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带个悟空混都市(莫愁) >

第44章

带个悟空混都市(莫愁)-第44章

小说: 带个悟空混都市(莫愁)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敲开米拉的房间,还好,米虫并没有来找米拉。
“出什么事了?”米拉见我脸色不对,关切的问。
我搂过她,轻轻抚着她的小腹说:“几个月了?”
“两个多月。”米拉一脸幸福的看着我,再也没有了那种盛气凌人的眼神,代而取之的,是一种自豪,幸福,以及柔情。
“感觉怎么样?”我拉着她的手,坐在床头,问。
“很好啊,我以前一直认为,生育只是对家族履行职责而已。但现在真的怀上后,才感觉到那一丝刻骨铭心的血脉相连。他,才是我的所有。”米拉抓着我的手,在她的肚子上抚摸着,静静的说。
“现在你还想回家族去吗?做高高在上的族长,修成仙得道的无上妙法?”
“想,不过它们已经排到第三位了。”
“前面两位呢?”
“第一,是孩子。第二,是你。”
“那你哥哥呢?”
“这算什么问题啊,哥哥仅仅是哥哥而已。”
“那我就放心了。”
“你们出什么事了?”米拉奇怪的问。
“我感觉你哥哥脑子有病,怪怪的。”我先试探下他们两兄妹的感情。
“他就那样,你别放在心上。”米拉安慰着我。
“那如果以后有一天我跟你哥哥翻脸了,你会向着谁?”我又问。
“这还用问嘛,我跟你是一家。但我想你会照顾我的感受,不让我为难的。”米拉的眼睛肿闪烁着狡猾的目光。
“呵呵,那就没事,我跟他又没有什么直接矛盾,只要你向着我,他也没话说。”我满足的搂过米拉,手掌不由的滑进了不该去的地方。
“你不准备做点什么吗?”米拉突然问。
“你行吗?”我确实不懂女人怀孕后能不能做爱爱。
“讨厌,人家问的不是这个。”米拉羞得低下了头,小粉拳捶打着我。
“那是什么?”我不解的问。
“难道就让我这么悄悄的给你生儿子啊?不给我准备个婚礼?”米拉假装生气的说。
“哦,肯定会的,过几天,带你回去看我老爹,完了就回来办婚礼。”
“这还差不多,来,奖励一个。”米拉乖巧的香吻送了上来。
“嗯。”我们口舌交缠,顺势躺倒在了床上。
“你到底能不能做啊,现在。”我双手在她胸膛上揉捏着,酥峰没有以前那么坚挺了,但是柔软无比。
“你说呢?”米拉低声笑道。
“我不知道。”
“不知道就不要做了。”
“这么说是能做?”
“我可没说,哇,不要脱,不能做。”
“真的假的?”
“假的,嘿嘿。”
。。。。
第一卷  第三十三章 尊严
随后,我又去‘慰问’李珍,她情绪倒是平复了,很明确的告诉我不会做一个花瓶的,让我以后没事别来打扰她工作。
我知道她是在生气,不过这样也好,现在马戏团正要扩大,需要一个能认真负责的管理人,如果没有李珍,我还真没有合适人选。
李珍在管理这方面很有天赋,马戏团上上下下也有四十多号人,前一阵子小龙又招了几个保安,所有的人员调动,后勤福利,前景规划,动物伺养等等全得她操心。
当我问及小龙的收入时,她无奈的笑了。
原来小龙指使几个保安把门前的黄牛票贩子全赶跑,他揽过了票贩子的买卖。随着马戏团生意越来越好,小龙自然也赚得盆满钵溢。
李珍对于这种事情也不好直说,只是侧面提醒了两次,见小龙不听,也就再没有管过。
尼玛真是奇葩,作为马戏团的副总,他竟然去当黄牛票贩子?这不得不说是我的失败。自从小龙跟了我,除了口头许诺的一万工资外,再什么福利也没有。而且马戏团的财务大权交给李珍以后,他更不好意思开口要钱。
愧疚之下,我大笔一挥,将马戏团的十分之一股份划给了小龙。李珍见状,大吃一惊,想反对时,被我阻止了。小龙跟我出生入死,豪夺马戏团时也出了大力,在我心目中,小龙的地位还要在李珍之上。再说以后马戏团还要不断扩大,这点股份,值了。
随后又跟李珍商量了开分店的事。
如今马戏团每天的营业额在十万左右,除去开支纯收入也有七万。这样的好生意,自然要抓紧时间扩大。李珍一直在考虑开分店的事,其中最大的困难就是动物来源。开一家规模不小的马戏团,虎,狮子,熊这些能吸引人目光的野兽少不得,而且还需要别的小动物搭配出场,乱七八糟算下来,最少也得二三十只。这些动物很多都是国家保护动物,有钱都不好买。
买来后还得驯练,当初拿下大龙马戏团后,驯兽师全被我辞退了,现在要重新组建一个班底,也不容易。
然后就是悟空的问题。兽王马戏团之所以如此火爆,有百分之八十的观众就是冲着悟空的名声来的。如今官山,甚至是金城地区,‘兽王’悟空绝对是排的上前十的名人,虽然李珍不知道悟空的底细,但也能猜到悟空来历不凡,想要再找一只,想必难度很大。
没有悟空的兽王马戏团,只能落入二流行列,没有一丝特色可言。
