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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们,春光乍现-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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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有我的地址的,他来找我。
我在几天后和他真的见面了。在我家的楼下,我去买棉花糖,他一眼就看到了我手上五颜六色的糖果。我和他在7…11买了几听啤酒,到了一个沙滩上。黑夜里我无法辨认他的眼神,只能闻见他身上淡淡的古隆水味。
很多时候我们记得一个人,并不是因为他的样子,而是他身上独特的味道。
他喝完了一罐又一罐啤酒,我一直在吃我的棉花糖。他喝啤酒的姿势很好看。一如电话里的沉默。在他喝完了所有的啤酒后,他转过身搂着我。我没有反抗。他很重的呼吸在我耳边不停的变换。我把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头发贴着他的耳朵。感觉他微微的心跳,有力坚实的手臂。
我和洛克在空空的街道上来回的踢着空的啤酒罐。洛克说我明天要回去了。我抬头看了看他,把一个啤酒罐踩扁,踢到了路的另一边。又低下了头。
我们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逛着,他拉着我的手。然后在日出的时候,我们又回到了沙滩,依靠在一起。
洛克走了。
我从此再也没有在聊天室里出现。我清楚的知道,在洛克离开的那一天,我的心是如何的痛着。我不能再这样的想着身处另一个城市的他。
我说过的,我不喜欢无止境的等。
我的新书出了。
在签名售书的那一天,我收到了一个包裹。


是优之良品的棉花糖。
上面有洛克身上淡淡的古隆水味……
            第38节:颜歌:逃之妖妖1
          2005年12月16日
《逃之,妖,妖》……颜歌
我看见你,就像看见我自己。我常常对自己说:〃我爱你〃,就像我永远都会这样,来告诉你。
于潜说她的博客只有我去看,所以,我就天天去看。
她的博客选和我一样的模板,灰底蓝花的调子,懒懒地更新着。在那个页面上面,我常常看见熟悉的句子,一段一段,根本就是和我的博客一样。这个女人无耻地把我写的博客复制下来,然后把主要人物的名字用WORD替换掉,发上去,她在MSN上告诉我说:有什么关系,反正我们发生的事情都是一样。
昨天她的博客里面,写到她父亲的病。她说我不哭的,我为什么要哭给他们看。然后她跟我说话,很突兀地,她说,妖,我知道你的,看见你,就像看见我自己。这个世界已经一再让我失望了。我觉得我所有的隐忍悲哀都不值得一提。
我常常对我自己说:〃我爱你。〃就像我永远都会这样,来告诉你。
我的眼睛就那样毫无预兆地湿了,从十六岁认识于潜开始,我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虽然我们老是这样,很长时间不联系,然后开开心心约出来逛街,说新衣服新香水新男朋友们,没心没肺放对方鸽子,失去踪迹。
可是,我真的知道有这么一天,我会被她弄哭的,我会为她写点什么。
然后,它就来了。
我和于潜是同时看双面维诺尼卡这部电影的,然后她打电话给我。她说我刚刚看了一部电影……我即刻就笑了,我说我知道了,是双面维诺尼卡,我也在看。
我们就都笑了。
双面维诺尼卡,布拉格和巴黎。我,有两个我,在经历不同的剧情。
这样的说法让我们两个都笑了。因为我们那些相同的剧情已经多到让我们懒得去惊讶。我们在同时皮肤过敏,感冒,丢手机,爱上一个男人,失恋;我们看同一部电影,同一本书,买同一件衣服;我们最亲的那个人,在同一时间,患上同样的病。
我们甚至可以,共享同一部博客。
十八岁的时候,我留在成都,她去了上海,彼此失去消息。我遇见夏城南,忙着陷入一场几乎是莫名其妙的恋爱。那一年,我一次次在夏城南大学门口的各种店铺徘徊,等他给我打电话,然后,可以即刻出现在他面前。
我常常在一家叫做三点一刻的店里面喝摩卡,后来,遇见汴一木,他说,你和我的一个朋友很像,她现在在上海,她叫做于潜。
于是,我给于潜打电话,我说,我认识了你的朋友,叫做汴一木。他给了我你的电话。
于潜就尖叫说:妖啊!
