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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

生命的法则-第218章

小说: 生命的法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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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不到第一次送东西就有这么好的效果。
    手忽然被握住,我愕然回头才发觉发夹回到了我手里,竹若的声音同刻传来:“可是我不要。”
    我相信自己的表情这时绝对很精彩,因为竹若只看了一眼便“噗哧”一声失笑,半晌才止住笑势,温柔地道:“我只接受我喜欢的、同时喜欢我的人的礼物。”
    我失声道:“我不喜欢你吗?”
    竹若眸子中闪着狡黠的光:“不知道啊,问你自己呗。”
    我挠着头,不知该怎么办。竹若看似随意地道:“如果我喜欢一个人,我一定会告诉他的。”
    我的脸顿时僵住。
    至少有十秒钟后,我才回复正常,抓住她的手将发夹又送了回去,同时附在她耳边迅速说出几个字。
    竹若头摇得跟拨浪鼓没二致,大声说:“什么?你说什么?你说你喜欢什么?要说就大声一点嘛,我可没听见你说什么!所以这一次不算!”
    我四顾:“竹若你看那边的山,层层叠叠,山顶上还绰绰约约地好像立着大量的神仙,你们城市里一定没这么好看的风景。”
    竹若嗔道:“不准乱打岔!”
    ……
    五分钟后,两个人仍站在原位。我凑在竹若耳边一遍又一遍地不断重复吐着相同的字,她一遍又一遍地摇头:“不行,太小声了,听不到。”……“大声点儿!”……“如果我今天没听清楚,就说明你说得太小声了;如果你说得太小声了,我就听不清楚;如果……”
    ……
    Z
    我们的爱情那样开始而这样继续;我们相信它永远不会结束,不管有没有说出口,只要彼此的心知道就够了。
    在很多人的眼中,“爱情是什么”这句话后面是一个问号,这样的人是迷茫的。而在它后面加省略号的人是脱离现实的,在它后面加叹号的人则是偏执的。
    但在我的思想内,它后面应该是一个句号,因为它只是一个普通的、意义明显的陈述句罢了,所有想到爱情的人都该在之前明白什么是爱情。
    爱情是什么。
    我早已经知道,竹若也知道。
    当所有人都知道的时候,爱情才会真正成为人类最伟大最高尚的情感。
关于本篇的一些说明
    首先谢谢各位读者的支持。我是个普通人,所以达不到“不以物喜”的境界,自己的东西有人欣赏就会感到愉悦;有感想的请留书评,相对于支持票来说我更喜欢被评论,这是我写作的目标,也是我写作的动力。
    其次是关于《城乡一体化〈纯情篇〉》。这一篇是我某日心血来潮,从《城乡一体化》整部小说里面抽取出来的、纯谈“我”与“竹若”的爱情的片段,严格来说并不是一部完整的小说;但为了使大家阅读更方便,我加了一定的情节,让整篇显得不那么凌乱,可以完全独立于正本来看。目前本篇已经完毕,接下来是《城乡一体化》的正式内容。当然以后我或许还会加一些类似于“纯情篇”形式的篇章——如果心血又来潮的话,不过我仍会以“纯情篇”这种基本格式来操作,使大家阅读时不会有障碍,可以当作“小品”来看。
    再次是关于一些文本操作方面的请教。起点建议作者上传作品时不要在文章的段落末尾用回车分段换行,因为这样会使文章显示时每段之间多出一行空行。可是如果不用回车分段,又怎能分开段落呢?有了解这方面技巧的请指教,我不胜感激。另:我使用的是Microsoftword2003。
……(本卷结束) ……
终结公告
第一个二十年第一个二十
    这本书写到这里,已到了暂停的时候了——但只是“暂停”,而不是“结束”。
    首先说明“暂停”的意思。从两年前开始,中间断断续续地一直坚持写着,到现在的一百多点点万字,只是由于我的主观意愿,而将生活时间局限于人生的前二十余年,一切都写得七七八八,已经到了没有什么好描述的时候了。之所以如此,而不似一般小说任意构造情节,是因为我写本书的初衷除了锻炼文笔、磨炼思维之外,还想用一面虚拟的镜子映射出我所认为自己可能做到的另一种生活。所以我想到这里就结束对主人公“我”前二十余年生活的描述。
    基本上书中的主角生活时间与笔者本人同步,所以我的初步计划是在四十岁的时候,无论我的生活处于什么情况下,都要再把这本书继续,写出二十到四十之间的生活发展——当然亦是虚拟的,完全真实地映射自己很难。而在六十岁时,再写出四十到六十岁之间的发展经历。总而言之,这本书会伴随我的人生发展,在每一个二十年时续写一节,直到我无法再自己亲自写为止。
    然后要谢谢是真心在读这本书的人们,谢谢把这本与其说是故事不如说是一堆罗索事杂在一起、附加一些人生感悟的杂文书看完的朋友。我不是为了盈利,因此写得相当随意,这也直接造成了一些故事脱节的问题,居然也没让支持的朋友们放弃,奇迹。一些朋友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尤其让我快乐,因为那帮助了我在文学方面的进步。
    最后才是说说书本身。
    由于最开初立意的问题,第一卷的写作走了一个现在我认为是错误的方向,那也是后来我把第一卷彻底修改的原因,当然由于时间和精力问题,所谓的“彻底”也只是在文笔上下功夫。第二卷开始,到第四卷结束,我都比较满意,虽然对其中的社会背景设定苦恼很久。毕竟我的人生阅历还不足,无法做到完善,对于追求“真实”的我来说,那是很痛苦的事,不过以后我也不打算再修改,这毕竟代表着我现在的写作水平,将来可以留作一个参照。
