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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175篇经典小小说打包下载-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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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他说,“他很厉害的。”
                 
 〃斯楚露出轻蔑的笑容。
                 
  “厉害?那种偷银行的小把戏也算本事?我说,不出一年,他就要锒铛入狱了。”
                 
  强尼仰着头说:“不可能!”
                 
  “当然,他在一年之内也还能做一些案子。”
                 
 〃斯楚先生坚持地说。
                 
  “好吧,”他的口气变得粗暴了,“我不再给你建议了,让我给你看一样东西吧!”卡斯楚先生从柜子底下搜出一本泛黄的报纸剪贴簿,他把它摊开在小孩面前。
                 
  “保险柜大盗之王,”他指给小孩看。卡斯楚先生,现在的表情显得缓和多了,微微地笑着。
                 
  “强尼,我不会傻到把其中的奥秘告诉你的。连佛森都一无所知。曾经有专家用了二十年的时间请我传授,我都还不答应呢!”
                 
  “我已经把它们写在回忆录里,”卡斯楚继续说,“我把那本活页笔记簿放在房间的一个上了锁的抽屉里。我所知道的各种技巧都写在里面,等我死了就会出版。那时,一夜之间,每一个人——包括小偷、大盗、锁匠等等的每一个人都会知道。当然,只要每个人都知道,里面的秘密就没有用了。”
                 
  强尼若有所思地摇摇头,“唉——”他说,“你本来可以大捞一票的,为什么不……”
                 
  “大捞一票?”卡斯楚先生插嘴说道,“没错,别人口袋里的二十五万美元。可是,那得花二十年的功夫才偷得到。其中还要扣掉一半的开销,至少一半,到最后,我每年只能存下二千美元。按照正常的情况,这家五金店的收入比那个好多了。去年我赚了超过三倍的钱。”
                 
  “等一下!我还有话说,”强尼。达金说,“你本来可以赚更多的。”
                 
  “是吗?”卡斯楚先生向他笑了一下,“也许我忘了告诉你,我当中被关了二十三年,使我的平均收入大大降低了。”
                 
  “二十三……你怎么会被捉呢?”
                 
  “人算不如天算啊!迟早会有出错的一天。愈早犯错就愈容易回头。没有人是绝顶聪明的,强尼——你不是,你的好朋友佛森也不是。”
                 
  强尼。达金渐渐又露出自恃、固执的神色。
                 
  “那是你认为的,”他说,“你不知道世上还有许多聪明的人,因为他们根本不会被抓。”
                 
 〃斯楚先生叹了一口气。
                 
  “再见了,强尼。”
                 
  他失望地说,“我要工作了。”
                 
  第二天晚上,大约深夜一点钟左右,卡尔警官已经在卡斯楚先生的房里埋伏了两个晚上了。他手握着左轮枪,轻轻地走上前,在佛森还来不及拿到那本笔记簿之前,将他逮捕了。隔天下午,卡斯楚先生正在看一本活页笔记簿。强尼。达金放学经过他的店前。
                 
  “进来吧!强尼,”他说,“已经没什么事作了。”
                 
  男孩慢慢地走近柜台。
                 
  “我听说法兰克。佛森搬走了,”卡斯楚先生继续说,“搬进市立监狱去了。现在,终于逮到这个大傻瓜了。他破门而入就是想偷这本笔记簿。”
                 
  “他大概以为这本小簿子里有什么大秘密吧!”卡斯楚先生接着说,“记得我好像跟你说过一个有关回忆录的笑话。其实啊!现在谁不晓得,像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写回忆录呢?!如果写了,便会引起人们邪恶的念头,不是吗?强尼,那是不可思议的。偏偏有佛森那种傻瓜。有一天,我会找时间告诉他,我这本笔记簿里面全是账单。”
                 
  强尼。达金自始便一语不发。他敏锐的眼睛盯着卡斯楚先生的脸,在他的眼中流露一种与过去完全不同的眼神——一种崇拜、尊敬的眼神。
                 
  “也许,大部分的人并非想像中的那么聪明吧!”他轻声地说。 

  
  

   

