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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两小无嫌猜-第7章

小说: 两小无嫌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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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以想像这种死小孩会是金狼族的指望。
    元旭日踢人的目的在于让自己好走。见小子已闪开,他当然直接走他的康庄大道了。
    走在他身边的韩璇看了下手表,道:
    你的公司也恢复上班了,别成日跟着我,找点别的事去做。
    哎唷,说这样就伤感情了。我个人认为贵公司迫切需要成立安管部门,不必太感激,元旭日在此让你请。
    毛遂自荐吗?
    毛遂是谁?混哪里的?是不是想抢老子的工作?
    随着第一对爱侣的走远,声音也渐渐消逝在远处。
    啧!笨瓜一枚。
    殷佑蹲踞在二楼扶梯把手上,往下看到时钟指着一点零五分。他略显无聊地自言自语:";对了,表舅昨天从狼界回来了,还带了灵修果呢。我可不认为那对朱水恋有效用,牛牵到北京还是牛啦。";纵身一跳,轻盈的以足尖点地,已是站定在厨房门口。
    这果子还满好吃的,我一同做成生菜沙拉哦,你也吃吃看。
    朱水恋如今已是吃素一族,倒不是为了修行,纯粹是因为热恋中的症头,以伴侣的喜好为自己的喜好。
    白逢朗虽是有丝不自在,但仍张开口吃下那匙送到唇边的沙拉。向来不让近身的习惯已教朱水恋打破了。
    只不过离你侬我侬的境界还有点远。热情女郎与保守男子之间的磨合期恐怕比别人要长一些。
    这是让你吃的。吃完后我教你体内运行口诀,让它发挥效能。
    好啊,你也吃嘛!
    热情美人整个身子都偎入男子怀中,你一口、我一口的,好不亲密。
    可怜的舅……
    殷佑打消了找表舅的念头,毕竟他的处境已经很可怜了,何忍再要求他帮自己一点小忙?如果殷佑敢开口,首先放狗咬过来的肯定是朱水恋那女人。因为白逢朗待在人界的时间本来就不多,别人要敢来瓜分她爱人的时间,八成会被乱剑砍死。
    由于黑狼族主事者已殁,叛军群龙无首,狼界可说是陷入一片混乱中,又没有一个具公信力的人物出面掌控协调乱况,各族人人自危,没有互信机制,情况比之前又更见复杂。所以白逢朗常常得回狼界做局部的调解,然而,事端仍是永无止境的发生。
    殷佑大概知道若想真正解决这一切,必须将狼王令带回狼界。在圣令之下,各族才会服膺信赖,并且不再猜忌、战斗。毕竟五百年的混乱,大家都累了,深切的渴求真正和平的到来。
    若能让各部族信赖,并终止敌对状态,其它剩下的零散叛军就好处理了。
    要先回狼界?还是先去冥界?
    他陷入左右为难中。
    不过在那之前,他还有一个至大难题──也就是他的法力无法发挥。
    目前为止,他能运用的法力是他五百年前就修成的那些。至于他待在水晶内五百年的部份都、不、能、用!就像被什么东西禁锢住似的。
    明明体内的真气丰沛澎湃却就是施展不出来。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咧?
    想请表舅帮他解决这件事,但眼下看来不是好时机。等会儿再说吧。他怀疑性情大起大落的朱水恋可以修道成功。若以";失败";的方向来想,忍不住要可怜起她。人类的寿命何其短暂,就让他们汲取眼前的甜蜜吧,不打扰了。
    脚跟一转,往大门走去,到庭院去溜溜吧。想到时下正流行的滑板车买来后只玩了两次就腻了,有点对不起悠悠的荷包。反正无聊,就再玩它一玩吧,虽然有点蠢。
    才一打开门,险些被星罗撞飞上遢好他身手灵敏的跳开了。
    哇咧!你小心点嘛!
    殷佑拍胸脯叫。
    星罗目不斜视,根本不认为他眼前曾经飞过什么干扰他视觉的苍蝇、蟑螂,笔直走他的康庄大道。
    你在生什么气嘛,人家剪短头发也不成啊?
    跟在星罗身后的季曼曼顶着俏丽的短发造型呶呶不休的娇嗔着,紧追着他的步伐好不辛苦。
    人家不想留长发还不是为了你!你不是老觉得人家的头发很碍眼──
    所以!
    不轻不重的声音:";五公分的长度跟七十公分的长度都一样碍眼,你何不剃光头算了?";
    别说气话了。虽然我的头型举世无匹的完美,但我认为留一点头发更可以将我的美推向宇宙的极致。
    好喘!终于拉住他一只袖子。虽然阻止不了他的行进,但至少可以让他拖着跑,比较不费力。
    就见得星罗没有任何怜香惜玉心肠的将女友拖上二楼,始终没减缓速度。
    啧!
