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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特工狂少-第21章

小说: 特工狂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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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毛也笑道:“你什么呀,你不如陪陪我们两个,你跟着这个小白脸有毛用。”

    长毛说完,还伸出手想拍拍高扬的头。

    就在手伸了过来,还未触及高扬头发的时候,长毛发现自己的手已经被一把力量很大的钳住,长毛惊慌地看向高扬,发现自己的手腕被这个小子的左手拿住,犹如铁钳一般。

    高扬慢慢站了起来,一个膝盖袭向长毛的胸口,长毛顿时如油炸的虾米一般弓着腰倒了下去,一口气竟然没有上来,半响,才开始痛苦哀号。

    红毛的注意力一直都在林虹这个美女身上,根本没有注意美女对面的少年,当发现长毛倒下的时候,还没有搞清楚状况,然后就见少年抬起腿迅猛地踢了过来。

    “啪”的一声,高扬大力的一脚将这个黄毛踢飞,跌倒趴在店门口,不停的哀号。

    高扬解决了两个混混,然后继续做下吃了起来,边吃边道:“你也吃啊!”

    林虹坐下一起吃了起来。

    一会,长毛先爬了起来,拉着红毛跌跌撞撞跑了。

    而老板走了过来,道:“你们没有事吧?”

    高扬笑道:“没事。”

    老板无奈道:“这帮混混经常来吃,从来不给钱。你们最好抓紧走,不然待会他们更多的人来找你麻烦。”

    高扬道:“没事,你不用怕,今天这事我一管到底。”

    林虹望着面前的这个少年,年纪虽然不大,却隐隐露出一股侠义之气,一股大将之风。林虹虽然对高扬很佩服,但绝想不到,几年以后,高扬已经成长为一代黑白两道通天霸主。这是后话,暂且不表。林虹也想到自己或许找对了人,这个高扬可能就是自己的真命天子!

    老板无奈继续烧烤,天色越发冷了,街上行人没有几个。

    不多时,从林遥镇的街头出现一拨人,越有十几二十个,这帮人一起往烧烤店杀来。

    不多时,以一个光头为首的这帮人已经来到高记烧烤店,光头还在门外,就骂道:“妈的,连我的人,都敢打,活腻了吧!”

    光头说完在红毛和长毛等混混簇拥之下走进高记烧烤店内。

    光头一进来就望见一个美女和一个少年正坐在那吃着烧烤,立马露出生气愤怒的表情。

    光头对着红毛叱道:“是不是就是他们两个?”

    红毛恶狠狠道:“就是他们两个,把我们打的,强哥,你一定要为我们报仇啊!”

    长毛也捂着胸口道:“是啊,这小子手劲不小啊,跟钳子似的。”

    光头听完,更加愤怒了,甩起手掌,“啪”的一个大耳光子抽在红毛的脸上,打得红毛两眼冒金星,一脸疑惑地望着自己的老大,哭道:“强哥,为什么打我啊?”

    光头接着又甩起一个大耳光子,“啪”的抽在长毛的脸上,长毛没站稳,直接倒在地上,一脸惊悚加疑惑。心道:大哥,为什么呀?

    红毛好像很不甘心,继续问:“强哥,干嘛呀?”

    光头这次好像削了点气,恶狠狠骂道:“妈个巴子,打得就是你们。”

    光头骂完,然后恭恭敬敬地走到高扬面前,叫道:“老大!”

第41章:老大就是牛掰

    跟在光头后面的十好几个混混顿时傻了眼,自己的老大竟然恭恭敬敬地喊一个不起眼的少年老大!

    高扬这才慢慢站了起来,一帮混混才悄然发现,这个少年身材尽管有些单薄,但却很高大,大约有一米七大几的样子,而且,少年不怒自威,清秀的脸庞给人一种压力,果然有电影里老大的味道,这帮混混想到,高手一般都不可貌相,一般都隐隐于世,经过刚刚一番波折,混混更加能体会到这个道理了。越是张牙舞爪的,越是不怎么厉害,还真是这个理。

    高扬目光由刚刚坐在烧烤桌前的淡然,渐渐变得严峻起来,目光徐徐从光头身后扫过……

    光头见状,忙招呼大家道:“叫扬哥!”

    十几个混混齐声喊道:“扬哥!”

    高扬觉得自己出场的感觉已经散发得差不多了,所谓见好就好,这才道:“光头强,这些小兄弟,我怎么都眼生哪?”

