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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猎击三国-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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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场上拿不到的东西,还想在谈判桌上拿到?马悍心下冷笑,向田豫使了一下眼色。

田豫点点头,也开出了汉戈部的条件:“我部之条件,当初也曾与乌延部左歙侯说过,以汉奴换俘虏,一对一交换,其余不予考虑。”

双方条件相差太大,哪里能谈得下去?

扶罗韩拍案怒吼:“在这漠北草原,你们胆敢不按草原规矩!”

马悍同样拍案,嗓门比扶罗韩更大:“休要以为我不懂草原规矩!你这规矩所针对的对象是谁?这是战胜者对战败者的规矩!你战胜了吗?我战败了吗?”

扶罗韩被噎得直翻白眼,他儿子带着三百精骑找上门,结果三阵皆负,死掉三个族中最负盛名的勇士,余者溃乱,他哪里胜了?

眼见双方要吵起来,阎柔急忙站起打圆场:“诸君稍安毋燥,请听柔一言,不若双方各退一步,重开条件,如何?”

邢举也在轲比能的请求下,出面仲裁:“各退一步,勿伤和气。”

在场诸人中,唯有邢举的身份,足以压制争吵双方,并督促双方各自退让。至于其他各部豪酋,一是忌惮马悍的凶名,二是碍于邢举在场,不便施压而已,但毫无疑问,他们绝对是站在鲜卑人与乌丸人一边的。

马悍既然来了,当然是做好了退让一步的心理准备。所谓谈判,就是相互妥协,若谁都不肯让步,那还用什么谈判,直接摆开阵势开打就得了?鲜卑人与乌丸人尽管强横,但也知这个年轻人不好惹,单挑群殴都不是一般的厉害,胡人吃硬不吃软,服力不服理,加上有护乌丸校尉与阎氏仲昆仲裁,也勉强愿意退一步。

当下经过一番争论与讨价还价,由阎柔拿出了一份折中方案:一、汉戈部归还一部分俘虏(多为青壮),财物就算是战利品了,中部鲜卑与三郡乌丸同意汉戈部建帐;二、汉戈部建帐放牧之地在濡水以南,未经许可,不得渡河登北岸,更不得随意攻击各部帐落;三、汉戈部只接受护乌丸校尉的调遣,若与各部有冲突,可由护乌丸校尉与中部鲜卑大人轲比能所派使者调解;四、按草原规矩,新建帐部落,可得诸部贺礼。鲜卑与乌丸诸部,会送上贺礼汉奴若干,以示诚意。

马悍对第四条还算满意,这其实是之前他提出的交换条件的变相妥协,只是以贺礼方式送出,给鲜卑人与乌丸人留下了面子。除了以上四条大原则,还有不少具体的小条款,比如牧区界线的划定、迁徙时范围、与诸部交易、与邻近部帐纠纷处理等等,这些事项都交由田豫去谈了。

谈判顺利,了结心事的马悍与鲜卑人、乌丸人满面欢笑地碰碗,丝毫看不出方才几乎要拔刀子的模样。

马悍玩惯了这种翻脸与翻书差不多的伎俩,心态转换调整得非常自然,但部分鲜卑人与乌丸人却难以一下转过弯来,尤其马悍之前的强硬态度,令他们非常不爽,若非马悍屠罴掏心的战绩太过骇人,只怕早就有成排的胡人勇士上前挑战了。不过,马悍的威名吓住了大部分人,但还有那么一小撮不信邪的。

当谈判近尾声,马悍正准备起身告退之时,一个身材不高,但体格异常粗壮的鲜卑人踏着重重的脚步走过来,挡在马悍面前。此人异常举动,立即引起帐内所有人的注意。

邢举不悦地扫了苴罗侯一眼,道:“苴罗侯,这是何意?”