    真是三对惊世错姻缘。
    被这对情侣一搅,再也没玩滑板车的兴致。时钟敲出一点三十分的声响,非常准时的,邮差那绿色的身影随着老旧的机车声噗噗驶来!
    邮差大哥,有没有我家的信?
    殷佑跳出铁门外,纯然一副挡路土匪样。
    有十封。少年仔,每天等信哦,是不是在等女朋友的信啊?
    邮差取笑的问。
    哎唷,大哥,你就别笑我了!
    嘻嘻,这次又拦截到信了。写给悠悠的有一封、两封、三封……咦?怎么会变成三封?不是应该两封而已吗?
    关上铁门后,他蹲在灌木丛之间,查看地址后,首先毁灭来自美国的信,";可恶,都四年了还不死心,写什么写?!你家邮票多呀?!";信件在双掌之间化为灰烬。
    OK!再来看第二封。是来自建中宿舍的信,寄件人是郭若儒──
    哼!哼!我家悠悠早忘了你,别疑心妄想了。
    比照办理──锉骨扬灰。这家伙上高中之后,老是假借于悠有恩于他妹妹的事,不断来信或来电骚扰,幸好都被他硬生生阻断了,否则于悠哪能耳根清静?
    最后,第三封。
    是谁啊?
    施法透视信件内容,发现是女生写来的,就让这一封过关了。
    呼!好累。他真是个尽心保护女友的好男友。虽然于悠从没有这方面的表示,但他可是占定了位置死不让。
    佑佑,你在哪里?来玩飞盘。
    远处传来于悠娇嫩嫩的呼唤,他立即跳起身。
    来了!
    不会吧?又玩飞盘?他现在已经是个翩翩美少男了耶。
    快点快点,变回可爱的狗狗!
    殷佑恢复法力之后已能任意变身,这一点令管于悠非常开心,又可以与心爱的宠物玩游戏了。
    悠悠,我已经是大人了──
    他哀号。
    但哀号归哀号,他还是在下一秒变成了小幼狼,狂摆尾巴接飞盘去了。
    由它亢奋的肢体语言来看,实在没几丝哀怨的成分。
    殷佑好舒服的枕在于悠腿上睡午觉,整个修长的身躯呈大字形的摊在草皮上。
    进入盛暑的八月,榕树林荫下是最好的纳凉所在。因为地形的关系,处于风口的后院浑然不见炙夏的燠热,反而有着不断吹来的薰风拂得人正好眠。
    于悠放下了手边的小说,轻轻的伸了个懒腰,最后把目光定在腿上那张熟睡的俊俏脸孔。
    佑佑有着一张混血儿般的出色外貌,一头灿亮的金发非常吸引人,再加上额前那撮似是挑染出的黑发,可以说是炫毙了,简直是走在流行的尖端。
    他眉额间那道红色的疤并不可怖,反而添了三分性格,完全不抵触他大男孩的阳光气质。
    虽然这样形容好像不恰当了些,但于悠真的是以一种慈爱的母亲般心情去看待佑佑。她看着他长大、变化,直到如今这模样……青梅竹马不是最恰当的形容,事实上她一直是以姊姊自居的。因为佑佑很赖皮,又爱撒娇,爱玩爱闹,很孩子气。
    即使曼曼她们常因为佑佑的亲匿行为而告诫她男女有别的道理,但她与他早已超脱男女之间的限制了。没有人能了解这种几乎可说是一体的感受。
    比亲人更亲近,比手足更融洽,就像左手与右手,天经地义的生长在一具身体上,没想过会分离的事……
    可是……白先生说佑佑将在中秋节那天的晚上离开他们──这是他数百年来的任务与责任。
    佑佑允诺她的一辈子,恐怕只有十年呀。
    剩下一个多月了。
    能与佑佑相遇,是世间难得的奇事,说与他人听,怕也只被当成胡说八道。她从未想过他会离开她,但现在却被满心的愁绪占据了向来无忧的芳心。
    从他离开水晶坠子那天起,她就隐约感觉到殷佑终究会离开她。
    只要";分离";是存在的事实,不管那是几天几月几年,都是短暂得眨眼即过,没有所谓的";还早";。
    她能拥有的,就是现在了。
    母亲放开子女的手,让他们头也不回的振翅高飞,是否似她一般的心情呢?
    在她十六年的岁月中,有诸多友好的同学,却在升学路途上各分东西;再浓厚的友情也会在距离的冲刷下渐淡渐消,只剩一句祝福刻划在毕业纪念册上,以供回匮。而佑佑是她缠溺的宠物、知己,一天二十四小时紧黏不已,连睡觉作梦也不放过,至今仍是如此……
    她已分不清是他依赖她,还是她依赖着他了。
    也许都有吧。他们相依为命不是吗?
