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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美女总裁爱上我-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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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腰,脸上血色翻涌,也不知是情绪波动还是蛇毒发作。
第五十六章 共赴黄泉
    我抱着曲丽媛走出石屋,正好乡公所卫生院的医生上来了,廖沛宁和雷宣红两人围着医生吵得面红耳赤,廖沛宁呜咽着说,蕾蕾才两岁多,你怎么那么狠心,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她死?唯一的一支针剂,你非要让给一个不相干的外人。雷宣红,我看走眼了,我嫁错人了,蕾蕾不是你的骨肉,所以你才能那么狠心!
    雷宣红气得一巴掌扇在妻子脸上,说,从跟你结婚的那天起我就知道你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的,但是我什么时候嫌弃过蕾蕾?这两年多来,我怎么对蕾蕾的?我哪一点没有把她当成自己的心头肉来对待?你摸着你的良心说话!什么叫不相干的外人?不是路兄弟,你早都死了。针剂是给曲姑娘的,做人要讲道理,不然和一个畜生有什么分别?
    他话音一软,忽然间热泪狂倾,泣声说,沛宁,你知不知道,如果可以选择,我宁愿替蕾蕾去死,你明白了没有?说到这里,廖沛宁扑到他怀里,夫妻俩哭成一团。
    我原本还一直对雷宣红心怀不满,没想到他如此深明大义,要把抗蛇毒血清让给曲丽媛。听到他的这番话之后,我心头震动,抱着曲丽媛走过去对廖局长说,廖局长,刚才我一时冲动,动作粗鲁,言语无礼,请您原谅。血清我们不要了,您赶紧让医生给蕾蕾注射吧,早注射早安心。廖局长脸上布满了忧急之色,欲言又止,叹了口气,终于什么都没说。
    我们来到木架和罗盘跟前,对歪三说,摇我们下到寨子里,然后抱曲丽媛走进铁柜子。廖局长追过来对我们说,小路,你要带她去哪里?宣红让我对你说,还有一线希望,你先别走。
    我苦笑了一下,心想,还有一一个半小时不到,这里山高路险,交通闭塞,唯一的一支抗蛇毒血清又让给了你的宝贝外孙女,我们还能有什么指望?我对歪三说,好了,放我们下去吧。
    歪三歪着一张大嘴,泪流不止,对我们点了点头,和几个堂兄堂弟摇动罗盘,缓缓把我们放了下去。
    下到半山腰的寨子里,去到皇后殿的时候,曲丽媛已经昏迷,身子忽冷忽热,嘴里开始不清不楚地说胡话,隐约听得其中一句是,大色魔,你不要离开我,你说过永远也不离开我的。我握着她的小手,心想,只有一种办法能永远也不离开你,那就是陪你一起死。转念一想,我这大半生,一直是个没有原则,没有信条,没有目标,浑噩度日的庸常之人,我不信苍生不敬鬼神,有一段时间信仰过人民币,事实证明那蠢不可及,现在,我忽然找到了生命所有的意义,这一切,都是曲丽媛给我的,虽然幸福来得太突然,像雨水落在大海里一样,瞬间就已踪影全无,我们只剩下一个小时不到的时间,可是与那索然无味的前半生相比,已经足够。她死之后,我孤身一人苟活于世,那定然无味之极。生活,我再也不会被你这个傻逼欺骗了。
    想到这里,我心意已决。我把昏迷过去的曲丽媛放在神龛右侧的一张长椅上,去到后堂,发现一条绕在雕像身上的红缎,我把红缎取下来,站在那张摆香烛和贡品的桌子上,把红缎抛过雕像上方的横梁,然后把红缎的两端拉平,连着打了三个死结,还双手抓住打好结的绸缎全身吊在上面试了试,非常结实,完全能承受得了我的体重,一会儿我双脚一蹬,马上就能和曲丽媛一起共赴黄泉,永生永世再不分开。
第五十七章 盛大的婚礼兼葬礼
    做完这一切,回到前殿的时候,我看见佛龛前那盏油灯仍在幽幽地亮着,仿佛从西汉至今的2000多年来,它一直这么亮着,从未熄灭,并将继续亮下去,永远地守护着黄氏皇后的子民,直至千秋万代。可是我和曲丽媛的人生之路,已到尽头。
    我在贡品里找到一个杯子,用瑞士军刀割破自己的中指,滴了几滴血进去,又在曲丽媛腿上的伤口处轻轻挑破一点,挤出几滴紫黑色的血,她竟一点知觉也没有,然后把茶水冲进杯子里。我把曲丽媛摇醒,她十分疲倦,额头上渗出密密麻麻的一层汗珠,但眼睛还是慢慢睁开了,眼望着我,目中有种不知所措的痛,我柔声对她说,咱们要拜堂了。
    她说,我没有力气,你抱着我也是一样的。
    我对她点了点头,抱她跪在蒲垫上,恭恭敬敬地对着黄氏皇后的画像鞠了一个躬,口里低声念道,黄氏皇后娘娘,我路瑞今天要和曲丽媛在这里结为夫妻,生死都在一起,这一辈子都不分离。我知道曲丽媛时间无多,所以也不说那些白头到老、幸福到永久之类的废话。说完之后,我对她说,你起来,喝了这杯酒,就成了。
    她听了,勉力搂着我的脖子,我喂她浅浅地喝了一口,然后把杯中之茶一饮而尽。不料她却说,大色魔骗人,这不是酒,是茶来的。嘴角弯出一抹浅笑,脸上有种死神也为之动容的美丽,正如酴醾,开得盛大,败得壮丽。
    我说,今天咱们以茶代酒,什以后再补过。
    她眼圈一红,断断续续地说,以后,咱们,咱们还有以后吗?
