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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十号酒馆·判官-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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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辈子没来过芝加哥,上辈子也没来过,地图上所有的街道名对我来说都十足陌生。
  只有两个是例外。
  十二 丁通的挣扎
  我摸了摸口袋里剩下的钱,照着地图指示的路线去坐地铁,换乘公车,还走了一段。我对英文毫无概念,但靠着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对着猜站台的名字,也能估摸个八九不离十。
  整个过程中我一无所想,一无所见,唯一的小插曲是在地铁里遇到两个黑人,都穿着连帽衫,看我的神情丝毫不友好,而且还慢慢踱过来,对我形成前后夹攻之势。
  他们都比我高两个头,龇出白得发亮的牙齿俯视我,来者不善。
  我吸了口气,瞪大眼睛,在他们还没完全逼近之时,大踏步主动冲上去,几乎和他们脸贴脸。我直截了当地戳了戳他们胸前的肌肉,用这几天才学到的英文咬牙切齿地问:“What?”
  旁观的乘客都赶紧躲开,用一种“这小子真是嫌命长啊”的眼神看着我。
  而我所有的全都是炙热的兴奋,心中热切地期待着一场街头混混式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酣畅淋漓的肉搏。
  那个充满MRI和拉丁文医学名词的世界跟老子真的没缘分。
  但眼下是我熟悉的世界,不管要打架的人是白,是黄,还是黑。
  估计是横的怕不要命的,气场能说话,那两位黑朋友被我戳了之后,考虑了一下,哧溜地从我身边越过,骚扰别人去了,叫我和看戏的人们都好不失望。
  大概四十五分钟之后,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绕圈子,反正我就站在了那个在心中已经烂熟的地址面前。
  北沃顿街1418号,史蒂夫·辛格所住的地方。
  标准的美国梦实现者应该住的房子。早上八点左右,车库半开着,主人可能正准备出门工作。两部车,捷豹和克莱斯勒,角落里堆着小孩子骑的三轮自行车和滑冰鞋,自行车是蓝色的,滑冰鞋是粉红色的。
  奇武会给的资料上说,他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我站在花园外长久凝视着那扇白色的闭着的门,想象着门后有一个怎么样的世界。
  肯定是和我的不一样的世界。我在我的世界里喜欢吃臭豆腐,嗯,他们大概吃那种蓝色的长霉菌的奶酪,摩根给我闻过一次,我当场就翻了白眼。
  习相远而性相近,貌似如此而已。
  但我不会无缘无故地走进某个老太太独自居住的房子里,把她对人生最后阶段的一切计划或梦想都结束在一把锋利的刀片下,变成一种粉碎的状态,无论物理意义上还是比喻意义上。
  他会不会呢?
  我看着那栋房子,看不透墙壁。
  墙壁比人心单纯多了。
  那我又凭什么去判断一个人是不是该死呢?
  他们不是一杯酒,一杯酒会把所有信息纤毫不差、恒定不变地展示在那里,只需要足够的耐心和敏感,就能把它们区分得清清楚楚。不存在冤枉,也不会有误会。
  我打了个寒噤。
  咪咪和摩根带给我一种奇异的舒适感,似乎这个世界上任何奇怪的事情都是顺理成章的。
  就算有人会因为我的一句胡言而死于非命,这都更接近一个黑色的笑话,而不是真实的悲剧。
  但现在只有我一个人,看着一个即将被摧毁的小世界。
  这时候门吱呀一声开了,传来小姑娘清脆欢快的笑声,在冲着某处喊着:“爹地!!快点,我要迟到了,我要迟到了!”
  我像被人当头打了一棍,转过身落荒而逃。
  那天我在芝加哥街头游荡整日,心乱如麻,不断走进各种超市顺手牵羊,又在混出大门之后把东西丢回购物车里。
  晚上,我回到西尔斯大楼的办公室,从电梯刚出来就以为自己走错门儿了。
  烫金门牌高高挂在门外,写着咪咪和摩根的大名——全名,我都是看了他们的护照才知道的,带着各种令人肃然起敬的头衔和后缀。
  入门处是雅致整洁的接待台,旁边是候诊室,摆设舒适大方,那沙发看起来就想叫人摔一屁股,茶几上放着最新的八卦杂志和严肃报纸,足够迎合各种口味。
  无论从哪个细节看,这都是一个完备专业的私人诊所,而且是非常高档的那一种。
  最绝的是接待台后,早上咪咪带回来的那个金发笨女郎正在整理东西准备下班,看样子还蛮辛苦的,多半是工作了一整天。
  她微笑地看了看我,准确无误地叫出了我的名字:“丁通先生,您的合伙人都在医生办公室等您。”
  “明天见!”临出门她还这么跟我招呼,跟真的一样!
