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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农门小寡妇-第177章

小说: 农门小寡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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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就算是莫老爷再喜欢,一些正经场合,莫老五也是没资格列席的,比如送莫紫萱出嫁这种事。

    莫紫萱是嫡女,嫁的又是高门大户人家的嫡子,若是让莫老五这么个庶子送亲,传出去,不光莫家被人看笑话,就是叶家,也是脸上无光。

    所以就算是莫老爷再糊涂,也不可能让莫老五送莫紫萱出嫁。

    林娇杏突然就有些想笑,当初把莫梓枫赶出家门的时候,莫老爷的话说的何其决绝。

    而且莫梓枫被赶出莫家的事,早就在镇上传遍了,要是再让莫梓枫回去送莫紫萱出嫁,也不知道莫老爷的面子往哪儿搁?

    林娇杏忍住心里的笑意跟莫梓枫说道,“俗话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再吵再闹,还是你的爹娘。就算是看在他们把你养大的份儿上,你也不能一直跟他们僵着。

    既然娘跟你说了,想让你送紫萱出门,肯定也是爹默许了的,既然这样,你也不要一直揪着不放,也给爹个台阶下,借此机会缓和一下你们的父子关系,日后也常去看看他们,他们必竟年纪也都大了,说句不中听话,如今是看一眼少一眼,别等到他们百年以后,再心生后悔,到那时候,可就晚了。”

    莫梓枫低头在林娇杏脸上亲了一口,低声笑道,“古人云娶妻当娶贤,看来古人诚不欺我,既这样,明儿个我就给娘回个话,等到紫萱出嫁的时候,咱俩一块儿过去。”

    莫紫萱出嫁的时候,亲戚朋友都会过去,借此机会,正好跟大伙儿表明一下林娇杏的身份。

    林娇杏听了,讪讪地笑了笑,“我就不要去了吧,必竟你家里人都不喜欢我,大喜的日子,还是不要给你家里人添堵了。”

    莫梓枫正色道,“你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为何不去?”

    说完,又放低了声音道,“别人喜不喜欢你,又有什么关系,只要我喜欢就行。”

    林娇杏听了,心里一热,扭过身子,搂着莫梓枫的脖子道,“行,都听你的。”

    莫梓枫又在林娇杏唇上啄了一口,“你是要跟我过一辈子的,不要太在意他人的眼光。”

    “好。”

    莫梓枫搂着林娇杏躺在了床上,然后扯过被子给两人盖上,“睡吧。”

    “等等等等,还有一件事。”

    莫梓枫翻身压在了林娇杏身上,“还有什么事?”

    林娇杏伸手推了推莫梓枫,她都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了,莫梓枫却纹丝不动,只能放弃,任由莫梓枫在她身上趴着,“小味轩啊,我都已经回来了,总不能还一直关着吧。”

正文 第三百八十六章狗皮膏药

    莫梓枫想了想,然后跟林娇杏说道,“我想把小味轩拆了重建,改建成一个酒楼,然后再招几个厨子,这样你也能稍微清闲些,你觉着怎么样?”

    林娇杏瞪大了眼睛看着莫梓枫。

    莫梓枫好笑地看着她,柔声道,“若是你不愿意,就还是保持原状,什么时候你有了兴致,才开门营业。”

    林娇杏搂着莫梓枫的脖子,啪的一声在莫梓枫脸上亲了一口,惊喜道,“不是我不愿意,我是太意外,因为你跟我想到一块儿去了。”

    小味轩肯定是要继续开下去的,生意那么红火,傻瓜才会关门停业。

    不过,按着前面的情形来看,小味轩的场地有点太小了,晌午饭点的时候,不少人进了门,都找不到地儿吃饭。

    而且,目前小味轩就林娇杏一个厨子,要是林娇杏有个啥事,小味轩就得关门歇业。

    象这次,因为林娇杏要去找莫梓枫,小味轩就整整关了一个月的门。

    以前小味轩,哪一天都有一二十两银子进帐,一天就按进帐十两来算,一个月就是300两。

    也就是说,她出门这一个月,家里少收入300两银子,想想就叫人肉疼。

    这还只是一个月,假如以后林娇杏怀了孩子,那可就不是歇上一个月两个月了,起码得歇上小半年,这得少挣多少银子啊。

    所以林娇杏就想了,等到小味轩扩建好了,怎么着也得招几个厨子,到时候,自己有了兴致,就动手烧几个菜,要是没了兴致,就全丢给厨子去干,自己只在旁指点一下就行了,省得自已天天在灶上烟熏火燎的,年纪轻轻就成了黄脸婆了。