邢举看得真切,这鲜卑壮汉正是轲比能之弟苴罗侯的贴身护卫,故有此问。

苴罗侯嘿了一声,道:“这是我帐下勇士洛邦,与布陀乃是生死之交,大概是不忿布陀之死,故而向马部帅讨教吧。”

邢举不知布陀是谁,一问左右,才知是犍提部第一勇士,在濡水之畔,被马悍一击掏心而毙。心惊之余,也不便过问了,草原上这等寻仇之事,只要是一对一的公平较量,谁都无权干涉。

田豫刚想挡在马悍身前,却被轻轻推开,马悍向这位年轻的副手做了个“安心”的手势,端坐不动,斜睥洛邦,道:“这位勇士有何指教?”

洛邦的声音与他的长相一般难听,破音大喝:“布陀是我的兄弟,你杀了他,而且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我洛邦若不替他讨还血债,他的灵魂不会得到安宁——我要向你挑战!”

大帐一时俱静,所有人的目光一齐聚焦在马悍身上,除了少数几人,大多数的目光充满着兴奋。

马悍笑笑:“为兄弟复仇,很够义气啊!不过,你确定能复仇?可别把自己搭进去啊。你若是输了,可不止被挖心那么简单,按规矩,你所有一切,都要归我。”

未战先攻心,马悍一番话,顿时引得洛邦一阵踟蹰。草原上勇士之间的挑战,有不成文规定,输了的人,要把自己所有一切,包括家人财产,全交给胜利者处置。当日马悍三阵击杀鲜卑勇士,纵是两军阵前,照样剥去失败者衣甲兵器。而当时三百鲜卑骑兵,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不敢阻止,就是因为有这规矩在。

如今若是两人之间的单挑,那么失败者失去的,可就不止是生命与身上财物那么简单的事了。

洛邦与布陀的确是极好的兄弟,但他能成为苴罗侯贴身近卫,也不是无脑之人。布陀的勇悍,犹在他之上,能一击毙杀布陀之人,岂是好相与的?若不是主人苴罗侯一再暗令,若不是看到马悍的形象与自己想像中的巨汉形象反差太大,洛邦绝不敢上前挑衅。纵然如此,毕竟马悍的威名太盛,输了的话,代价又太大,洛邦还是犹豫了。

马悍也有心在诸胡豪酋面前,给所有心怀恶意的人一个下马威,但也不想弄得太血腥,当下向洛邦一笑,伸出手:“不是每个人都有资格向我挑战的,先试试你的腕力如何。”

洛邦大喜,他自负力大,本担心马悍技巧好,轻捷难击,没想到对方主动要比腕力。哈哈!看他那胳膊肌肉,比自己小了足足一圈,纵有韧力,又强得到哪里去?

洛邦立即伸出手,与马悍握在一起。

马悍采用的是标准的握手方式,用的自然是右手。双方一搭手,刹时握紧。马悍面色如常,洛邦的脸色就精彩了:先是胀红,然后铁青,然后惨白,最后随着一声骨节喀啦啦爆响,变成死灰色……

马悍机械手的握力足足有半吨,就算是块生铁都要捏变形,更遑论血肉之手了。五指一合,洛邦的右手便碎成骨渣,随手一掀,轰隆一下将洛邦摔飞到苴罗侯面前的短案上,杯碗酪浆溅了苴罗侯一脸一身。

整座大帐之人骇然失声,马悍向轲比能、邢举及诸胡豪酋从容致礼,携田豫施施然而去。

半晌,轲比能才长长呼出一口气,目光对上阎氏兄弟,微不可察点点头,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

第四十二章 【魔弓传说】

(谢谢“赵无恤2014”、“端木王楚”、“河马象”各位书友大力捧场!话说河马象君还是上本书的老书友,我有印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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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初八,大会蹛林。

