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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村上春树短篇小说集-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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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梯冷冷的,湿湿的,石阶棱角已经磨圆了,好像几千年前就有的阶梯似的。空气里没什么气味,但有些地方却明显地具有层次,因层次不同密度和温度也不同,下来的时候没注意到,大概是害怕得没有多余的心情去注意吧。有时好像踩到虫子,软绵绵的,或硬绑绑的,脚底可以感觉得到。因为暗暗的什么也看不见,不过大概是虫子吧,不管是什么,都令人觉得非常不舒服。还是应该穿鞋子才对。
  花了很长的时间爬到楼梯尽头时,我和羊男都松了一口气,脚都冻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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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不得了的楼梯啊。”我说:“下来的时候倒不觉得有这么长。”
  “这以前是个井。”羊男告诉我说:“不过水都干枯了,只好改做其他用途。”
  “哦?”我说。
  “详细情形我也不知道,反正是有这么回事。”
  然后我们站上去,朝着大成问题的迷魂阵前进。在第一个岔路,羊男往右走,想了一下,又退回原位向左走。
  “有没有问题呀?”我还是很担心地试着问他。
  “噢,没问题,错不了,是这边。”羊男说。
  我还是觉得不安。迷魂阵的问题点,在于你若不走到尽头,就不会知道那选择是正确还是错误。而当你走到底,发现是错的时候,却已经太迟了。这就是迷魂阵的问题点。
  羊男好几次迷惑了,退回来,再往前走。有时候站定了,用手指在墙壁上抹一把试试看,或耳朵贴在地上听一听,或和在天花板做巢的蜘蛛喃喃低语什么,或闻闻空气的味道,羊男或许具有和一般人不太相同的记忆回路。
  时间一刻一刻地溜走,好像快要天亮了。羊男偶尔从口袋掏出手电筒,确定一下时间。
  “两点五十分。”羊男说:“不久新月的力量就愈来愈弱了,要提高警觉哟。”
  被他这么一说,真的觉得黑暗的密度已经开始变化了。眼睛的刺痛仿佛也减轻了一些。
  我和羊男加紧赶路,说什么也要在天亮以前赶到最后一扇门才行。要不然老人醒过来,发现我和羊男失踪了,立刻从后面追来,我们就完了。
  “来得及吗?’我问羊男。
  “嗯。没问题,接下来的路我都想起来了,你不用担心,一定让你逃出去,你相信我吧!”
  羊男确实好像想起来怎么走了,我和羊男从一个转弯到一个转弯地脱出迷魂阵,最后终于来到笔直的走廊,羊男的手电筒光线照到走廊尽头,隐约看得见门了,从门缝里透进淡淡的光线。
  “你看,我说的对吧。”羊男得意洋洋地说:“来到这里就没问题了,接下来只要从那扇门走出去就行了。”
  “羊男先生,谢谢你。’我说。
  羊男从口袋掏出钥匙串,把门锁打开,门开处就是图书馆的地下室。电灯从天花板垂下来,那下面有一张桌子,桌子后面坐着老人,正注视着这边。老人身旁坐着一只大黑狗,脖子上套着镶有宝石的颈圈,眼睛是绿色的。正是以前咬过我的那只狗,狗咬着血淋淋的白头翁,紧紧地咬在牙齿之间。
  我不由得得悲痛地大叫一声,羊男伸出手来扶着我。
  “我在这里等了很久了。”老人说:“你们好慢哪。”
  “老师,这因为为种种原因……”羊男说。
  “吓!少说话!”老人大吼一声,从腰间抽出柳条,在桌上啪嗟打了一下,狗竖起耳朵,羊男闭嘴不说,周围一片寂静。
  “好哇!”老人说:“看我怎么来修理你!”
  “你不是在睡觉吗?”我说。
  “呵呵。”老人冷笑道:“自作聪明的小子,是谁告诉你的啊,我可没那么好骗,你们在想什么,我还摸不透吗?”