    林娇杏只是这么想,今儿个也是想跟莫梓枫商量一下,听听莫梓枫的意见,哪成想,莫梓枫竟跟她想到一块儿去。

    这就是传说中的心有灵犀吧。

    莫梓枫听了林娇杏的话,心里也很高兴,两人相拥着商量了一番。

    小味轩已经在镇上打出了名气,所以两人的意见一致,最好是在原址上扩建,临街建两层小楼,一楼是普通的大堂,二楼是雅间。

    后院的平房也改建成二层小楼,日后可以给厨子或是伙计住。

    只是,林娇杏觉着,小味轩还是有些小,只有两间房,即使建成二层小楼,看着也有股小家子气,若是能把旁边的杂货铺子并过来,就会宽敞很多,看上去也大气。

    反正家里现在还是能拿得出银子来的,所以酒楼当然是要尽可能建的宽敞明亮些,环境好,菜又烧的好,才能吸引到更多的食客。

    “我记得杂货铺子的王阿婆曾在我跟前念叨过,说是生意不好做,想要把铺子卖了,明儿个我去问问,看她还没有这个意思,若她真想卖,我们正好买下来,然后一并拆了并到小哧轩这边来。”

    隔壁的杂货铺子不大,只有一间房,可若是加上小叶轩原有的两间房,就显得宽敞多了。

    “明儿个我正好去镇上,顺便去问一下就行了,你还是在家里多歇息歇息吧。”

    林娇杏抗议,“我不累,再这么闲下去,我身上都快要长毛了,天生的劳碌命,没办法。”

    莫梓枫挑眉,哑声道,“不累的话,正好一块儿活动活动筋骨。”

    说完,便紧紧吮住了林娇杏的娇唇,缠着林娇杏和他一块儿活动筋骨去了。

    莫梓枫和林娇杏忙着扩建小味轩和筹建茶庄的事,两人忙得团团转。

    这些事先按下不提,再来说说孙旺财。

    要说起来,现在孙旺财办的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要了林秀的身子。

    孙旺财可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林秀,确切来说,他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任何人,他喜欢的只有自己。

    不过,虽然他不喜欢林秀,可他却很享受林秀拿他当天神看。

    在林秀的眼里,他是很了不起的,日后是要当大官的。

    林秀之所以这么认为,一是林秀本来就是个蠢的,再一个也是孙旺财自己在林秀跟前刻意的渲染。

    他这么做,无非是想让林秀,还有孔氏觉着他前途一片光明,然后就可以从林秀或是孔氏这儿捞些好处罢了。

    别的不说,就说吃食吧,林秀和孔氏可是隔三差五的就会给他送过来一些,尤其是林秀,傻的很,跟以前的林娇杏一样,费尽巴力的攒的钱,都进了他的腰包。

    后来孙旺财跟红妮订了亲,林秀跟他闹,他用三寸不烂之舌把林秀哄住了,说等到他进了学,立马就把跟红妮的亲退掉。

    林秀和孔氏傻乎乎的就信了他的话,然后还是跟以前一样,好吃好吃的都尽着他吃喝。

    红妮那边,虽然不如林秀这般对他百依百顺的,可也是时常拿自己的体己钱贴补他。

    孙旺财心里那个得意啊,觉着自己这是享到了齐人之福。

    可是他还没有高兴多久了,便出事了。

    林秀生辰那天,孔氏和林秀请他过去吃酒,他知道去了必有好吃好喝的,便高高兴兴地去了,确实如他所愿,孔氏做了好几个菜来招待他,还打了一壶酒。

    席间,他高谈阔论,把自己描绘成了天上有,地上无的,看着林秀崇拜的眼神,他心里无比受用。

    吃着喝着,开始的时候,他还是清醒的,可后来他头就开始发晕,眼睛也开始迷糊,看着林秀,感觉就象天上的仙女一样标致,然后神使鬼差的,他就扒了林秀的衣裳,要了林秀的身子。

    酒醒以后,他心里那个后悔啊。

    可是心里后悔是一回事,实际行动又是一回事。

    他初尝云雨,只觉滋味美妙无比,就有些欲罢不能,虽然心里知道惹上了一块狗皮膏药,可他自控力差,有些管不住自己的欲望,背着人,竟是和林秀苟且了一次又一次。

    孙旺财只顾着痛快了,却没想到,痛快是要付出代价的,代价就是林秀有了身孕。

    孙旺财和林秀苟合,孔氏从中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如今林秀有了身孕,孔氏自然是急吼吼的想叫孙旺财娶进门。

    孙旺财哪里能看上林秀,再者说,就算是他想娶,他也不敢娶,因为他还有红妮这个明媒定下的媳妇呢,赵家的人可不是好惹的,若是知道他跟林秀的事,不活剥了他才怪呢。

正文 第三百八十七章冤有头,债有主

    可是林秀跟孔氏可不是那么好打发的,真跟狗皮膏药一样,粘上就甩不掉了。

    后来这事儿还是传到了赵家耳朵里,红妮爹娘除了把他臭骂一顿,也没别的法子。

    一来是孙旺财是红妮相中的人,红妮说了,非孙旺财不嫁。

    二来呢,孙旺财已经跟红妮定了亲,要是把婚退了,不管是因为啥原因退了婚,红妮的名声都不大好听。红妮本来就难找婆家,要是名声再受损,只怕一辈子都要嫁不出去了。

    三来呢,赵家还是想着,万一孙旺财进了学,自己家可就跟着受益了,自己家的那些钱财,来路可有些不正,要是能有个官老爷护着,心里可踏实不少。

    正是藉于这些原因,赵家才同意了孙旺财娶红妮的时候,一块儿把林秀接进门。

    可是林秀进门后,仗着肚子里有孙旺财的种,在家里能横着走,而且在红妮跟前,还颐指气使的。

    这下红妮就不答应了,孙旺财一家人,包括林秀和林秀肚子里的孩子,都是吃她的喝她的,她凭啥还得受窝囊气?