流行的技术〔美国〕雷蒙德。卡弗 
                  
                 
  那天一大早就变天了,雪开始溶化成一摊摊脏水,一条条污痕从面对后院那扇及肩的小窗户流下来。车子驶过外面街上的烂泥,外面的天色渐渐转暗,里面也渐渐暗下来了。她走到卧室门边时,他正在里面往箱子里塞衣服。我真高兴你要走了!我真高兴你要走了!她说。你听到了吗?他继续把东西放到箱子里。狗娘养的!我真高兴你要走了!她哭了起来。你连看都不看我一下吗?然后她看见床上那张婴儿的照片,便拿了起来。他看着她,她擦擦眼睛,瞪着他看,然后转身走回客厅。拿回来,他说。收拾你的东西,然后滚蛋,她说。他没有回答。他扣紧箱子,穿上大衣,关灯之前并环视卧室一周,然后走进客厅。他站在小厨房的门口,抱着婴儿。我要孩子,他说。你疯啦?没有,可是我要孩子。我会找人来处理关于小孩的事情。你别想碰这个孩子,她说。小孩开始哭,她掀开盖在他头上的毯子。喔,喔,她说,你看他。他朝她走了过去。看在老天的分上!她说。她向后退了一步,躲进厨房。我要孩子。滚开!她转身,试图抱着小孩躲到炉子后面的角落。但是他走上来,手伸过炉子上方,紧紧抓住孩子。放开他,他说。你滚,你滚!她大叫。小孩的脸变得通红,并且尖声大哭。两人抢来夺去时撞掉了炉子后面的花盆。他把她逼到墙边,企图掰开她紧握的双臂,他抓住孩子,用尽力气推撞。放开他。他说。别这样,她说。你会伤到孩子,她说。我不会伤到孩子,他说。厨房的窗户没有任何光线,在几近全然的黑暗中,他一手掰开她握得紧紧的手指,另一只手把哭叫的小孩紧紧挟在胁下。她觉得自己的手指被迫张开。她觉得孩子离她而去。不!她的手松开时尖叫一声。她要拥有这个小孩。她抓住小孩的一只手臂,扣住他的手腕并将身体往后倾。但他不放手。他觉得小孩从他手中溜走,于是很用力地向后拉,这件事就用这种方式解决了。 

  
  

   

小偷〔美国〕雷蒙德。卡弗 
                  
                 
  他第一次注意到那位年轻女孩时,他正在出售机票的柜台边等候。她光亮的头发在脑后梳成一个髻——那男人想像它放下来披散在她小小的背后的样子——并在穿着皮衣的肩上,挂着一个沉重的黑皮包。他设法一睹她的面貌——她排在他前面——但直到她买好票,转身离去时,他才见识了她的美貌,她脸色苍白、双眸漆黑、嘴唇丰满,她的美使他心跳加快。她似乎知道他在瞪着她看,所以突然将目光下移。航空公司职员打断了他。那男人只好不再看——他猜她大概廿五岁吧——买了一张到东部某城市的二等舱来回票。他的飞机一小时后起飞,为了赶时间,他走进机场的一间鸡尾酒吧,点了一份加水威士忌,然后一边啜着酒,一边看着候机室川流不息的人潮,其中有不少他认为还是待字闺中的美丽少女,穿着流行杂志上的服饰。后来,他又看见了那个穿皮衣的黑发少女,正站在服务台附近,和另一名穿着滚灰毛巾边外套的金发少女谈得很入神。他很想在她搭机飞往她要去的地方之前,吸引她的注意,好请她一起喝杯酒,但他又想到,即使她朝他这边看,酒吧间的阴影可能也很难让她看见他。过了一下子,她们两个分手了,但没有一个朝他这边走过来。他叫了第二杯加水威士忌。下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他正准备买本杂志在飞机上看,他觉得有人挤着他。起初他很奇怪为什么有人这么挨近他,但一看到是谁以后,便露出了笑容。
                 
  “生意真好。”
                 
