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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我是阿斗,我不用人扶-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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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
    赵云跳下马来,拉了刘豹的手来见我。我拉起刘豹的手,叫道:左帅,你对四叔说什么?
    刘豹叹道:我在说,将军一定是天神下凡。
    我哈哈大笑了:我也一直觉得四叔不是凡间人物。不过,你所部之勇,也非寻常。那个长发的年轻人,不知是谁啊?
    刘豹笑道:太子千岁,这是本人的一个伴当。
    伴当在大汉指作伴的仆人或朋友,而在匈奴则是特指与自幼随在诸世子王子们身边,一同生长起来地伙伴,他们一般是大将或功臣的后代,长成后也是独领一军的将领,被视为一生的亲信,就如同我的伴读一样。
    那你这位伴当叫什么名字呢?我再问刘豹。
    小人呼衍昴。长发的青年抢步上前施礼。
    不错,他叫呼衍昴。刘豹笑道。
    我看看刘豹,再看那年青人,觉得他们的表现有些诡异,也不说破,点头笑道:你的汉话说得很好,箭法也很好。左帅,我想用十口宝刀来换呼衍昴,你看如何呢?
    刘豹一愣,面有迟疑之色,道:太子千岁,此人虽为我之伴当,却是我叔王的人,小人不敢做主。
    我笑道:你欺我不懂贵部的规矩不成?偏拿这等无聊的话来骗我。也罢了,看你如此厚爱此人,我便也不夺爱,将他留给你。十口宝刀,还是可以送给你们的,谁让咱们同姓了一个刘字。
    谢太子殿下!
    嗯,我沉吟了一下然后自腰间摘下宝剑,左帅,我这口宝剑,乃是父皇令天下第一剑师蒲元所造,销铁如泥,今日见到公之风采,着实开心,此剑赠与汝。收下吧。
    刘豹叩谢,双手接过我的宝剑:但不知此剑何名?
    我笑道:宝剑何须名,此剑无名!
    刘豹轻轻抚摸道:好一口无名之剑。他退后几步,抽剑而出,寒锋在阳光下闪动着。李氏兄弟把一件鱼鳞甲送到刘豹眼前:请试剑。
    刘豹挥剑划过,衣甲平分。刘豹叹道:果然是好剑!收剑再谢。
    我道:左帅既得此剑,也当给我点东西,左帅走后,我也想睹物思人,重念今时之风采啊。
    刘豹脸一红,道:小人身边一无长物,如何能比得太子之宝剑。他想了想,一咬牙,把自己的头盔摘了下来,双手送到我的手中:千岁,此盔是我祖传之物,我父於扶罗传之于我,见盔如见人,今日献给千岁。
    我点点头,也是双手接过:我会如同珍爱自己的生命一样珍爱此盔的。其实自祖上算起,匈奴与大汉的血早就流到了一起,我的多少代祖姑姑都是匈奴的阏氏,而且献帝天子也赐单于刘姓,视为天家子弟。我与父皇也会视你们为一家,愿汝等一心向善,为我大汉世世牧守一方。甚至有朝一日,可以帮你们击破鲜卑,重返旧庭。
    不知道匈奴历史的人,不会明白重返单于旧庭对匈奴有多大的吸引力。我这话才结束,眼前这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匈奴汉子便跪了满地,连连叩首。
    单于旧庭,那是一定是片永远野性难驯的土地,那里生存着永远野性难驯的男儿。这些人的血管里流着狼的血,但是,我们需要畏惧么?狮头、鹿角、鳄嘴、龟颈、蛇身、鱼鳞、蜃腹、鱼脊、虎掌、鹰爪、鱼尾于一身的龙图腾,本就是无数年里,无数种族融合汇聚而成的,就算不用武力,我一样可以将那里的人和那里的土地全部同化了的。
    我忽然非常想在单于旧庭看到一支属于我的,拥有着狼的血和狼的灵魂的队伍。
第七十三章 李陵后裔
    回到四叔为我准备的下处,才一进门,李氏兄弟单独来见我,他们跪下身来,泪痕满面。
    殿下!小人请旨,诛杀呼衍昴!
    什么?我愣了,你二人这是何意?呼衍昴乃是我军贵宾,你怎能随意说出一个杀字?
    什么呼衍昴,李晟道:他是李家先代叛将李陵之后。虽然我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但同为李氏族人,他胸前挂得佩,怎隐得住我们的眼睛!
