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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章

窈窕家丁-第411章

小说: 窈窕家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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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凤被她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低低唤道:“易公子……”

    “嗯。”易倾南应了一声,久久盯着她,半晌才沉吟道,“小凤,我只帮得了你一时,却帮不了你一世,你要是想改变现状,不再受人欺负,关键还得靠你自己,你愿意听我几点想法吗?”

    小凤眼睛一亮,点头道:“易公子,你说。”

    易倾南轻咳两声,清了清嗓子,摆出一副说教的姿态道:“首先你得明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你必须好好学东西,全力打造和改变你自己,摒弃以往的身份,成为一个全新的你,醉月楼是这上京城里最好的青楼,你有这个环境和条件,但还要看你有没有这个决心。”

    小凤眨着眼,听得似懂非懂,只是轻轻点头。

    “其次,”易倾南看着她懵懂的表情道,“我说简单点吧,当你是一个小丫头的时候,就是任人宰割的羔羊,由着男人来选你,而你自己无能为力;但有朝一日,当你成了这醉月楼乃至上京城名气最大的那个女子,那就不是男人来选你,而是你来选男人,什么高富帅,什么财权势,随便你挑。”

    这下小凤可听得有点懂了:“名气最大,那是什么?”

    “花魁呗。”易倾南手指敲了敲额头,也想不出更多的忠告,不过这些本来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多说无益,端看其天赋和灵性,俗话说得好,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嘛。

    绞尽脑汁想了会儿,抛出最后一句:“还有,你这名字太平常,太老土,不够响亮大气,得换一个才行。”

    “这是我爹给取的,到这里来了还没另外改名,要不就请易公子给我取一个吧。”小凤心悦诚服地道。

    “响亮,大气,好听,上口……”易倾南念叨着一系列要求,脑子里灵光一闪,拍手道,“那就在后面加一个字,仙女的仙字!”

    “小凤……仙?”小凤喃喃念道。

    “对,小凤仙。”易倾南自得点头,那位著名的侠妓,可对不住了,借名一用,原谅则个。

    抬眸看看墙上的更漏,就快到午时了,这出门的时间已经够长,她生怕将军府里不见了夷陵皇子的踪迹,会生出什么乱子来,连忙起身道:“我得走了,以后有空我会再来瞧你!”这只是句客套话,哪还有什么以后啊,她可再也不敢了!

    走出两步,听着小凤仙闷闷的回应声,又有些不忍,回头叮嘱道:“齐公子给了老鸨一大笔银子,足够养你好几年的了,她如果还逼你接客,你就跟她说,我们以后还会来的,下回的钱会更多,杀鸡取卵还是养鸡生蛋,求小钱还是求大财,让她自己掂量着办!”

    “我知道了,谢谢易公子。”小凤仙诚心诚意朝她的背影鞠了一躬,抬起头来,眼里亮晶晶,多了些与之前不同的东西。

    做了那花魁,就是自己来选男人……她记住了!

    易倾南出门步下楼梯,在大厅里转了一圈,这才在角落一张贵妃软榻上找到赫连祺,他喝得醉眼朦胧的,正打着酒嗝,与一众女子调笑逗乐,而那春夏秋冬四名美人,有的给他弹琴,有的给他打扇,有的给他捏肩,有的给他捶腿,好一派欢声笑语其乐融融的景象。

    温柔乡,英雄冢。

    不知怎么想到这一句,易倾南摇摇头,快步走过去,推推赫连祺的手臂唤道:“齐公子,时候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

    叫了好半天,赫连祺才悠悠睁眼,一见是她,眸光闪耀几下,轻笑道:“怎么,办完事了?”

    “嗯。”易倾南碍于众女在场,不欲与他多说,含糊应了一声,便去扶他起来。

    赫连祺却没那么好对付,含笑追问:“滋味如何啊?”瞥她一眼,忽道,“看你,额头上连颗汗珠子都没有,脸不红气不喘的,难道没有尽兴?”

    易倾南抿着嘴没说话,只是改扶为拉,一门心思要将他搀起身来,偏偏方才被她拒绝的秋月气还没消,仗着自己在这里的当红身价,笑了笑,口无遮拦来了句:“奴家倒是听说,有些新手,第一次成不了事……”

    “闭嘴。”赫连祺瞪她一眼,转头看向那低头不语的小家丁,心想看他脸色那么难看,难道还真说中了,关在房间里这么久,竟然没能成功?

    越看越像这么回事,不由得同情心大涨,这少年身板瘦是瘦了点,但看着挺好的啊,手脚修长,腰细臀翘的,没想到却是好看不中用,这事对他的打击肯定不小吧?!

    也顾不得再享受美人恩泽了,一把推开身边腿上的娇躯,起身搭上那少年单薄的肩头,一边往外走,一边在其耳边低语,“没事的,爷那儿有几本春宫图,回去借给你好生瞧瞧,多看看就会了,下回爷还带你出来,给你找个熟手练练,保准能成!”