我们是这样叫对方的,妖,妖。桃之夭夭。
那一年,我十六岁。于潜在网络上写信给我,她说,桃夭,我想认识你,我和你在同一个城市,我也叫做这个名字。
我是在成都盐市口染坊街那个混乱不堪人潮涌动的街口看见于潜的,虽然人很多,可是我一眼就把她认出来了,我走过去,站着,笑。她转头就看见我了,然后大叫一声,妖啊,扑上来,抱住我。
我们就成为朋友了。
那一年我们都还略带少女的肥胖,面容苍白,纯洁无知。我和她常常见面,去逛商场,对着一条三百块的裙子感叹,看每一个灯厢里面的模特,坐在西南书城的门口吃西瓜,吃木瓜,吃章鱼小丸子。一起计划去西安。
关于那次西安的旅行于潜鲜少对我提起,可是我却常常想起来。大概是四月的时候,因为于潜告诉我她学校的樱花都开了。她一次次打电话给我,她说妖啊,你去不去西安,跟我去西安吧,我们下个星期就走。
我略带迟疑,站在教室的阳台上接她的电话,我说,等一等吧,我们马上就要上课了,我等下再和你说话。
等一等,等一等吧。可是,于潜是不等人的,她莫名其妙就去了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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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回来以后,很少和我见面了,只是有时候打打电话,说到西安的事情,我就很懊恼地说,于潜,你居然自己就去了。她说杨洛别傻了,我们都知道,你不会逃课和我去的。
我哑口无言。的确,我不会逃课去,我要念书,我要考试,我要上大学。我一直相信我会沿着这样的道路走下去,然后,真的走了下去。
而于潜,她在高三还没有结束的时候叛逃去了另一个城市,换无数的工作,身分不明,行踪不明,到现在,再也不会回来了。
到现在我也没有去西安,我常常想,如果我去了西安,我是不是,就和她真的,成了一个人。
等到我能够眼睛都不眨一下刷三百块一条的裙子的时候,于潜已经能够眼睛都不眨地刷一个价值不菲的白瓷马桶,放在客厅里面装水果了。于潜打电话给我,她说,用这个马桶装的水果,除了我,没有人敢吃。她说着说着就笑起来,一笑起来,就没完没了。等到我们两个都瘦了下来,告别少女时代的时候,我们就会打电话,讲到我们的男朋友了。
第一个讲到的,是夏城南。夏城南。那个夏天我在写一本长篇小说,去夏城南的学校图书馆查资料,他坐在我对面在一本我完全不懂的物理书。他说你什么系的。我愣了一下,说,中文系。
那时候我已经退学一个月。一个人在跳伞塔租三百元一个月的单间破旧平房,全身最值钱的东西就是我的手提电脑。夏城南在本城最为著名大学,理科生,我记不住他的专业名字。每天下午我在大学西门等他下课,有时候也逃课,然后两个人,从磨子桥一路走到春熙路去,然后到盐市口,天府广场。那些路,都是我和于潜曾经走过的。我指给他看那些广告牌,都是我指给于潜看过的。我们坐在春熙路上,夏城南说,我们去吃麦当劳好不好。
我们去吃麦当劳,我居然遇见于潜。我以为早就消失在成都的于潜。她扑过来叫我,妖啊!然后狠狠抱住了我。
她一个人,背着大包包,头发长了,瘦了。我说你回来干什么。她说,回来拿点东西,明天就走了。
            第39节:颜歌:逃之妖妖2
          2005年12月16日
我们站在麦当劳随时都很多的人流里面说了几句,我说那么你回去给我打电话,我走了。我指夏城南给她看,我说,我走了。
她笑了说男朋友啊,我说,是啊。
她说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一个月了。
我和夏城南是一个月以后分的手。分手以后我给于潜打电话,我说于潜,我又是一个人了。
她说一个人多好啊,我早就是一个人了。
接下来我和她都陷入了疯狂的工作状态,我不停写我的稿子,接下更多甚至是莫名其妙的稿约,而于潜,帮人跑装修,发过来越来越像建筑工人的照片。她说妖啊,我累得要死了。
我说我也是啊我也是啊。
可是我们都没有死。于潜存到了钱回成都买房子,我存到了钱去越南挥豁一空。
然后,我们两个的父亲同时生病了。而且,是同样的病。隔着一个月,都住在同样的医院。
于潜回成都。我两次要去见她都没有见到,一次是在路上我被偷了手机,丢掉了她的电话号码。第二次是她丢了手机,接不到我的电话。第三次我们终于见面了。在购书中心门口,我像等网友见面那样坐在阳光里面等她。后来她就在我后面出现了。她的头发很长了,卷曲的妖魅的垂钓下来,用兰蔻的奇迹,把黑色睡裙穿在里面,外面穿桃红色的大领口长袖雪纺上衣。
我看见她我就笑了,我说,妖啊。我扑上去抱她,她说哎呀,我回来了。
我们去吃麻婆豆腐,吃玉林串串香,去逛我很久都不去的春熙路,买衣服,买裙子,然后,坐在西南书城门口,吃章鱼小丸子。
我们一直笑着讲话,讲新的男朋友,新书,新房子,赞赏对方的新发型……对于我们父亲的病,绝口不提。
