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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猎击三国-第3章

小说: 猎击三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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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壮汉子看着眼前高大雄健的身躯,眼角不自觉抽了抽,倘若先前洗刷皮靴的是这年轻汉子,他或许会掂量掂量,眼下却是骑虎难下了。东西没抢到手是一回事,抢到了再吐出去又是另一回事。

黑壮汉子眼珠一转,嘿嘿笑道:“某乃飞燕将军麾下杜骑督之帐下督,名叫胡元。兄弟怎么称呼?军中何职?”

马悍被这家伙所报一的连串头衔绕得有点晕,低声问小石子:“这家伙说的什么飞燕将军,什么骑督、帐下督的,是怎么回事?”

小石子已止住泣声,瞪大眼睛看着主人,一脸惊讶:“飞燕将军就是黑山军的平难中郎将张飞燕将军啊!杜骑督就是左营黑山营的杜长骑督,帐下督就是杜骑督的侍卫从骑。”

原来如此,黑山军张飞燕,本名褚燕,后改名张燕,因剽捍捷速过人,故军中号曰飞燕。此人大名,马悍自然也是听过的,没想到居然与公孙瓒联手了,还派了一支近万人的黑山营前来助阵。杜长其人倒没听说过,不过能指挥一支万人军队——虽然黑山军的军队与黄巾军都差不多,男女老幼全算上,一万人中也不知有没有一千人能打,但多少也是个能上得了台面的人物了。

一个骑督的侍卫,就如此嚣张。

马悍不动声色:“我是马悍,蓟侯本部斥侯曲队率。”他已经弄清这“队率”是什么职位了,管五十个人,队长就称为“队率”,而斥侯就是侦察兵,他就相当于后世一个侦察排排长。

胡元眼睛一眯,原来不过是个小小队率,若非是蓟侯本部的斥侯队率,他拿了这双皮靴就走,半句不会跟对方啰嗦。即便如此,结果也不会有所改变,只不过要多说几句话,让对方有个台阶下就行了。

“此靴做工精细,形制奇特,相信主公见了必定欢喜。”胡元叉腰的手按住刀柄,皮笑肉不笑,“某会将马兄弟的敬意传达给主公知晓。”

看不出,这黑汉也懂得以势压人,或者,他这么干的次数太多了,运用娴熟。若是公孙瓒看中这靴子,让侍卫开口讨要,马悍会毫不含糊奉上。便是杜长想要,只须好好开口,他也会给。只是马悍岂会看不出来,真正想要的是这胡元,他不过是抬出杜长来压自己罢了。

这点小花样,岂会放在马悍眼里,更何况还打了自己的人,抢了自己的东西。军营之中,最讲究的就是一股气势,一旦被打压住了,往后就别想有好日子过。个中道理,江湖打滚那么多年,马悍怎能不知?

不管这胡元的后台是谁,敢打脸,就必须做好被反打的觉悟。

马悍慢条斯理穿上半湿的迷彩裤,边扣皮带边道:“杜骑督想要这双靴子?那容易,你把东西放下,我等会就亲自到黑山营将此物奉上,不劳这位老兄费心了。”

此言一出,周遭顿时一片惊咦之声,任谁都听出,这小郎是不打算给胡元的脸面了。几个妇人甚至稍稍走近,低声道:“这位小郎,这只毛熊你可惹不起,上回有几个老兵悍卒都被他揍了呢。把靴子给他,姊姊弄些皮革来,替你再做一双。”

马悍回首一笑:“多谢,只不过,从来只有我抢别人,没人敢抢我的东西。”

胡元闻言一阵狂笑:“我黑山军就是专抢东西的祖师。小子,老实告诉你,这双靴子,爷要定了!”

“去找龙王爷要吧!”

