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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招尧撞骗-第101章

小说: 招尧撞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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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抬头望了望天。看天上日头的位置,离沙尘暴来临时最多过去了半个时辰。他猛然站了起来。
大山连忙也站起身:”小公子,你想出办法了?”
偏偏点了点头,问道:“大山,是不是这片沙漠里无论什么地方你都很熟悉?”
大山点了点头:“在沙漠里住惯了,可以用太阳来辨别方向。”
“那就好。”偏偏轻轻地吁出一口气,“我们先回绿城。”出发只半天多,相对于骆城,此处所在的地方离绿城更近。
“回去找人帮忙?”大山问道。
“这是一方面。”偏偏一边清点骆驼数量,一边道,“不知要花多少时间才能找到尧,我们必须准备足够的水和食物。另外还必须买一样东西。。。。。。”
大山见他似乎陷入回忆之中,识趣地保持沉默。
偏偏很快回过神,示意他将骆驼聚集起来。事实上,偏偏非常清楚,最好的办法是让大山回城准备,而他和驼队留在原地,这样会节省不少时间。但是,大山毕竟是外人,若是跑掉之后,再也不回来,那就完事休矣。并非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而是此时关系到尧的性命,他绝对不能冒险。更何况,出门在外,自然是多些小心为好。
原本轩辕偏偏三人一共三匹骆驼,窦准一行人一共九匹骆驼,那便是一共十二匹。但如今只剩下十一匹,还有一匹,不知所踪。
偏偏在心里祈祷,最好那批骆驼与轩辕招摇在一起,他打开麻袋,发现里面装的竟然是棉花,难怪会那么轻。他越发觉得那窦准心机颇深,之所以用最轻的棉花当做“货物”,恐怕是为了减轻重量,以免误事。
偏偏让大山将货物全部扔掉,然后将其中八匹骆驼的缰绳一根接着一根串成一条长队伍,又将矮个子绑在最前面那批骆驼身上。
随即偏偏和大山爬上骆驼,带着队伍向绿城的方向疾奔而去。
紧赶慢赶,天色将黑之时,偏偏总算远远地看到绿城的轮廓,想到尧此时不知在大漠的哪一个角落,没有食物,没有水,没有火,眼眶莫名地一,随即从袖袋里掏出一枚信号弹,向天空中扔去。
浩淼宫的信号弹比起其他门派的信号弹,更加闪亮不说,声音也更大,方圆二十里可见,方圆三十里可闻。只愿若是尧在这个范围内,可以寻来。
“大山,晚上你能否辨别方向?”偏偏问道。
大山一惊,意外地看着他:“小公子?”
偏偏知道他在想什么。无论是在中原内地,沙漠,甚至是大海上,晚上都不是赶路的好时机。但如今的情况,多耽误一刻,轩辕招摇便多一份危险,偏偏根本就是心急如焚,半刻都不愿停留。
偏偏看着他,诚心诚意地道:“大山,你应该看得出来,他对我有多重要。我必须尽早找到他,所以,只能辛苦你了。当然,酬金方面,我绝对不会亏待你。”
大山有一瞬间的迟疑。这一路上,他与轩辕招摇和轩辕偏偏两人的交谈并不算多,但这二人给他的感觉却不错,尤其是这少年,性格活泼,很是讨喜。更何况,他是向导,两位公子是他的客人,不管怎么说,他也该对两位公子负责。
偏偏由此断定他定能走夜路,更加打定主意说服他,又平缓地道:“大山,我知道赶夜路会很辛苦。但对你来说,只是一个晚上不能休息;对我的爱人来说,却要吃一个晚上的哭,甚至可能。。。。。。丢掉性命。我看的出来,你是一个好人,我相信你一定愿意帮忙,对吗?”
这几句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大山摸了摸头,似乎有些害羞,看了看偏偏,又向天上望了望,叹了一口气:“那好吧。幸亏今天晚上有星星,不然的话,我也不敢赶路的。”
“好。”大山点了点头。
偏偏对他扬眉一笑,回到自己的骆驼上,抖动缰绳,骆驼跑得更快。尧,一定要等我!
矮个子一直趴在骆驼背上,苦不堪言。这一路上,偏偏拼命赶路,根本顾不上管他,如今口干舌燥也只能忍耐。他唯一确定的是,他们一行五人,如今只剩下他一个。这少年一定会通过他探听消息,所以他知晓自己并无性命危险。
第177章渺渺笛音
繁华的绿城门口,一队驼队奔腾而入,左一家客栈前停下,正是之前偏偏与轩辕招尧、大山三人住过的那家。大山将多余的骆驼安排在客栈里后,匆匆离开,去找他的三个朋友。
偏偏则在客栈等他,此时才有空处理矮个子。
矮个子见他缓步走来,表情无甚异常,一双清澈单纯的眼却充满寒光,不由得心头一跳,两眼闪烁不已。
“你,你想怎么样?”矮个子张开口,嗓音嘶哑,难听得不如鸭叫。嘴唇因为缺失水分早已裂开,泛起许多小片的白皮。偏偏只将他身,没有点他的哑穴,一开始他还咒骂几句,后来根本不敢轻易吭声。
偏偏与轩辕招尧有一点非常像,别人不惹还好,一旦有人招惹他们,那,必定要记仇的,更莫说这矮个子一伙害得他和轩旅招尧失散,轩辕招尧此时生死未卜。因此,赶路一下午,偏偏根本没有给他水喝。
偏偏勾唇一笑,连唇角扬起的弧度几乎都与轩辕招尧一模一祥,轻声细话地道:“我知道,你们是专门来对付我和尧的……”
矮个子的眼神几不可察地一凝。
偏偏毫不在意,继续说道:“那么,你们来之前,应该已经将我和尧调查得很请楚,该知道我们是什么性格。我不会杀你,但是……”
偏偏阴冷地一笑,从袖袋里掏出一个药瓶,倒出一粒药丸塞入他口中。
矮个子的脸上立即爬满惊恐:“你!你给我吃了什么?”
