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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重生之都市弄潮-第2章

小说: 重生之都市弄潮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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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见日子磨亮了镰刀,听见鸡鸣唤醒了老农的清梦,听见连绵的秋雨一声声纠缠着心情,窗外的芭蕉在力挺着夏日的最后一抹残红,然后听见蟋蟀的叹息淹没在凉凉的夜里。
  谁地灯光拉长了思念。把良人清晰地嵌在我澄澈地天宇。一纸相思写完了还没有注脚。恰似枫叶即使凋零也要走过一个季节。多情少年止不住淡淡地愁怨。把双眉拧成思念地源。我不能劝慰。谁愿意就在我地梦里落泪吧。也许为了收获一定会付出感伤。就当沉醉吧。也许醉后是一片明媚。
  我无意挥舞相思地风潮。也无意给文人留下落寞地心情。只是你惆怅了吧。忧伤了吧。哀怨了吧都不要沉迷。因为我只是走过你生命地一瞬委实担当不起。
  打开窗释放所有地潮湿。让我走进你地房里清新所有地空气。把心事放飞吧。晾晒所有地情绪。让生命凝结成子实地精华。就如庄稼。昂仰走在我地领地迈动坚定地步伐。
  我只是成熟地首领。让一切虚伪和懦弱心痛。你看高歌地雁阵。即使离去依然洒下漫天地豪情。秋水长天。就如我深情地一吻——我就来了。
  学会沉思。就如面对红叶晚霞把最美地记忆收藏;学会思考。就如面对清霜菊花也要绽放;学会感悟吧。你看满野地庄稼都在单纯地走进岁月地检阅。
  有一天终会空旷了原野。有一天雁鸣终会匿去。有一天蛇们一定蛰伏进时光里轻眠。不要哀伤。此时地我袒露最广袤地胸膛。报天空以悠远。报大地以收获。报流年以深沉地恋歌。看吧。山墙上挂满了玉米金色地光芒。听吧。辣椒串红出醉人地情话。你看沉浸在秋水里谁地倩影。不也荡起了涟漪?
  静对秋日荷塘,也许读不出亭亭的心事,再纯美的莲花也凋谢在夏日的风里。不如怀念深藏在黑暗里的莲藕吧,结出一节节的丰腴,有一种皎洁就是这样历练,越是黑暗簇拥就越是走向洁白蜕变的路上。
  也许我始终不能让你拥有浪漫,那么就在我透明的夜里结茧吧,终有一天,你的胸膛充满羽化的悸动。
  我最终以淡然出现,用月的清辉抚动岁月,可我是冷静的,就如面对浮华从来只是不经意地一瞥。听山涧淙淙的秋水吧,笑对红尘,就如我清醒地一吻——我就来了!
  我深信,在一条泥泞的土路上,在那风雨交加的夜晚,总有一个人陪伴你,总有一束温馨的光亮指引你前进的方向。只要你忠于自己追求的脚步;忠于自己清醒的灵魂,一条漆黑的路上总有旅伴同行,因为有爱的灯光指引方向,你绝不孤单寂寞,你一直在路上前进……
  如今,想起这一幕都无关紧要了。相反,阳光依然像春花般芬芳晴朗天空,但沉淀在记忆里的雨夜又浮动在我的视野,粉刷我千疮百孔的心灵的墙面,让我刻骨铭心——
听雨
  少年宜听春雨。春雨温柔圆润,缠绵,余意悠悠难尽。时徐时急,徐缓时轻微如私语,在嫩绿的叶芽间滴答的清响,令人醉而不靡。急骤时也不过如频敲的手鼓,声音并不大,用轻快来描述,很是恰当。春雨媚而不妖,娇而不艳。它提醒你一些东西,给你些微的紧张感,但并不真的让你紧张。此时你会情不自禁地想起某人,在雨中的花树下,细数花瓣的伤痕。
  听春雨宜饮茶。茶香的萦回之态,正如少年人的愁绪一般,挥之不去,经得住长久的回味。屋内茶香袅袅,窗外落红缕缕,黏稠的风吹得缓慢,像是在花香中徘徊。满腹思绪的少年长身窗前,看微雨中乳燕飞入檐下,如果是在异乡,这将会引起怎样的思念,对家,还是对即将成为家庭一员的那个人?
