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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网游之风尘江湖-第284章

小说: 网游之风尘江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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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有十余名玩家赶到这里,我一眼过去,见这些玩家看起来步伐轻盈,坐骑又是颇为神骏,显然级别不低,他们远远看到了我们三人,为首的一个挥手叫道:“嘿,兄弟,来的很早啊!”
    我点头微笑道:“是啊,这里人迹罕至地,不是书剑剧情启动了,也不会不远千里跑到这里来啊。”
    那十几人已经来到面前,一眼见到美艳绝伦的月夜精灵,一人惊道
    位……莫非是月夜精灵?”
    月夜精灵微笑道:“是了!”
    另外一人立刻把眼光转到我地身上。笑道:“月夜寒枫燕双飞,能和月夜精灵在一起的男人。莫非便是全服第一高手,狂怒池寒枫?”
    我倒,月夜精灵地粉丝也很强大嘛,一直都听说流云阁三绝色的近卫军势力庞大,却忽视了月夜精灵才是游戏十大美女的冠军,在我和月夜在一起之前,月夜已经便是江湖中极有名望的美女。精灵盟的老大,十大高手之一,而且还是极为少见的远程狙击手,本来这游戏中用弓的人都是作为辅助,偏偏月夜精灵以一把A级穿云弓纵横天下,加上小白狼地超高移动能力,前一段时间论坛中有人做了一个分析,问游戏中的玩家谁能单挑击败狂怒池寒枫,受众呼声最高的。一个是有无敌技能的火云武神,另一个便是月夜精灵了。
    这十几人显然是组队状态,闲聊了几句,便有人伸手去摸传送阵。却是奇道:“怎么不能使用?”
    我开口解释了几句,那十几人连连点头,相互商量了一下,果然见到两侧二十多匹马先后刷新出来。那十几人唿哨一声,往清兵那边杀去,如虎入羊群一般,顿时将那清兵杀的人仰马翻。
    那十几人开了传送阵,均是脸上有喜色,一个玩家走过来道:“枫兄弟,咱们一齐去瞧那香香公主如何?”
    我点头笑道:“好啊。只是不知道她是不是在洗澡。”众玩家都呵呵笑了起来,一时间气氛轻松,我瞧那几人,都是面生的很,拱手道:“几位不知怎么称呼?”
    那为首的玩家一怔,呵呵笑道:“惭愧惭愧,光顾着说话,忘记介绍自己了,我们都是以前一个叫圣手堂的小门派的人,那时候咱们人少,在苏州城里,平时和精灵盟低头不见抬头见地,和月夜精灵见得多了,便认识了,我叫滴血红旗,这些都是我们一起玩的朋友。”
    圣手堂?我想了一想,没什么印象了,不过精灵盟在还没有购买驻地之前,确实是在苏州城里弄的系统门派驻地,就一个类似大杂院之类的小地方,这游戏开服也两年了,来来去去地玩家门派实在不少,哪里记得许多,点点头,还是抱拳久仰久仰。
    众人往西奔去,渐渐瞧见已经有炊烟升起,一小队回人骑兵迎了上来,围着我们兜了一圈,又返回去,大漠上暮色渐浓,一钩眉毛月从天边升起,只见平地上烧了一大堆火,回人青年战士正从四面八方走来,围在火旁。四周有的人在烤牛羊、做抓饭,有的在弹琴奏乐,一片喜乐景象。马头琴声中,歌声四起,欢笑处处。司炊事的回人把抓饭、烤肉、蜜瓜、葡萄干、马奶酒等分给众人。每人手中拿着一个盐岩雕成地小碗,将烤肉在盐碗中一擦,便吃了起来。