“当然是毒药,我浩淼宫什么样的毒药都有。”偏偏轻描淡写地道,“我会放了你,但你最好是老实地呆在这家客栈。不然的话,六天之内若是没有解药,你就等死吧。”
随即,他冷哼一声,解开矮个子的穴道,转身离去。
矮个子一脸惊惧,虽是得了自由,却站在原地久久未动,五脏六腑如同火烧,他知道,这少年刚才说的话绝对不是开玩笑。
偏偏离开之后,疾步向城镇中心走去,双眼急切地在两边店铺搜索,随后窜入一家店铺,不过片刻就又出现,快速返回客栈。
矮个子已不在原处,偏偏讽刺地笑了笑,没有在意,快步走进客栈,让老板准备五人份的水、食物和干柴,可以在炎热的沙漠里维持六天。
“就这些吗,小公子?”老板问道。
偏偏想了想,道:“还有御寒的衣物,和一些基本的药……”
老板帮忙将东西分别绑在五匹骆驼身上,暗自好奇这少年短短一天怎么又去而复返。这客栈虽在沙漠之中,每天入住的客人也不少,老板哪儿能记住那么多人?但这少年他却记得很清楚,只因这少年和当时与他在一起的男子都长得极为俊美,所以才印象深刻。
但他人的隐私,他也不敢过问,暗暗打量几眼。此时已过掌灯时分,老板看见少年沉默地站在门前,望着城外,客栈内的光亮投射在他半边脸上,总觉得似乎透出几分思念与悲伤。
偏偏淡淡地扫他一眼,老板一惊,善意地一笑。
偏偏对他招了招手,右手腰间随意地一抚,手心已多了一锭十两的银子,手背向上递过去:“老板,可还记得上次和我在一起的白衣男子?”
行走江湖久了,偏偏知道,给人打赏也是有讲究的。比如说,施舍银钱给乞丐,就不能给大钱,若是给个一两二两五两的,是好心不错,但俗话说的好,财不露白,若是被其他贪财的人见到,说不定还会给这乞丐带来灾祸;但这老板就不同了,十两不算多,但也绝对不算少了,一个普通的六口人家十两银子吃饱穿暖地可以过一年了。更何况,偏偏还有后话。
“记得,当然记得。”老极高兴地接过,“两位公子气质不凡,想不叫人记住就难。”他能看出可能出了什么事,但见得多了也是人精,客人不说的,便不去问。尤其是这位小公子腰上可绑着剑,不是一般人。
“你若是见到他,让他在这里等我六天。”偏偏点头一笑,右手又在钱袋上一抚,手中又多了一张银票,刻意将正面对老板展示一下才收起,“到时,这张银票就是你的了。”
老板清楚地看见那张银票上“一千两”三个字,双眼发亮,连连点头:“一定,一定。”
偏偏又一点头,转身看向城外。
老板识趣地进了客栈。
大山仍然没有来,偏偏右手在后腰一摸,摸出一根横笛。方才他离开,正是为了买这横笛。
“小公子!”
大山远远地跑过来,身后还跟着三人,是他找的向导。因为他经常带客人来绿城,久而久之,与绿城的向导们也熟悉了。这三人便是他的朋友,都是他信得过的人。
偏偏行走江湖至今,也算是阅人无数,更何况,他本来就是以骗术出道,很少有人能骗得过他,只打量几眼,就看出这几人应该是本分之人。
为首那人大约三十四、五,名为高山,皮肤黝黑,身材微壮。想必经常带客,眼里透出几分精明,却并不狡猾,还算老实。林淮殇曾教偏偏,识人先看手。一个人的手通常能说明很多东西。就比如士兵,经常射箭,所以虎口定然有茧。高山双手粗糙,显然是常干粗活的人。
站在他身边的那人年纪在二十六、七,身材瘦削却很结实,尤其是两只臂膀,看上去非常有力。他的名字叫三湖。
另外一人叫大壮,年纪与高山相仿,甚是高壮,看上去有些木讷。
偏偏对几人淡淡一笑,道:“各位务必尽力,我绝对不会亏待你们。”
三人早已从大山那里知晓这位少年出手大方,都点了点头。
高山是几人中最利索的一个,上前一步,摸了摸骆驼身上绑着的布包:“小公子,东西都备齐了吗?”