  入夜的雨,听来更让人心荡神驰,若有红袖添香,读书便是世间最惬意最幽雅的兴致。倘能从珠帘绣户那狭小的空间里跳脱出来,哪怕写出一句“疏雨过春城”,或者体会到这样的意境,那又是怎样的怡然呢?若是像蒋捷那样,置身歌楼之上,红烛昏沉,软玉温香的时刻,听雨似乎是不可能的。雨声已退入幕后,把你身边那匀称的呼吸推到前台。不过,如果真的对雨情有独钟,对春花别有怀抱,也可通过雨声的疏密来揣度多少花魂愀然飞逝,甚至立一组别出心裁的方程,解出明日卖花声的抑扬,葬花人在何方,伤心泪有几许?
  青年宜听夏雨。夏雨和宋江的绰号一样,及时,来有迅雷之势,去有绝尘之姿。通常是这样,午后阳光正烈,俄然风起,纸屑翻飞,继而闪电如鞭子,赶着马群在岩石的旷野奔跑,蹄声如雷。黑云如泼墨,明朗的远山倏然变得模糊,昏黑。雨大如倾。初时庭院里泛起尘土的味道,要不了多久道路就变得泥泞。夏天的雨是一种血气方刚的雨,有青年人的豪气,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干净利落。
  夏日听雨,最宜在小窗下,落寞时,书卷闲置桌上,一支烟,一杯啤酒,足矣。或者什么也没有,使人能够专注于雨,专注于这倏忽的来去,专注于雨声深处的宁静或者雨后的彩虹。若能得一临湖居所,望湖上空蒙,雨起雨收,不过顷刻,而水光山色之变幻,极尽其妙,亦是一快事。若在深夜,虹影早已沉落,而蛙声四起,在如此潮湿的吟唱中,置一局棋,或自顾打谱,或静候客来,客或来,或不来,来不来皆有一种境界,而雨声,似乎使这个夏天的夜晚——无数个夏夜中的一个——无限延长,仿彿所有的夏夜就是这一夜。
  秋雨不堪听。秋雨萧疏,把发黄的木叶磨亮,天空灰蒙蒙,一蒙就蒙一整天,甚至更久。秋山是秃笔皴擦出来的,石头裸露得甚是突兀,萧瑟,除了萧瑟没有别的。秋风寒,寒得让人恰可忍受,不多也不少。秋天的雨,适合老年人听。淅淅沥沥,下下停停,有些玩世不恭,又似乎看破红尘。秋雨有着空堂木鱼的节奏,单调而压抑。
  在一个寂寥的秋夜,听那冷雨落在瓦上,落在枯凋的草木上,或者落在芭蕉上,点点滴滴地,把睡意一点一点地从那逐渐衰老的躯壳中祛除。辗转反侧的老人,在黑暗中想起自己的一生,想起在一个疲惫的日子,他们曾在山谷的梨花下邂逅,那是怎样的温情跌宕的时刻啊!后来,在时光的无数交叉的小径中,就这样悄悄地分道扬镳,竟至于音讯渺茫,往事就像那些陈旧的书信上的逐渐变淡的墨迹,本就不甚清晰,被秋雨打湿,在发黄的纸张上洇开来,益发模糊了,在这样的信中,要找回往事中所隐含的蛛丝马迹和难以具陈动人心曲,简直比在暮霭四起的黄昏准确地描画出蝙蝠和燕子的飞行轨迹还要困难。离天亮还有长着呢!思念的刀锋已经穿过围墙,穿透被褥,涉过无数幽暗的岁月,在此时,在此地,就在此地,切入你水分日渐稀少的骨头里,浓得化不开。只有捱过这个时节,药石方能凑效。所以,听秋雨,最宜喝药。
