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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每次跳楼,都看见那厮在铺救生气垫-第11章

小说: 每次跳楼,都看见那厮在铺救生气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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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后动作快准狠,周末还没来,时间就订好了,说是这周六上午十一点,先去茶馆喝个茶,然后她们老年退散你们年轻去狂欢。
许沐觉得时间够了,周六是他二姨夫的忌日,按着许东篱的习惯,天蒙亮就去了,自己也那个时候去,接着再约冯程早上见面,然后去赴冯必玉的约,应该不会冲突。
带着点小期盼,一半是接狗回归,一半是见见古典美女真面目,许沐觉得几天过的飞快,转眼就是周末。
可那天,原定的计划,因为墓园的见闻,而被全盘打散。
天光未亮的墓地里,一排排墓碑浸透露水,沉寂的挺立。
许沐就在这里,看见了半跪在一座墓碑前的冯程,正泪流满面。
作者有话要说:就当日久生情o(╯□╰)o,交代完冯程和程徽,二货就爱上他哈,别打我orz


、第二十一章

初夏的清早,晨曦微露,日光未破云层,朝阳暗金橘红,成片成片。
墓地里静谧安宁,说空旷又密集,可能是没人气,气氛阴森。
许沐入墓园的时候,门口已经停了辆黑色的大众,车牌很熟悉,是许东篱的。
迈进墓地那扇门的时候,许沐心里酸涩无比,这是一道分界,里头是另一个世界,有坚硬的墓碑,和冰冷的骨灰。
他二姨夫也姓许,名叫终南,去世五年了,说是深夜醉驾入河,连尸骨都没找到,墓碑就是个衣冠冢,葬礼过后没几天,许东篱就从学校消失了,隔了半年再见面,已经是街头的混混打手。
那天许沐恰巧经过街头血战区,仓皇一瞥间见他哥瘦削的身板轮着钢管,一管子闷在揪他衣服拿刀刺的光膀子男头上,霎时开瓢血光咋现,溅在他冷淡的眉眼上,像红梅点点,平添一种诡异的妖艳感。
被砸的汉子大骂一声草尼玛,许东篱一脚将人踹出老远,冷着脸说了你操不起,提着管子朝人逼近,浑身杀气,看起来像是地府的勾魂使。
许沐怔了一秒,有点无法接受,他哥哥从昔日的别人家孩子,一跃而出了黑社会混子。他心里一阵惊悸,恍然就觉得,许东篱身上沾了血,这辈子都洗不干净了,他会踩着一路鲜血,孜然一身的步向黄泉。
于是他隔着二十来米的距离,在一家门面的广告牌下,对着那边大叫了一声哥。
许东篱闻声望过来,凛冽的脸上有瞬间错愕,接着就狂奔过来,神勇无比的逼退去围攻许沐的混子,拉着他沿街一路狂奔。
家里人口苦婆心的劝,许东篱像是没心的石头,愣是不管他妈哭的双眼暂失明,磕了三个头,吃了秤砣铁了心,要在黑社会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许家历来书香,这么一个惊世骇俗的叛逆,闹着就决裂了。
许沐看着确实二,可他心里明镜透亮,能猜测出他二姨夫的身份不简单,绝不是个单纯长期跑外地的考古人员,可警方最后这样定论,许沐表面上接受,一看许东篱破釜沉舟的狠绝,前途家人都割舍,心里就有了个荒谬的猜测。
他二姨夫的死,和盘龙会脱不了干系。
许沐耍起心眼来,也非常悄无声息。
他那阵子背个双肩包,里头是一身行头。一离家,他就找个超市厕所换衣服,然后存包。
他穿着到处漏风的牛仔裤,将头发用发蜡抓的乱七八糟的支楞起,在小地摊买了一大串夸张的骷髅链子吊在脖子上,还在胳膊上用瘟神纸弄了条长龙,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拽起,没事就在混混扎堆的红灯区乱晃,像只横行霸道的落单螃蟹。
他胜在肯花钱,所以很快就得到了消息。
盘龙会前段时间大清洗,查出个打入高层的叛徒,那人名字叫方余,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遭人枪杀,连人带车沉了河。
枪杀的时间,在许终南被警方宣布死亡失踪的前四天。
许沐血管里的血,瞬间就凝固了,他甚至不记得销赃换装就回了家,状如行尸走肉,被太后抓起一通摇晃,脖子上的链子叮叮作响,而他连哼都不想哼一声。
如果方余就是他二姨夫,那一切都说得通了,甚至包括他为什么在九年前开始,一年只回家一两次,还都在凌晨或深夜。
他神通广大的能弄到第二身份,是不是警方在背后推波助澜?