  而后她就施施然走了,半点都不担心自己这份工作可能压根就拿不到薪水。
  我半信半疑地走进去,好家伙,这是怎么搞的?就一天的工夫,什么都齐全了,医生办公室、候诊室、治疗室、隔间都弄得漂漂亮亮的,哪儿来的鲁班牌装修队?
  我溜达了一圈,回头推开医生办公室的门,摩根坐在靠墙的沙发上,咪咪靠在落地窗旁边,两个人都沉默不语,各自盯着某个点发呆。
  我没惊动他们,蹭过去看了看屋子内的装饰,印象深刻啊!咪咪跟美国各种政要、好莱坞明星、欧洲王室成员的合照,摩根的各种科研成果奖、各种学位证书都框起来了,很巧妙地放在各种小地方,叫人不觉得那是炫耀,但又不可能不注意,一旦注意到就会脸都吓青,顿时肃然起敬。
  我满怀钦佩:“怎么合成的?技术真好啊!”
  咪咪随便瞥了一眼:“都是真的。”
  他指指某照片中搂着自己正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某位名媛——传说她喜欢买不同颜色的宾利车配衣服:“各个地方都换得差不多了,再换估计就要全部散架了。”又指指另一位曾经在IT世界跺一脚四方云动但现在已经挂掉了的大佬,“死活不相信我的判断,等其他人确诊已经可以死了。”
  他的语气跟谈论街上有一条流浪狗爱吃肉骨头差不多:“芝加哥算比较传统的,还认这个,以前我在纽约,大家就只认钱。”
  摩根这时候打断了我们:“小丁,干活。”
  我以为还有什么要搬搬抬抬,挽起袖子:“干什么活?”
  他手一扬,丢过来两个小纸团,我接过一看,立刻就明白了。
  纸团里是那两个人的名字。
  史蒂夫·辛格。
  薇薇安·绍恩。
  后脑勺儿很没有出息地一麻,那个小姑娘脆生生的可爱声音穿过时间和空间,在我脑海中回荡。
  “爹地!!快点,我要迟到了,我要迟到了!”
  我软弱地垂下手,喃喃地说:“三个星期,不是还长吗?还长呢……”
  摩根冷静的眼睛一直看进了我的内心深处,看穿了我的挣扎。
  “奇武会的风格你可能还不清楚,但想象一下,十号酒馆的老板乘以十,就差不多了。”
  我牙齿都酸了,十倍于十号酒馆老板的德行,那是要逆天啊!
  “你选一个,另一个就没事了,你两个都不选,就两个都得死。”
  “总得搏一搏吧。”
  他说得很随便,很没心没肺,但逻辑无懈可击。
  我吞了吞口水,展开那两个纸团,盯着看,就像在看花爷的项链和宝格丽的金笔,在看拉菲和善本书,在看价值连城的元青花罐。
  我希望有一个人的名字上会浮起一层血色,那些受害的无辜老人将冤魂附于其上,向我传达昭然若揭的暗示。
  室内寂静无声。
  但两个名字还是呆呆地在纸条上刻着,毫不生性。
  它们只是圆珠笔写成的两个蓝色名字。彼此之间,毫无区别。
  尽管摩根和咪咪都没有看我,但他们都在全神贯注地等待,那种被期待却深知自己无能为力的感觉像刀子一样刮着我的脑子,脑汁都被刮得要发烫了。
  我猛然把那两个纸团一丢:“我做不到。”想了想,我纠正了自己的说法,“准确地说,我做不到只看名字就下判断。”
  “我要看到活生生的人,要有足够多的时间观察他们。”
  咪咪好像早就预料到了我有这个要求,他给了我一个痛快:“难度不大,明天就满足你。”
  然后,他转过身去问摩根:“那个病人会什么时候到诊所?”
  摩根看了看表,面无表情地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应该已经上来了。”
  这时候门铃叮咚一响。
  摩根干脆利落地将身上的外套一脱,穿上白色的医生制服,不知上哪儿摸了一副平光眼镜戴上。我在懊恼中还有闲心八卦:“什么病人啊?”
  咪咪在旁边说:“芝加哥警察局前任总局长。”
  我咽了一口唾沫,被这个伟大却非常不应景的头衔镇住了:“你,是准备跟人家自首吗?”
  咪咪一点笑容都没有:“哪有,我只是拿他的命跟他换点东西罢了。”
  当天半夜,给前任警察局总局长朋友看完病,咪咪和摩根又循例失踪了,这两位上的可能是吸血鬼的医学院,否则没法解释为什么他们如此偏爱在月明星稀的时候大展拳脚。天亮的时候回来,门铃按得震山响,叫我到大厦停车场后面的空地集合,我下去一看,得,一人开了一辆车。
  我擦了擦眼睛,实在没法相信自己的视觉能力。
  但我的大脑根据它对眼前人的了解,认为这一切都是合乎道理的。
  献血车。
  我蹿上去看了一圈,确认这不是“西贝货”,是正儿八经来自美国红十字会的献血车,连放在门口的献血光荣宣传单和纪念徽章都是齐全的。
  上哪儿弄来的?真新鲜,原来美国也有这种东西。
  咪咪直乐:“美国当然有,还有献血献得上瘾的,哭着喊着拖不住的呢!”他像背教科书一样念叨,“鼓励公众义务献血是最有效得到免费血液资源的途径,应该在全世界推行。”
  他穿上白大褂,也戴上平光眼镜,和摩根对拍了一掌:“我们兵分两路,丁通你先跟我去。”
  我莫名其妙:“去哪儿?”
