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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猎击三国-第131章

小说: 猎击三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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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狼重骑的马铠,又与骑士重甲不同,全是以坚革为底,外缀一片片山字形铁片,层层交叠。这是最正宗的札甲编制手法,对箭矢与刀枪的防护,并不比骑士重甲差,只是成本高昂许多,耗费的工时也更久。

虽然制造一副马铠费时费力费钱,但那象厚毡一样披在马背、整齐致密、打磨光亮的一片片铁叶,反射朝阳,鳞鳞生光,明晃晃令人双目难睁,给人以强烈的视觉震撼与心理压迫。

仅仅三百重甲骑阵,所形成的威压。就令对面二千步骑兴起难以抗衡之感。

而白狼军还不止三百重骑,更有二百狼牙飞骑在左右两翼纵马轻驰热身。他们的弓还在袋里,箭还在囊中,但骑士们在走马之余,不时射来地冷镞目光,令人胆寒。

公孙模让侍从取来清水木刷,将满是泥尘的铠甲清洗两遍,直到铁叶明晃,甲光透亮,才重新披挂上马。棹矛在手。在十余骑扈从的环护下,驰出军阵,距白狼骑阵约三百步,向对面大喊:“请赵司马前来一晤。”

三百步远,对面当然听不清,故而十余扈从负责当传声筒,扯着嗓子将这句话齐声吼出。

对面终于有了反应,远远驰出数骑,其中一骑是擎旗手。所擎之旗,正是军司马旄旗。也就是说,来者中必有一人是赵云。

双方接近百步,飙嗓子基本能听清了。公孙模才扬声道:“我乃辽东骑都尉公孙模,只求率残军归梓,不知赵司马能否网开一面?”

对面驰出一将,银甲长缨。白马雄骏,振声回应:“某乃赵云,非云一意赶尽杀绝。只因此时之辽东,恐怕早已风云激变。若放公孙都尉北还,恐生变数。故云有一逆耳忠言,尔等只有投降一途,方是生机。”

赵云这一番话,所包含的信息令公孙模悚然而惊——马悍想干什么?一匹恶狼还想干倒老虎不成?真是胆大包天、不知死活、不知所谓……公孙模又惊又怒,肚子里已不知骂了多少声,切齿怒吼:“不是你白狼城才有甲骑!说到底,白狼城也不过是我辽东军下属而已。白狼军有的,我辽东又怎会没有?赵子龙,你等着瞧!”

公孙模愤然掉转马头,驰回本阵,对身旁传令兵道,“转告答头王子,请他调遣突骑警戒白狼军弓骑兵。白狼甲骑,由我辽东军来对付。”

辽东军的确也有甲骑,属公孙模的扈从骑队,约五百骑。人人均戴皮盔,内着软甲,外罩硬甲,骑健马,擎长矛大戟。除了没有精铁马铠,粗粗看去,与白狼重骑似乎真没差。

但如果公孙模能近距离观察,甚至伸手摸一摸,就会知道,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可惜,公孙模没这个机会,而他也将为这个严重误判付出惨重代价。

辽东、乌丸联军眼下满打满算,不足二千,步军与骑军各约一千。其中步军多半为辅兵,战兵所剩无几,基本被打残了,战斗力可以忽略不计。真正能作战的,也就只有一千左右的骑兵。分别为公孙模的辽东甲骑四百(有百骑被留在白狼水南岸断后,尽数投降),答头的乌丸突骑六百。而六百乌丸突骑中,有二百余骑是柳城乌丸残兵,独立成军,只协同作战,答头指挥不动。

不过区区千骑,就分属三部,在一般情况下,会因各自利益相左而内耗,自削战斗力。但在此归途被扼,生死一线之际,三股势力也不得不齐心合力,联战一回了。

公孙模没有回阵后,而是提矛于阵前,向麾下四百扈从甲骑与近千步卒大喊:“辽西人竟然要我们投降!他们忘了,我们辽东侯才是主!马悍、赵云、乐进,都不过是奴仆!奴仆想骑到主人头上,我们要用手中的刀矛铁蹄,挑破踏碎他们的白日梦!辽东军威武!”

