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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死命讨好-第18章

小说: 死命讨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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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她惊讶的是,每天的邮件里都有新的工作邀请信。她甚至接到两通工作邀请电话,但她当场予以婉拒,因为她喜欢比较正式的方式。她的薪水不低,所以工作机会的大量出现还是令她感到意外。
“都是因为你上过电视。”寇子在星期四晚上听她谈起时说。他们在看电视,他坐在他的大躺椅里,她坐在他的腿上。“你也可以算是名人,所以有些人即使不是真的需要,还是会想雇用你。”
“我要的不是那种工作,只是当别人身分地位的象征。罗法官需要人帮他管理家务;他年纪大,一个人住,有些健康问题,不想为琐事烦心。”
“加上他需要你的保镳技能。”
莎兰沉默不语,因为她的技能没有发挥功用。法官需要她时,她不在常
“嘿,”寇子轻声说。“那不是你的错,你不可能阻止事情发生。你没有理由对那个家伙起疑心,因为法官认识他,邀请他进入。你会在他们谈话时留在书房里吗?”
“当然不会。”
“那么你怎么可能阻止?那个家伙说不定用了灭音器,你连枪声都不会听到。”
“至少我可以指认他──”她突然住口,恍然大悟。“他会把我一起杀掉。”
寇子搂紧她。“他必须杀人灭口,因为你知道他的名字,认得他的长相。幸好你去看了电影。”他低头亲吻她。
“你说毕太太什么时候会到?”他抬头问。
“明天晚上。”
“那表示你不会睡在这里?”
“没办法。”她惋惜地说。
“那么我们为什么还在浪费时间?”
许久后,当他们昏昏欲睡地躺在一起时,他说:“如果你不介意,让我调查一下这些寄工作邀请信给你的人。”
“为什么?”她吃了一惊,抬头问道。“你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吗?”她想像不出有哪里会有问题。
“没什么,只是预防措施。迁就我一下吧!”
“好吧,如果你坚持。”
“我坚持。”他坚决地说。
☆☆☆☆☆
“我们经常宴客。”蓝美琳拿起骨瓷杯啜一口咖啡,手指上的大黄钻在阳光中闪闪发亮。“我们经常出远门,所以需要有人在我们不在时看家。”她突然咧嘴而笑,眼中闪出顽皮的光芒。“我常跟桑尼说我需要一个妻子。席小姐,你愿意嫁给我吗?”
莎兰忍不住笑了出来。蓝太太个子娇小,活力充沛,深褐色头发上染了几绺金发来遮掩渐增的白发,明亮的绿眸笑意盈盈,从事房地产工作,积极参与慈善活动,行程总是排得满满的。她的两个女儿都已成年,大的已经嫁人,小的在读大四。她的丈夫桑尼有两份靠广结人脉而蓬勃发展的事业,因此需要经常宴客。罗法官是祖传的富户;蓝氏夫妇则是炫耀财富的新贵,两年前建造的这栋内装豪华、外观俗气的西班牙式豪宅庄园就是最好的证明。


莎兰不介意充满暴发户派头的豪宅看来多么可笑,因为她的住处位在庄园里一栋独立的西班牙式小屋,与豪宅隔着一座大游泳池和一大片长春藤围篱。她喜欢蓝氏夫妇,尤其是美琳。更重要的是,美琳真的需要她。她觉得其他可能的雇主都只是想用她来突显他们的身分地位。看到电视访问后企图雇用她的那个人,甚至寄了第二封工作邀请信给她。那种人并不是真的需要她,雇主的心态是她考虑是否接受工作的重要因素。
蓝氏夫妇是她面谈的第四个工作机会,她心想可能也是最后一个。售屋进度比法官家人预期中快,登记出售才一个星期,房地产经纪人就遇到急于成交的买方。为了赶快空出屋子给新屋主,莎兰在蓓若的指示下找来额外的人力帮忙打包搬运。屋子现在几乎空了,尚未搬空的只剩下她的住处。
家具不是她的,碗盘和烹饪用具也不是。她必须搬走的只有她的私人财物:床单被褥、衣服、盥洗用具、书本、音响和雷射唱片。寇子跟她说过她不必急着找工作,她可以搬去跟他住以及慢慢找工作。但她觉得那样做并不妥当。尽管经常待在他家,她还是想多点独立。
在讨论过薪资、职责、福利和休假时间后,美琳露出啦啦队长般灿烂的笑容。“好了,你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上班?”
莎兰当下作出决定。“两天。如果你不介意,我会在明天先把我的东西搬进小屋。”
签订简单的合约后,美琳交给她小屋和宅邸的钥匙、大门和保全系统的密码、宅邸的平面图。莎兰开车回家打电话告诉蓓若,她已清理打包完毕,除非有突发状况,否则她明天就会搬走。
“你会在哪里?”蓓若问。“我不想和你失去联络,莎兰。将近三年来,你都是我们家的一份子,我无法想像不知道你在何处或如何联络你。”
“我的新雇主是溪林路的蓝氏夫妇桑尼和美琳。”
“哦。”蓓若说。“新贵。”地点说明一切。
“非常新,而且引以为乐。”
“那么上帝保佑他们。你手边有他们的电话号码吗?”
