久了,潮湿的罐子里产生瘴疠之气,毒死了女儿的宠物。
  “你的螳螂宠物要搬新家了!”我对女儿喊。并打开盒盖,抓住它的背,在它还来不及回头咬我之前,把它放进咖啡罐。
  “不是螳螂宠物,是派蒂。”女儿扒在桌边抗议:“它是女生,所以叫派蒂。”
  “你怎么知道它是女生?”
  “因为它很可爱。”
  对于小女生,它们似乎都觉得女孩比较可爱,所以“洋娃娃”多半是女的,很少有男的。我想这一方面因为在她们心里妈妈最可爱,而妈妈是女生。一方面她们认为自己最可爱,自己又是女生。如同妇人们听说别人“家变”,管他真相如何,八成都会骂男方。她们骂,是骂给自己丈夫听,也是团结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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