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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十号酒馆·判官-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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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篇:密医
  楔子
  漆黑的道路上,醉酒的归人唱着零零碎碎不成调的歌,尽管无人欣赏,他却不时大喊大叫:“谢谢捧场,啊,山上的朋友你们好吗?”在这位仁兄的臆想中,自己想必是正在舞台上倾倒众生的一代名伶吧。
  仿佛是一种呼应,摩托车巨大的轰鸣声忽然从远处响起,迅速逼近。醉鬼沉浸于虚幻的辉煌世界,懒得转头看究竟,但他踉跄的脚步随即被一辆超重量级的哈雷横路挡住。车手戴着巨大的黑色头盔,俯下身体,他们的距离是如此之近,彼此都能闻到身上的味道。
  酒的味道。死的味道。
  车手稍微抬起头盔,用一种与外表出奇不协调的温和声音问:“刚刚喝过龙舌兰吗?”
  醉鬼愕然抬起头来,费力地理解了对方的问话,脑海中似乎荡漾起一些残碎的片段——龙舌兰,免费的,每人一杯的,上好的龙舌兰……他露出几近天真的愉快笑容,抓住摩托车的把手,用一种醉了的人特有的口吻喋喋道:“哇,有人刚刚,嗝,一口气喝掉了八十杯啊,唔,是八十杯吗?还是五十八?反正,一口气哦……”
  摩托车手对这个回答似乎相当满意,他点点头,发动机再度轰鸣,惊得附近停泊车辆上的警报器呜呜作响。在巨大噪声的掩护下,一道黑色的阴影带着沉重的风声凌空击下,在醉鬼的后脑勺儿上撞出沉闷而痛楚的回响。
  醉鬼扑地,缓缓地闭上眼睛,世界陷入一片沉静的虚空,黑暗而阴冷。在他最后的意识里,不知为何,像是感觉停电了——就在今晚的演出高潮正要来临时!这实在是太过分了!
  他孤独地躺在那儿,并不知自己是一桩多人遭遇不明袭击致植物人事件的一分子,更不知在某一个卷宗上,这一晚被称作“龙舌兰连坐之夜”。
  一
  那晚十点我准时来到十号酒馆,已经有不少人。酒保约伯在吧台后擦杯子,把亮晶晶的擦成黑乎乎的然后放回墙架。他是个本来长得超好看,却故意邋遢得叫人看不出他好看的男人。他跟我打招呼,说:“今天来了个没见过的男的,一脸死相。”
  我顺着他示意的方向看过去。果然是张生面孔,坐在离吧台最远处的角落里,靠着点唱机,四十岁上下的男人,看得出一辈子都养尊处优。此刻他低着头,面前放了一长排tequila,正有条不紊地一口一杯按顺序喝下去,不算特别快,但节奏感很好,简直称得上优雅,那模样就像是永远喝不醉也喝不死。
  十号酒馆在烟墩路十号,酒馆前有一个小院子,四面围墙,铁花大门永远敞开,一条黑色石子路通进去。酒馆只有两层楼,但房子很高,红砖,白屋顶,从远处看相当漂亮,近看就知道这地方脏得不行。
  门口没有标志,也没有名字,一副爱来不来的架势,里面倒是按常规摆着红木长吧台、架子、酒柜,木头地板闪闪发亮。角落里的飞镖机很旧,喜欢发神经,明明没坏,但不管飞镖射中哪个部位都会激烈反弹,方向莫测,经常大家喝着喝着就听到角落里传来一声惨叫,某位顾客捂着脸,一脑门子血摸出来,嘴里骂骂咧咧。
  之后,约伯会打电话给120,救护车很快就到,在门口一停就是一两个小时,但大多数情况下伤者根本得不到包扎——开救护车的人要么在这儿直接喝挂了,要么在喝完后回医院的路上被抓了然后拘留。
  我挺喜欢这儿,每天晚上准时来报到,不是没其他地方可去,只是老觉得多一处不如少一处。我猜有这样想法的人不少,所以来十号酒馆的基本上都是熟面孔,什么人都有。基于某种微妙的情绪,我们从不相互打招呼,在这儿不,在其他场合更不。
  那个陌生男人一直躲在角落里喝龙舌兰,从十点到十一点五十分,不歇气地喝,他成功地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一开始还只是单纯地多看两眼,后来就变成了全场紧盯。不少人过去跟约伯下注,赌他会不会直接喝死在这儿,约伯押不会,数额很大,差不多是他的全部身家——是的,我们都知道约伯全部身家有多少。
  喝到第五十八杯,普通人应该早被送去急救了,那个男人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好不容易地停了下来,擦擦手,站在点唱机旁听了一首老歌,《Sound of silence》,带着一种郁郁寡欢的神色。
  约伯放下手里的杯子,在全场瞩目下穿过人群和酒桌,问他:“哥们儿,你怎么了?”英文,标准的纽约上东区口音。