穿好裤子的马悍,精赤着壮硕的上身,风也似地冲过来,纵身跃起,以全身力量带动左拳,猛击胡元面门。

胡元的右掌早就按在刀柄上,马悍一动,他立刻拔刀出鞘,斜劈对手右肩臂,心下冷笑:“看你拳快还是胡爷的刀快。”

马悍是从十步开外扑击,而胡元却是在三步范围内截击,用膝盖都能想到,必定是胡元的刀快。果然,胡元一刀斫中马悍右手……掌。

这个世上,除了某些武侠剧,真正实战中,没有人敢逆锋扣刃的。这动作太危险,稍有差池,半个手掌就没了,没有人会疯狂到用自己的手掌来耍帅。

马悍就敢!刀锋沾掌,就象,不,根本就是被铁钳牢牢夹住。接着身体如鹰扑击,左拳带着迅猛冲势,结结实实打在胡元的脸颊。

砰!胡元斗大的脑袋后仰,一股血箭从口鼻喷出,七、八颗牙齿激射,庞大的身躯离地而起,斫刀脱手,皮靴甩飞。待双足落地后,踉跄斜退,一步、两步、三步、四步……连退七、八步,最后噗通扎进水里。

胡元的两个随从看傻了眼,脑袋一时转不过弯来。直到马悍从容将军靴穿好,淡定瞥了还在水里扑腾的胡元一眼,提醒道:“看来胡兄的水性不太好啊。”那两个随从才如梦方醒,顾不得寻马悍的麻烦,急急忙忙下河捞人去了。

“小郎好生厉害!”

“马兄弟好身手!”

“打得好,这厮早该着人收拾一顿了。”

周围军卒妇孺齐声喝彩。军营中最重武勇,尤其在下层军官及士卒中,谁拳头硬谁就有威信。胡元是黑山营悍卒,常随骑督杜长突阵,号称“百人敌”,喜抢掠财物,不分敌我。没想到被这白暂斯文如书生的小郎一拳击飞坠河,惊异之余,无不拍手称快。

这时辕门处远远驰来一骑,沿河大喊:“马悍安在?”

“某在此,是赵兄么?”马悍听出是赵云的声音,想来必有要事,赶紧答应。

赵云策骑近前,唤道:“主公有令,冀州军哨骑猖獗,着令本部斥侯曲全骑尽出,与黑山营协同巡哨,哨骑须放出三十里。速去。”

马悍立即向马夫打了个唿哨,接过小石子抛来的戎衣,匆匆着衣而去。

赵云正待拨转马头,身后传来一个温和的声音:“子龙,稍等。”

赵云扭头,喜道:“玄德兄。”

说话之人年约三十上下,一袭青色短衣,足蹬木屣,装束颇为随意。观其形貌,方面宽额,耳轮硕大,三绺长须垂胸,目光明亮而温和,正是别部司马刘备刘玄德。若是马悍在场,必可认出正是昨日在帅帐中替他说话之人。

刘备上前笑道:“这位马悍倒是一位少年猛士,似乎不在子龙之下。只可惜,少年心性,尚不够隐忍。”

赵云讶道:“怎么……”

刘备将方才二人争斗细说一遍,赵云闻之失惊:“糟了!我将马悍所在的斥侯队,与黑山营邓通屯兵合编为一巡队了。”

刘备不解道:“黑山营多为冀州土人,熟悉地形,两军一向联合出巡,并无不妥啊。”

赵云苦笑:“这邓通与胡元乃是乡党(同乡),我只怕他会伺机报复……不成,我得回去重新混编。”

“只怕来不及了。”刘备长叹,向辕门一指。

便见幽州军寨六门齐开,一队队骑兵源源驰出,各色背旗迎风猎猎,千百马蹄,踩踏得两座木桥上下震颤,连桥下的磐河水,都激起一圈圈涟漪。

汉初平三年(192年)四月,本应到尾声的界桥之战,正如火如荼。

第四章 【铁臂逞威】

太阳从东边冉冉升起,阳光刺破浓云,又是一个适宜杀伐的晴天。

冀、幽两军的哨探骑着马在界桥附近逡巡,经过一日激战和夜间的巡逻,都显得十分疲惫,有的人干脆把身体与马鞍子绑在一起,然后抱着马脖子瞌睡。偶尔,敌我双方交错而过,但这些巡骑丝毫没有交手的意思,他们心照不宣地拉开距离。直到对手逐渐消失在视线里,彼此才如释重负地松口气。