许东篱发现了什么,才毅然决然的进了黑社会,有人在他背后撑腰,或者他是孤军奋战?
许沐像发现了一个隐藏在黑暗里的秘密,可谁也不能告与,他试探过许东篱,却被那人不由分说的赶回了家,并且一个月都躲着他,于是开始他学着静默的观察,像只隐藏在死角的摄像头。
这一藏,就是五年时光,他不知道真相,却知道许东篱还在找。
活人的世界全是钢筋水泥,墓地却布置的温馨合理,绿化大面积。
他在鹅卵石镶嵌的小径上慢走,心里想起许东篱,就是一阵担忧无力,他不知道他哥能不能找到他想要的真相,报他想报的仇,能不能活着爬出,那个热血和暴力共存的江湖。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一拐弯,绕进他二姨夫那一排墓地,行走的过程里忽觉眼角有人影,一扭头,就是冯程在墓碑前冒出的脸。
迎着朝阳,他脸上一片淋漓的水光,表情并没有多悲切,甚至像往常的面无表情,泪水就泄洪似的往下淌,可那种从骨子里冒出来的绝望压抑,一张网似的,将他笼罩勒紧。
然后许沐看见,他嘴唇里吐出两个字,然后带着一脸泪,贴近墓碑,竟是亲了一吻,半晌也没抬起来。
因为震惊,许沐愣了好几秒,才猛然蹲下来,窥破隐私一样做贼心虚。
他和冯程还不算熟识,但印象非常深刻,一来那人的品行在他心里经历过洗礼,从讨厌到好感,二来命运开了个玩笑,他是自己相亲对象的亲哥。
每次见他,都是一副生人勿进的寒霜脸,可因为许东篱,许沐多少知道,世上没那么多天生的面瘫,这些人,都是苦水里熬成这样的。
这下猝不及防的撞见了冯程的脆弱,和往常两个极致的形象,看起来非常可怜,却又有种忧郁深情男猪脚的即视感,许沐根本移不开眼,他觉得冥冥中有只无形的手,在他绷紧的心弦上拨了一把。
他心跳的像秋蝉聒噪,急促而紧张,刷一下就蹲地了,他捂着快冲出胸腔的心脏,善解人意的认为,冯程一定不想在这种情况下遇见他,尽管他心里像有一万只虫子在爬,叫嚣着想知道,墓碑里的人,是冯程的谁。
葬着的人,是他妻子?还是他女朋友?
于是他蹲在墓碑之间的小道里,蹲在地上像只鸭子一样往前挪,挪出十来米,这才站起来,一溜烟的跑到小道尽头。
倒数第二块墓碑前,笔直的跪着个男人,正低头烧纸,是许东篱。
许沐知道,在这看似无人的墓地,一定有人藏匿,许东篱的身份决定,他已经没办法孤身一人行动自如,如果他还想要命的话。
许东篱手上的动作不停,头也不抬的说了句:“大清早的不睡懒觉,又跑这来干什么?”