  冬天听雨,别有一番滋味。在南方,树木依旧披绿。冬天里的绿色就像温暖一样,让人振奋。冬绿和春绿又有一定的差别。春天,树木发新枝长新叶,这绿是新绿,嫩嫩的,叶子上多有一层绒毛,像鸡雏那样,脆弱得让人不禁生出怜爱之情。而冬天的绿则不同,冬天一切照旧,新绿在季节的更替中不知不觉地衰老,有的叶子早已坚持不住,从枝头脱落,也就等于从绿色中彻底地脱落了,坚持到最后的,都是元老级的叶子,绿中带着黛色,入目苍然,这绿,是老绿。雨把苍老的绿色洗亮,虽然不能使老绿变成新绿,但也象是给老年人穿上新衣服一样,有一种焕然一新的气象。绿色,鼓励着,提醒着,不久,就是春天,就是新绿和老绿衔接的时候。
  冬天听雨,必须在极南的地方,闽南粤中和海南一带。即使在这些地区,海拔高的地方,冬天也多半是下雪。雪是有形的雨,是固体的雨,是雨的前身,听雪也有一般妙处。雪静静地落下,天地间一片白茫茫。静谧中有一种寂静在心里在天地间以喷泉的速度生长。深夜,你躺在床上,觉得有一个声音在呼唤,但当你侧耳聆听,又似乎了无声息,清晨起来,拉开窗帘,寒意直透玻璃,你感觉有些眩晕,有些刺目,不一会眼睛就适应了,一派纯洁的白,从远山到近树。庭中像铺了一层素帛,似乎只要风起就会扬起来。这时你才明白,昨夜那若有若无忽远忽近的呼唤,就是雪发出的。雪以它的纯粹感染了你,但你当时并不知道。生活中,脸孔在变,环境在变,连一根头发也不断在变,每一种变就是一个呼唤,未来的呼唤,当未来成为现在,成为过去,当你回忆往昔,你会发现那些骤然发生事件,其实之前已经具有某种征兆,只是这些征兆像预言,并不明朗,在模糊之中,你迎来了生活已经预先提示过的变化,它有一个“渐”的过成,而你只注重于“变”,只看到变,很多年后,比如现在,当你回首往事,你才发现有这么多蛛丝马迹可循,许多看似偶然的事例,其实在很久以前就有肇始的迹象了,只是当你明白的时候,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年,你唯一能够做的,就是不断延长回忆的触角,抚摸过去的得失和悲欢,同时学会欣赏自己的衰老,直至心醉神迷。
  在冬天,当雨或雪的和声已经扬起,当一个锋利的季节像匕首一样突然亮在你的面前,怎么办?当然是酒。这个季节,温暖显得异常重要,而且,在温暖中要保持一种糊涂的状态。如果你清醒,你将倍感落寞,你将沉迷于悔恨和惋惜,你的深呼吸将转化为一声长长的感叹,如此令人揪心的东西,实在不宜轻易表露出来。让人既温暖又糊涂的,莫过于酒,白酒。白居易曾在《问刘十九》中这样写道:“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这是约客诗中的极品。新酒未滤,酒面如浮绿蚁,红泥小炉温出的米酒一定味厚香醇,入口生津,初时泰然,继而醺然,已而翕然。天色已晚,又要下雪,在友情的掩护下,相邀的理由充足得让人无法拒绝,何况还有新醅的米酒?在冬天,还有什么比温暖更具亲和力,何况在“能饮一杯无”的亲切询问的背后,是朋友的一颗拳拳之心,而二三子志同道合的默契又何须一一道来,一切尽在不言中了。
  而现在,当文字带你走过四季,遍赏轮回,在这些密集的文字里,你是否感觉到雨在下,是否听见雨声,在每一个字和每一个标点之间,在你的骨骼的缝隙里,在你随落日而昏暗的眼球上,你是否听见过去的雨明亮的呼唤?