  我叹了一口气,真是没那么容易啊。结果连白头翁都牺牲掉了。
  “你这家伙。”老人用柳条指着羊男说:“我非把你撕成一片片丢进洞里喂蜈蚣不可。”
  羊男躲在我后面全身发抖。
  “还有你!”老人指着我:“我要把你喂狗,只留下心脏和脑浆,身体全部让狗咬碎直到血肉模糊像泥巴滩在地上样为止。”


  老人乐得大笑,狗的绿眼睛开始闪闪发光。
  这时我发现被咬在狗的牙齿之间的白头翁,好像渐渐膨胀起来,白头翁终于胀得跟鸡一样大,简直像千斤顶似的,把狗的嘴巴胀大裂开,狗想要哀号,却太迟了,狗的嘴巴裂了开来,霎时只听见骨头飞散的声音,老人赶紧用柳条打白头翁,可是白头翁依然继续膨胀,这下竟把老人紧紧地逼到墙边,白头翁已经变得跟狮子一样大,而整个房间都覆盖在白头翁坚固的翅膀拍扑之下了。
  快,趁现在逃出去呀!后面传来美少女的声音。我吃惊地回头看,后面却只有羊男,羊男也好像发愣地往后看。
  快,快点逃啊!又再听见美女的声音。我拉起羊男的手,向正面的门跑,然后打开门,跌跌撞撞地跑出外面。
  早晨的图书馆里没一个人影。我和羊男跑过走廊,撬开阅览室的窗子逃出图书馆。然后继续拼命跑,直到喘不过气来,终于跑累了,趴倒在一个公园的草地上。
  当我醒过来时,却发现只剩下我一个人。羊男已经无影无踪。我站起来,大声喊着羊男,却没有回答,天已经大亮,清晨的一线阳光正投射在草木的枝叶间。都不知道羊男到什么地方去了。
  回到家,母亲已经做好早餐在等我。
  “早啊。’母亲说。
  “早安。”我说。
  于是我们吃起早餐。白头翁也正安详地啄着饲料。简直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关于遗失的鞋子,母亲也没说什么。母亲的侧面看起来比平常稍微忧愁的样子,不过也许只是我的错觉吧。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去过图书馆。也曾经想过再到那里一次,去确定一下地下室的人口,可是我已经不想再接近那里了。每次一到黄昏只要看见图书馆的建筑物,就会裹足不前。
  偶尔会想到留在地下室的那双新皮鞋,还有想起羊男,想起美丽的少女,不过不管想多少,我还是搞不清楚,到底哪些是真的发生过的事,就在迷迷糊糊之间,我已日渐远离那地下室。
  到现在,我那双皮鞋一定还放在地下室的角落里,羊男一定还在这地面的某个地方流浪着,一想到这里就觉得非常悲哀。我所做的事,真的对吗?我连这点都没信心。
  上星期二,我母亲死了,举行过一个安静的小葬礼,我就变成孤伶伶的一个人了。我现在,在凌晨两点钟的黑暗中,想着图书馆地下室的事。黑暗的深处非常深,简直像新月夜晚的黑暗一样。 
纽约炭矿的悲剧
  地下的救援作业,
  也许正在进行中。
  或者大家全都放弃,
  已经退回去走掉了呢?
  每当台风和豪雨来的时候就会信步走到动物园去,这种算是比较奇怪的习惯,有一个人这十年来一直继续守到现在。他就是我的朋友。
  台风接近城里来了,当正常人都纷纷关上避雨板窗,确认电晶体收音机和手电筒的情况时,他却把越南战争最激烈时代买到手的美军淘汰军用品斗篷式雨衣(poncho)被在身上,口袋里塞进罐装啤酒便走出门去。
  如果运气不好的话,动物园的门是关闭的。
  因天候不良今日休息。
  嗯,算来这也是个最冠冕堂皇的理由。到底有谁非要在台风天下午到动物园去看长颈鹿或斑马不可呢?
  他心清愉快地放弃了,在门前排列着松鼠石像的旁边坐下,喝完变得有点不惊的罐装啤酒,然后才转身回家去。
  如果运气好的话,门是开的。
  他付了入场费进到里面,立刻一面辛苦地吸着被雨淋得潮潮的香烟,一面花时间绕场仔细地看遍一只只动物们。
  动物们躲在兽舍从窗里以恍惚的眼光眺望着雨,或在强风中兴奋得跳来跳去,或因气压的急速变化而胆怯畏缩,或生着气。
  他每次都在孟加拉虎的栅栏前,坐下来喝一罐啤酒(因为每次都是孟加拉虎对台风最生气),其次在大猩猩的兽会前喝第二罐啤酒。大猩猩多半的情况对台风是毫不关心的。大猩猩总是以一副好像颇同情的表情望着他那一副人鱼般的模样坐在水泥地上喝着罐装啤酒的德性。
  “简直像两个人碰巧搭上故障电梯似的感觉。”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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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除了这样的台风天下午之外,他是个极端正常的人。他在一家虽然不是多么有名,但相当整洁雅致感觉颇好的外商贸易公司上班,一个人住在清清爽爽的公寓里,每半年换一次女朋友。到底为什么非要这么频繁地换女朋友不可呢,我实在完全无法理解。因为她们全部像是细胞分裂般的长得非常相像。
  很多人不知道怎么都过分把他想成平凡而迟钝的人,不过他倒一点也不在意的样子。他拥有一部程度还好的老爷车,拥有巴尔扎克全集,拥有全套最适合穿着去参加葬礼的黑西装。黑领带和黑皮鞋。
  每次有人死去,我就会打电话给他。向他借西装、领带和皮鞋。虽然西装和皮鞋的尺寸都比我的各大一号,不过当然也没有理由抱怨。
  “不好意思。”我每次总是说。“又有葬礼了。”
  “不用客气,不用客气。”他每次都说。
  他住的公寓离我住的地方大约计程车十五分钟车程的距离。
  我到他家时,桌上已经整齐地放好烫得笔挺的西装和领带,皮鞋也擦得晶亮,冰箱里还预先冰好半打外国啤酒。他就是这种男人。
  “上次我在动物园看见猫唤。”他一面打开啤酒瓶盖一面说。
  “猫?”