许沐走过去蹲下,墓碑上的照片被风雨洗礼的褪了色,里头的男人却年轻依旧,面容英气硬朗,隐约能从许东篱脸上看出他的痕迹来。
许沐拾了阴钞往火舌里丢,“侄儿给姨夫上坟,你也要管,大独裁。”
许东篱低低的笑了下,神色很轻松:“有人求我独裁,我还不理他呢,你该知……”
“吃早饭了吗?”他说完又恍觉自己失言了,便又欲盖弥彰的补了一句,试图用美食收买这吃货的神智。
他这样算心情顶好了,特别是在每年的这一天。
许沐暧昧的看着他侧脸,心里警铃大作,觉得昨晚一定发生了什么,并且和侯勇脱不了干系,于是疑着眉眼,用一种非常油腻的语气说:“哟~~谁啊这么恬不知耻,怎么不拖出去乱棍打死。”
许东篱斜睨他一眼,并不正面答话:“问你吃饭了没,没吃完了带你去吃饭。”
许沐其实没吃,大清早的早市没开,路边摊不忘这边摆,按往常,他立刻就点头如蒜,然后坐着他哥低调的大众车,往混乱的闹市开,比较不容易被发现。
可这次心里老记挂着冯程面前那块墓,想等他走了去看看,就撒了个谎:“吃了,楼下一屉小笼包。”
许东篱日理万机,也就赶着大早大佬们没起床,来上个坟,烧完纸磕完头,低声说了句“爸我走了”,许沐磨磨唧唧说不跟他一起走,许东篱让他小心,便起身走了。
许沐在他二姨夫墓前中规中矩的磕了三个头,默念让他保佑他儿子平平安安,然后屁股对着他二姨夫,眼巴巴的望来路。
七点四十的时候,冯程起身离开了,许沐等了十分钟,窜起来绕了一圈,在冯程哭过的墓碑前站定。
墓碑上一行铭文:故考程徽之佳城。
右下角的立碑人,独独写了个冯程。
所有的字体都是双行,一行楷书,一行小篆。
许沐的二姨夫挂着考古学家的名头,刷子也确实有两把,许沐黏着许东篱,小时候和他姨夫呆的也久,耳濡目染也认得几个铭文,小篆、金文什么的,而如今已经快忘光了。
碑顶贴了张男人的照片,年龄约莫二十三四,长的明朗帅气,笑起来十分阳光。
许沐猛然就愣住了。
生卒年清楚的写在这里,生在这天死在这天,表明这人不可能是冯程的爸爸,那就只能是…他的恋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二章

清早近郊,路上空旷无车。
许沐踩着车蹬一拐弯,前方的路右边出现一个人,正朝前慢跑,不是别人,就是冯程。
许沐不由嘴一抽,心想这熊孩子,半夜就爬起来抹黑跑了吧……H市虽然不大,可从市中心到这里,也得将近二十公里。
不过目睹他在墓地哭了之后,许沐就觉得,他的背影看起来很孤寂,也很沉重,或许他正需要一场体力消耗,让自己累的无暇他顾。
许沐蹬着脚轮,本来准备打个招呼说声好巧,就绝尘而去,谁知离他不到三米的时候,脑子一抽,人还没反应过来,搓事就已经干了。
许沐突然压低上身,腿上运劲将车轮踩得风驰电掣,人带车像根离弦的箭一样窜出来,瞬间就越过了冯程,然后他一拐龙头以脚为轴,自行车急转半周停下来,发出一声急促的摩擦。
接着,他挂起春光灿烂的笑脸,右手并食中指伸直,大兵似的在额头那么一靠,对着冯程装逼的来了句:“哟!”
冯程听见后面有人在骑自行车,谁料眼一花,许沐就冒了出来。
他心情还没平复,脸色很差,更不想见人,而眼前这哥们儿显然是麻烦的代名词,一见他就糟心。冯程很不想搭理他,朝他虚虚点了下头,就准备绕开他往前跑。
许沐觉得他状态不好,反正自己今天约他还狗,打定主意索性跟着他,他在看人脸色上功力深厚,并且擅长于视而不见,就一横胳膊,笑着说:“巧啊,这下连电话都不用打了,你看方便的话,我直接跟着你去取行不?”