偏偏暗自对这人多了一份赞赏,点头道:“放心。”
“那就出发吧。”高山招呼另外几人上骆驼。
偏偏早已一跃而起,落在骆驼上,披风随风翻飞,如同疾鸿。驼铃声声,渐渐远去。驼铃是为了确保驼队之间互相联系。但这一片沙漠中劫匪众多,一般商队是不在骆驼上系驼铃的,避免引起劫匪的注意。偏偏之所以特意买了驼铃系上,当然是为了给轩辕招尧传达信息。
大山在最前带路,首先去沙尘暴席卷的地方。偏偏在中间,高山、大壮和三湖三人分别在偏偏左侧,右侧和后方,并非为了保护偏偏,而是为了随时汪意四面是否有动静或者火光,每当行进大约两里,四人便高呼“轩辕公子”。
只要有领队,一般来讲,后面的骆驼便会跟着奔跑,偏偏并未特意驱使,而是再次拿出横笛,放到唇边。飘渺动听的笛声悠扬地响起,在夜空下空旷的沙漠上越发显得清晰而悦耳。
大山四人均是一愣,想必是很少听到这般的笛声,但随即回神,继续关注四周。
偏偏如此自是为了呼唤轩辕招尧。青黛与林淮殇对偏偏的教育甚严,可谓琴棋书画样样皆替通,虽说不像轩辕招尧那般出彩,却也能称上等。但偏偏原本不会吹笛,与轩辕招尧在一起后,轩辕招尧才教了他这首曲子,正是轩辕招尧以前常吹的。偏偏最喜欢这首,也只会吹这一首。
他相信,若是轩辕招尧听见,一定会回应他。
骆驼的奔跑速度远远落后于马,但全速的时候也不算慢。而吹笛讲究“气”的控制,一般人若在行进之中,很难吹奏得如此平稳,但对偏偏来说,却是轻而易举,原因在于他内力浑厚,呼吸吐纳可随意调整,对气的控制收放自如。
大山几人听着耳边的笛声,本来因为要摸黑赶路而压在心底的一点焦躁也逐渐散去了。
“轩辕公子……”
“尧,你在哪里……”偏偏一曲吹罢,终是忍不住放声高呼。
静寂的夜空下,除了他们的声音,再无其他的声响。
偏偏轻呼一口气,拿起水囊抿了一口水,再次吹奏起来。
在沙漠中走夜路的另外一个好处就是不用担心遇到障碍,所以五人一直保持着匀速向前。一直寻找两个时辰,大山几人终于支撑不住。第二日仍要继续寻找,所以他们必须在天亮之前休息。
高山见偏偏仍然锲而不舍地吹笛,心中暗叹,看了看其余三人,道:“小公子,我们必须停下来休息休息。就算我们不休息,骆驼也要休息。”这少年从始至终,几乎就没有停过。
四周一片灰蒙,偏偏左右环顾,没有瞧见任何亮光,心口一阵窒息,几乎喘不过气来。他不能停下吹奏,也不敢停,仿佛一停下,尧便会离他越来越远。
尧,你到底在哪里……
他平静地道:“原地休息。”
大山几人如蒙大赦,连忙从骆驼上跳下,吃一些食物,喝一些水,再用干柴升起火堆。
偏偏坐在骆驼上没有下去,仍是吹奏同一首曲子,曲调轻快,在安静的夜空之下,却莫名地多了几分寂寥与悲伤。
高山几人相视一眼,均是默默无语地看着火堆。虽不知道这位小公子要找的人与他是何关系,却能看出他们之间感情深厚。
正在此时,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微弱的笛音,飘渺轻灵,曲调和偏偏所吹奏的一模一样,但比偏偏所吹奏的落后几拍。
偏偏一惊,还以为自己听错,双手一颤,不由自主地停下。只听一阵飘忽的笛声从遥远的地方传来轻悠低缓,带着几分欢快的调子。
是尧!
偏偏几乎喜极而泣,猛然站起,放声高喊:“尧……”
第178章我们是情人
大山几人被偏偏突然的叫喊声惊得都是一抖,三湖还险些被呛到。四人相视一眼,狐疑地站起身,侧耳细听,并没有听到任何声音,连风声都没有。
“小公子。”高山走到偏偏身边,不解地道,“你怎么了?”
偏偏仍在向四周张望,神色急切而欣喜,话速极快地道:“他就在附近!我听到笛声了!”
“没有啊。”
高山四人面面相觑,见少年平稳地立在骆驼身上,不摇不晃,只有披风随风轻轻飘扬。
“我真的听到了。”偏偏没有多做解释。他是习武之人,更何况受过尧的特别训练,听力比一般习武之人都要高出许多,更何况是这些普通人。他没有再开口,又将横笛凑到唇边。他需要一点时间确认轩辕招尧的笛音的准确方向,口中所奏稍微慢两拍,跟在远处的笛音之后。尧是聪明人,之前之所以比他慢几拍一定是为了不让两个声音重合,以便可以听得更请楚。
“山哥,怎么回事?”大壮莫名地挠挠头,问高山。
高山“嘘”了一声。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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