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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财神门徒-第100章

小说: 财神门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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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万成朝下面压了压手掌,示意众人安静下来,顿时掌声就停了。
    “大家安静,咱们营业部新来的冯总有话要讲,请大家务必保持安静。”
    姚万成往旁边一站,一脸得意的笑容。他就是要让冯士元知道,这里所有人都听他的,苏城营业部是他的地盘。自从温欣瑶离开元和之后,魏国民便更加的倚重姚万成,几乎将营业部大小事务都交予他打理。
    姚万成依仗魏国民对他的信任,结党营私,肆无忌惮的打压异己。原先有许多不对他路子的,除了忍受不了他主动离职的那些人,剩下的也已没了脾气,忍气吞声。现在,整个苏城营业部重要的岗位,全都被他安插了自己人。虽然他名义上只是二把手,但说话却要比一把手冯士元管用的多。
    冯士元笑了笑,说道:“我没什么可讲的,以前也没有管理公司的经验,今天把大家召集起来,主要是认识一下。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姓冯,冯士元,还请大家在以后的工作中多多配合我。”说完,鞠了一躬。
    那些暗中对姚万成不服的员工发现新来的总经理竟是那么个软蛋,纷纷在心里哀声叹气。原以为总部会派什么高人过来,能够好好整顿整顿苏城营业部,肃清姚万成这一派宵小之辈。如今看来,这些美好的希望终究只是希望,不会有多大实现的可能。
    “从谁先开始?”冯士元笑问道。
    下面没一个人响应,高倩坐在最前面,站了起来,高声道:“就从我先开始吧,冯总您好,我叫高倩……”高倩将她何时进的公司,目前处在什么岗位以及工作的近况一一说了。
    姚万成本打算再显摆一次他的话有多管用的,却没想到高倩从半路杀了出来。若是别人他还能找机会整一整,但对于高倩,他却是胆子再大也不敢对她怎样,谁让人家是高红军的女儿,就算是往他脸上扇巴掌,他也只能笑着让她扇。
    高倩介绍完自己之后,便按序一个一个起来介绍自己。不为人知的是,冯士元拥有超于常人的记忆力,一百多号人全部介绍完之后,他已将这一百多号人的姓名与职务记在了脑子里。
    一个下午的时间就那么过去了,冯士元刚回到办公室坐下,水还没来得及喝一口,姚万成又笑着走了进来,也不等冯士元请他坐下,已在他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冯总,我订了一桌席,为你接风洗尘,各部门的头头也会去。”姚万成笑道。
    冯士元忽然说道:“老姚,要你自掏腰包请我多不好意思。”
    姚万成脸上表情一僵,讪讪笑道:“不,是公司出的钱。”
    冯士元“噢”了一声,“那就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了,把拓展部的小高也叫上。”
    “哪个小高?”姚万成没头没脑的问道。
    “高倩!”冯士元道。
    姚万成起身出了去,心中暗自不悦,虽然底下人都听他的,但在冯士元面前,他毕竟是下属,冯士元要他去叫上高倩,他只能照做,但他十分不习惯冯士元以命令的口吻对他说话。
    “娘的,须得想法招儿让你早点滚蛋,免得看着碍眼。”
    他走到外面,高倩正拎着包往外走,心想已经到了下班之间,那就让她下班吧。他在外面站了一会儿,转身又进了冯士元的办公室,说道:“冯总,小高已经下班了,要不要我打电话让她回来?”
    他本是客气一句,谁知冯士元真的要他打。
    “那你打电话让她回来吧。”
    姚万成在心里骂了一句,早知这样,他刚才就把高倩叫住了,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喂,高倩,我姚万成呐,到哪儿了?今晚有个饭局,为冯总接风洗尘,冯总点名要你也参加,赶紧回来吧。”姚万成不知冯士元与高倩早就认识,心想高倩那么漂亮,这家伙难道是个好色之徒,看上高倩了?
    想到此处,他的嘴角泛起一丝阴笑,已想到了对付冯士元的法子。
    高倩还在等电梯,接到姚万成的电话就折回了公司。她本来约好和林东一起吃饭的,既然冯士元点名要她留下,就推了和林东的约会。林东也不介意,冯士元是他俩共同的朋友,他初到元和,有个熟人照应,自然会好上很多,叮嘱高倩开车不要喝酒。
    高倩进了办公室不久,冯士元和姚万成并肩走了过来,各个部门的头头也陆续在集体办公室聚齐。
    姚万成见人都到齐了,挥挥手,说道:“走吧,去酒店。”
    冯士元不识路,就没开车,坐高倩的车到了酒店。
    这顿饭名义上说是为冯士元接风洗尘,但开席之后,姚万成那派人便疏远了他,每人敬了他一杯酒之后便再也不理他了。姚万成和那帮人有说有笑,推杯换盏,时不时的过来和冯士元聊几句,安慰说员工们只是和他不熟悉,比较怕他。
    好在有高倩在场,冯士元不至于觉得太孤单。他心里想想也觉得悲哀,他本无意做这个劳什子总经理,来此之后也只想着怎么熬过三个月,履行完对总部李总的承诺,之后他便可以挂印而去。
    正式入主苏城营业部之后,他才发现这里的水有多浑。他本无敌意,而姚万成却不断的向他示威,意在警告他最好乖乖听话。冯士元还不清楚姚万成的旗下到底聚集了多少人,不过想摸清楚这个并不困难,只要他布置一个任务下去,看看所有人完成的情况,自然便会知晓了。
    一顿饭吃完,姚万成喝的醉醺醺的,一再邀请冯士元去会所里玩玩,都被冯士元借口拒绝了。姚万成见他执意不去,便带着其他人走了。高倩开车将他送回宾馆,路上,冯士元问道:“小高,魏国民是怎么落马的,你清楚吗?”