天空蓝得如洗过一般清澄明亮,朵朵白云点缀其间,令人心旷神怡。晴空之下的草原,绿得发蓝,一眼望去,无边无际。

就在这片最肥美的草原深处的饶乐水畔,鲜卑各个帐落头人川流不息地向轲比能部通报生口、奴隶、牲畜数目,同时将部族中犯偷盗、奸邪、杀人之罪的部众押送牙帐,择日杀之祭祀。鲜卑人没有文字,也没有法律,刑律很简单,偷盗者死!杀人者死!除了这两项,其余犯罪,最多只关押十几天,等蹛林大会结束,释之并归。

这样的盛会,当然不会少了边境往来的汉商、胡商。这样难得的聚会,正是做大宗买卖的好时机,嗅觉灵敏的商人如何会放过。鲜卑人忙着处置部落中大小事宜,而请来的观礼客人,自然就是商人们的最佳顾客了。

马悍与田豫率汉戈骑兵正沿河缓行,谈论着昨夜与鲜卑人及乌丸人敲定的条款。末了,田豫问道:“鲜卑人将在两日后告天祭祖,我们是否待礼毕便回寨?”

马悍沉吟一会,道:“邢使君之意如何?”

田豫道:“使君亦是待礼成即返。”

马悍笑道:“那好,到时一起走,路上也好多多向邢使君讨教。”

田豫欢喜道:“正该如此。我闻使君有意表奏朝廷,表彰惊龙护汉民之功,并请朝廷将汉戈部之民转置别县,让惊龙兄出任县尉之职……”

马悍笑而不语,说实话,汉戈部内老弱太多,还真不适合在塞外长居,能内迁郡县,自然是最好不过。县尉嘛,似乎也不错,记得公孙瓒也是以县尉起家的……

二人正谈笑间,前方迎来一队人马,远远便向马悍行礼。定睛看去,却是乌丸人,个个挎刀背弓,毡帽披甲,为首几人有点眼熟……嗯,好像昨日见过,是乌丸左谷蠡王楼班的护卫。

重重护卫遮蔽后方,传来一个年轻的笑声,证实了马悍的猜想。

“哈哈!巧了,又见到漠北第一勇士了。”楼班那张圆圆的脸蛋从护卫身后挤出来,向马悍绽放一个笑脸。

“漠北第一勇士?我?”马悍有些啼笑皆非。

“对,就是你!”楼班认真说道,“昨夜你轻易击败苴罗侯帐下勇士洛邦,向各部大人证实了你屠罴破军之勇。鲜卑轲比能部第一勇士布陀为你所杀;乌丸乌延部第一勇士黑罴兄弟亦命丧你手。大家都承认,在漠北,没有比你更勇猛的战士。所以,你现在就是‘漠北第一勇士’。”

乌追与汉戈骑兵听得兴奋不已,齐齐举刀高呼:“漠北第一勇士!漠北第一勇士!”

声响传至远处,惹得许多商人与部民纷纷回首,不知是什么情况。

马悍脸色一整,道:“其实我不想当什么漠北第一勇士,要当,就当塞上第一勇士。不知道鲜卑步度根部,还有匈奴屠各部,湟中羌人那里,还有什么勇士,一起来就好了。”

楼班与诸护卫听得一愣一愣的,好一会才大笑并大赞豪气。

马悍方才所说的,都是大汉朝野公认的悍勇之士,语出自议郎郑泰对董卓所说的话:“天下之拳勇,今见在者,不过并、凉、匈奴屠各、湟中义从、八种西羌,皆百姓素所畏服,而明公以为爪牙。”

楼班更是笑道:“为何不说当天下第一勇士?”

马悍嘿嘿一笑,心道,老子可没那么自大,这个名号现在还在吕布手上捏着呢。

楼班这时已将目光转到马悍的豹弓上,颇感兴趣:“不知勇士这张弓如何?”

马悍取下红外线瞄准器,将弓扔给楼班。

楼班接过一看,此弓臂成锐角,而非圆弧状,讶然道:“这是步弓,为何不用骑弓?”