  他凝神望着约伯,望了很久,然后笑了笑,缓缓地说:“没什么,只是快要死了,心情有点难受而已。”英文,标准的纽约上东区口音。
  大家都在想约伯这个乡巴佬到底上哪儿学的这一手,只见他很宽宏大量地点点头:“不管谁要死,都会有点遗憾的。”他不知从什么地方摸出一杯威士忌,“请你喝吧。”
  在十号酒馆,酒保约伯请人喝酒,一定是被请的那个人出了或正要出大事,杀人也好,自杀也好,想变心也好,想变性也好,中了大奖正愁五千万现金往哪个床底下藏也好。约伯有一种神奇的天赋,芸芸酒客之中,他总是能一眼锁定那个有心事的人,然后在一杯免费威士忌的协助下,将那些秘密轻而易举地听个底儿掉。到底是怎么做到如此精准制导精确打击的,我琢磨不明白,反正他永远能在那么巧合的时刻为当事人递上一杯on the house的酒。
  陌生人没有相关的知识储备,因此毫不设防,很爽快地一饮而尽,掏出一把现金塞给约伯,说多的就用来请在场所有的人都喝一杯龙舌兰。
  大家都看着这位朋友姿态优雅地离去,走进黑暗中的步伐轻盈无声,但一分钟后,在离枣树大概半米的距离,他猛然直挺挺地倒下来,发出了一声疑惑的呢喃,之后便晕死过去。
  没人去理他,在十号酒馆,个把酒客躺在泥地里不省人事就像春天有野草生长一般自然而然。直到凌晨两点来临,所有人走尽,只留下我和约伯。
  “怎么样?”我问约伯。
  我今天晚上没有喝太多,希望可以保持一双稳定的手和清醒的眼睛。
  他将吧台上的东西都收拾干净,非常利落,而后和我一起走到室外。天气很好,透过枣树的浓荫,星光潇洒地漫布周围,照耀着露珠一颗颗凝结成形,夜虫低鸣——那是自然界此刻唯一的声音。
  我们蹲下来看那个陌生人。
  “有病?”约伯问。
  “肯定。”
  “身体的还是心灵的?”
  “估计都有,但前者比较致命。”
  “那么交给你了。”
  “又这样子吗?嗯,也好。”
  约伯帮我把陌生男人送到我的住处,离十号酒馆大约一公里,我们并肩走,他抓着男人的后脖子在地上拖,像拖一只睡着了的猫。那人身量很高,双脚在地上碰撞出单调低沉的回声,但无人在意。
  深夜的街道如同天堂,谁对谁都没有好奇心。
  他跟我聊天:“那么,那些手术刀之类的,随便收着也不会坏掉吗?”
  “当然不会随便收着的,不过,确实也不容易坏掉。”
  “说的是,人们对寄托着过往回忆的纪念品,态度总是比较温和的。”
  “呸,你抒哪门子情,那不是纪念品好吧,我靠那个吃饭,还得给你酒钱。对了,凭什么菜牌又涨价了?”
  “原材料涨了嘛,不过,喂,你真的有给酒钱吗?我没关系的,只要老板不追究就好了,反正他也常常不在。”
  我要掏出手机来给他看消费短信凭证,但话题不知不觉转到了其他地方,很快我家也到了。
  我住整一层带地下室的平房,在闹市区却无人做伴,这房子早八百年就该拆了,可又一直没人真的来拆。
  把陌生男人送进客厅,约伯便打着哈欠离去,身影摇摇晃晃。我目送着他,从纯进化的角度来说,他的屁股是非常不错的自然选择结果。
  我打开所有地方的灯,洗了手和脸,到沙发面前低头看着那个男人。
  呼吸平稳,他昏得很扎实,龙舌兰是从犯,主要的攻击力量来自威士忌里的麻醉剂,浓度很高,再高一点儿的话,就不用在他身上浪费任何时间了。
  他很英俊,鬓角和指甲都精心修整过,身体保养得当,身上穿的白色衬衣值普通人三个月的工资,鞋子值十个月。
  像这样的人,在某个晚上无端端走进一家偏僻的酒馆,喝了能醉倒一头大象的烈酒,瞳仁和脸色显示出一种死人般的青灰之色。自知大限将至,却又无可奈何。
  这些背后一定有一个很值得听的故事,说不定很长呢。
  但我对故事从来都没兴趣,有兴趣的人是约伯。
  我在乎的只是约伯拿来跟我交换的东西而已。
  把那人的衣服脱掉,我吃力地把他扛进卧室,把床推开。那儿有一个屏蔽门,不仔细搜检根本发现不了。推开后里面空间很大,分几个间隔,最大的那一个装设了无影灯、手术台,旁边有消毒间,最里面是整套实验室级别的化验设备。
  如果有人发现这儿,毫无疑问会认为我是个杀人狂魔,以碎尸为乐,而为了不让发现的人这样想并且跑出去胡说八道,我说不定还真得这么做。
  因为这个原因不能带女孩子回来过夜,实在是令人悲伤。
  不管怎么样,那儿其实是一个专业的迷你医院。
  我做了一系列必要的前戏,而后把男人摆上手术台,吹了一声口哨启动卧室里的声控音响,音响中传来令人安心的D大调《卡农》,这样的节奏,适合将一个人开膛破腹。
  二
  第二天是周末,酒馆在下午四点就会开门,我去得很早,但还不算头一个,里面早就站着几张宿醉未醒的老面孔,眼睛都对不上焦,他们各自占据一个角落,有的喃喃自语,有的摇头晃脑,有的不断地掉眼泪,这是一整个群体的自我哀怨时间。周末的下午四点,一家酒馆就像一个教堂,只不过这里供奉的神对肉体或精神都没有兴趣,唯一需要的献祭是信用卡或现钱。
  约伯一如既往地在吧台后面坐着,看到我点点头:“搞定了吗?”