    高倩摇摇头,“冯哥,如果不是你告诉我他进去了,我甚至可能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事。说来也奇怪,不声不响的就进去了,一点征兆都没有。”
    冯士元心想,如果魏国民是被人在背后捅了一刀,那么那个人下的那一刀一定是又快又准又狠,若不然,以魏国民的能量,也不至于直接就进去了。
    到了宾馆门前,冯士元向高倩说了声谢谢,就下车回了宾馆。进了房间,冯士元脑子里回忆今天在公司发生的一切,冷笑了几声。他是个与人和睦的人,但若是有人想骑在他头上拉屎屙尿,那他一定不会坐以待毙。他希望姚万成能够收敛些,让他安安稳稳的度过三个月。若是谁让他不得安稳,他一定会举起拳头主动出击!
    他掏出手机,拨通了林东的电话,“喂,老弟,有没有兴趣出来喝点?”
    林东已到了家中,说道:“好啊,你定个地方。”
    冯士元笑道:“林老弟,这是苏城,你让我定地方?”
    林东忽然明白了过来,心想是他自己疏忽了,便问道:“冯哥,把你住的地方的地址告诉我,我开车接你去个好地方。”
    “行!我把地址发到你手机上。”
第162章 母校的烧烤摊
    冯士元所住的宾馆就在元和证券的附近不远,那一带林东很熟悉,轻车熟路的到了那里,打电话让他下了来。冯士元钻进了他的车内,笑问道:“老弟,你打算带我去哪儿?”
    林东笑道:“告诉你你也没去过,是个好地方,到了你就知道了。”他一踩油门,直奔郊外去了,开了半个小时,进了大学城。冯士元看着窗外,路上尽是成群的年轻男女。
    “咦,这地方是不是大学城啊?”冯士元看出了苗头,笑问道。
    “这都被你看出来了,正是大学城。”林东点头道。
    往前开了一段,到了一个广场似的空旷的地方。他的Q7立时便吸引来许多艳羡的目光,当他们看到开车的是个比他们大不了几岁的年轻男人时,心中就更加不平了,心想这家伙一定是个只会败家的富二代。
    一阵阵孜然的味道飘进鼻中,冯士元猛吸了几口,竖起拇指对林东道:“老弟,这地方好啊!馋死我了,我最喜欢吃烤串,够味道!”
    一片空地上,摆了几十张长方形的按桌子,每张桌子上都放了一个烤架。上座率极高,虽然已是晚上**点,但仍是只有几张空座。林东和冯士元找了一张空位坐了下来,操着东北口音的服务生走了过来,递给他俩一张纸,让他俩在吃什么前面打勾。
    “一斤盐水毛豆,二斤水煮花生,三十串羊肉串,十串烤腰子,十串烤茄子,十串烤韭菜……”二人商量了一下,要了很多。服务生立马给他俩送来扎啤、毛豆和花生。
    冯士元今晚在大酒店吃的不自在,也没什么胃口,没吃多少,到了这里被勾起了食欲,和林东吃着毛豆和花生,不时的碰杯。
    “老弟,这么好的地方你是怎么发现的?”冯士元嘴里吐出一个毛豆皮,笑问道。
    “我在这一片混了四年,这地方我能找不到?”
    冯士元明白了过来,“哦,原来你以前在这上大学啊。”
    “是啊,我的母校离这不远,步行十几分钟就到,以前常和朋友们一起来这吃烧烤。”
    这时,烧烤的老板送来了他们的羊肉串,林东见还是以前的那个老板,问道:“乔老板,还认识我吗?”
    那高大壮实的汉子一身孜然味,愣愣的看了林东几眼,方才他注意到林东是从奥迪车上下来的,想了想,实在不认识这号有钱人,傻呵呵的笑了笑,摇摇头说不认识。
    “乔老板,我是林东啊,苏吴大学物理系的林东啊,才毕业一年多你就不认识我了?”