“辽东军威武!”

辽东军的步骑齐声振呼,他们或许对哪个是主,哪个是仆不感兴趣,但对辽东军的认同是一致的,因为他们本是其中一份子。

“辽东甲骑,随本都尉,冲阵!”

公孙模在十余扈从骑士的环护下,横身于阵前,身先士卒,向白狼军阵发起进攻。在这个生死攸关的时刻,公孙模鼓舞士气的唯一办法,就只有这个了。若能战而胜之,自不须说;若是这最后的家当也赔了进去,就算他躲在阵后,结局也只争早与迟而已。既然如此,还不如亲自出马,提升士气值。公孙模这位辽东第一将,虽然是矬子里头拔将军,但这点勇气还是有的。

望着滚滚而来的辽东甲骑,赵云也一振长矛,对唐努道:“乌丸人交给你了。”

唐努在马上躬身:“遵命!”随即挺身拔弓,对狼牙飞骑战士们高呼。“走,找答头算老账去!”唐努与答头之间有老账么?有!三年前,汉戈部东迁途中,念奴差点被答头强娶。那百步射杨的一箭之辱,唐努一日未曾或忘,今日,就是雪耻之时。

三百白狼重骑,编为十队,以五五阵列行进,队与队之间呈品字形。间隔十个马身。这是为了防止在冲阵时,前列重骑受阻与后面重骑发生碰撞。因为所需空间极大,结果铺开之后,仅仅三百骑的面积就足以包抄五倍于己的辽东步骑军阵。

三百白狼重骑已经过不低于两年的训练,其中有一部分还曾随马悍打过小支山之战,以及夜袭平冈之役,有相当的作战经验。此刻,在他们心目中无敌的城守都赞誉有加的白狼第一将赵云率领下,铁蹄如雷。铁流滚滚,迎向辽东甲骑。

两军甲骑阵列越来越接近,那轰隆沉闷的铁蹄声,仿佛在敲打每一颗心脏。令人窒息,甚至有心跳骤停的感觉。

这一刻,战场上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即将发生惊天动碰撞的两支军队上,千人屏息。谁也不敢有任何动作。

双方接近至百步,白狼重骑或挺矛持盾,或双执斧槌。或臂挽流星,同时开始催马加速,进入冲刺状态。

五十步,整个战场已被震耳欲聋的蹄声充斥。从天空往下看,两支骑军就象两张不断接近的毯子,身后扬起漫天黄尘。

在两支骑军高速对冲下,五十步不过眨眼即逝,下一刻,两支骑军重重撞在一起。刹那间枪折刀断,盾碎甲裂,血肉横飞,人仰马翻。

辽东甲骑严格的说,其实都是轻骑兵,拿轻骑兵与重骑兵对冲、碰撞,也只有公孙模这没眼力见的家伙才干得出来。两军接触的一瞬,许多辽东甲骑手中的长矛、大戟击破了白狼重骑手里的骑盾,旋即就被对手的长矛捅下马去。直到被穿心破腹的一刻,这些辽东骑兵才意识到一个问题:为什么对手可以一手执盾,一手使矛?而自己却只能一手使矛戟,一手必须牢牢执缰。两只手打一只手,也太憋屈了。

当然,白狼重骑里也有两手使用一件武器的,比如狼牙棒、大斧、铁槌。他们没有盾牌格挡,辽东骑兵的刀枪矛戟扎扎实实刺砍在他们的身上。但结果却是兵刃折断,对手皮甲破碎,隐现精光,却毫发无损。而对手的重兵器击打在他们身上时,辽东骑兵无不喷血滚鞍,被乱马踏成肉泥。

最强悍的是使铁流星的白狼重骑,远远就以带链刺锤砸翻了迎面而来的对手,然后一路挥舞入阵,方圆两丈,敌我莫近。

大规模骑兵对战,基本上都是硬碰硬,千骑狂飙,气势惊人,战斗来得快结束得也快。结局无半点悬念,重骑完虐轻骑,仅仅一个对冲,四百辽东甲骑就折损过半,而白狼重骑落马者不足十骑。

胜负已分!生死已定!