    原来,这个光头就是在高扬还是东郊中学当学生时候,收服的一个小弟,光头强本是东郊镇的一霸,经常欺凌弱小,后被高扬一刀刺心(详见第7第8两个章节),差点送了小命,光头强自从见识过高扬敏捷的身手之后,便对高扬五体投体,拜在高扬门下,后来高扬又帮其摆平一个外来的小混混,然后光头强就彻底的称霸东郊镇。

    高扬更是教诲光头强要做一个有思想有理想有侠义的混混,不能干一些偷鸡摸狗、欺凌弱小的事情,高扬的教诲犹如当头棒喝,令光头强极其手下都如沐春风,彻底悔悟,决心做个好流氓。后来光头强果然听高扬的指挥,在东郊镇积极发展经济,就是收保护费什么的,都干得不错。

    而东郊镇与林遥镇比邻,光头强怎会跑到这里来?高扬也有点讶异。

    光头强见高扬问话,忙道:“现在,我们的势力已经发展到林遥镇了,这些小弟都是后来新收的,所以扬哥你见着眼生。”

    高扬道:“那东郊那边没有什么事吧?”

    光头强道:“没事,我让孙彪他们看着呢。”

    高扬又问:“发展到林遥是怎么回事?”

    光头强笑道:“这还要多亏扬哥你呢。”

    高扬正疑惑不解,我已经几个月没有管你们了,怎么还亏我呢。

    光头强继续道:“几个月前,扬哥你不是在这个高记烧烤店把那个上官明给收拾了吗,上官明被扬哥一刀插短经脉,后来不是连他老爸那个区委书记,不是一起进了监狱吗。”

    高扬点头微笑,想不到光头强对自己的这件小事如此看重。

    而光头强身后的十几个混混也都不约而同地发出惊叹声,那次的机关枪事件(忘记的,去翻前面的第20章第21章),这些混混都清楚得狠,但都不知道原来这件轰动整个龙城黑白两道的大事件竟然是自己的老大干的,这些混混顿时有种欣喜乃至兴奋的感觉,觉得自己跟对了明主,以后混混生涯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古惑前途也是一片光明,说不定可以光耀门楣、光宗耀祖也未必可知,就是出去显摆,也可以将此事大讲特讲,增加自己的江湖地位,说自己是某某老大手下的,如果对方不知道,就将这个大事件提出来,还不牛掰轰轰啊!

    光头强继续道:“而这个林遥镇本来都是这个上官明的势力范围,地盘长期被其手下霸占,但是上官明进去后,这帮混混顿时土崩瓦解,树倒猢狲散,而我就趁机将这些地盘接收。”

    高扬面露微笑,点头表示对光头强的赞许。然后高扬又将这帮混乱的混混教导了一番,然后示意光头强将这些混混赶回去。

    这些混混散了,只留下光头强一个人。

    林虹坐在一旁,看着高扬指挥若定,挥斥方遒,一副领袖作风,谈笑间已经将这帮混混弄得心服口服,还打心眼里崇拜他。林虹心里也不禁暗暗又多佩服高扬几分,芳心早已暗许,终生托付的想法也慢慢产生了。

    光头强也注意到了林虹,问道:“扬哥,这位是?”

    高扬一时竟不知道如何介绍为好,正想让光头强扯呼林总,光头强已经抢先答道:“大嫂好!”

    林虹笑道:“你看光头强多懂事。”

    高扬无奈只好承认了这个“大嫂”。

    光头强接着又向高扬汇报了最近几个月的收入情况,钱是越来越多,高扬心中一个大胆的想法渐渐产生。

    考虑了一下,然后将自己准备成立一个公司,让光头强及这样混混有个依靠的想法。光头强听了,两眼放光,好像见到了金山一般。

    的确,高扬的这个想法有些大胆,但是要想发展,必须要组织,又不能真学电影里的古惑仔成立帮派,都什么年代了,成立帮派社团肯定不行的,况且华夏法律也不允许这么做,所以,最后的办法就是成立公司,有组织又规模的合法的经营。

    不过具体的事情,高扬要慢慢弄,但是现在手下这些混混鱼龙混杂,素质良莠不齐,必须整改,于是高扬吩咐光头强回去将手下这些混混好好管教,素质实在太差的,像刚刚影响高扬吃饭的家伙必须要清除出革命队伍,不能让一颗老鼠屎坏了整缸酱。

    林虹在边上一直听着,觉得高扬很有自己当老板当领袖的风范,加以时日,高扬一定能成为龙城的一方霸主。只是现在,自己如果贸然提自己跟高扬之间的感情的事,估计老爸林万豪肯定不会同意,毕竟高扬现在什么都没有,只是一个打工的。还好自己隐约向老爸提起高扬,说高扬的身手多么多么厉害。提的次数多了,老爸总归印象深刻,说不准哪天就能同意自己跟高扬。

    高扬又详细地交代一番,然后开着宝马载着林虹呼啸而去。

    光头强站在烧烤店的门口,目送高扬的宝马车离去。

    光头强望着远去的宝马轿车,心中赞道:扬哥就是牛掰,才几个月,就从一个骑自行车的高中生,混成开宝马的老板,不得不服,不服不行。这就是高手跟自己的差别。光头强一想到这里,心底对高扬的崇拜救更甚几分,觉得自己跟对了老大,以后公司成立,自己起码是个副总,到时候可谓天天坐办公室吃香喝辣的。

    光头强想到这里,遥望一下无边的天际,只觉得那黑黑的夜幕里,有万道光芒灿烂开来,照向自己。

    突然,烧烤店老板小声道:“强哥,给你烤了几个串……”

    光头强笑道:“不要客气,老板,多少钱,我给……以后再有混混来闹事的,你就提我的名字…………”

第42章:嚣张的贵妇

    高扬开着宝马送林虹回家,而自己的另一面也**裸的展示在这个女人面前,估计此时林虹对自己更加好奇了吧?哥还有好多你想不到的呢?好多正常思维想不到的事情都发生在哥的身上,匪夷所思已经不能表达,比如,哥的灵魂是重生而来!