    我怕自己忍不住又掉出眼泪来,只好岔开话题,说,新娘子,你叫我大色魔,你说我叫你什么好呢?
    她眼望着我,温柔无比地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我已经上了你的贼船了,你想叫什么就叫什么吧。
    我说,你还记得那次在酒吧里我和老胡他们为你和那几个外国佬打架的事吗?那时我和老胡他们都叫你魔女,我就叫你小魔女吧。大色魔和小魔女,正好是天生的一对。
    她说,我当然记得,那个酒吧叫彼岸花,我就是看到这个名字才进去的,我…说到这里,她忽然浑身一震,嘴里噗地喷出一口血,脸上瞬时褪去所有血色。
    我脸上、衣服上被她喷得到处都是血,我紧紧搂住她,问她怎么了?她在我怀里先是一阵痉挛,接着开始发冷,身子在我怀里不断地瑟缩,她抓住我手,似乎想说什么,从嘴形里依稀可以分辨出她在说,大色魔,我好冷,你要一直抱着我,不许放手。
    我朝她拼命地点头,不停地亲吻她的脸颊。她再次昏迷了过去。小说整理发布于ωар.zzzcn.
    沉寂之中,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我回头一看,见到一张由于恐慌和惊惧而扭曲变形的脸,正是黄世权这个畜生。他也没想到在这里会碰到我们,掉头就跑,我刚想放下曲丽媛去追他,忽而想到,我就是追上了他,把他千刀万剐又怎么样?一样救不了曲丽媛,况且她命在须臾,我答应过她,再也不离开她的。不过既然黄世权来过,我可不能再在这里自尽,万一他跑回来侮辱她的尸首,那我真是百死莫赎了。我还是找个人迹罕至的地方,陪她度过这最后的时刻,然后再自行了断吧。
    我抱着她快步向铁柜子走去,来到铁柜子处站了上去,摇动铁索,上面系着的铃铛叮当作响,歪三他们听到之后,低头一探,见是我们,赶紧把我们摇了上去。
    上到玉笔锋,歪三等人见曲丽媛一动不动的,以为她已经撒手西去,全都跪了下来,哭得泪雨滂沱,一个个都指天立誓,就算是掘地三尺也要把黄世权找出来,为皇后娘娘报仇。
    报仇雪恨这样的事,对我和曲丽媛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我绕开人群,避开廖局长他们,去到石屋取了我的背包,然后从树林里穿过,径直向纵虎崖走去。玉笔锋顶地方不大,方圆不到半里,我们片刻就来到了纵虎崖。眼前的云烟倏来忽去,聚散无定,一步之外,是万丈深谷。这就是我一生的写照,奇峰耸立,深谷遍布,峰顶纵有风景,也如烟似雾,短如花期。曲丽媛一走,此生再无可恋。我单手把背包打开,用力一抖,包里的百元大钞纷纷掉了出来,在空中漫天飘飞,像1000只彩蝶在白色的云海中翩翩起舞。片刻之后,满山漫谷都是人民币。我松开手,背包呼呼地向谷底坠去。
    不记得哪个混蛋说过,人活着就是为了体面地死去。我用十万块钱为自己和曲丽媛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兼葬礼。婚礼和葬礼一起办,古往今来,可能也只有我们两人。
    望着那些翩跹翻飞的钞票,我抱着曲丽媛站在纵虎崖的顶端岿然不动,一层浓浓的雾气萦绕四周,我的一生过电般飞速从脑海里掠过,我又看见了鱼贩子、老杨、猫佬和老妖叼着烟嘻嘻哈哈地向我走来,蓝蔚渝站在静谧的月光下像个仙子般对我微笑,在公司宿舍楼的电梯里讲鬼故事把曲丽媛吓得双脚离地扑到我怀里,在摸乳巷里曲丽媛第一次温柔地把手交到我掌心里,在皇后殿里我要吻她的时候她羞得双颊飞红却不闪不避,还有我们刚才拜堂时,她说是茶不是酒的俏皮可爱,心中柔肠缱绻,情动不已,泪水禁不住就簌簌地落了下来,有几滴还砸在了曲丽媛的脸上。她睁开眼,像个天真无邪的孩童望着我,伸手想擦去我脸上的泪水,手掌举到半空就摇摇晃晃地掉了下去,口中噗地又喷出一大口血,耳朵和鼻孔都开始汩汩地流血。接着,她的目光开始涣散,瞳孔开始放大,身子越来越冷,才两个半小时,死神遽然而至,比预计的要来得早。
    天地无终极,人命如朝霜。
    我泪流满面地抬头望天,声嘶力竭地喊,神灵啊,你真的存在吗?你睁眼看看这个世界吧……
第五十八章 最红莫过处女血
    哥哥在《东邪西毒》里说,雨水是情人哭泣的眼泪,每当天上下雨,就是他的情人在想他。多年以来,我心里埋着一场1999年未遂的雨,雨水来自北京版图,来自春末夏初与蓝蔚渝的初次邂逅。
    遇见蓝蔚渝之前,我从不知此生所爱为何,将去向何处,也不知自己该为谁而停留,谁才是我一生的方向。如果说,在此之前,我在享受那个一切都不确定、未来的神秘面纱被一点点揭开的过程,那么,认识蓝蔚渝之后,我才发现,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给蓝蔚渝出现在我生命里这个宏大叙事所作的铺垫。