我们去看她买在芳草街的房子,还在装修,叮叮咚咚尘土飞扬。于潜进去和装修工人说话,这个木板,厚度材质,那个墙……听得我一头雾水。她很大声地说,不行,这里必须重新做。然后说,这个板子要多少钱难道我还不知道,你真当我是傻子啊。我坐在一堆废墟上看着这个女人,精明干练强悍的样子,就笑了。想到以前我们说要去西安的时候,她给我打电话说她们学校樱花开了的时候,她写的那篇关于叶赛宁的小说,连主角的名字都取的和我小说里的一样。
看见你,就像看见我自己。看见另一个,飞走了的,没有被缚住的我自己。
在我休学两年以后,于潜又在上海开始念书,她打电话来说,我现在是学生了。我要专心做学生。她写博客,我就天天去看。
有时候她和男朋友吵架,她说如何和男人和平相处,也许往长城上贴瓷砖要简单一些。我就笑,然后打电话给我正在吵架的男友,转述这句话给他。
有时候她感冒,奄奄一息,我总是不能及时打电话给她,直到我终于从感冒的痛苦中苏醒过来可以上网看见她发的新帖。
有时候我们都变得很软弱,打电话给自己男朋友,说,我似乎爱上了你。然后第二天又面无表情地忙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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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她终于对我说了那些煽情的话,把我搞哭了。
关于我们的默契我已经什么也不想再说了,于潜,我的妖,同样的话我现在来告诉你:看见你,就像看见我自己。我常常对自己说:〃我爱你〃,就像我永远都会这样,来告诉你。
但是你不要哭,我们都不要哭,无论生活是什么样子的。我们要微笑,在两个城市,在一起,笑着,忘记着,却又牢记着,就生活了下去。
六、忘不了:
夏天往事……李萌
六岁的暑假,我从幼儿园毕业,俨然变成了一副小大人的模样,觉得自己是要上学的人了,应该做出一些有知识有教养的样子来,再不可如先前一般任性而调皮。
            第40节:颜歌:逃之妖妖3
          2005年12月16日
那个夏天,我开始忙着为上学做准备,买了漂亮的新书包和文具盒,整日捧着小人书,努力塑造一个读书人的形象。然后,又忙着,做第一次远行。
爸爸告诉我说,我们的目的地是个遥远的地方,那里有无比神奇的我未曾见到过的景象。我蓦地就想起了大海。对于六岁的我,大海是一个多么神秘而令人兴奋的词语。我便乖乖地坐住,同时迫不及待地等着火车到站的那一刻。
我没有见到大海,却见到了草原。而见到草原之前,我见到了在火车站里歪着头朝我笑的乐天。
皮肤黑黑的,短短的头发有点发黄,两颗门牙都没有长出来,穿了一套白色的小西服,就那样跑过来,拉着我的手说,我叫马乐天,我七岁,你就叫我乐天哥哥。
很简单,因为我们的爸爸是好朋友,我们就认识了。六岁的我被一个七岁的第一次见面的小男孩拉着手,呆呆地盯着他看,突然不知所措。
乐天乐天,一相情愿地叫着我妹妹的乐天,十四年以后,他当时歪着头一笑的模样,仍然那么清晰。
然后我们变得迅速地熟络起来。只是,我固执地不叫他哥哥。
把我带进他的房间,没完没了地展示他所有的变形金刚和小汽车。我说我要去画画啦,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门去。乐天急急忙忙地搬着板凳和小画板跟着跑出来,坐在我身边一起画。我画了一辆漂亮的自行车,他画了一张丑丑的我的脸。他拿着两张画,由衷地感叹着,妹妹画得比我好,我要把这张收进百宝箱里。
在呼和浩特的第二天,我的仅剩下的一颗松动的门牙终于脱落了。乐天拉着我,气喘吁吁地爬上高高的楼顶,扶着栏杆用尽全力地把牙齿扔了下去。然后拍拍手,得意地对我说,看着吧,很快就长出新的来了。然后,在内蒙的所有照片上,都有两个咧着嘴,露出豁了的门牙,无比开心地笑着的孩子。
我们到小区的围墙墙根底下去玩,乐天小猴子一样迅速地爬上去,然后骑在围墙上,像个骄傲的将军。他高高在上,手舞足蹈地喊着,妹妹你也上来啊,快上来快上来,外面的风景好漂亮啊。七岁的乐天对我用了风景这个高深的词语,让我崇拜得五体投地。因为这个词,我差点从高高的围墙上摔下来。
乐天乐天,那个总是故作深沉思考问题却从来没有结果的乐天,那个骑在马背上跟我说〃有我在你就不要怕〃的乐天,那个吃起雪糕来没完没了却从来不会肚子痛的乐天,我就这样告别了他。离别的画面已经记不起来了,两个没心没肺的小孩一点都不伤感,只是简单地认为,以后的每个夏天都可以在一起玩了。
于是十四年,就再也没有见过。
只有在过春节两个人的爸爸在电话里互相祝好的时候,我们才有机会说上只言片语。我拿着电话,听到他少年的已经变粗的声音。时间已经太长了,连那片刻,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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