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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黑椒炒三国-第49章

小说: 黑椒炒三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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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们疯狂的冲击着城门,北门由于刚刚放过一把大火,整个城门本就已经脆弱,在鲜卑人不计伤亡的冲击之下,更是显得摇摇欲坠。

傍晚,有一股骑兵砍倒城门,冲了进来。张志带着亲兵队在城门之下依靠着拒马阵拼死抵抗。

城门狭窄,不利于骑兵冲击,加上汉军军士用命,终于在伤亡两百余人之后,鲜卑人再次退去。

这一次鲜卑人退的很远,因为夜晚就要来了。张志看到敌人退去,终于松了口气,顾不上手臂上的伤口,急忙阻止人马修复城门。

一天下来,汉军阵亡两百余人,还死了一个曲长。

而鲜卑人依旧没有打破进入城池的汉军能以一当十的神话,损失超过两千人。

“明天怎么办?”张志看着天空中那一轮月亮,忽然有些留念,他第一次感觉到月亮竟然是那样的好看。

只是,明天还能看见么?

尽管是以一当十,但鲜卑人损失的起十,汉军却是连一都承担不起。

他忽然间想起自己那个便宜老爹来,那是他在这个世界唯一的亲人了。

他的亲生父母都死了,如果不是那个便宜老爹,估计自己也早就死了。他知道自己现在的处境么?张志苦笑一下,老爹的干儿子实在太多,他就算知道也不会太在意。老爹的干儿子中,有的是名人士子,有的是当朝官员,有的富甲一方。只有自己,什么都不是。

但自己却是给老爹请安次数最多的一个,虽然礼物送的最少。很多人都嘲笑张志,说他不了解张让。如果没有钱,就别去给张让请安,那只会招来张让的白眼和训斥。

这些人说的是对的,每一次老爹都没拿正眼看过自己,心情好的时候,老爹会冲自己笑笑,心情要是不好,则是痛骂自己无能,甚至会挨几板子。

可是张志还是几乎每天都去早晚两次,他喜欢那种感觉,喜欢有一个人能让自己喊声爹,喜欢有一个人训斥自己。

这种感觉,以后还会有么?自己还有机会回到洛阳么?张志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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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回 必输之战

更新时间2011…4…14 7:51:11  字数:2666

“我们能打赢么?”金燕子靠着童军的怀里,坐在城头上看着外面的一片茫茫草原。

这景色,如果不是战争,该有多美?

如果空气中没有那丝丝血腥,和自己喜欢的人坐在这里听着草原上的夜风,实在是非常惬意的事情。

可是,那空气中弥漫的味道,却提醒她战争正在继续。

“打赢?”童老大微微的笑了一下:“我们根本就没有机会赢的。”

金燕子非常的诧异,以她对童老大的了解,如果真的是这样的情况,童军早就会闪人了。

童老大看着她迷茫的神色,笑了,没有解释什么。

这确实是一场必输之战,但是就算输了,童老大一样能从这中间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那就是功勋,是名声。

在军队名声,不光是打胜仗可以得到。打败仗的时候,如果你败的足够精彩,一样能得到。

童老大必须用最快的速度,在军队中树立起自己的名声,如果没有一个让边军知道自己名字的机会,那么就算自己做了他们其中的一员,以后走货也会很麻烦。军队,崇拜的是强者。所以,童军才会主动请命袭营,所以朔方之战是必须要打的,必须让大家都看清楚自己的拳头有多硬,包括敌人,和自己人。

他不会向金燕子去解释这些,没有必要每一件事情都向别人解释清楚。

之后,鲜卑人的攻击更加疯狂,汉军的损失也非常的大,五天下来,两次被鲜卑人攻破城门,损失超过三百人。

童军手下这个曲的表现非常出色,他们不光是紧紧的扼守着自己的防区,还成了整个朔方守军的救火队。行中终于明白陈天路为什么要他们不断的练习劈砍了,他知道自己劈砍的速度要比以前快了一点,就是这一点点,几次将他从死神的手里拉了回来。

来时整整一千人的队伍,现在只剩下四百多人,守卫西门的一个曲甚至全部死了,一个都没剩下。

那些尸首就在城门上,没有人去搬运尸首。

大家都知道,明天,躺在那里的可能就是自己。

鲜卑人也并不轻松,五天的攻击已经损失了四千余骑兵!这个损失太大了,面对一千汉军和小小的朔方城,慕容红觉得这个损失太大了。

鲜卑大王和连让他带一万骑去雁门关汇合,他召集了两万骑!他想给和连一个惊喜,增加和连在鲜卑人中的威信。

但是现在看来,惊喜是没有了。

慕容红相信明天自己就能打破朔方城,因为汉军已经没有了守卫四个城门的实力。

出乎他的预料,三天,四天。又是整整四天过去了,朔方城依旧在汉军的手中。

最后那次冲击,慕容红明明已经占领了大半个城,眼看胜利就要来了。可是残余的汉军却在一处马匹根本不能冲锋的地方集成一个小方阵顽抗着。

鲜卑人也是杀红了眼睛,居然下马与结阵的汉军厮杀。结果,那些汉人再一次向世人证明,步战,汉军天下无敌!