乱阵之中,绝望而拒绝相信眼前所见的公孙模,沙哑的嘶吼着,挺矛刺向迎面而来的赵云。

两骑接近十步时,赵云突然横矛于鞍,壮硕的身躯微微倾斜,险之又险却拿捏得异常精准地闪过公孙模刺来的矛尖。两马错镫的一瞬,猿臂轻舒,抓住公孙模腰间绦带,将其扯离马鞍。随即单臂高高擎起,纵马飞驰,所过之处,辽东骑兵无不骇然失色,战意崩溃。

白狼重骑欢声雷动:“赵司马生擒公孙模!辽东军败啦!”

辽东第一将pk白狼第一将,一个照面被生擒。

被高举在半空的公孙模,只觉天旋地转,如百蛊噬心。这一刻,如果他还有力气,如果他腰间还有剑,他一定会横剑自刎。

那边观战的乌丸人一见装备精良的辽东甲骑一个对冲就落得如此下场,无不惊骇得四散夺路而逃,再无半点战意。

乱军之中,乘骑骆驼的答头跑得又慢,目标又明显。结果招来狼牙飞骑狂风暴雨的飞矢打击,将其身边的扈从杀得七零八落。

心惊胆战的答头放下手里弓箭,正要开口投降,却听身后传来一个愤恨的声音:“答头,你也有今日,去死吧!”

噗!一箭贯颈!

答头艰难扭头,看到一张陌生而快意的面孔。他嘴巴一开一合,想问“你我有何仇怨?”旋即大股鲜血从口里狂涌而出。至死都没能明白,今日之祸,种于三年前那一次骄狂嚣张。

答头横死,公孙模就擒,宣告辽东与乌丸七千联军的千里奔袭白狼城之战,彻底失败。(未完待续。。)

第一百九十四章 【公孙康,戴好头盔】

(鸣谢大盟!赵无恤2014是护法了啊,真是太好了!感谢6圣剑的火枪、光辉的宪章、波动的浪、我家那只狗名字叫猫、心海无波、耗子皇帝、邓见波、ran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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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云峰,辽口第一高峰,海拔上千米,山势险峻,杉松密布,丛林幽深,野兽出没,终年云雾缭绕,便是当地猎户或樵夫,都不敢深入其间。而此时这座人烟罕至的深山老林里,却出现一支多达三千人的搜捕大军,目标,自然就是白狼城守马悍!

公孙康亲率五百骑追杀马悍,距离最近的一次,只有百余步。但公孙康很快就后悔自己追得太近,那个人的箭术,或者说是鲜卑人的魔弓太可怕了。如果不是扈从及时组成肉墙,以身奋挡,他的人头早就成为那个人腰间的纪念品了。

已经近在咫尺,就这么眼睁睁看着那个人逍遥逃进大山,试想公孙康如何能甘心?但四五百骑,封堵一下路口还可以,想在这莽莽群山里搜索十几个人,洗洗睡吧。

公孙康当即向襄平求援,同时以辽东骑都尉的身份,向辽口附近的两个县城:汶县与安市,抽调兵丁、役夫、青壮,参与搜捕。

五日之后,襄平援兵抵达,全为步卒,共有三个曲,约一千二百人。加上公孙康四百余骑,及两县支援人力千余,合计三千人马。这三千人马不是用来作战的,其中真正有战斗力的,不足千人。其余的都是辅兵、杂役,甚至普通百姓。他们要做的就是寻找与发现,然后报告,剿杀由八百精锐步骑来完成。