冯程将芦荟这事儿忘得一干二净了,养了几天,他已经失忆的将芦荟认为是自己的狗了,许沐一提,他登时一愣,心里就有些不舍。
不过不舍和夺人所爱,在他这里还是两个概念,但他现在低落的无法自拔,于是木着脸,生硬的拒绝了许沐同行的要求:“我还有事,九点你有时间吗?”
许沐瘪瘪嘴,心里就开始吐槽,哥哥好不容易想当回雷锋,你个冰块疙瘩还不领情,早晚有你后悔的时候。他一耸肩:“有。”
“西城水沙公园门口,我把狗带给你。”冯程说完,抬脚就绕过许沐。
许沐有点惆怅,这熊孩子真没礼貌,自己都还没吱声儿,他就跑了,不过他就生不出气来。
许沐同情冯程,尽管他不知道,这个悲剧因何至此,但他一定很爱那个真正躺尸的程徽,他还那么年轻,就丧了命,实在让人唏嘘。
冯程现在郁郁寡欢,一副奔向死亡的衰样,路到头接市区大道那段,鱼龙混杂治安混乱,混子最爱在这个点成群结队的压榨摊贩,他一张神挡杀神的大佬脸,很容易得罪眼睛搁脑门上的混混,许沐有点不放心,就将自行车当乌龟骑,跟在冯程后头撵。 
跑了一段,冯程就是脑抽筋,也觉得许沐速度慢如蜗牛,这不由让他歪想,他是不是故意跟着自己,因为自行车轴转动的声音,一直往耳朵里钻。
他停下脚步,脑门一层薄汗,有些微喘,准备等许沐超过去,谁知许沐一刹车,在他身旁停了下来。
接着,那厮恢复白净的脸皮带笑,眉眼弯弯,“累了吧,要我载……”
冯程蹙着眉打断他,眼神幽黑,声音冷冽:“别跟着我,你先走吧。”
许沐眼睛挺大,稍微瞪一点,就会给人一种很惊讶的感觉,闻言就有点想揍他,如斯不识好歹,槽!
不过他从不趁火打劫,心回电转便立刻垮下脸,尽量往一坨蜷,眼睛去看自行车把手上的右手,做痛苦状:“我饿的要死,也想快点,可我手疼,骑不动了。”
冯程顺着他目光往下看,这才想起他大概才拆夹板,右手使不上劲,伏在车架间缩着身子,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就特别想叹气,心里烦的要命,就知道遇见这厮没好岔。
不过烦也有烦的好处,起码能逼退悲哀。
冯程站了一分钟,伸手狠狠揉了揉眉心,“手疼你骑个自行车大老远跑这儿来干什么?”
许沐怪异的瞥他一眼,似乎是嫌他智商低:“上坟啊,难道我大清早的来荒郊采花——”
冯程觉得他重点略偏,不过冯必玉也老这样,所以他习惯了,听他说上坟,他心里一跳,庆幸自己没撞见他。
“下来,我载你回市区。”
许沐结实的愣住了,之后就有点感动,他手其实不疼,况且骑自行车,一只手使劲就够了,况且就算疼又怎样,冯程本来可以不用管他。
在自己滑入深渊的时候,还肯向他人伸出援助之手,冷淡却不漠然,许沐坐在后座上看着冯程的背影发呆,想着自己要是有妹妹,一定嫁给他当老婆。
然后,他想起冯程异于常人的性向,整个人就有点,又僵又窘。
到了路口行人车辆多起来,许多早点摊上腾云驾雾的冒着白气,风送着混杂的食物香气,吹进许沐的鼻腔里,他瞬间就唾液充盈,胃壁似鼓擂。
冯程长腿一支地,许沐识相的跳下车屁股,眉开眼笑:“请你吃早点,表达谢意。”
冯程撩腿下车站定,将车往许沐身前送:“不用,我走了。”
许沐按住龙头,冯程转身就走,许沐推车跟在他后头叽喳:“别这么客气嘛,麻烦你这么多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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