长矛、盾牌、弓弩结成完美的阵型,再进退之间吞噬了上千名鲜卑人的性命。

晚上,汉军一把火将鲜卑人再次赶出朔方城。

慕容红知道,只要自己再冲一次,这些汉军就完了,他们的人数绝对不会超过三百人。

可是,慕容红也知道,没有哪个部落愿意再去冲击,因为粮食已经吃光了。包括他的儿子,都在昨天晚上要求他先去筹备一些粮草,其他的人可想而知。

慕容红看着残破不全的朔方城,只能叹口气,对自己的部下说道:“先去周围筹备一些粮草,让这些汉军再多活几天吧。”

慕容红亲自带着五千骑兵看守朔方城里的汉军,其他的鲜卑人都出动了,用他们自己的方式去筹备粮草。慕容梁溪说,留三千人看守就够了,但慕容红不放心。

他很怕这些汉军跑掉,这些人已经经过了战争的锤炼,如果让他们再恢复生机,就是一支能让草原胆寒的雄师。特别是那个人,想起来慕容红就非常的气愤,那人居然能在自己两万大军之中杀进杀出,不能让他活着。

草原上有一只孤狼已经让鲜卑人很难过了,绝对不能有两只!

两百一十三人,这是朔方城里全部还活着的兄弟。整整九天的战斗,他们创造了一个辉煌。他们创造了一个奇迹。

这个辉煌的奇迹就是童老大需要的名声,以后,不管谁谈论起这场战斗,都不会把这一千汉军放在失败者的行列,即便最后他们真的失败了。

张志的胳膊断了,他已经没有办法拿刀。

“如果我死了,你带着兄弟们往外冲,能活一个是一个。”

他是这样对童军说的。张志苦笑:“我不走,就算冲出去,我也是一个废人了。”他想站起来,可是丢了一条胳膊之后,整个身体已经不再平衡,连续的摇晃两下也没起来。

曹荣赶忙扶起他,张志对曹荣笑了一下。曹荣的腿伤开始溃烂,行动越来越不方便,但是他还是照顾着张志。昨天要不是曹荣赶过来杀死两个鲜卑人,张志的脑袋就被人家给砍掉了。

童军也走到他面前,说道:“等你好了,我教你用左手刀,保证你比以前更厉害。”

张志还是不说话,脸上微微的笑着,伸手冲怀里摸出一封信,递给童军:“这是我写的家书,如果你能活着回去,请替我交给我干爹。”

童老大点头接过了,说道:“我们去劫营!”

张志愣住了,金辉听见后忙的说道:“好!慕容红这时候肯定想不到我们回去劫营!保准能成功。”

张志没有说话,而是看着童军。

童老大点头,表示自己也是这个意思。

众军士却犹如抓到一个救命的稻草,纷纷说道:“是啊,鲜卑人肯定想不到我们会再去。”

张志犹豫片刻,再看看周围的军士,终于说道:“好,我们劫营!”

所有的军士一听,都兴奋了。只要劫营成功,围城的鲜卑人一乱,那自己就有一线生机。

这对他们来说,是最后的希望。

童军将劫营的时间定在次日凌晨,那是一个人最困的时间。

晚上,军士们早早地吃饱了晚饭,然后磨快自己手中的刀,等待明天天明的时候,用它来杀出一条生路。

“听好了,明天劫营行动一开始,大家保留体力。走在队伍的最后面。”童老大对行中,麦乐和典韦等人说道。

金燕子愣了一下:“不是说,劫营必须精兵先行么?整个部队我们这个曲的战斗力最强,为什么要留在最后?”

童军瞪了她一眼:“照做就是!”

典韦的眼神中泛出一抹寒光,低着头,没有说话。

劫营?上次劫过之后,鲜卑的大帐已经很少,就算闯进去也没法造成鲜卑人的混乱。

而且,鲜卑人会笨到在一颗石头上摔两次么?

最主要的是,大部分鲜卑人都去收集粮草去了,剩下的人岂会没有防备?

童老大说的劫营是假,突围才是真的。

童老大要的名声已经够了。所以他要走。典韦心中非常清楚,童老大根本没有打算带其他的部队一起出去,他的目的是乘着其他的部队被鲜卑人包围的时候,带着自己手下的兄弟杀出去。

杀出去以后,朔方就算是完了。而他童军就是朔方大战之中,唯一一个带着部队杀出重围的英雄,这个光环足以为童军谋取他希望得到的东西。

典韦知道,其实杀出去也是很危险的。但是最少童军有把握活着离开,这对童军就够了。

童老大绝对不会如项羽那般,因为全军覆灭而感觉到无颜面见江东父老的!典韦同样知道,自己也能活着。至于其他人么,看运气吧。

金燕子呢?典韦想到这里,不由的愣了一下。童军会在突围的时候保护这个女人么?