蝴蝶,也曾落泪
  十八岁前,我不是蝴蝶,我是一只丑陋的毛虫,跟在蝴蝶端木小柔后边,看着她美丽地飞来飞去。
  她是艳丽的,一直是。
  小学、初中高中,我们一直在一起。五年级,她收到第一封情书,然后和我炫耀:“小棉,你有吗?”我微笑着,说:“没有。”她把情书给我看,无非有炫耀的成分,而我并不嫉妒。
  端木小柔聪明、漂亮、优秀,到了高三已经是明星级人物,学校的晚会因为她一向没有换过主持人。高挑明艳,大波浪的卷发,还有超过同龄人的成熟,男生喜欢她,是这样地自然。
  只是我发现了一封情书是这样的特别。那么漂亮的柳体,飘逸的字那样动人,而且,他引用了席慕容的诗:
  如何让你遇见我
  在我最美丽的时刻
  为这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
  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
  ……
  我轻轻地念着。端木小柔把一堆信扔到垃圾箱里,然后说:“谁要理他们!”她永远是骄傲的公主,而我是灰尘里的花。
  端木小柔不知道。我之后把垃圾箱里那封信捡了起来。那么漂亮地字。我实在是喜欢。那么好地文笔。即使做个笔友。也是好地。
  那封信。来自二中。与我地学校。相隔两千米。
  我回了信。以端木小柔地名义。然后。把自己家地地址留给了他。我说:“寄这里吧。免得别人闲言闲语。”
  我们成了笔友。一周一封。他地信。准时出现在我家信箱里。端木小柔并不知道。我借她地名义和那个写字漂亮、文笔隽永地男生有了联系。
  这是我一个幸福地秘密。端木小柔仍然骄傲。我依然沉默。
  在一中地后操场上。她地情书总是会及时展示给我。一次。她告诉我说:“二中地一个少年让我心动。他在作文比赛上总是第一名。奥林匹克数理化也全是第一。还有。你知道吗?他长得好帅。特别像明星呢。不过。我是不会主动联系他地!”
  忽然,我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我问:“他叫什么?”
  “陈楚桥。”她低下头,“那是我惟一欣赏的男孩,他说要上北大的,而我也是,非北大不上!”
  陈楚桥!陈楚桥!那正是与我青鸟往来的男孩啊!贴上粉红的邮票,在宣纸上写下我迷恋的诗寄给他,我们谈海子,谈艾略特,谈黑泽明和小泽征尔。内向和羞涩的我,只有在纸上才是风情曼妙的女孩。
  那封从垃圾箱里捡来的信,正是陈楚桥写给端木小柔的。可惜,她轻易错过了,而我拾了起来,却不敢以自己的名义。我写的每一封信,落款都是端木小柔。
  三月的黄昏,我跑到二中门口,让门卫指给我,谁是陈楚桥。当白衬衣牛仔裤的翩翩少年走出来时,我呆了。他怎能这么英俊逼人、气质超凡?三月的风,吹起我的短发,我跑着回到一中,然后呆呆地坐在合欢树下,久久地,眼泪落了下来。
  自始自终,我是一个道具而已。
  我不可遏制地喜欢上他了。每天,我穿过那些柏树林去二中,在林子中走的时候,我总是会偷偷地笑。有了秘密的女孩,原来可以这样幸福。
  为了看他一眼,我上晚自习要迟到五分钟。他每天六点半,准时从门口走出来,穿藏蓝色球衣,双腿修长地支着自行车。他的头发那么黑那么密,在风中一甩头的时候,会看呆了我。
  他并不知道,那个在他面前走过的女孩子就是我——短发,一米五八,不曾是他夸过的一米六九。他喜欢端木小柔,他在信里告诉我的。
  他一直说:“你的长发真好看。”
  那是端木小柔的长头发,与我无关。
  那个四月的周末,他来信,约我去公园的橄榄树下,我说:“不,不要。”
  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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