    李陵之后?我站起身来。
    李陵是武帝时的大将,公元前九九年,汉军分两路负匈奴汗国进攻,一路是大将李广利,出兵酒泉,深入西域,到达天山,被匈奴击败。另一路大将李陵的遭遇则更为恶劣。当时,李陵率领五千名步兵,从居延海。匈奴兵团堵住谷口,到了晚上,李陵徘徊叹息说:再给我们每人十枝箭,就能支援到边界。然而,他已经没有一只箭。半夜的时候,李陵下令击鼓突围,鼓破不能发声。李陵命向四面八方冲出,一以分散敌军注意,一以希望有人能逃回大汉报信。他与另一位将军韩延年上马,率亲信军人十余人,越岭南逃。匈奴兵团潮水般追击,李陵身上只有短兵器,不能阻挡敌人,最后韩延年中箭而死,李陵被俘。这一战,如果不是史学家记载失误,那就应该是整个冷兵器时代步兵对骑士最牛最经典最不可思议的一场战斗了。
    可惜,就是这样一位了不起的将军,却被武帝刘彻以投降地理由逮捕处死了他的全部亲属,留下了千古的骂名。当他得知这个消息之后,一怒之下,降了匈奴。相比之下,遇到父亲的关羽可比李陵幸运多了。若是关羽遇到武帝,漫说以后被评为武圣,只怕连关西解良的乡亲都被他连累了。而历史上同样投降了曹魏的黄权,父亲却善待他的家人,父亲说:是我负黄权,权不负我。而曹魏制造了黄权家人被害的消息送到黄权处,黄权也一眼看出这是谣传。君臣相得同心如此,实算是千古佳话,仅此一点,父亲的气量远胜武帝。
    我问道:若果如是,他与你兄弟同宗啊,为何要杀?
    李陵是我李家的叛徒,是我李氏地耻辱,我李家的家训就是要与李陵的后人势不两立,只有以他们的血,才能洗去我们家族上的污点!
    我站起身,看看跪在地上的李氏兄弟,他们那带带着少年的童真的眼睛是那么纯。我叹口气,摇摇头,眼前现了呼衍昴的影子,怪不得他叫呼衍昴,还不错什么啊,我当时虽觉怪异,却没想到这上面。
    我对李氏兄弟道:你们起来吧。李陵不是你李家地耻辱,我是大汉的耻辱。不是李陵对不起大汉,而是大汉对不起李陵。或许你们一时不能理解这句话,但我希望你们以后能明白。
    我在帐中转了个圈,想,若是早知道呼衍昴是李氏之后,我就在白天安排一场比武,让李氏兄弟对呼衍昴,看他是个什么表现,能否心念故国。不过此时再说已是晚了,明日刘豹离开,我总不能现拦。当下我提起笔来,在细绢上写下了适才的四句话,吹干了,卷起来,对李氏兄弟道:你们两个,现在去一趟驿馆,我给刘豹诸人每人一件蜀锦披风,你们要分别亲手交到他们属下的手中。这细绢,必须与披风一齐交到呼衍昴之手。
    李氏兄弟应诺。
    李氏兄弟走后,我轻抚着那顶头盔。它的制作并不精美,式样古拙,顶上甚至还嵌了几片人头骨,别有种蛮荒的苍凉与大气。我知道高祖刘邦曾赠给匈奴单于一身精美的衣甲,头盔,护胸等地方都是由黄金白银打造地。但他们,却以此盔为传家之宝,这实在是一个难以征服的民族啊。
    而更加难缠的,是他们曾经拥有着比大汉还要宽广的胸怀。那么,我呢?
    结交南匈奴,其实我更看重地是他们的声望,他们现在合族不过数万人,即使在并州,也很难有什么大的动作。而我军在短期内,将以防守和稳固为主,很难进行大规模的征战,南匈奴对于我们来说,只是悄悄埋下的一颗棋子而矣。日后它的开花,还是在草原上,对抗新兴的鲜卑人。
    匈奴人走了,呼衍昴并没有什么表示,反倒是李氏兄弟有些失落,一个世世代代的仇敌,被我轻轻几句话得又变回了亲人。若那人叫做李昴的话,从名字上看,正是他们的族兄,这种变化,让李氏兄弟有些难以承受。
    准备离开渭南地时候,赵云又打了个胜仗。魏军出一支千人队悄出潼关,结果被埋伏了个正着,一顿乱箭射得死伤了大半。此战我军并没有出动大队人马,而防守的正是先生手下的虎步营。虎步营是季汉唯一可与白耳精兵相提并论的一支队伍。此战中他们只有不足一百人,但使用的却是诸葛神弩,故自己一人没伤,却使敌军大败。诸葛弩制作本为不易,先生又根据不同用途设计了大小两个型号。我用于防身的就是小型的,适于近战,却不能及远,而大型的却没有这个缺限,只是箭身制作颇为不易,就算是一根箭杆上的毛刺打魔不均,都会影响整个弩机的使用,所以很难大规模的装备和使用。但小试牛刀,效果还是极为明显的。
    潼关在东汉以前还没设关城,到东汉时,曹操为预防关西兵乱,才于建安元年始设潼关,并同时废充函谷关。据《通*》载:自渑池西入关有两路,南路由回阪,自汉以前皆由之。曹公恶路险,更开北路为大路。建安时改山路于河滨。当路设关,始有潼关。潼关以水得名。《水经注》载:河在关内南流潼激关山,因谓之潼关。潼浪汹汹,故取潼关关名,又称冲关。这里南有秦岭屏障,北有黄河天堑,东有年头原踞高临下,中有禁沟、原望沟、满洛川等横断东西的天然防线,势成关门扼九州,飞鸟不能逾。
