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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台湾当代小说、散文精选集-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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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西路。我们住的弄堂叫柳迎村。我要去找。上海展览馆是一座受苏联影响的建筑物,两幢庞大笨拙的高楼簇拥著
中间一座高耸的塔,横蛮臃肿,真是难看。地陪说那是一九五五年建造的,又说这里是前英国商人哈同的私人花园。
噢?那麽很近静安寺吧?「请问静安寺在什麽方向?」我问他。他吃了一惊,没想到游客中有会讲中国话的人。他
视我若怪物,受理不理地说〃I don't know。〃 他显然不愿意和我认同,翻过头去带外国游客到友谊商店去了。
    外子和我沿著北京西路走去。到处是人和车子,要过街的,要转弯的,好像大家不一定要靠左或靠右,只要有
空间就钻进去,明明不准汽车驶入的单行道,汽车还是驶进去。
    街道两边都是两层楼的旧房屋,窗外晾著衣服。街上灰尘这麽多,不知道晒乾了的衣服会不会比洗涤之前乾净?
在一个弄堂口有个似曾相识的水泥大垃圾箱。以前是各家把垃圾倒在大垃圾箱,由工部局的人清除。这垃圾箱已经
满了,附近都是垃圾,有个孩子蹲在旁边吃饭。这不会是柳迎村。我记忆中的柳迎村是一排排粉刷的淡黄色房子。
这里的房屋是灰黑色的。我们向前走。小时,矮矮胖胖的黄妈每天陪我上学,她提著我的书包,我抓住她粗糙的手,
跟她那双裹过的小脚蹬蹬蹬走向觉民小学。到了中午,我手指沾著橡皮铅笔的气味,头脑塞满要记住的生字和新知
识,看见黄妈站在学校门口等著接我回家吃午饭,我松了口气。我又抓著她的手跟她蹬蹬蹬走回家。等到闻到一阵
强烈的咖哩炒洋葱味道,便知道快到家了。柳迎村弄堂口住著个印度人,每天炒咖哩洋葱。有时他站在街上,包著
头巾,一脸胡子。黄妈说,他留著一头长发从来不剪。我想,那不知道有多长!那印度人看见我,会睁大眼睛瞪我
一下,吓得我拉著黄妈赶快跑开。
    这条路我走过不知道多少次,我以为我一定找得到我小时住的家。但是我完全不认得这一带了。灰尘高飞,前
面是个建筑地盘,在盖一座玻璃面的高楼大厦。有个男人拉著木板车,上面载著五六块长约二十尺的水泥板向地盘
走去。後面一部则满载著数十条钢铁管子,前面一人拉,後面两人推。
    「你看呀!」我忍不住叫道。是不是我当时年龄大小,在上海这些景象都有,而我视而无睹?抑或是我住在海
外太久了,看不惯这样用人力拉重载?老舍在三十年代写《 骆驼祥子》 描绘黄包车夫过的辛苦日子,但是比起目前
用木板车拉如此重载的情况,拉黄包车算什麽?抬头看那二十多层未完成的大厦,我心烦意乱,感到无奈,同时又
极想视之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运河……长城……不都是完全靠人力建造的吗?但是现在是一九九四年呀!我心里抗
议。
    拐弯吧,走到个菜市。我的天呀,什麽都摆放在地上,离开行驶中的脚踏车,汽车轮子只有几寸的地方,放著
鱼肉、水果、青菜。到处是垃圾和苍蝇。这麽混乱!这麽脏!小时妈妈买水果回来一定要泡在一种深紫色的结晶盐
水里消毒才可以吃。现在岂不是大家要这样做吗?我不是要找童年的上海吗?这算找到了一部份吗?不,上海以前
没有这麽多人,没有这麽脏,起码在静安寺一带没有这麽脏。天气炎热,一股股血腥味,腐臭味,粪便味扑鼻而来。
我不愿意再向前走了。我决心回去那似曾相识的弄堂。
    有个女人坐在矮板凳上织毛线衣,脸上涂了脂粉,天气虽然这麽热,她穿的却是长袖的红色丝绒西装,像一朵
玫瑰花点缀著周围的灰暗。
    「请问,这个弄堂叫做什麽?」我问那女人。她不回答,眼光就像那个地陪的一样,好像我是个怪物。她看得
出我不是这里的人,虽然我穿的衣服很平常。「你是从那里来的呀?」她反问我。
    我不愿意说我是从美国来的,那太远了。大家都是中国人。昨天我们在无锡,我可以说我是从无锡来的。但是
她不会相信。我显然不是中国大陆的人。「我是从香港来的,」我这样说,她可以接受吗?我想跟她聊聊。「这个
弄堂叫做柳迎村吗?」
    「不。」她低下头,腼腆的一笑,走进房屋里去了。外子和我走到弄堂尽头,我一直希望这是原来的柳迎村,