    如果不是两年半之后那次昆明湖的破冰之旅,蓝蔚渝会像汹涌人潮里的那个飘忽身影,成为我生命中的一个匆匆过客,与我终不再遇见。
    我大四上学期那年的冬天,北京满大街都在唱刀郎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那年冬天的那场雪,纷纷扬扬地飘在树林里,飞在大街上,落在我记忆的最深处。
    那天是周五的上午,一二节连堂,是教导处主任刘明娟教授的《数控操作基础教程》。刘教授是个面容姣好的女人,还是北理工的博士后,三十多岁了还没结婚,也没见她和哪个异性传过绯闻,因此我们背地里都叫她老处。老处十分BT,上课要是被她点名回答不出问题,得一直站到下课。我和鱼贩子都光荣享受过几次这种待遇,都十分怵她。
    前天夜里我和鱼贩子、猫佬定、教练老杨在学校外面的网吧里连线打了一通宵的CS,早上哪爬得起来啊,干脆翘课,反正这样的事我们又不是第一次干。也不知睡到几点,隔壁寝室的老妖赤裸着上身,只穿一件裤衩闯了进来,把我弄醒,说有重大军情要向我汇报。
    老妖是内蒙人,肌肉发达,跟第一滴血里的史泰龙差不多,并且性欲旺盛,传说中的一夜九次郎那种队伍,经常说女人满足不了他,要男人才行,他还说我的屁股结实又坚挺,最符合他的审美标准,不止一次说要嫖我,每次都被我严词拒绝另外附赠一顿殴打。
    我见是老妖,看他大冬天的袒胸露乳也不知道冷,知道他老毛病又犯了,说,走开,老子还没睡醒呢。小说整理发布于ωωω.zzzcn.com
    老妖手上拿着一本《唐诗三百首》,摇头晃脑地说,我终于找到知音了,据我最新研究发现,杜牧是个喜欢玩**的淫贼,在他的四首诗里可以找出证明,我念给你听,第一首是《山行》:
    停车坐爱枫林晚,
    霜叶红于二月花。
    这首诗说明他喜欢野合,没事要跑到风景名胜去做爱,并且搞的还是**,后句暗喻**的血比霜叶还红。
    第二首《寄扬州韩绰判官》:
    二十四桥明月夜,
    玉人何处教吹萧?
    这首诗就更加暴露出了杜牧的淫贱本色,说明他喜欢别人替他吹箫,并且还要在桥上吹,这点与他在《山行》里热衷于在打野战的喜好是一脉相承的。
    第三首《赠别其一》: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这首诗说明杜牧喜欢玩雏妓,专挑那些十二三岁的半大孩子下手,要放在今天,与未超过14岁的幼女发生关系,要一律按**罪论处,***,这个**犯。
    第四首《遣怀》:
    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
    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与当时喜欢丰乳肥臀的潮流不同,杜牧喜欢那些瘦得跟排骨似的细腰,并且把妓院当家,一住就是十年,估计还经常以替人作诗来顶替嫖资,害得多少妓女为他动了真情,最后他却拍拍屁股上北京当大官去了,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游击战术的鼻祖、唐代的潇洒哥啊。
    最后,老妖声情并茂地总结,杜哥,您真是我们淫贱家族的祖先,我的偶像啊。
    在此补充一下,老妖名叫杜俊峰,与杜牧是本家。
    我被老妖搞得不胜其烦,说,你怎么不去死啊。
    老妖啊地叫了一声,嚷道,我硬了。接着从裤衩里掏出一根又大又粗的老二,对着我的铁架床敲得嗙嗙直响,口中发出一阵怪力乱神的淫笑,不知在想着干谁。
    我知道他又开始疯了,这个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理他,他疯完就消停了。我把被子蒙过头钻到床的里侧继续睡,老妖敲了一会铁架之后直挺挺地倒在我床上,口中咿呀哇啦鬼叫个不停,还把床搞得摇来晃去嘭嘭乱响,一会嗷嗷叫了两声,身子发出一阵痉挛般的抽搐。
    靠,这烂人不会弄在我床上了吧?我拉开被子,见老妖瘫软在一侧,用那本《唐诗三百首》遮住裆部,脸上是一副心满意足、将要羽化登仙的表情。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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