    正是由于潼关之险,我军一直没有硬攻,而是在潼关之西设了很多探哨,曹军不出,两边相安无事,曹军一出,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在这种地形上,骑兵起不了什么作用。而以善走山路,精于箭术著称的季汉军队就占了不少便宜。当然,潼关里的郭淮也不是好惹的,他就亲自出马,于夜间连拔过我军十余处探哨。后来我军每哨皆设明哨一处,暗哨一处,同时以流星火炮兵传递消息,使曹军无法进攻。总而言之,在魏汉两军没有出动大部队的情况下,赵云、庞德与张既、郭淮在对峙中互有胜负,谁也奈何不了谁。
    渡河北上,我们前往临晋。左冯翊领十三县,分别是高陵、池阳、万年、重泉、临晋、颌阳、夏阳、频阳、粟邑、衙县、殳栩、云阳。高陵是左冯翊的治所,但临晋却是前线,地理位置重要的多。隔着蒲津渡与并州、司州相望。蜀中大将吴班、冯习和降将五平就在这里。虽说这三个人论份量似乎比不上赵云与庞德的组合,但却胜在稳重可*。冯习长于水战,王平长于陆战,守护黄河几处渡口,保护长安的安全,应该还是没问题的。算起来,吴班是吴懿的族兄,也应该是我的舅舅,他为主将,不能说没有这方面的原因,不过他的性情比较温和,如同他那个皇后妹妹一样,而且能够发挥手下的长处,不争功不妒忌贤,使冯习和王平的能力可以充分发挥出来。外戚作到这样,也算是一个难得的了。
    距离临晋还有百余里的时候,下起大雨来。北国的早春,一般极少有雨的,但这次的雨却不但大,而且疾。我们一行人无处可避,淋了足有半个时辰,虽然护卫们用自己的斗蓬架在我的头上给我挡雨,但我全身依然湿透,北风一吹,觉得眼前发黑,手脚冰凉,气急声粗,头晕脑涨,才一起身,便摔倒在地。
    众侍卫慌了,黑塞用手在我额上一探:呀!少主发烧了!
    我却已是说不出话来。
第七十四章 黄河九曲
    护卫们不通医通,慌了手脚,一面急急派人去临晋报信,一面将我重重裹起,向最近的一个村落奔去,一进村,直接敲响每家院门。这家的宅院比较大,从前应该是个殷实人家,不过现在看来人口也并不多。老妇人花白头发,五十多岁,见到我们吓一大跳,把门插好不肯放我们进来。
    我此时略好一些,吃力的摇头道:“算了,我们再换一家吧。”
    黑塞不说话,一膀子把半边门撞了下来,不顾我的怒骂,抱我便进了屋中,盖上被子,安置下来,让侍卫们烧水,安排人去抓药,接着自己走到门外,向吓得发抖的老妇人叩头便拜:“老妈妈,对不住,但我家主人生病,不能不进来。”他把一锭银子交给老妇人手中:“这点钱给您补贴家用,算是我们打扰之费。”
    他本是南蛮,说话不清,而且硬硬的,好话也似在打架一样。老妇人也不知听懂没有,只是怕得发抖。
    黑塞自己转身来到天井当字,一把将身上的布衣撕下,露出伤痕累累的身体,对李氏兄弟喝道:“黑塞私入民宅,犯下大过,行刑!”
    李氏兄弟看看我,我摇摇头:“他算是一心为主,行鞭刑吧,二十下。”按季汉律,其实他的刑最严可以杀头,最轻也该四十军棒的。
    李暠挥动鞭子,一鞭下去,黑塞背上血花飞溅。
    老妇人吓得惊叫一声,藏到屋里,和另一个女人挤到一起。二十鞭打完,黑塞虽然硬朗,也痛的满头大汗。
    此时其他护卫们忙着抱柴生火,烧水做饭。已完全是喧宾夺主。
    普法在老妇人的厢房外进行解说。也不知这和尚说了些什么,反正让那老妇人安下心来,并且带着一个女子主动来照料我了。我想说句什么,可是眼皮越来越重,终于沉沉睡去。再醒来时,外面天色已晦暗了。
    屋中升起了火,水在大锅里咕嘟嘟的翻着花。由于阴雨,烟囱的烟雾不向上升,反朝下降,在院子里越积越多,飘不动了似的悄悄扯起厚实而柔软的帷幕。
    火炕暖和起来,热气隔着被窝向上冒。背心被焐得暖暖的,四肢百骇无不熨贴舒适。我看看身边正给我熬姜汤的老妇人,不好意思的说道:“对不住,老妈妈,吓到你了。”
    老妇人说道:“哪里。你是长安城里的贵人,请都请不到的。是我多心,也没听清这位军爷的话,把你们当成河匪了。”
    “河匪?这一带河匪很厉害么?”我不由皱下眉头。
    “是呀,可厉害了,前几天,才把邻庄看样子员外家抢了。今天我儿子出门时说,让我把门户管紧,这些天河匪闹得厉害,让我多加小心呢。”
    吴班这三个人是怎么闹的。这里河匪他们知道不知道?我不由有些不悦。
    “不知您家中都有些什么呢?”
    “唉,你大约也能看出来。原来这家人口不少,可是董卓造乱,一家人百十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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