    “我知道了,谢谢公子爷。”

    易倾南面色默然,心底却在偷笑,这皇子人还不错嘛,知道安慰她受创的自尊心呢!

    两人也不顾身后莺莺燕燕的送客声道别声,一个说,一个听,刚走出醉月楼的大门,忽见面前黑影闪动,有人大叫一声:“看到没,那个穿枣红衣服的,就是他——”

相见欢 第四十七章 护花使者

    什么,她都郁闷死了,还叫她去送那沈家姐弟回府?

    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吧!

    易倾南站在原地没动,沈晴衣那回眸一笑在旁人眼里是百媚犹生,在她眼里却是刺目至极,忽然间觉得心灰意懒,提不起半点精神来。

    有了如花似玉的未婚妻,哪里还记得她这个忠心耿耿的小家丁?

    罢了,她就是个没有发言权的下人,去哪儿,做什么,都该由当主子的决定,关键是,现在谁是她主子,是裴美人还是赫连祺?

    赫连祺听得裴夜这话,踏出一步,面露不满:“你不是刚刚答应了把易小五给我的么,怎么又安排个什么送人的任务,另外找个人吧,谁送不是送啊。”

    裴夜并不看他,只朝易倾南投来一瞥:“你的卖身契还在府里,现在还是裴府的人。”后面的话无须再说,潜台词便是,想跳槽也行,必须站好最后一班岗。

    看吧看吧,这就是封建资本家的剥削本性,就算是裴美人,也不例外!

    一边是旧主子,一边是新东家,易倾南不及多想,直觉向裴夜的方向走去,在她心中,对于裴美人的命令自是本能服从,哪里敢有什么异义。

    “喂,你!”赫连祺没想到这小家丁就这么走了,伸手去抓,却慢了一步,再要出手,已被站他左右的天璇和玉衡拦住,前方缇骑已经策马开道,侍卫们便围着他朝前走,郑直也是领着裴府众人簇拥而上,彻底隔开他与那小家丁,眼见易倾南越走越远了,只得大声叫道,“易小五,你早去早回!回府就来晴朗居见我!”

    易倾南倒没注意这些,只含糊应了一声,一溜小跑到了裴夜跟前,看着那边准备就绪的马车有丝傻眼。

    呃,这马车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车上已经坐了沈氏姐弟和沈府丫鬟,地方已经塞满,要再上去个裴美人,这空间可就相当逼仄了。

    最重要的是,裴美人上去怎么坐啊?

    她之前就是跟着赫连祺坐这马车来的,大致记得车厢里的结构,底部是铺着两张长条形的草垫,相向而设,每条草垫上可以挤着坐两个人。

    裴美人要是上了车,是跟沈二少坐一起,与沈晴衣含情脉脉相顾对视呢;还是跟沈晴衣坐一起,小两口亲亲热热喁喁私语?

    想来猜去,易倾南悲催地发现,无论是何种乘坐方式,都让她心底汩汩冒着酸水。

    古话说得好,男女授受不亲。

    守礼啊,裴美人!

    正郁闷得不行,忽听到得得蹄声,侧头一看,是七星卫之一的摇光,不知从哪里牵来一匹通体漆黑四蹄泛白的高头大马,这正是裴夜的坐骑,名为墨雪,但见裴夜大步走去马前,姿态矫健翻身而上,居高临下睥睨着她,声音依旧淡漠,“走吧。”

    易倾南怔怔看着他的身形动作,半晌才醒悟过来,原来他是骑马护送那沈家姐弟,而不是与之同乘一车,刚刚开心了一秒钟,就被他这句话又打回原形,“走?”

    怎么走啊?

    他骑马,那自己呢?

    裴夜说完这句再无多话,双腿一夹,策马追上前方缓缓行进的马车,与马车并辔而行。

    “还愣着做什么,想回府挨罚吗,快跟上啊!”摇光见她还杵在原地,忙将她往前一推,易倾南一个趔趄,不由自主跟了上去。

    眼看前方一骑一车相伴甚欢,自己却形只影单跟在后面,易倾南先是怔愣,而后慢慢醒悟,只气得两眼喷火,恨不得在那车厢上烧出个大洞来。

    不是吧?

    他们又是坐车,又是骑马的,居然让她走路?

    这世上还有没有天理啊?!

    那赶车的车夫见得裴大将军骑马随行,自是满怀敬畏,打起十二分的精神驾车,马车平缓朝沈府驶去,裴夜则是与之并驾齐驱,俊朗绝伦的外形,英挺冷峻的气质,令得街道两旁的百姓喝彩不断,欢声雷动,简直要为之痴狂。

    可这后面的场景就有些诡异了,英雄护花,单骑送美,如此浪漫圆满的剧情,却跟着个小家丁在后垂头丧气地走,越看越不着调,硬生生打了个折扣。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对了,画蛇添足!

    鉴于那身黑衣黑裤的裴府家丁服,众人也不敢造次,只是用眼神表示不满,偏偏这小家丁脾气还大,人家瞪他,他便反瞪回去,眼力好得出奇,随便出自哪里的眼风都能察觉到,一找一个准!