    清冷的街道没有什么人,高扬开足马力,很快就到了龙城的市区,最繁华的中心地带,什么购物中心,什么奢侈品牌店多集中在这里。

    此时,虽然已经是近晚上十点钟,但市区依旧繁华热闹,各色人等穿梭在夜色中,尤其是一些娱乐场所,更是人满为患,看来喜欢夜生活的男男女女真是不少。

    而林虹家的别墅就在前面不远,紫金城别墅是龙城的高档住宅,住在里面的非富即贵,紫禁城依龙城市最大的香梅公园而建,可谓风景优美,虽然属于闹市区,但紫金城丝毫没有都市的喧嚣与繁杂。

    车子开过一个路口时,林虹突然道:“待会左拐。”

    公园疑惑望了望林虹,林虹莞尔一笑道:“你看你的衣服,刚刚吃烧烤时,弄脏了,我带你去买件衣服。”

    高扬道:“不用了,林总。”高扬心想,待会我就回家了,还怕什么衣服脏啊。

    林虹道:“以后没人的时候,你就别叫我林总,搞得挺生分了,我们都那个了,叫我虹虹吧。”

    高扬轻声念道:“虹虹……”

    咦,怎么这么耳熟啊,晕,想起来了,高扬想起那个猪头轩少也曾这么叫林虹,当时觉得特别肉麻甚至恶心,可是自己如今叫起来,感觉立马不一样,如此亲昵的称呼,可是情人之间的称呼啊。

    林虹道:“好,绿灯了,左拐吧!”

    高扬只有左拐,然后又行了一段路,林虹喊停,车子停在这家叫zegna英文名字的服装店门前,高扬将车停好,一眼望去,这条街竟大多数都是服装店,而且还多是英文牌子,高扬对服装贸易什么研究,所以这些品牌大多不认识。

    走进zegna的店里,立刻迎上来一个服务员,微笑地道:“您好,有什么能为你服务的吗?”

    林虹道:“我们自己选选。”

    高扬跟在林虹后面,一眼扫去,发现店里全是男装,原来是个男装专卖店,高扬随便望了望边上衣架上的一件不起眼的外套的价格,高扬立马吓了一跳,竟然标价一万二,高扬的神情立马被不远处的服务员捕捉,上来亲切道:“会员的话打八折。”

    高扬在心里一算,妈的,打八折,还要近一万块。不过对于林虹来说,万把块的衣服很正常。

    林虹和高扬选着选着,走到一件穿在塑料模特身上的一件外套,高扬顿时被这件外套吸引,虽然外套的颜色不是那么的华丽和新奇,但是其优雅、舒适的风格还是让人怦然心动,上乘的面料,细致的剪裁,足以用完美无瑕来形容。而且,天蓝色,正是高扬喜欢的颜色,给人一种青春飞扬的感觉。

    林虹也注意到了这件外套,林虹立刻被这件休闲西服给吸引了,然后望了望高扬,发现高扬也很喜欢的神情,忙对服务员喊道:“这件我要了!”

    所谓无巧不成书,与此同时,几乎跟林虹同一时间,一个肥胖的贵妇趋近道:“这件我要了!”

    两人几乎同一时间,说出了同样一句话!

    双方说完,又都同时惊讶地望了望对方。

    林虹发现对方是个中年女人,穿着华丽富贵,身材臃肿不堪,已经快要看不见的脖子上挂着一根手指粗的金项链,一看就是一名贵妇,贵妇的手腕上戴着金手链,手指上戴着金戒指,妈的,一身全是黄金,简直就是一个暴发的富婆。

    而在贵妇的身后,则跟着一名二十多岁的帅哥,是个典型的小白脸,一副很娘的样子,还戴着一副黑边无框的眼镜,一看就是装斯文的二货。对这种吃软饭的,林虹也是见怪不怪了,自己经常跟父亲林万豪参加一些有钱人的聚会,经常碰到这样的富婆。

    贵妇也是端详了下林虹,发现这个女人比自己要年轻许多,而且很漂亮、优雅,很有魅力和诱惑的那种女人,不知不觉间,贵妇心底就矮了一寸,输了一分,年轻和美貌,是年老珠黄的贵妇们所无法比拟和拥有的。但纸老虎总有撑起来的一面,贵妇想到自己很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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