    写书的中间我做了很多尝试,相信跟看的朋友们有所察觉。校园、黑社会、商界、感情、普通生活,我无不涉及,自然杂而不精。我试图把它们完美地结合在一起,现在看来是不成功的,但我很高兴,由于做了这些尝试,我感觉到自己的水平在提升。那也算是达到我最初写书的目的了。
    说到这里我忍不住想说说感情。
    这本书之所以会产生,最初是因为外篇“纯情篇”,亦即现在的“纯情线程”先写完,有一些朋友表示很喜欢,才开写这本书的。外篇里出现的欧阳竹若,原本一直被朋友们喜爱,我的本意也是把她列为“我”唯一的最爱;没有她,这本书根本不可能写下去。
    然而写到第二卷时,我发现事情不对了。
    因为原本在我的计划中只是配角中的配角、甚至连方妍的份量都比不上的廖真如,因为其本身自有的出众魅力,脱颖而出,成为众多女角中的明星——这似乎有点夸张,但事实却是,写到后来笔者自己都无法不喜欢上她,虽然竹若仍是笔者和主角的最爱。尤其当笔者发现,原来主角认识真如这么好的女孩儿还在认识竹若之前,才知道主角的取舍是多么困难。
    最最有趣的是,到了后来,笔者已经只看得见真如的支持者,而不见竹若的爱慕者了。
    真如是一个接近完美的女孩儿。出身富贵,个性温柔,本性善良,虽然最初有少许的千金小姐脾气,但后来在主角身边磨练掉,是男人最理想的伴侣。虽然她也有缺点,个性太过柔弱,遇事没什么主见,思想容易动摇等,但这些已经不足以影响其形象的因素。另外她还有一个最大的优势,那就是为了“我”学习厨艺,而且慢慢地厨艺提升到足以拴住任何男人五脏的境界^_^。对比懂厨艺却有限的竹若,这是一招杀手锏。相信“我”对她的难舍其中有一大部分是为此。
    相较之下,竹若的最大优势就在于“聪明”,且是“冰雪聪明”,而非小聪明。因为聪明,她善解人意,体贴细致。她不会说不该说的话,不会做不该做的事,而且有主见,个性坚强。这直接让她不会如真如般的脆弱——虽然也失去了真如那种因脆弱产生的惹人怜爱感。而且因为“聪明”,她有着一个让主角无法抗拒的优点,那就是“信任”。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她都相信“我”,相信“我”本身的人格,相信“我”的判断力,相信“我”自己身上拥有的一切能力,更相信“我”的感情,以及她自己需要付出努力才能获得真实和可靠的感情。末一点是她从主角身上获知,进化转化为自己爱情观的,那仍是她“聪明”的表现。很多有益有用的东西,就算摆在普通人面前让他们取用,他们也睁眼如盲,视之不见,或者看得见却懒于使用。
    对于两女的取舍,有一段时间笔者一直处在“我最为难的是取其中哪一个”这个误区上,幸好后来省悟,明白到“三个人的感情纠葛中,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这一真理,才开始让两女分别对自己感情的去向进行处理。“我”在选择她们的同时,她们也有同样的选择能力,所以完全不排除“我”再一次被抛弃的可能性。不过由于竹若的出现已是第四卷,所以感情处理的篇幅有限,深度也不够。为此最终感情的发展在目前已结束的内容中并未完成,似乎是个悬念,我希望二十年后能给出一个最好的答案。
    配角方面,洛明曦在我最初的草稿中不是这样的性格,她和真如是几乎同时,拥有了如书中真如般的性格。甚至有时为了满足我个人的英雄主义思想,草稿上她成了主角“我”的忠实爱慕者,真如则沦为主角人生中的一个配角,毫无悬念地用自己的美丽衬托着竹若和明曦的出场。
    男性方面,笔者从没有打算设定什么固定“反派”,亦即第一男反角。在“我”的身边,有敌人也有朋友,但朋友的份量永远比敌人重,敌人则是放在工作中去处理,且无论对方有多么厉害,都是以配角的形式来出现。
    男的也没多大兴趣去说了,留作大家自己品味吧。下面总结全四卷内容架构:
    第一卷是胡乱尝试卷,什么都有,主重校园和黑社会。
    第二卷是对社会的初步涉入,工作和感情双重,而黑社会沦为背景性衬品。
    第三卷,是把我一直以来喜爱的武术元素加以重化,是所有四卷中最短的一卷。
    第四卷开始彻底抛弃其它元素,专注于工作和感情,后者的份量尤其重。
    笔者本身处于一个有着不错机会的现实社会,更相信凭自己的努力一定能达到自己的梦想,所以正在为未来二十年做奋斗前的“准备”。当我踏入社会正式开始工作的一刻起,人生将因我意志而变化——这是我最坚定的目标,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阻力,我都不会放弃。
    以上为《生命的法则》第一个二十年生活的结束语,谢谢。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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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字数和章节数累积,心中的喜悦难以言喻。那比赚到多少钱都有成就感,因为金钱永远是别人的,文字却可以为自己保存。
    -------孟行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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