  他说。她抬头看看他——她脸红了吗?——她嘴角泛上一抹怪异的笑,稍纵即逝。她从他身边移开,走入候机室的人潮中。那男人拿着杂志站在柜台边,伸手去掏后面口袋的皮夹时,发现皮夹不见了。我会是在哪儿掉了呢?他想。他脑中开始列出皮夹中的东西:信用卡、现金、会员卡和身份证件;他的胃中翻搅着类似害怕的情绪。那女子那么靠近我,他这么想,并且立刻想到了是她扒走了他的皮夹。他该怎么办?他的机票还在,安稳地放在西装里面的口袋——他伸手进去摸一下那个信封,确定还在。他可以搭这班飞机,抵达目的地后,打个电话叫人来接他——因为他连搭公共汽车的钱都没有——然后处理完事情,再回家。但是现在,他必须得先处理一下遗失的信用卡——打电话回家,叫他太太从书桌的最上面一个抽屉里找出电话号码,再打电话与各个公司联系——好麻烦啊,这整件事简单直令人窒息。他该怎么办?首先:找个警察,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描述那名年轻女子的样子。她真该死,他想,装出那注意到他的样子,站得靠他那么近,还在他说话时,脸红得那么漂亮——这一切竟然只是为了扒他的钱。她的脸红并不是害羞,而是担心被识破,这点最令他受不了。该死的骗人的动物。他将对警察隐瞒一些细节,只告诉他她做了什么,皮夹里有些什么东西。他咬紧牙根,他可能再也看不到那个皮夹了。那黑发女子再度出现在他的视线里时,他吓了一跳,而又非常高兴,考虑着是不是应该就近告诉站在X光机附近的警卫。她背对着候机室前面的窗户坐着,计程车和私家车在她身后逐渐聚拢的暮色中缓缓移动。她似乎正全神贯注地读一本书。她旁边有个空位,于是那男人走过去坐下。
                 
  “我一直在找你。”
                 
  他说。她看着他,一点儿都不认得他的样子。
                 
  “我不认识你。”
                 
  她说。
                 
  “你当然认识。”
                 
  她叹了口气,把书摆到一边。
                 
  “这就是你们这些人的想法——像捡拾迷途的动物一样捡女孩子吗?你以为我是什么?”
                 
  “你扒走了我的皮夹。”
                 
  他说,并且为他用了“扒走”这个字而沾沾自喜,认为比偷、窃,甚至抢字,更口语化。
                 
  “你说什么?”那女子说。
                 
  “我知道你做了——在杂志摊那边。如果你把它交还给我,这件事就算了,否则,我就把你交给警察。”
                 
  她神色凝重地端详他。
                 
  “好吧。”
                 
  她说,然后从她腿上的黑包包里拿出一个皮夹。他接过来。
                 
  “等一下,”他说:“这不是我的。”
                 
  那女子跑了,他在后面追,就像电影里的画面一样——旁观的人四散躲避,那女孩闪来躲去,以免撞到人,他沉重的呼吸声提醒他,他已经老了——后来,他忽然听见后面有个女人在叫:“站住,小偷!抓住那个人!”他前面那个黑发女子不见了,这时有个穿海军装的年轻女子伸脚绊倒他,他重重地摔了一跤,膝盖和手肘都重跌在候机室的瓷砖地板上,但还是紧紧抓住那个不是他的皮夹。那是个女用皮夹,里面塞满了钱以及各种信用卡,而皮夹的主人是那个穿着滚毛边外套的金发女郎——那个稍早前他看见和黑头发的女扒手说话的女人。她也是气喘吁吁的,身边还有个警察。
                 
  “就是他,”金发女郎说:“他扒走了我的皮夹。”
                 
  而他却无法向警察证明身份。两个星期后——困窘和愤怒已渐平息、家庭律师的钱也付了、家中的混乱也恢复了——早上的一个邮包寄回来了那个皮夹,没有附带任何解释。皮夹原封不动,钱一毛不少,所有的证件也都在。虽然事情过去了,那男人觉得他的后半辈子,看到警察都会不自在,在女人面前都会觉得羞愧。 

  
  

   

恐惧之外〔美国〕鲁思。斯特林 
                  
                 
  管呼吸困难,大伟仍旧奋力地攀上那块搁着他的衣服的岩块。他拿了一条大毛巾裹着他细瘦发颤的身躯,并且急速地揉搓着双手。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他觉得无比地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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