    众玩家也下得马来,一个回人捧着食物递给我们,我顺手接了,放在口中,果然甚是美味,众玩家对视一眼,收起坐骑,也各自寻了地方坐下。
    不过和NPC不同的是,玩家一个个都在东张西望,到处去找寻香香公主在哪里,却看来看去没有看到什么特别美丽的女孩子,不禁都有些失望。
    忽然门帘一掀,一个美丽少女款款走出,只见她体态婀娜,身材高挑,步法轻盈,清逸灵动,秀雅绝伦,姣美无双,俊极无俦,一双美眸光彩清澈,炯炯有神,盈盈秋波,时而深湛如幽湖,时而明亮如阳光,明澈晶莹,白皙光洁,白里透红,犹如粉荷的颜色,柔嫩如玉,秀美中透着一股英气,光彩照人,当真是丽若春梅绽雪,神如秋蒽披霜,两颊融融,霞映澄塘,双目晶晶,月射寒江,娇如春花,丽若朝霞,十分美丽之中有五分英气,五分清丽,秀丽脱俗,端庄典雅,英姿飒飒,高贵不可方物。引得众玩家一阵惊叹。
    剑凝眉正坐在我旁边,轻轻问道:“她便是香香公主么?果然是容颜绝美啊。”
    我摇头道:“不是,那是翠羽黄衫霍青桐。”
    剑凝眉轻轻啊了一声,便不言语了,月夜精灵却低声道:“老公,倘若你是陈家洛,会选择谁呢?”
    我无声的笑了,轻轻道:“霍青桐做为金老的第一个女主角,也许并不讨好,太过聪明的女子,从来都是命途多舛,不在事业上受阻便在爱情里受伤,也许是上天看不过她们地超脱才华,所以才一再刁难,而世人,亦是如此,无端的用诸多的标准去衡量她们,直至得出她们除了才华以外一无所有这个悲哀的结果,青桐的出场绝对没有香香的飘逸出尘,她只是凡人,无论她如何才华出众,她亦有爱,亦有哀,亦有痛,亦有悲,而香香,彷如天上仙女,偶降凡尘,对于世间的一切,都是不闻不问,满心满眼都是那个为她悬崖采花的男子,但青桐不能,她生为长女,自是要为父分忧,而她才华出世,亦注定肩上的担子重之又重,青桐美丽、能干、有谋略,而且善解人意,她更符合普通人妻子的标准。倘若我是陈家洛,自然是选择霍青桐,但是我又比陈家洛幸运,因为我身边,除了一个和霍青桐一模一样的苏雪月之外,还有一个如沐剑屏一般乖巧的连漪雨,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二女果然一双美眸异彩连连,温柔的伏在我的怀里,乖得像只小猫一般。
    正文  第四百四十章 夺经
     更新时间:2008…10…14 19:36:46 本章字数:4268
    到霍青桐,乃是金庸笔下的一名奇女子。
    黑水河之役,霍青桐的智谋大放异彩,而心却伤痕累累。所谓心寒,也就是被最亲近的人猜疑吧?所谓坚强,也就是在四面楚歌的情况下,面不改色地调兵遣将。结局能够辨白一切,而在此之前,所有话语都是多余。尤其是所有人都深陷在香香的英勇中。可叹。青桐半生劳碌,呕心沥血地为族人出谋划策,竟然敌不过香香的意气用事。连老父,都称赞她勇敢,而她呢?也许连一句嘉许都没有。最后还落得一口鲜血。真是情何以堪。为了最后的一点骄傲,她负伤出走。只有师父们的高山寒雪,才能够慰藉她火烧一样的胸膛。香香的大团圆她实在是无力去看。何必挑战自己的能耐?要伤自己的心其实很容易。相见不如不见。而青桐亦叹,人生若只如初见,她仍然是翠羽黄衫,他依旧是红花会主,漠漠江南,他们暗怀情絮。她递出匕首,他伸手接住。无比滥俗的开始,却是他们的永别。而她的才华出世,为他的设想周全,却都敌不过香香的惊鸿一瞥。世人都容易同情弱者,而强者的悲哀永远只能背地泪垂。青桐的幸,是强,而不幸,亦是强。他们都以为以青桐如此坚强的外衣,世间的风霜,只是玩意。而他,也因为她的强,而失去保护的力气,反而心生嫌弃。一切是否天意?