马悍耸耸肩:“我也想用骑弓,可惜没有称手的。”

楼班这时已试着持弓张弦,随着弓弦渐张,他那微黑的圆脸开始涨红;弓弦咯吱吱响,他的指关节也在变白……终于,弓被弦张满,而楼班已面如渗血。

缓缓松弦,让弓恢复原状后,楼班微喘着将弓递还马悍,目光尽是钦佩:“我的从兄塌顿,可张五石弓,本以为是天下罕有,未料想更有强中手,单凭此弓,便可称漠北第一勇士。”

楼班说着似乎想起什么,眉头一扬,道:“其实鲜卑人倒是有一把好弓,只不过,那把弓只有神才能用。”

马悍对鲜卑人能制出什么好弓本不抱希望,但那句“神才能用的弓”,却引起了他的兴趣。

楼班见勾起了马悍的兴趣,也得意起来,一挥手道:“走,我带你去看看。”

一路上,楼班才慢慢说起这把号称“神才能用”的弓是怎么回事。

这是一把流传了近三十年的鲜卑镇山之宝,说到这把弓,就不能不提到“鲜卑”这个名称的由来。鲜卑就是“瑞兽”之意。而这个“瑞兽”,指的就是角端牛,这是一种后世已灭绝的物种。

由于角端牛的角乌亮硕大,质地坚韧且弹性极佳,鲜卑人常以之制弓,是为角端弓,与秽貊人的貊弓齐名。角端弓固然是上佳好弓,但还在正常范围内,直到五十年前,一头变异的角端牛出现。

说变异,那是按后世的说法,而按鲜卑人的说法,那是神迹。角端牛所长的角,正常有黑、灰、靛、棕四色,纵有不同,也不过颜色深一点或浅一点而已。而那一头变异的角端牛,所长的角,竟是血红色,鲜艳刺目,望之惊心。

这只被萨满神师定为“异兽”的角端牛,因其异相而被重点保护,活了整整二十年,才寿终正寝。死后被葬于祖灵旁,那对血色异角,则被制成一把弓。弓尚未成,制弓匠惊骇发现,弓上下臂出现两圈螺旋纹,望之如血色眼眸,令人战粟。而且血角坚韧异常,弹性极佳,超出寻常角端甚多,可制成石力极高的弓。

萨满神师认为此弓用之不详,当时的鲜卑大人檀石槐便下令将此角制成十二石超强硬弓,远远超出人力可使用范围,以之供俸祖灵,谓之神兽弓。而在漠北大草原,各部落牧民,则称此弓为“魔瞳弓”。

魔瞳弓!十二石!马悍也不禁暗吸一口凉气,是自己这把豹弓的一倍啊!七百斤拉力的强弓,这世上有人能用得了么?

乌追也道:“属下也听说过这个魔瞳弓,从制成之日起,历任鲜卑大人,如檀石槐、魁头、步度根、轲比能、素利、弥加,包括素以勇力著称的乌丸王蹋顿都试拉过,却无一人能使用。”

楼班点点头,同意乌追的说法:“吾兄的确试拉过此弓,可拉满,但他私下对我说,顶多拉满三次便力尽,不足以射矢。”

楼班与乌追等人的话,更令马悍对这把弓的兴趣大增,这是一把怎样的弓呢?

在大鲜卑山余脉,一座山道崎岖、丛林密布的山冈上,有一座插着白色幡旗,用白色石头修砌成,挂满各种异兽头骨的穹庐,这便是鲜卑人的祖灵之地。平日里有两个萨满祭司、十个鲜卑侍者、三十个鲜卑游骑护卫。

祖灵之地,除了有重大祭典或重要人物来访,等闲人是禁止进入的,擅入者杀无赦。如果是马悍只身前来,那就是擅入者,但与楼班一道前来,那就是重要人物了。

楼班的身份,不在轲比能之下,那两个祭司,便依拜见本部大人的最高礼节参见。听闻楼班来意,这两个脸上涂满各种粉颜色,基本看不出长什么样的祭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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