    红妮一甩手回了娘家,孙旺财可不敢得罪了红妮这个财神爷,红妮前脚走,后脚他就颠颠的跟过去了做低伏小去了。

    事到如今,赵家除了训斥上孙旺财几句,也没了别的法子,总不能让红妮和孙旺财和离吧。

    后来还是红妮的娘想了个法子,提议在镇上给红妮置办一个院子,以后就让红妮和孙旺财在镇上过日子,只要别叫孔氏和林秀找到孙旺财,红妮就有安生日子过了。

    孙旺财听了,喜不自胜。

    这会儿他可没有想到林秀肚子里怀的可是他的亲生骨肉,他只知道赵家还认他这个姑爷,还会资助他继续念书,这就够了。

    至于林秀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听天由命吧。

    日后他要是进了学,高兴了他就把林秀和孩子接回家,要是他不高兴,就给林秀几个钱就行了。

    反正到时候他是官,林秀是民,林秀再彪悍,也不跟他这个当官的斗,要是林秀实在不识抬举,干脆就把她投到大牢里,至于那个孩子,谁爱要谁要,反正是个丫头片子,赔钱货。

    孙旺财就这么和红妮在镇上安了家,开始时怕被孔氏林秀知道,俩人都是深居简出的,后来胆子就慢慢的大了,也开始出来晃悠了,好巧不巧的,被林娇杏撞个正着。

    槐花婶子本就是个大嘴巴的,现在在镇上做着吃食生意,吃食摊上来来往往的又都是市井小民,而市井小民聚到一起,最喜欢说的就是东家长西家短这些闲言碎语,再加上槐花婶子刻意的点拨和宣扬,很快的,孙旺财和红妮在镇上柳树巷子住的消息,就跟长了翅膀似的飞到了孔氏和林秀的耳朵里。

    孔氏早已被林秀娘儿两个磨得攒了一肚子的火,现在她都恨不得拿刀劈了孙旺财,如今得了孙旺财的消息,心里是怒火中烧,把孩子往背上一背,然后一手拎着一把切菜切,一手拽着林秀就去了柳树巷子。

    槐花婶子早就把孙旺财和红妮的具体住址宣扬了出去,所以孔氏和林秀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孙旺财和红妮的住处。

    也是合该孙旺财倒霉,孔氏和林秀找去的时候,孙财财和红妮正打算出门,哪知刚打开院门,便看到孔氏背着个孩子,和林秀一块儿,就跟个凶神恶煞似的站在院门口,孔氏的手里还拎着一把菜刀,看她那架式,好象随时都会扑上来一刀剁了他。

    孙旺财当时杀得魂儿都没了,转身就往院子里跑。

    刚才开院门的时候,孙旺财走在前面,红妮在后面跟着。

    孙旺财一只脚刚迈出门槛就看到了孔氏和林秀,吓得立马就往里跑。

    他往里跑,红妮却是往外走,俩人一下子撞个正着。

    红妮生的胖,还是个头重脚轻的,底盘不稳,被孙旺财迎面猛的一撞,扑通一声摔了个四脚朝天,哎哟一声叫,然后半天爬不起来。

    孙旺财也被红妮给绊倒了,一下子趴在了红妮的身上。

    孙旺财是个瘦子,动作比红妮麻利多了,再加上怕被孔氏拿刀砍了,所以他七手八脚的从红妮身上爬了起来,也顾不上去拉红妮一把,爬起来后就往屋子里跑,趁着孔氏还没追过来,三两步跑到了屋里,然后咣当一声把门关上了,门闩也给栓得死死的。

    孔氏也知道冤有头债有主的道理,而且她也不想得罪了红妮,所以她从红妮身边冲过去时,压根儿就没有理会儿红妮,而是拎着刀朝着孙旺财就冲了过去。

    只是孙旺财把门闩的死死的,孔氏朝着门踹了好几脚,到底也没有把门踹开,于是拎着刀就破门大骂了起来。

    “孙旺财,你个不要脸的狗东西,我在家里累死累活的给你养媳妇孩子,你却躲在这里享清闲,对自己的亲生骨生问都不问一声,你给我出来,咱当面锣对面鼓的说道说道,我家秀儿哪点对不起你了,你一声不吭的就把她给抛弃了,你还算是个读书人吗?媳妇你不要,孩子你也不要,你读的那些圣贤书,是不是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孔氏本就是个尖酸尖刻的,这会儿又是满肚子的气,所以骂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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