    她是大漠的英雄。荒凉地大漠历来是成就英雄的场所,异样地大漠风情也更容易让人产生“愿将三尺剑。直为斩楼兰”的豪情。她这样的女子,从来只适合和萧峰这样的英雄一起纵马驰骋。和萧峰一样,面对数千人,依然直斥“我萧峰何等英雄,竟然与你这种小人齐名”,她所有的温柔,只应该对萧峰这样的男子显现,才是琴瑟相谐。才能相得宜彰。
    她是大漠中高高翱翔的鹰,天空本该是她地寓所,可她偏偏,爱上一只被江南的烟雨打软了翅膀的燕,他柔嫩的翅膀,只能够在江南温湿的天气中优雅的飞行,做他的少爷公子,又怎能忍受狂风暴雨的侵袭,飞越千山万水。在广袤的大漠中伴她飞翔?看吧,“难道我心底深处,是不喜欢她太能干吗?”他对自己扪心自问,得出地答案不得而知。却是人人皆知,他不是雄鹰,他的飞翔对于香香这样的小姑娘无疑是充满着吸引,他可以从香香那充满崇拜的眼神中得到一个普通地男人的那么一点点可怜的自我满足。而这种眼神,从来不会在青桐眼中出现,这是他的所有选择。
    俗子胸襟谁识我!《书剑》到此,我已经无心也无力再做一次回忆,隐约记得,在《飞狐》中,多年之后。已是中年地陈家洛在香冢之前奠悼,而霍青桐,却是再无音训,原来,有些东西,抓的越紧,最后留下的就越少,象那捧黄沙,此时已经全部漏掉。
    惊鸿一瞥中,意外的发现一怒为红颜也从另外一个帐篷里钻了出来,霍青桐见他出来,微笑着和他说了几句话,那帐篷再度掀开,出来的那个女玩家是……竟然是那个号称要嫁给鸠摩智的舞动乐章。
    我一下瞪大了眼睛,却见二人神态亲密,一怒为红颜的一只左手,很是自然地摸上了舞动乐章的腰肢,旁边几个玩家也啧啧称奇,一个玩家笑道:“这个哥们很是眼熟嘛,也不知从哪勾搭了这么一个小蜜来,瞧那身材很是有些火爆!”
    我耸耸肩,身材火爆?嘿嘿,倘若要是你知道这小妞喜欢的是谁只怕你就调戏不起来了,在这个游戏里,敢说能胜过鸠摩智的,普天之下,除了个别超级顶尖级的大BOSS,谁敢说能对付鸠摩智?
    一红为红颜在那里东看西看,却一眼看到我,立刻快步走了过来,一脸的惊喜之色,叫道:“疯哥,你怎么在这里?太好了。”
    我只得站起来,一边吃着羊肉,一边含糊不清的说:“你小子,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怎么和这个谁……舞动乐章在一起?”
    一怒为红颜摇头苦笑道:“没什么,她到我的城市来了,现在……呃……”
    我瞧他那古怪模样便已经知道究竟,呵呵笑道:“恭喜,同居了吧?”
    一怒为红颜点点头,笑道:“疯哥,咱们这边来说话。”
    我跟随他走到草场旁边,却听得里面有人大声的说话,众NPC欢呼如雷,我奇道:“里面怎么回事?”
    一怒为红颜呵呵笑道:“没什么,疯哥,我正愁找不到高手,现在有个任务,抢夺可兰经,疯哥,拜托你陪我们走一趟罢!”
    抢夺可兰经?我错愕了一下,道:“我是和老婆一起来的,刚刚辛苦跑到回疆,又要我们回中原?”