“事实上,我会有专线电话,所以我给你那个号码。”她背出号码。“你还知道我的行动电话号码,对不对?”
“在我的通讯录里。明天我会打电话叫银行把你这个月的薪水转进你的帐户里。好好照顾自己,听到没有?”
“你也是。”
挂断电话后,莎兰环视自己住了将近三年的房间,片刻她甩掉恋旧的哀思,打电话告诉妈妈,她的新工作和新的电话住址。爸爸身体健康;珍妮又怀孕了;丹宁回到肯塔基州的基地。每个人都安然无恙。
她换上牛仔裤,开始把私人物品装箱。她一边打包,一边在心里规划着她在蓝家的工作。蓝氏豪宅至少是罗法官家的两倍大,所以光是家务就会使她忙得不可开交。
她的手机响了,吓了她一跳。她抓出放在手提包里的手机。“喂?”
“只是问问看你什么时候会到家。”寇子的声音低沉、轻松。
莎兰瞥向手表,做个鬼脸。快七点了。她太专心工作,把时间都给忘了。“对不起,我在打包我的东西,没有注意到时间。你已经到家了吗?”
“在途中。我今天也比较晚下班。要不要约在外面一起吃晚餐?”
她低头看看身上的衣服。“我全身脏兮兮,不想去外面吃。你可不可以在途中买点吃的带回家?”
“没问题。你还要多久?”
“现在就可以停止,反正已经打包得差不多了。”
“那么半小时后见。如果你比我早到,把箱子留在车子里,等我到家后再帮你搬。”
他挂断电话,莎兰朝手机做个鬼脸。“糟糕。”她咕哝。尽管他每次提到同居的事,她都不以为然,他这会儿还是以为她要搬去跟他祝
守旧也好,别扭也罢,反正她就是不愿意同居。在他家过夜是一回事;事实上,自从他们成为情侣以来,她几乎每天都在他家过夜。除非结了婚或至少订了婚,否则她绝不会考虑和一个男人同居。寇子要求她做过许多事,但结婚不在其中。在那之前──
在那之前?
她的思绪猛踩煞车。难道她在潜意识中打算和他结婚?难道她忘了和离婚不久的男人谈恋爱有多危险?难道她对他的爱已经深到开始梦想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天啊!她真的是那样。
只有她的乐观超过她的愚蠢。她闭上眼睛,对自己感到有点好笑又有点失望。她无法阻止希望在心中萌芽,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她把几个箱子装上休旅车,洗手、洗脸后锁上门,一如往常地检查屋子所有的门窗和设定好保全系统。明天尽完对法官家的责任后,她就要把全副心思都投注在蓝家夫妇身上。
她比寇子早到,用他给的备分钥匙开门进屋,然后跑进浴室淋裕她套上毛巾浴袍走出卧室时,正好听到后门打开。
“宝贝,我回家了!”他喊道,使她在进入厨房时咧嘴而笑。外卖餐点已经放在桌上,他正从冰箱里拿出冰红茶。“肚子也快饿扁了。”他补充。
“我今天又去面谈了。”她在他们坐下时说。“蓝氏夫妇桑尼和美琳,溪林路,西班牙式豪宅。”
“我知道那个地方。情况如何?”
“我接受了那份工作。”
他的叉子停在半空中,他的目光在端详她时,变得锐利起来。“条件和替罗法官工作时一样吗?住在他们家?”
“对,一栋独立的小屋。周末休假,有宴会要举行时不休,另外找一天补休。”
“什么时候开始上班?”
他摆出警察的脸孔和声音,冷静不掺杂私情。他一直以为她会搬来和他住,他不喜欢事与愿违。
“后天。”
“所以明天会是你在这里过的最后一夜。”
她的胃口迅速消失。“明天会是我每夜与你一起度过的最后一夜。是不是最后一夜由你决定。”
“也就是说?”
“也就是说我有工作要做,我不会迟到早退。但在我有空时,如果你要我,我会在这里。”
“哦,要。”他轻声说。“我要你。”
“但你气我接下这份工作。”
“不,我知道你必须找另一份工作,我只是不喜欢你不在这里。那是两回事。”
“我喜欢和你一起在这里,寇子。但我们都知道我在这里过夜是暂时的。”
“好啦,好啦。”他一脸沮丧地说。“我们会设法克服的,我只是不喜欢那样。但在你住进那里之前,我想要调查一下这对夫妇。我们说好的,记得吗?”
“我不认为蓝美琳是恐怖份子或专门替黑道洗钱。”她说,庆幸他没有试图说服她不要接这份工作。
“很难说,知人知面不知心。就算是让我安心,好吗?”他从挂在椅背上的外套口袋里掏出记事本。“告诉我他们的全名和详细的地址。”
她叹口气,照他的话做。
“桑尼是他的本名,不是绰号?”