    听了这话,姓乔的烧烤摊老板一拍巴掌,“哎呀,是你小子啊,哪能忘了?看来你小子是出息了,难怪刚才我觉着眼熟,可就是不敢认呐。”乔老板是个豪爽人,说道:“咱是老相识了,你毕业后还能来光顾我的生意,我也得表示表示,还剩几个羊球,那可是好东西,我送你们了。”
    林东和冯士元连说感谢。乔老板与林东拉了几句话,生意太忙,他实在走不开,简单说了几句,便又去烤肉去了。他把伙计叫过来,告诉他那桌坐的是他的老朋友,要伙计细心招待,并且免费送了林东好多肉串。
    冯士元本来是有一肚子话想对林东说的,但到了这里之后,几串肉串下肚,心情大好,倒是忘了找林东喝酒的初衷。林东重回故地,想起了往日在学校时的日子,倒是莫名的伤感起来,心想那时虽然只是个穷学生,却过得无比的充实开心,若是时光可以倒流,他倒是有想回到过去的冲动。
    “那时候还是穷学生,每次吃烧烤是最解馋的。冯哥,不怕你笑话,那时我曾在心里想,若是能过上每天都有羊肉串吃的日子,那日子就算是好的顶天了。”
    冯士元道:“人生就是如此,老冯我比你多吃了二十来年的饭,经历也比你多些。人们老说理想啊理想什么的,理想是个屁啊!一个饿的发疯的汉子,他最大的理想就是吃上饱饭,什么治国安天下,全他娘的屁话。朱元璋做和尚的时候,我就不信他的理想能是推翻暴元自个儿当皇上。”
    “的确,人的眼光其实很短浅,处在什么境地,关心的永远只是眼前寸把长的事情。”林东点头道,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叫他,回头一看,来了十来个大学生,其中有几个是他认识的,是他以前社团里的,彭真也在内。
    他们从彭真那里得知林东如今飞黄腾达了,再也不是那个为了请社员吃顿饭而四处借钱的穷酸学长。人群中几个认识他的人纷纷过来跟他打招呼,热情的出人意料。
    “彭真,你们这是社团聚餐啊?”林东笑问道。
    彭真道:“今晚举办了场活动,大家忙这忙那的,晚饭都没吃好,所以活动一结束就过来吃顿好的。”
    大一大二的社员都不认识林东,彭真把人叫了过来,一一介绍了一下,并告诉他们路边那辆奥迪就是他的。胖子孙文海把一个小个子拉到面前,说道:“林学长,这家伙刚才朝你的车踢了一脚。”
    那瘦子顿时脸红的跟刷了漆似的,低着头不说话。
    林东哈哈一笑,也不在意,摸着小个子的头,笑道:“学弟,脚不疼吧?”
    那人抬起头,低声认错,“对不起学长,我不知道那是你的车。”
    林东道:“没关系,只是下次记住了,不管谁的车都不能踢,你想车是死的,你怎么踢他也不知道疼,而人是活的,脚会痛的。”
    那人也被他逗笑了。林东从钱夹里取出十张红色大钞,塞到彭真手里,“好不容易遇见,大家别客气,今晚我请客。”
    彭真在金鼎投资公司实习,知道林东有钱,也不客气,笑道:“那我就代表大家谢谢你了学长。”
    社团里有几个女生已被他的风度所迷,痴痴傻傻的看了他半天,心里懊悔没早几年上大学,错过了这样的好男人。林东这类年轻且事业有成的男人的魅力要比在校的大学生魅力大得多,也难怪她们几个犯花痴病。
    “彭学长,要不我们把桌子并到林学长这边,大家一起吃多热闹啊,好不好?”其中一个叫着米雪的女生提议道,顿时赢得了其他几名女生的赞同。彭真点点头,几名男人一起动手,并了两张桌子过来。
    十几个人坐在一起烧烤,气氛顿时热闹起来。这些学生当中有几个与彭真一样,都已大四,他们最关心的就是就业问题。几个工作还没有着落的学弟开始旁敲侧击的问起林东的公司需不需要人。
    这些学弟一个个缠着林东问这问那,倒是冷落了他对面的冯士元。林东这才想起还没做介绍,就对众人说道:“这是我的好朋友,你们就叫冯哥吧。”冯士元散了一圈烟,开始与这些学生攀谈起来。他走南闯北,经历过许多新奇有趣的事情,加上他能言善道,一说开来,就把众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了,香喷喷的烤肉串倒不如他的故事有吸引力,甚至连附近几桌的人也停了下来,竖起耳朵听他讲故事。
    到了夜里十二点多,林东和冯士元起身离开了烧烤摊,临走前他递了五百块钱给乔老板,乔老板连说“多了多了”,林东按住他的手,不让他找钱,和冯士元上车走了。
    “老弟,姚万成这个人怎么样?”林东将车停在宾馆门口,冯士元临下车之前问道。
    林东反问道:“冯哥,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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