    一怒为红颜苦笑了一下,摇头道:“没办法啊,现在这个任务马上就要截止了,今天是最后一天,明天就开始行动了,我也知道现在还是笑傲江湖的剧情,很多玩家不愿意辛辛苦苦跑到回疆来,所以我也是没有办法啊,我也不想浪费了这10%的友好度了。”
    我犹豫了半晌,才开口道:“我得去问问我那两个老婆愿不愿意跟着我一起跑路。”一怒为红颜点头笑道:“那是自然,那是自然。”
    果然两个美女笑道:“这种好事啊,你一个人去就得了,我们刚刚已经接了任务了。”
    我不由奇道:“你们接了任务?我怎么没瞧见?”
    剑凝眉笑道:“活该你笨死,找那个老头儿就可以接步步为营的任务啊,帮助回人抵抗清兵的。”
    我呼了一口气,转头去看一怒为红颜。笑道:“被你这家伙算
    了,别人都接大型任务。只有我被你忽悠的去做这任务,天知道那《可兰经》会被丢到哪里去。”
    一怒为红颜呵呵笑道:“本来是很难的,但是有你一同前往就不难了,我对付不了张召重,难道你还不行么?”
    众人上路,不过数十匹骆驼,三五十人而已。我唉声叹气,心想这书剑恩仇录里哪里还有我需要地技能书?还不如做点别的任务换点银子花花呢,没精打采的坐在骆驼上,跟在队伍后面往前走,午时打过了尖,只听驼铃响,尘土飞扬,往前赶去。
    却见道边有两匹马立在那里,一老头长吟道:“将军百战身名裂。向河梁,回首万里,故人长绝。易水萧萧西风冷,满座衣冠似雪。正壮士悲歌未彻……”吟声未罢。我和一怒为红颜已经是鼓掌大赞。
    那老头回过身来,但见他年近六十,精神饱满,须眉皆白。对着我和一怒为红颜微微一笑,旁边那人却在痴痴的瞧着霍青桐,我瞧得有趣,料想便是陆菲青和李芷二人,此时李芷虽然是男装,我细细看去,果然见李芷容颜清秀。是个难得的小美女。
    霍青桐只道李芷心存轻薄,手挥马鞭一圈,已裹住她坐骑的鬃毛,回手一拉,登时扯下了一大片毛来。那马痛得乱跳乱纵,险些把她颠下马来。霍青桐长鞭在空中一挥,辟拍一声,扯下来的马毛四散乱飞。
    李芷心头火起,摸出一枝钢镖,向霍青桐后心掷去,可也没存心伤她性命,镖一出手,叫了一声:“喂,小姑娘,镖来啦!”霍青桐身子向左一偏,镖从右肩旁掠过,射向前面,待钢镖飞至身前丈许,手中长鞭一卷,鞭梢革绳已将钢镖卷住拉回,顺手向后一送,叫道:“喂,小伙子,镖还给你!”一股劲凤,钢镖直向李芷胸前飞来,李芷伸手接住。
    我带马经过,却听陆菲青漫不在意,笑道:“能人好手,所在都有,这句话现下信了吧?这个黄衫女郎年纪跟你差不多,刚才露这一手可佩服了?”李芷道:“这些回子白天黑夜都在马上,马鞭儿自然耍得好,可也未必有甚么真正武功。”陆菲青嘻嘻一笑,道:“是么?”
    傍晚到了布隆吉,镇上只有一家大客店,叫做“通达客栈”。店门前插了“镇远镖局”地镖旗,原来路上遇到的那枝镖已先在这里歇了。这家客栈接连招呼两大队人,伙计忙得不可开交。
    帐幕中点着两盏油灯,众人坐在地毡之上,霍青桐不停的说着什么,我懒得去听,只是留神注意外面的动静,只见她话声一停,手腕一翻,从腰间拔出一把精光耀眼的匕首,用匕首刀尖在自己左手食指上一刺,几滴鲜血滴在马乳酒里。帐篷中其余的回人也都纷纷拔出佩刀,滴血酒中。霍青桐和木桌伦举起酒杯,大声说:“不夺回神圣的可兰经,誓死不回故乡。”众回人都轰然宣誓,黯淡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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