三千人马的给养,俱由两县负责,同时公孙康也开出了巨额赏格:杀敌一人,赏十金,晋一爵(民爵);擒敌一人,赏二十金,晋两爵。赐宅第一间,上田十亩。然后是重头戏,但凡擒杀敌酋马悍者,死活不论,均赏千金。若是平民,此前不论何爵,均晋为公乘(民爵最高一级)。若是军兵,晋三爵,升两级。赐宅第一幢,上田十顷。

在如此巨赏刺激之下,无论官兵百姓,都红了眼。甚至连附近初时逃避征召的一些猎户、采药人都加入进来。

即便如此,三千人扔进莽莽丛林里,依然连个泡都不会冒。所以搜索了整整十天,一无所获。最好的一次,就是一支三十人的步卒搜索队,在山间与对方两名狼骑遭遇。一番厮杀后。对方遁逃,其中一人背部受伤。

当然,在向搜索队宣布这个好消息时,公孙康不会说自家三十人的搜索小队,在这短短的冲突里,死伤了八人。

尽管与巨赏擦肩而过,但这件事对所有的搜索人员而言,都如同打了鸡血,人人亢奋,一扫连日颓势,搜索的劲头也大了许多。

便如此刻,一支二十人组成的搜索队,竟深入到一座此前尚未有人踏足的绝岭。这是一支武器配备齐全的辽东步军,领队是一个队率。他们之所以来到此处,远因是前几日被发现的两名敌人便出现在此附近,而近因则是因为队里有一名猎户向导,在追寻途中发现有异常踪迹,故此一路带领这支小队追到此处。

时近正午,饥肠辘辘,搜索队找了一处靠近溪水的缓坡,洗脸的洗脸,拾柴的拾柴,烧水的烧水,准备热一热干粮。现在算是战时,按规定是可以一日三餐的。

水差不多烧开时,队率游目四顾,忽道:“吴正与黎俭呢?”

有人答道:“他们入林子里拾柴了。”

“去了多久?”

“呃,好象很久了……”

队率脸色大变,脱口惊呼:“快取兵器,聚拢警戒!”

仿佛是为他这一句话做注解,林中突然飞出一蓬箭矢,嗤嗤连响,瞬间射倒七八人。

搜索队一阵大乱,陶罐打翻,沸水浇火,滋滋响声中,灰烟蒸腾。士卒们在气雾中胡乱奔跑,哪里还顾得上聚拢警戒。

队率恨恨一跺脚,拔腿狂奔,边跑边从腰间扯下一个牛角号,凑到嘴边呜呜吹响。这是警讯,也是求援。

这队率颇有经验,他是绕着树干呈之字形奔跑。身后连续飞来几箭,或是射中树干,或是落空。

前面是一条深沟,沟的那边是杂树与灌木丛,只要钻进林子里,就安全了。

队率脚步不停,鸣号不止,奔近沟前,纵身一跃——

咻!

一声刺破空气的急剧尖啸自身后传来,一箭穿透队率后脑,从嘴巴穿出,击飞牛角,更将其若大身躯带飞向前,笃地生生钉死在前方一棵大树上……

“城守当真射技如神,天下间怕是再无比肩。”

林子里涌出十余狼骑战士,望着百步外那钉在树干的尸体,无不赞叹。

“拽几句文就学人拍马屁了?”马悍从林中闪出,轻拂血弓,正色道,“别说那号称‘飞将’的吕布,就算是太史司马的箭术,也比我只强不弱。世间善射者不和凡几,你们不要坐井观天,小瞧天下英雄。”

众狼骑战士诺诺而应。

“百息之内,必须打扫完战场并撤离,行动。”

马悍跃过深沟,来到那队率尸体前,将其身上的斫刀、弓箭、腰囊等物取下。游击战最关键的就是物资的补给,马悍在十天前已从管亥那里得到足够支持半个月的给养与军需,但在没有后援的情况下,物资多多益善。

很快,在规定的时间内,狼骑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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