  咪咪探头往驾驶室的GPS上看了一眼,说:“东华盛顿街八十一号。”
  我心里一沉。
  那是另一个我熟悉的芝加哥地址——薇薇安·绍恩住的地方。
  十三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车子停在东华盛顿街八十一号的路口,旁边有一处纯住宅街,断头路,在这个路口能看到所有居民的出入,无论是步行还是驾车。
  路口并不宽,无论什么车或者什么人长期停在这里,都会引起其他人高度的关注。
  但献血车例外,尤其是当献血车上有一个如假包换的医生的时候。
  事实上很快就真的有人上来要献血,咪咪手脚利落地帮人家作检查,还聊闲天。据好几个献血者说,他那口音是标准的芝加哥北区口音,百分之一百土生土长。不管人家跟他聊什么,他好像都能接得上来,不管是男是女,都聊得人家心花怒放,直要给他留电话号码。
  我曾经以为摩根是医生里面最特立独行的一位,直到我见到咪咪。如果说摩根的存在,会让你觉得“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些话都是至理名言,那咪咪的存在就纯然决然是:我擦,天是个什么玩意儿!
  就这么收集了一大堆免费的血,里面还有罕见的RH阴性血,让咪咪挺开心,说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多混偏门的人有这种血型,偏偏他们成天招猫惹狗,没事就失血,导致供需很不平衡。
  到下午的时候,他叫我:“看窗外三点的方向。”
  我应声看去。
  薇薇安·绍恩。
  她比我从照片上看到的形象更高挑儿,更华丽,穿着简单的蓝色短裤和白色上衣,但脸上覆盖着浓妆,那眼线绝对防水防汗防油,画得比我的手指还粗。
  她背着一个包,手上拎着短途旅行用的白色小箱子,大概刚从外面工作回来,神情有点疲惫,在大太阳下慢慢地走着。
  我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走过献血车时她回头看了一眼,但脚下没有丝毫停顿的意思,就这么走了过去。
  过了两小时,她又出门了一次,去两个街区外的超市买了一些东西,步行回来,身上换成一条印花风格的短裙子,露出白生生的长腿。她是白种人和亚裔的混血,高大性感,女性特征鲜明,皮肤平滑有光泽,兼顾了东西方之美,难怪十三岁就出道当模特。
  但这么纯然放松的时刻,她脸上仍留着浓妆,应该补过,比之前回来的时候还要轮廓鲜明,颜色艳丽。
  我怀疑她脸上的皮肤被重重的粉底压得喘不过气,一直在下面徒劳地呻吟甚至尖叫。
  这一天,她最后一次出门是在晚上十点,围着住宅区慢跑了好几个圈,她又换了衣服,运动背心和长裤。我忍不住吹了个小口哨,对她的臀部曲线表示欣赏。咪咪懒洋洋地说:“假的。”
  随着她的身影再度消失,咪咪发动了车子。半夜等待献血的人上门,这情形实在太感伤了,很难想象周边的人对此会有什么评价。
  相对于看照片而言,活生生的人给我带来了更强烈的冲击,我无法想象她生前与死后的模样会有怎样强烈的对比。
  何况我并未从薇薇安身上看到任何邪恶之意,至多是有一种——不安全感。
  在咪咪开车回去的路上我对他这么说:
  “通常美艳绝伦的年轻女子身上惯有的那种骄横与傲慢,薇薇安身上都没有,她并不期待路人会对她行注目礼,也可能是太过于习惯注目礼,所以那只是不需要期待的一部分而已。
  “她似乎一直在努力打起精神,保持自己的状态,但对于能否成功毫无信心。
  “这感觉真奇怪,对吗?但我的感觉也很少骗我。”
  咪咪没有给我任何回应,他显然打定主意不影响我的判断,那么如果到最后我们发现杀错了人,他也不用承担协同杀人的过失。
  但我觉得他这样纯属没义气。经常治得人九死一生的超级秘医,怎么还会有这种心理负担呢。
  第二天一早换我跟摩根出去盯史蒂夫,车子在北沃顿街与另一条街相邻处停下来。这里比华盛顿街的人流量更大,踊跃献血的人也更多,没一会儿就搞得有人在外面排队,其中有一个只要拿去晒晒干就能作为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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