  我坐上他对面的位子:“搞定了。”
  如我所知,他绝不会马上露出明显的欣然之色,就像在玩Bull Shit一样,不管你摇出了几个六,开盅前都要保持平常心。约伯只是简单地说:“怎么样?”
  我看了看四周的人,想借鉴一下今天用哪种酒开场比较适合回魂,但大家似乎都在做莫名其妙的祷告,谁也没点东西喝。
  既然无从拖延,我只好说话:“微量元素中毒。”
  “哪种?”
  “一共十一种。”
  “啊?”
  “人为的,下毒的人是行家,经过长期的投放,让他体内各种微量元素超标,交叉作用影响内脏和神经功能,直到致命。分量、效果和时间都掌握得很准,对这人的身体状态也了如指掌。”
  “长期投放?听起来有难度。”
  “如果是他信任的身边的人就很容易。”
  “意思是神不知鬼不觉地慢慢杀他,杀到某个点上就死了吗?”
  “嗯,如果他昨天没有进来喝杯酒,现在应该都臭了吧。”
  我不由自主地做了个鬼脸。命运无常,有时候像一个冷笑话。
  约伯吹了声口哨,声音不大,但在各处自high的人都感觉到脑仁胀痛。
  他的意思很简单:这次总算遇上点儿新鲜的了。
  约伯让我救过各种各样的人,都是十号酒馆的顾客,原因也五花八门,有时单纯因为心情好,有时是他睡过人家老婆——或者将要睡人家的老婆,我从来不问,只要他付出代价——一笔钱或者一个人情。大部分时候我们现金交易,人情太贵,随时可能搭上性命,不适合作为常规货币流通。
  但这次不一样。
  “救他?干吗?”
  这个男人不是熟客,与十号酒馆不存在那种微妙的感情牵连,他来了,走了,死了,没赊账,除了他点的那首歌不符合我的音乐品位,他几乎算是一个完美的顾客,适合被马上遗忘。
  既然我问了,约伯就要答。这就是为什么我只愿和熟人交往——你不必把自己想要遵循的人生法则都刻在额头上昭告天下,刺青技术再好,皮肤面积毕竟有限。
  他想了想,说:“那个,是AFK的大老板——大卫·迪。”
  AFK是价值以百亿计的巨大的商业集团,从亚洲起步,总部在纽约,我订了不少财经报纸和杂志,很熟悉那些巨贾的面孔。
  我表示否认:“不对,AFK的老板是嘉吉罗勒,女的,前天还接受了重要财经节目的采访,没听说董事会紧急换人。”
  约伯毫不动容:“你说的那个是AFK的高级管理层,我说的,是看不见的顶层。”
  那些泼天富贵的真正所有人总隐形在传媒与公众的耳目之外,俯视众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唯一帮草民们维系最后公平的是死亡。
  我凝视约伯的眼睛,不需说出心中的疑问,他已先发制人:“治好他,值一大笔钱。
  “大得你无法想象,就算你在最深的噩梦、最凶险的关头想起,也会因之心情大悦,小宇宙以前所未有的能量燃烧起来勇斗恶龙。”
  本来我以为约伯会跟我讲人生观和价值观,但事实证明他比我想象中更了解我,既然他开门见山,我也就当仁不让:“对半。”
  分成的谈判总是比较艰苦,但时间这永恒的大杀器站在我的一边。
  首先,那个男人躺在我家,十二小时内不接受超专业的治疗,就会变成一块死肉,有毒,并且成色很差,再大量的花椒辣椒也不能掩盖其异味。不管十号酒馆的厨子木三技术有多么厉害,我也敢打包票,连狗都不会吃下他的肉。
  其次,天色很快就要暗了,人们陆陆续续地进来。酒保约伯,随你有几份副业要做,酒馆也有不可怠慢的酒客。你最好确保今天的手撕牛肉够量,否则人们手里的打包纸袋就会笼罩在你的脑袋上,伴随着狂风暴雨般的木棍。
  所以,不管这一票能得到多少酬劳,我们对半。
  算盘打得噼啪乱响,我才喝了两杯酒,已经从天上想到了人间,连包个火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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