民夫在鞭子和长矛的驱使下,驾驭着敞篷牛车收敛尸首。一辆辆牛车从晨雾中驶出,辗过绿草茵茵的原野,车轮在高低不平的地表滚动,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恶战之后的原野、谷地、山丘,无头尸身遍地皆是,有时车轮就从残肢断臂,甚至是小半个脑袋上辗过,车轱辘带起暗色的血沫和白色的脑浆。不少民夫初次见到这样血腥可怖的情景,无不骇然变色,更甚者扶着车辕干呕。

磐河北岸,烟尘阵阵,显然有小队骑兵正捉对厮杀,不时有人从马背上落下,跌入尘埃。幽州骑兵意图找回昨日的场子,个个悍不畏死。他们自东向西冲阵,一边纵骑驰骋,一边开弓放箭,五十步的距离上,就一连射了三箭,接敌错马时,立即收弓拔刀挺矛击刺,中者纷纷落马。

相比幽州铁骑,冀州军战马既少,弓马娴熟与骑战也大为不如,单兵作战,屈居下风。全仗昨日大胜,士气高涨,此消彼长,才堪堪打平。

越来越多的骑兵从四面八方赶来,加入这敌我难分的战团中。激战了许久,双方骑兵不约而同地罢手,他们各自退出百余步,然后让徒手步卒和民夫入阵收敛死者和救治伤者。待场地清理干净,他们又纷纷驭马冲杀。不时有战至脱力的骑士退下来,他们一边拉风箱般喘气,一边扯着嗓子大叫,为自己一方助威。

东北侧一处低矮的山坡上,一队新到的骑兵飞驰登坡,勒马驻蹄,背旗飘扬,数十骑兵依山坡轮廓错落排列,紧紧盯住平野上的胶着战。

从背旗上看,这是属于公孙瓒一方的幽州军,骑兵最高指挥官只是一名百将,还有一名队率,而骑兵人数,也只有五、六十人。汉军军制,百人为一屯,设屯长,又称百人将或百将,其下为队率,再次为什长、伍长。虽然百人为一屯,但除去辅兵、役夫,一屯中真正能出战的士兵,能有个五、六十就算不错了,所以这算得上是“满员”屯了。

这一队骑兵,便是幽州军与黑山军联合巡哨骑兵中的一队,主官为黑山军百将邓通,次官则是刚走马上任的幽州军斥侯曲队率马悍。

“难分难解啊!”邓通举鞭虚点战场,扭头对马悍道,“马兄弟,你可是能在千军之中取敌上将头颅的猛士,何不上前展示一番武勇,以振我军军心?”

邓通三十出头,黄面黑须,身材略瘦,筋骨却很结实,一看便知是那种轻捷有力者。尽管他是百将,职务比马悍高出一级,但黑山军的地位远不能与如日中天的幽州军相比。黑山军的百将,其实也就与幽州军队率平级而已,故此言辞相当客气。

马悍没有从邓通眼中看出什么异样,只道邓通是真想看看自家本领,但自家事自家知,马悍知道,自己还真玩不了骑射这种高技术的活。

事实上,马悍能够在奔驰的马背上坐得稳当,已经算很不错了。这完全得益于他当帮会头目时,对骑马的喜好,那会他的私人庄园马厩里就拥有两匹英国纯**。按理说,以他业余马术师的水平,骑马原本不在话下,坏就坏在配给他的马,没有马镫。而且不光他的马没有马镫,所有人的马都没有。