  “嗯,大约两星期前,我到北海道出差,那时候我走进附近的动物园去看看,结果有一个小栅栏挂着‘猫’的牌子,里面躺着猫。”
  “什么样的猫?”
  “非常普通的猫啊。茶色条纹,尾巴短短的,胖得不得了。它就那么横躺着呢。”
  “一定是猫在北海道很稀奇吧。’”我说。
  “怎么可能。”他说。
  “首先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猫就一定不可以进动物园呢?”我试着问道。“猫不也是动物吗?”
  “这是习惯哪。也就是说猫和狗都是到处可见的动物啊。没有必要特地花钱去看。”他说。“就跟人一样嘛。”
  “原来如此。”我说。
  喝完半打啤酒,他帮我把领带和用塑胶袋套起来的西装和鞋盒子一起整齐地装进大纸袋里。好像这就可以去野餐似的感觉。
  “每次都这么麻烦你。”我说。
  “别客气嘛。”他说。
  其实他从三年前定做了那套西装以来,几乎从来没穿过。
  “谁都没有死啊。”他说。“还真不可思议,自从做了这套西装以后,就没有任何一个人死去过。”
  “事情一定都是这样子。”
  “完全没错。”他说。
  说起来,那还真是个葬礼多得可怕的一年。在我周围,朋友们和过去的老朋友们一个接一个的死去。仿佛夏天烈日下的干旱玉米田般的光景。在我28岁那年。
  我身边的朋友们,大体上也都是同样的年龄。27.28.29……
  实在不太适合死的年龄。
  诗人在21岁时死去,革命家和摇滚乐手在24岁时死去。只要这些过去之后,暂时总算可以平安度回了吧,这是我们大家的预测。
  既然已经走过不祥的转弯,也已经穿过灯光昏暗阴阴湿湿的隧道,接下来只要在笔直的六线道上(就算不怎么心甘情愿)朝向目的地直奔而去就行了。
  我们每隔一段时日剪一次头发,每天早上刮胡子。我们已经不是诗人、不是革命家、也不是摇滚乐手了。不再喝醉酒在公共电话亭里睡着,在地下铁的车厢里吃一袋子樱桃、或在清晨四点把DxirS的LP放大音量来听了。为了应酬还加入人寿保险,开始在大饭店的酒吧喝起酒来,还把牙医的收据留起来以便扣缴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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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已经28岁了啊……。
  预期之外的杀戮就在那之后紧跟着开始了。应该可以说是出其不意的打去吧。
  正当我们在悠闲的春日阳光下,刚换穿西装的时候。尺寸不怎么适合,衬衫袖子反了,右脚一面穿进现实的裤管,而左脚却想穿进非现实的裤管里似的,正在有一点骚动的时候。
  杀戮随着一声奇怪的枪声而来。
  好像有人在形而上的山丘上抱着形而上的机关枪,朝向我们扫射形而上的子弹一般。
  但结果,死只是死而已。换句话说,兔子不管是从帽子里跳出来,或从麦田里跳出来,兔子只是兔子而已。
  高热的炉灶只是高热的炉灶而已,从烟囱冒出来的黑烟,只是从烟囱冒出来的黑烟而已。
  第一个走过横跨现实与非现实(或非现实与现实)之间的黑暗深渊的,是在国中当英语教师的我大学时代的朋友。结婚三年了,妻子因为待产,从年底就回四国的娘家去了。
  以一月来说,有点太暖和的星期天下午,他在百货公司的金属用品卖场买了可以割得下大象耳朵的西德制剃刀和两罐刮胡膏,回到家烧洗澡水。然后从冰箱拿出冰块来,喝完一瓶苏格兰威士忌之后,便很干脆地在浴缸里割腕死去。
  两天后他的母亲发现尸体。于是警察来拍了几张现场照片。如果适度搭配上观叶植物盆栽的话,或许就可以当做番茄汁广告般的风景。
  自杀,是警察的公式发表。家里门是上锁的,而且第一点因为当天买剃刀的是他本人哪。
  可是他到底为了什么目的,会去买根本就没打算要用的刮胡膏呢(而且还是两罐)?谁都不明白。
  或许不太能够适应自己再过几个小时之后就已经死掉的想法吧。或者,是怕被百货公司的店员识破自己要自杀也不一定。
  既没留下遗书或便条,也没留言。只在厨房的桌上,留下玻璃杯、空威士忌酒瓶和放冰块的冰桶,还有两罐刮胡膏而已。
  他一定是在等热水烧热时,一面喝送了不知道多少林的黑格(H8gue)威士忌加冰块,一面一直眼盯着刮胡膏的罐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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