李珍觉得最大的困难,对我来说,最不是问题。野兽嘛,深山里多得是,抓几头就行。我现在是兽士境界,除了悟空之外,可以同时控制两只动物,大不了再找两只猴子吞噬。
于是,我示意李珍抓紧时间准备开分店的事,动物的来源和悟空的问题交给我来办。
悟空的个子现在差不多有一米五六了,作为一只猴子,能长这么大个子已经是个奇迹,我得想办法给它换个身份,不然迟早会引来别人的怀疑。
我琢磨着能不能把悟空变成一个正常人?它现在穿起衣服,除了瘦弱一些,跟正常人无异,最大的破绽,就是那颗猴头,小而扁长,而且五官也不怎么端正。
这个想法虽然有点异想天开,但可行性很高。听说现在韩国的整容技术最先进,把一个猴头整治成人头想必也有几分可行性。
米虫走了,悄然无声的走了,甚至连米拉都没有通知一声,害的她整天埋怨我不给面子。
我却是很高兴,走了好,乖乖回你的光州当总裁去,我这庙小,容不下他这尊大菩萨。
小时的身体也恢复的快,没过半个月,就生龙活虎的下床乱蹦跶了。他跟小龙不对口,两人一见面就明嘲暗讽,有几次还差点就打了起来。倒是馒头整天愁眉苦脸的,九龙扳指的秘密没找到,又得担心他的死亡契约,借酒消愁,花了我不少银子。
李珍按部就班的进行着开分店的计划,场地正在装修,她这两天跟郭乘风整日陪领导喝酒吃饭,以期早点拿到营业执照。
不论是多么强大的存在,都必须遵循俗世的规则行事,这是江湖中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也是江湖与俗世之间的约定。如果有人敢破坏这个平衡,必将引来双方的绞杀。
天下人,天下事,天下路,天下,是所有人的天下。
江湖人讲究自由,而俗世却崇尚法律,这其中产生的矛盾自然不言而喻。
我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句话,没有自由,人类就不会进步,但太过自由,人类就会疯狂。
道门的阴阳两极讲究平衡,万物失去限制就会打破平衡,必会物极必反。就如我现在一般,虽然很讨厌那个胖乎乎的政府官员,但也无可奈何。总不能直接去杀了他,或者是绑架了他的妻儿用来胁迫吧。
算了,还是进山抓野兽去,似乎在那个动物世界,我的内心才能平静一点。
让小龙安排好车辆在山下等待,我跟馒头进了山。馒头要去找师姐商量下如何破除死亡契约,我自然不会错过这个与李别情见面的机会。
在山里穿行两天,我们赶到了那座荒山下,馒头告诉我,这座山叫做封步山,尼姑庵叫天人别院。
小金还是小金,李别情还是李别情,就好像昨日重现,没有一丝变化。岁月催人老,这句话在李别情身上,一点也不适用,她好像永远都是十八岁的样子。
李别情冷着脸,将我们领进了那间青砖古屋,一直与馒头交谈着,没有理睬我,甚至都没有正眼看过我。
许久,两人也商量不出什么好办法,最后,馒头去了后院的小阁楼,说是去查资料。
我跟李别情尴尬的坐着,谁也没有开口,小金窝在一边迷瞪着虎眼沉沉欲睡。
“你修炼的怎么样了?”李别情突然开口说话。
“嗯,可以吧,兽士境,最近才开始吞噬的。”我竟然真的像个徒弟一样,恭恭敬敬的回答。
“馒头是不是告诉你可以随便吞噬了?”
“是。”
“你不怕天谴吗?”
“我觉得馒头说的很有道理,与其杞人忧天,不如先把自己的命运把握住再说。”
“你知道这座山为什么要叫做封步山吗?”李别情站了起来,向屋外走去,我随后跟上。
“封步,封步不前,身在御兽门下,确实是一种悲哀。”穿过后院,她缓缓往后山上走去,边走边说。
“不能下山?”我猜测着。
“嗯,只能一辈子呆在山里,孤老终身。”李别情的声音略带悲哀,神情也黯然失色,走在绵延不断的石阶上,她的身影竟然是如此的单薄,落寞。
“以前,御兽门在世间存在时,世人无不羡慕,都认为我们是离仙境最近的人。可是,自从有了这座封步山后,又有谁会羡慕我们呢?”她淡淡的声音,和山巅寥寥云雾竟然混杂在一起,飘渺不定。
天人别院后山是一座不大,但十分陡峭的山崖,清幽绝美。有一条石阶蔓延而上,沿着山势铺陈,平平陡陡,弯弯曲曲。我跟李别情就走在这条石阶上,她不停的说着一些不着边际,云里雾里的话,我连一句也没听懂,只知道她心情好像很不好。
“明末年间,我们跟江湖道一场大战,败了。自那以后,御兽门就被封步在这座山里,永世不得出山。”爬上山顶,李别情望着峰下万里云雾,缓缓讲出了缘由。
“这个我能理解,是不是有人监视着你?”这种情节,我在小说上看过八百遍。
“是,但不是人在监视,而是尊严。”她突然转过头,直视着我,眼神中忽闪着复杂的情绪。
第一卷  今晚请个假!~~
这几天写的不顺手,小飞今晚整理下思路,就不更新了,大家早点睡吧,明天4更补上~~
晚安
第一卷  第三十四章 种子
“我明白你的意思,是想堂堂正正的走下山是吧?”