在马身的一侧,有一个木制的上马垫,没有固定双足的功能,只能用来垫脚上马。骑兵上马之后,脚掌会伸套进马肚带附着的两条皮圈套或绳圈内,以此为着力点,加上马鞍的纵向固定,可挥刃相击及左右驰射而不至于掉下马,但无法做转身回射这种高难动作。

马悍一眼就看出,这其实就是萌芽状态的马镫,具备了一点初始功能,当然,还很不完善。踏在这种根本不能称之为马镫的“绳镫”之上,马悍那个捌扭难受啊!十成骑术顶多只能发挥出五成。

骑射,马悍以前骑马时也玩过,说实话,很糟糕,基本上是五矢一中,或十矢三中。不过,他在危地马拉丛林这几年,最常用的就是弩而不是枪。在当地,你可以背一把弩弓到处走,却不能带枪支招摇过市,而他要拜访当地各部落,就更不能带武器了。但他又不能不携带防身武器,于是,弩成了最好的选择。

做为一个曾经的帮派头目,马悍对自己手里武器的熟练程度要求很严格。他的座右铭是:在任何危险时刻,能够保护你的生命的最好伙伴,永远是你手里的武器。

在帮派当低层打手时,能保护自己的,只有一双拳头,所以,他将自己锻炼成一具人形兵器;当升到头目时,再不需要出手,顶多就是玩玩枪,他又练成了神枪手;到了危地马拉丛林时,曾经凌厉无匹的拳头只剩下一个,枪也变成了弩,于是,他用了短短三年,成为神射手——一百码内飞碟靶,箭无虚发,甚至能在五十码外,与飞碟靶做逆向运动,也能十发全中。

由于是独臂的缘故,马悍使用的弩是特制的大型军用连弩,拉杆上弦,很省力。而且还可以扣接弩匣,匣中一次可置十支箭,依次射击,只要操作熟练,独臂也不难使用,只是射程不及单发弩。

马悍骑术不差,弩射一流,但把骑马与射击结合起来,却从没试过。更令人无语的是,他鞍旁挂着的是一张弓,而不是一把弩。与弩相比,弓的使用难度更大,准确率更低。凭着弩射的基础,马悍估计用弓的话,可以站在八十码外(七十米)击中任何比飞碟大的正常移动物体,再远就没把握了。可若是骑马……能否射中三十米外的移动物体都成问题。

看到邓通笑脸后面眼中闪掠过的一道寒光,马悍知道,身为上官,邓通完全有权利命令自己出击,对方没有这样做,自己也不能不知好歹。最重要的是,既然已加入幽州军,尤其是斥侯曲,骑射就是一项必须要掌握的活命升迁技能。好吧,既然老天让自己重生一回,又回到青年时代,他还有大把时间。只要有决心、有毅力,更重要的是有天赋,还有什么学不会?练不精?

年轻,真好!

马悍似乎又有一种回到刚当帮派小弟时拚命三郎的感觉,血脉渐沸,绰弓在手,举臂一振,吭声道:“谁与我同去?”

立即有七名骑兵纵马而出,齐声呼应:“同去!同去!”

蹄声如雷,八骑卷起一股尘烟,奔向战场。

山坡上,邓通的细眼一眯,眼神如针。

马悍八骑一出现在战场,立即引起冀州军骑兵注意,当即分出十余骑,拍马迎来。双方尚在五十步之远,便同时引弓斜射,弓弦疾响,箭矢半空交错,各自落向目标。

冲锋放箭,对准头不做要求的话,多数骑兵都能做到,只是用于射击比较分散的小股骑兵,效果不太好。便如此刻,两轮箭矢对射过后,敌军只有三骑被射下马,而马悍这边,则坠马二人。

马悍也射了两箭,第一箭测距,落空;第二箭射中一骑兵头盔,但角度有点偏,结果头盔掉落,敌人无事。现在,双方距离尚有三十步,还来得及射最后一箭。

实际上,若马悍愿意,他可以使用速射,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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