只改了名字。我望著一排排的房屋,仿佛听见母亲说,对面住的是广东仔,他们的留声机放出的广东仔戏真难听,
隔壁住的是福州仔,他们做的肉松和厦门人做的不同,她不爱吃。走回来时,看见那女人抱著孩子躲在窗後向外窥
视。她把我指给孩子看。
    我们截了一辆出租汽车向码头驶去。看见现代化的高楼大厦,看见宾士汽车,经过门面豪华的餐馆和五星饭店。
经过旧法租界,那些旧日高贵的住宅仍然在那里,那些大枫树也仍然在那里,宁静安详地遮护那些住宅。不过霞飞
路也不叫做林森路了,现在叫做淮海路。
    我只有在回忆中找到我的童年和少年,所以把它写出来。回忆比什麽都宝贵。地坼天崩,改变不了我的回忆。
光阴荏苒,夺不去在怀的春日。
    回到码头,游览船像一座白色的堡垒,不调和地泊在黄浦江。天空仍然蒙著浓厚的烟雾。
    (全文完)
    ***
                  熟悉的
    ****熟悉的(文/孔维勤)
    早上醒来,枕边搁着先生留下的字条,「熟悉的」──字迹像阳光一样闪进眼帘。他告诉我早餐放在桌上,他
已经去新公园打太极拳了,要我别等他。
    把字条轻轻夹起来,折了折,顺手丢进字纸篓。
    结婚四年,从同床到分房,从蜜月的卿卿我我到相对无言,突然间大家都从冲动的恋情走出来,互相尊重成了
一种相依为命的寂寞。好久,连吵架都不会。
    好家伙,亲爱的伴侣,变成了「熟悉的」。
    当年嫁给他,若不是双十节的夜色,那只要命的黑狗,我一生怕狗,不知不觉吓得躲进他的怀里,从此,他握
住我的手就不放了,我们心照不宣的拥有了怕狗的初恋,一种又怕又爱的甜蜜滋味。
    结婚打碎了少女时代出国的梦,两年的恋爱,四年的婚姻生活,一下子使自己安于现状,专心做厨房里工作的
女人。自己的转变,有时连自己都很怀疑和陌生,典型的小妻子,变成唠叼不止的小母亲,每天盼望的是先生早点
回家,小孩快点长大,似乎除了这些,什幺都是次要的。
    也难怪,第一次怀孕,第一次隆起肚皮,一条一条黑蛇在皮肤上窜动,可厌的黑纹一辈子不会消失,当自己拥
抱一个新生命,脉博相连,终于感到作母亲的滋味,也终于知道少女时代不会再来,就像撑裂的肚皮不会恢复一样。
    先生倒是和一般先生不一样,他一直鼓励我出国留学,他总是强调,他爱我的才华,不希望我埋没在家里,他
觉得任何人都有义务实现自己的才华,不能一辈子消磨在平凡的生活里。他选择了我,不是我作为妻子和母亲的性
格,而是我潜在的才华,任何阻碍了我才华实现的都是罪过,他不愿意做罪人,也恶心的说:惜才呀!
    先生的看法有他的道理,甚至他愿意在台湾赚钱养我,供我读书。但四年了,我的确雄心不再,我已经逐渐习
惯了家所代表的那种安全感,无力再去飘泊。当年的梦,现在想来只是一场笑剧,像看到客人告别后,餐桌上的杯
盘狼藉一样。
    四年了,每次拿起食谱我就快乐满足,脑海里立刻浮出精致的小瓷盘上香味四溢的作品,这与每天准备教中国
现代史的教材太不一样,我读历史,史料堆积的论文与一道好菜的成就感绝不相同;一道精致的小菜,在微黄的灯
光下,有味道的颜色,就这样我满足了。巧艺的手,与上帝(祂应该是女人)一样有创造性,也一样的幸福,上帝
创造的人会背叛祂,但好菜不会。
    我只是满足在厨房滋味里的小女人。
    我知道先生不满意我,从我越来没有志气开始,我清楚知道他不能忍受他的才女能拥抱一本食谱而睡。也难怪,
先生从小生在大家庭里,身为长子的独立性格,使他自己就是一个家,他学的是哲学,不修边幅,在大学教书,除
了脑袋,他什幺都不重视。他与我结婚,理由简单的是:人总是要结婚的,结吧!他选择婚姻,只是选择一种人生
的体验,他知道笛卡尔的身体不能够满足他的人生哲学。当然,先生倒不是没有原则的人,他看上我,主要的原因
是有一次看到我在史学杂志上发表的「秦始皇传」,我原有替秦始皇翻案的想法,他看到我的文章以后千方百计的
想认识我,照他日后的说法是,一般女人都没有大脑,她们只是亚当的一根肋骨,而我是少见有脑袋、有独立思想
的女人,特别与我鱼雁往来,看到我的字迹,我的字有棱有角不带一丝感情,深深的吸引了他。于是,婚前的「才
女」,变成婚后的「婆娘」,他越发觉得失落了,像看见一个天才的殒落,连我们的孩子,在他眼中也成了和他母
亲一样虚幻,他不爱孩子,因为孩子的母亲是没有思想的女人,孩子的母亲使他又一次证明了女人的天生不可救药,
在他的理论中,人活着唯一的理由就是才华,没有才华的人只是一摊血肉。