“是啊,我向往自由,想去看一看山下的万世灯火,要尝一尝人间的酸甜苦辣,仅此而已。 ”李别情长叹一声,说。
“走,我带你去,我倒要看看谁敢拦我们。”我一时热血冲头,拉住她的手就要下山。
“呵呵,等等。你觉得自己的实力比起馒头如何?”李别情叫住我,不过手并没有缩回去,仍由我牵着。
“嗯。。。不如。”我顿时没了豪情,除了那几道指风,我还有什么?!!
“就连他在俗世行走,也要带个头套,小心翼翼,不敢以真面目示人,你又如何带我走?”她苦笑着,风轻云淡。
“我会为你拼命,别人要杀你,就先杀了我。”她楚楚可怜的表情,彻底激发了我的大男子主义,这一刻,我真想跪在她面前,像一个骑士一样宣誓效忠她,守护她一辈子。
“你愿意为了御兽之术献出一切吗?”李别情纤手挥舞,在我前面做了一个手势,似乎像是在进行一个仪式。
“我只为你。”我对未知有着深深的恐惧,戒备,哪怕是自己最喜欢的人面前,也不例外。
“也一样,双脚平行站立,与肩等宽,双膝微屈,手臂自然下垂于身体两侧,五指自然并拢,双眼平视前方,继而放松,轻轻闭合,眼若垂帘,心平气和,神能安详,洗心滤体,心澄貌恭。全身自上而下头颈、肩、臂、胸、腹、臀、腿一次放松,躯体各关节及内脏放松,做到身无紧处,心无杂念,神意收发自如。”
李别情神情严肃的一阵低吟,挥舞的白皙手指竟然韵绕着一团璀璨的光晕,抵至我的额头。
我只觉得自己神情恍惚的进入了一个飘渺的空间,身不由己的照她的话去做了,顿时,心无杂念,神清气爽。更让我惊奇的,是她手指那团光晕竟然直接进入了我的脑海。当我试着用元气接触光晕那一瞬间,光晕开始快速旋转,产生的强大吸引力将体内的元气,内力通通吸了进去。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的身体完全不受控制,只能任由光晕吸取。但我信任李别情,相信她不会害我,于是心甘情愿的配合着光晕,任由它吸取。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光晕终于停了下来,化为一枚种子的形状,悬浮在脑海中。
这时我才发现李别情已经悄然离去,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只能自己琢磨这枚种子。
这其实就是量变造成了质变,体内无形的元气和内力统合为一,产生了实质的种子。种子就像是身体器官一样,不可分离,且不断进化。这就相当于修仙小说中的魔胎道种之类的东西,不过元气种子的力量要弱小得多。
种子中的元气,就像是一个破壳而出的小鸡,不断的挣扎着,想要突破种子的限制逃出来。可终究是力量不够,被种子紧紧的包裹在内。
我试着去控制种子放开限制,种子却好像拥有自主意识一样,抵制着意念,不愿听从我的指挥。
琢磨了一会,我还是没弄出头绪来。实践出真知,毕竟这异能也没有说明书,全得靠自己探索。李别情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给了我这枚种子,竟然不负责任的走了,难道在试探我的资质吗?
现在体内的元气和内力全部被种子吸取,没有了指风,没有了元气对身体各个部位的支持,我便成了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普通人,一无所有。
当我下意识的去感应悟空时,竟然找不到它的存在了。
怎么回事?我吓得冷汗直流,悟空已经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突然失去了它,我竟然有一种恐慌的感觉。
悟空跟我之间的联系,就是靠那一丝天然的元气。现在元气被种子所吸取,悟空会怎样?失去意识?甚至直接死亡?
突然,我想起李别情刚才问我是不是愿意为御兽术贡献出一切。。。。。
真的是一切吗?元气,内力,悟空,甚至没有了元气,我将不能继续吞噬。
失去了一切,换来了一枚不知所谓的种子,划算吗?
最终,还是平静了下来,李别情没有必要害我,如果我一无所有,她得不到任何好处。
我慢慢向山下走去,想必她会给我答案。
半路上,遇见了小金,它并没有传达什么意思,而是跟在我后面,我走,它也走,我停,它也停。
应该是李别情知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