典韦的随即微微摇头,不会的,童老大绝对不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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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杀出重围

更新时间2011…4…14 14:45:15  字数:3053

天色还没有发亮,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那段时光,童军和五十名军士就已经准备完毕。还有金辉带着其他的兄弟,一共一百六十四人。

其他人都给他们送行。其他人,就是像曹荣,张志这样的,身负重伤,肯定走不掉的人。他们必须留下,留下来坚守朔方,也就是等死。

提了提自己手中的棍子,童军向那些留守的军士说道:“众位兄弟,我等去了,请众位兄弟在这里静候佳音。”

张志上前一步,用自己的左手搂住童军的肩膀,狠狠的拍打了两下,同时在童军的耳边轻声说道:“子安,如果你能冲出去,千万不要回头。”

忽然之间,童军感觉到有点内疚。

一百多名军士悄悄从城门掩了出去,一路上所有人都摒住呼吸,不让自己发出任何声音。童军暗中一打手势,让自己的人马慢慢的走到了最后面。

鲜卑人的大营离城本就不远,急行一阵,已经能看见飘荡的旗影。

童军挥手示意大家停下,仔细的观察了一下四周。他们之所以选择这个方位,是因为这里的军帐相对要多些,给鲜卑人带来混乱的可能性要大一点。

当然,风险也就更大一些。

四周除了风吹劲草的声音之外,一点响动也没有,这让将士们放心不少。

他们一个个放慢速度,弓着腰,猫着步,悄悄向鲜卑军营靠了上去。岗哨呢?

金辉发现整个军营居然没有一个岗哨,这些鲜卑人怎么会如此大意?难道他们真的认为城里面的汉军已经成了待宰的羔羊了么?

会不会有暗哨?一系列的可能在金辉的闹好中翻转着。他马上急跑几步,到童老大的跟前说道:“子安,有点不对劲。”

话没说完,猛然之间,四周火光大气,马蹄之声从四面八方传来,金辉知道事情坏了,那一百军士也是脸色惨白。

“哈哈哈,你们这些汉人胆子不小,还敢来劫营?”慕容红骑在马上,在一片火把的簇拥之下排众而出。

童军却是早有准备,二话不说,抽出腰间的斩马刀,脱手向慕容红投掷过去:“杀!”

慕容红一闪身躲开,心中很是恼怒。

既恼怒这一刀,更恼怒汉军的偷营之举。这些人简直就是把自己当蠢猪。

“给我杀死他们!一个不留!”

朔方城内,张志和剩下的军士再看见鲜卑大营那里亮起火把之际,就知道事情败露了。张志非常平静,这个结果早在他的预料之中,转身对还剩下的那些身受重伤的军士说道:“兄弟们,准备守城。”

这一次,鲜卑人全部在马上,结阵以待,童军他们却一匹马也没有。

这一次,鲜卑人将手臂上都绑了白色布带,他们即使穿着鲜卑人的衣服,也无法混淆。

金辉一见童军动手,马上喊道:“以我为心,结阵!”

惨叫之声在金辉的耳际不断的响起,每一声都意味一个汉军军士被杀掉了。

最让金辉诧异的,却是童军的举动,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金辉在结阵,但是童军却带着手下的人飞快的向战场的边缘杀去,把已经结好阵型的这不足一百汉军丢在了鲜卑人的马蹄下!

金辉猛然间明白了,童军这是想自己跑!当即大声喊道:“童子安!”

童军根本不回头去看,他抢过了一匹马,一支长矛,疯狂的向前冲杀着。他的目标只有一个——慕容红。

典韦也骑上马了,马上的骑士刚才被陈天路挑了下来,正好停在他的身旁。

行中同样砍死一名鲜卑人,上马之后又砍死一个,见多出一匹马,伸手去拉身边的麦乐:“麦乐,上来!”

麦乐也已经看见,马上拉住行中的手,想从行中的马背上跳到那匹马身上去。一把大刀在黑暗中呼的一声砍了下来,行中用力一拉,却发现只拉上来一只断手。

而麦乐这时候如同发疯一般,连人带刀扑向那使大刀的鲜卑人,周围四五把长矛同时而至,麦乐的整个身体被鲜卑人挑在半空中。

几个鲜卑人哈哈的大笑,麦乐人在空中,用尽自己最后的力气挥舞着手里的刀,却无法砍到对方。

鲜卑人直等到麦乐不在挣扎,几把长矛才同时收回。

行中紧紧跟在童军的身后,帮助童老大抵挡着侧翼的敌人,他是跟随童军时间最长的,行中一直认为,在战场上,只有跟在童军的身边,才是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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