“大概吧!”
“没关系,我查得出来。哪怕他们只被开过一张交通违规罚单,我都会知道。”他把记事本放回口袋里,重新开始吃晚餐。
她注意到他的胃口丝毫不受影响,不禁感到好笑地跟着吃了起来。
她的心思无可避免地回到法官身上。要不是他死于非命,寇子也不会想要调查蓝氏夫妇。到明天,命案发生就整整四周了,每个星期三都会是令人悲伤的日子。她不知道她要到哪个星期三才会不再想起法官的死。
“案情没有新进展,对吗?”她问,不知道如果有,他会不会告诉她;他很少跟她谈到他工作上的事。
“对,但我们没有放弃。事出必有因,我们迟早会查出来的。有人会说溜嘴,露出口风,我们会得到情报。或者有人会火大而打电话向我们告密。我们还在明查暗访,把那张相片到处拿给人看,设法使人想起什么。案情迟早会真相大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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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他听说时简直不敢相信。他当然会听说,山溪镇是个小地方,消息传得很快。她去替那对姓蓝的暴发户夫妇工作了。他收到她的一封短信,礼貌地告知她已经接受另一份工作。但在她的信寄到时,他已经听说了。
他捏着信,凝视着她娟秀的签名。收到信后,他已经看了几十次,但信上的字没有改变过。他几乎可以从信里闻到她,那股淡淡幽香闻得他心痛,因为她应该在这里、应该在他身边。没有她的痛楚一天比一天强烈,仿佛生命中缺少了空气或水一样令人无法忍受。
她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他?难道她不知道──啊,她当然不知道。她不可能知道,他提醒自己。他不可以生她的气,因为她毕竟还没认识他。两人一旦相识,她就会知道他们在一起有多完美。她可能是怜悯那对没气质的蓝氏夫妇,想要提升他们的水准。那会是白费力气,但他的莎兰坚定勇敢;她会不断尝试,直到心灰意冷。
由于有生意往来,所以他与蓝氏夫妇确实相识。但他没去过他们家,也许他该去拜访一下了。取得邀请不困难,他们经常举行热闹的宴会,好像完全不懂得孤独或安静的乐趣。
拜访蓝氏夫妇真是个好主意。他可以近距离看到莎兰,说不定还会被介绍和她认识。一般人不会介绍仆人和客人认识,但那个不懂规矩的蓝美琳就会那样做。倒不是说莎兰是普通的仆人;她是女王,但她统治的世界向来在幕后。她应该统治他的世界,而不是那座大而无当的俗艳庄园。
为了莎兰,更不用说为了他自己,他必须救她脱离苦海。他必须采取行动,越快越好。但他不可以粗心大意,这件事需要审慎的思考计划和相当程度的技巧。他期待那个挑战。
☆☆☆☆☆
人是习惯的动物,宁愿墨守成规也不愿创新改变。根据心理学家说,大部分的人宁愿固守他们熟知的一切,即使是可怕的,也不愿面对未知的不确定。妻子留在殴打她的丈夫身边,不是因为心存希望,而是因为害怕独立。只有胆子够大或走投无路的人才会挣脱旧习。
人往往会日复一日地依循相同的模式,相同的人会在相同的时间出现在相同的地点。寇子不认为相片中的那个男人会在夜晚的同一时间,出现在拱廊购物中心使用同一支公用电话,但说不定有人习惯在那个时候到那个地方,法官遇害当晚也在那个地方而注意到了什么。
没有店员察觉到异状,但他们被训练来注意店内的一举一动,而不是店外的中央大厅。但那些坐在长椅上或走来走去的人、那群耍酷装帅的青少年、那个一边吃东西一边用脚推娃娃车的少妇呢?他们每晚都在那里吗?每个星期三晚上?他们有那个习惯吗?
在那通电话打出的夜晚时段,寇子凭直觉来到拱廊购物中心,拦下在那支公用电话附近遇到的每个购物者,把相片拿给他们看。对这个男人有印象吗?他看来似曾相识吗?有没有可能以前在购物中心这里见过他?
他得到许多莫名其妙的眼神,否定的回答和摇头。有些人瞥一眼相片,说一声“不”就继续往前走。有些人花时间端详,然后把相片还给他。不,他看来不眼熟。 抱歉。
寇子锲而不舍。案情陷入胶着,没有谣言、没有人告密,什么都没有。他们有杀死法官的子弹,但没有弹壳。他们在指纹自动辨识系统里找不到相合的指纹,他们没有凶器、他们没有目击者、他们没有动机;他们什么线索也没有。
他越来越生气。没有人可以在犯下谋杀案后逍遥法外,抓不到凶手激怒了当初使他成为警察的正义感。
他拦下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和他身边那个涂黑唇膏的女孩。两个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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