    沈晴衣端坐车里,聆听着外间的声响,俏脸上红晕更甚,唇边不由得泛起笑意,沈文轩侧头看着她的神态,嘿嘿笑道:“姐姐今日终于如愿以偿了!”

    沈晴衣瞪他一眼,嗔道:“你胡说什么呢?刚刚训你还训得不够,尾巴又翘起来了?”

    沈文轩摇头晃脑道:“可不是吗,姐姐没见刚才姐夫对你多好多温柔,连弟弟我看了都是艳羡呢,那么多百姓在场,一个个都是见证啊,这桩亲事肯定是吹不了的了!”

    “又说混账话!”沈晴衣低喝一声,朝车帘之外隐约的人影望了下,又将嗓音压低了些,面色凝重道,“我与裴将军尚未行礼成亲,今后可不许再叫什么姐夫,教旁人听了笑话!”

    沈文轩满不在乎道:“这有什么,不就是早个一年半载的吗,反正日后都是要叫的,倒不如现在先叫着熟悉熟悉。”见沈晴衣默然不语,忙凑前轻声道,“姐,你生气啦?”

    沈晴衣摇摇头,淡淡一笑:“怎么会。”

    此番姿态看在沈文轩眼里,却有一种强颜欢笑的意味,脑袋里像是突然开了窍似的,问道,“姐,你跟姐夫,是不是出什么问题了?他的三年守孝期不是早过了吗,为何还不娶你过门呢?”

    沈晴衣眼神一凝,笑了笑道:“大人的事小孩子别管,你只要好好念书,将来有出息,姐就心满意足了。”

    “你不说我也知道,是不是因为姐夫府里那个表小姐,还有那两个通房丫鬟?”沈文轩见她低头没做声,伸手过去,将车帘扯开一角,低道,“男人嘛,哪个不是三妻四妾的,尤其是我姐夫这样,当朝大将军,人又长得好,世间女子都眼巴巴往他身前凑,身边有几朵桃花也是正常的,但姐姐你不同啊,你是他亲自定下的媳妇儿,是大房,是正室,是将军夫人,往后要是再抬几个姨娘什么的,那都是上不得台面的,说话做事还不都得看你的眼色!”

    沈晴衣听着他的话,素手轻抚着领口,从中缓缓拉出条银链来。

    这银链放在外行人跟前,那就跟普通的银质项链没什么区别,只不过略细一些,白里透着丝青光,而在识货的人眼里,细看之下,定要惊呼出声:“天丝银铰”!

    没错,这就是世间已经失传的铸造手艺,当年闻名天下的铸剑大师温长青的遗作,大师起初只是想打造一条坚韧强悍的长鞭神器,于是亲往十万大山采集传说中的“天丝”,这天丝乃是长在悬崖峭壁上的一种藤蔓,生长极慢,三年开一次花,五年结一次果,结果之后植株自然干枯,萎缩成丝,故曰天丝,这天丝却是世上最为坚韧的物事,刀砍不断,火烧不毁,所以十分珍稀奇特。

    不料温大师在采摘过程中受瘴气所困,险些命丧当场,后虽被人救出,但到手的天丝却数量有限,远远不够打造长鞭,大师便随手加在白银里,做了一条银链出来送与自幼交好的小表妹,后人称作天丝银铰。

    这天丝银铰除了坚韧不折的特性之外,还有一奇妙之处,那就是搭扣处工艺繁琐复杂,巧夺天工,只有大师自己用特别的法子解开,换做旁人,饶是你再聪明再睿智,不得其法的话只会越解越乱,而大师这解锁之法,自然是教给了获赠银铰的那位表妹,也就是沈夫人,而沈夫人又将其传给了自己的女儿,沈晴衣。

    沈晴衣将银铰从抹胸中尽数拉出,但见碧光一闪,链子末端却是缀着一枚晶莹剔透的圆形玉饰,约莫寸许,如意云纹中托出一株出水芙蓉,濯生清涟,亭亭净植,正是之前沈文轩当众道出的那件定情信物,裴府的传家之物,碧玉莲佩。

    见沈晴衣端详着那玉佩,沈文轩在旁笑道:“看姐夫对姐姐你多好,连传家之宝都送给你了,你还不满意他什么?”

    沈晴衣轻笑一下,只是摇头:“当年他尚是年幼,也许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一时冲动……”

    沈文轩拍手笑道:“哪里是一时冲动,是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沈晴衣喃喃念着,眼睫垂下,似是回忆着当年的情景。

    当年俊秀温和的小小少年,如今已长成顶天立地的高伟男子,一时间心绪难平,恍然若梦。

    沈文轩知道她又在回忆过去,倒也识趣不予打搅,无聊地左右张望,忽见那丫鬟小桃神色怪异,正偏着头悄悄往后瞧,不由得伸手在她腰侧轻掐一记:“死丫头,你在看什么?”

    小桃吓了一跳,对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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