    于是,没有选择余地的,在他眼中,我由「亲爱的」化为「熟悉的」。我知道他曾经很努力的想欣赏我读食谱
读到忘时的津津有味,他也会在我生日和我们婚姻周年纪念时买最新的食谱送我,但我知道他根本是厌恶做这件事
的,他努力要欣赏我,但做不到,最后他决定放弃。我们的夫妻关系,只是在一个屋檐底下「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与「郎不恋女,各自努力」的两个人。
    先生不是坏人,我不怪他。年纪大了,也没什幺好抱怨的。曾经,我希望再生一个孩子,母亲的小心愿,孩子
一个人自己玩,眼看着寂寞,想他有个小妹妹或小弟弟,两个人凑一对,吵架也有个人。但先生一口回绝了,他说
他拒绝生命的悲剧重演,在他看来,有孩子唯一的理由是因为女人,女人必须有孩子才完整,这是女人的宿命,但
一个就够了。
    人不应该制造悲剧,就是父母也不行。
    若说先生是没有感情的人,反不如说他有太丰富的感情。他把自己感情收起来,因为他觉得不是他爱不爱这个
家或他的孩子,只是他没有能力去爱,爱不是廉价的字眼,而是一分绝对的努力,一些有才华的人无止尽的奋斗才
能换取。他说:二十世纪的家在哪里?它不是十九世纪的玫瑰和钻石戒指能代表的,是责任而不是权力。
    虽然和先生分房,我却总在半夜时听到先生的啜泣声,一个哲学家的哭泣也许是顾影自怜,但先生每次在哽咽
之后,会忍不住推开孩子的房门,轻轻的看他沈睡的孩子,有时他也伫足在我的房门前良久。
    我是善良的妻子,他是善良的先生,只是不对!但没有人比我俩更熟悉,他爱我的才华但不爱我,我爱他但不
爱他的才华。
    有时我想,什幺时候我们会「曲终人散」?
    也许女人的敏感和易感就像爱哭的眼睛一样,泪水是女人的爱,女人只有默默掉泪时最美,「但见泪痕湿,不
知心恨谁」,四年的婚姻生活,一晃也三十多了,三十多岁的女人在一个又熟悉又陌生的家里,除了孩子和一群学
生,她一无所有。更要命的是,三十岁的女人也想和少女一样偎在情人的怀里,听永远永远的誓言。不过,三十岁
的脸已经习惯于枯黄和僵硬,每次站在讲台上,学生喊「起立、敬礼」,自己都惊讶冷漠是那幺习惯了的。
    少女时代,仍是无争的,什幺都可以忍,倒是忍不下输给别人。而今,倒是输得起了,每次去幼儿园接小孩回
家,明知小孩长大和他爸爸一样,但看他傻乎乎的动来动去,小手摇呀摇的,一声「妈」响自小嘴巴,自己会什幺
都忘记,母爱(先生一向嘲笑的)也就自然了!
    谁说不是呢?
    牛奶取代了人奶,试管婴儿取代夫妻,谁能保证机器子宫不会取代女人的,婴儿只是我们豢养的人类,而「母
子」的锁炼被斩断,母亲将是历史的名词,母爱又从何说起?
    做母亲还是幸福的,至少现在是,她仍然被孩子需要,孩子没有母亲总会少些什幺!
    再看一下四周,熟悉的永远是熟悉的,亲爱的可能变成陌生的,再接纳一次,一点点熟悉就是命中注定,夫妻
一场,母子一场,也许是前辈子的缘,一些些恩,一些些情,一些些愿,缘聚缘散,什幺都不必说。
    至少,先生仍在,每天早上他去公园锻练身体,降的身体使我不必太为他烦心。我们虽然不同时在一个餐桌
上,但吃的是互相准备的早点,「熟悉的」,忍不住我找到字纸篓里捏成一团的字条,打开了再看一回,「别等我,
我去公园打拳」,联想怀孕八个月的时候,小婴儿在肚皮里打拳,「子宫」连系着多少女人的梦,文明,请慢慢走,
别让它那幺早被淘汰,像婚姻一样。
    (※谨按:本文作者孔维勤,笔名天官赐,现于台湾新埔技术学院任教。)
    ***
                  第一个故事
    *** 第一个故事
    骆以军/ 著
    我的一个朋友。他先是这么说的,后来他又说,不对,其实是我太太那边的一个亲戚,我太太的三叔。
    这个人有四个老婆。
    (好玩了吧?)
    (好玩。)
    我不了解你的意思,这个人,你太太的三叔,是怎么样?他是同时有四个老婆,搞小老婆那一套?还是结婚、
离婚、一个换一个,换了四个老婆?你别急,你听我说嘛。这个三叔,非常有意思,他留了一头长发,紮了个粗马
尾,头发全是白的。这个人是在搞什么的呢,他在暖暖的山上养殖金线莲。你知道金线莲这种东西吗?非常难搞。
这种花哟,就是你给它种在室外日照太强它也会死,日照不够它也会死,太湿的地方养不活太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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