    哈啾!
    殷佑打了个大喷嚏醒来,伸手捞住于悠正要畏罪潜逃的小手,以及手上那根菅芒草。
    啊,你醒了?
    真是多此一问,但由美少女口中讲出来,就是别有舒心提神的效果。
    你在搔我鼻子,不醒来才怪。
    他伸了个大懒腰。
    哪有?
    哪没有?
    他挥了挥菅芒草以示罪证确凿后,随手丢开。";我又不是猫,对那种毛绒绒的东西没兴趣,所以你可别说那是在跟我玩。";
    狼不是猫科动物吗?
    于悠皱了皱小鼻子。";可是猫科动物比较优雅可爱它。";
    拜托!你看所有猫科那副又跛又傲的死样子,哪襄可爱了?你们人类不是有研究说养狗的人通常把狗当帮手,而养猫的人则像被虐狂,因为他们是猫的仆人。它想玩时,你不能不理它,否则它会让你死得很难看;它不想理你时你却招惹它,小心被抓花脸,以惩罚你对…主人…的不敬。
    你干嘛那么慷慨激昂啊?
    于悠好笑的拨了拨他金发。
    殷佑挪开头颅以左手为枕,右手一伸拉她一同并躺在身侧。两人相视一笑,看向蔚蓝无尽处的天空。
    在这边乘凉真舒服。
    他嗅着空气中淡淡的香甜味,几乎要醉了。
    嗯……
    她同意。
    以后我们也找个类似的地形盖屋子住吧。
    既然喜欢这里,何必另外找地方?
    殷佑颇为嫌弃的看向五天前才";又";修好的房子。大家全都同意,这房子已不堪居住了。目前韩璇正打算买下相邻的土地另盖新屋,然后把这幢拆掉,到时偌大的空地再计量其它的用途。等于说,一票人此刻住的正是大名鼎鼎的!危楼。
    如果你想回人界度假,地方当然要另找。
    什么叫做…回人界度假…?
    于悠轻声问着。
    殷佑大惊小怪道:
    你当然要跟我回狼界啊,我说过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的!你也同意过的哦!
    你回你的狼界为什么要我一同去?
    她不明白这是哪一种计算方法。";何况你回去要忙一大堆事,没有人在一边碍手碍脚不更好?";
    才不好。悠悠,你是我的。
    他才不容许别个狂蜂浪蝶有机会趁虚而入。
    他的悠悠虽不是美得让每一个男人为之发昏的女孩,但她所吸引到的异性却是超乎想像的执着。眼下不正有两个血淋淋的例子?多可怕呀,一点都疏忽不得。
    于悠撑起手肘正经地看他。
    佑佑,你不是五、六岁的小孩子了,别说任性的话,什么你的、我的,我是我自己的。
    你说要跟我一辈子在一起的!
    他指控。
    对啊,我们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只不过你有你的责任要扛,分离这事由不得人。我会一辈子把你放在心底,相信这一辈子再也没有人如你这般与我亲近了,即使我以后嫁了人──
    什么嫁人?!你不许嫁我以外的人!
    殷佑唬地坐起身,凶狠的表情像正要将某个男人砍成碎片。
    咦?你说什么?
    她眨眨眼。
    你要嫁给我。
    这不是早就默许的事吗?为什么她竟是一副不解的样子?
    我们只是好朋友啊,佑佑,你别闹了。
    她低呼着,坞住小嘴的双手显示出她诧异的程度。如果此刻出现外星人也不会比这个更让她震惊了。
    殷佑抗议:
    我哪有在闹?我是说真的!
    可……可是我以为结婚这件事只发生在恋人身上。
    所以我们是恋人呀,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小情侣。多么清纯的感情啊!
    说完还亲了她一下以兹证明确有其事。
    于悠呐呐地开口:
    可是,我不记得我们恋爱过呀。
    噎──
    没有吗?
    这是一个好问题。
    他们之前的种种不算恋爱吗?那……怎样才算恋爱?
    因为管于悠的晚熟,所以殷佑在之前十年内,轻易的砍断了每一条探向她的情丝。
    但也因为管于悠在感情上的单纯,所以殷佑只要想起该如何打动她芳心、让她开窍,就一个头两个大。
    为什么悠悠从来没把他当爱人看呢?
    他耶!他是殷佑耶!风度翩翩的狼王子它!
    王子与公主本来就理所当然要恋爱的嘛,何况青梅竹马的一路走来,铁杵早就磨成绣花针喽!
    为什么悠悠对他产生不了恋爱的感觉?
    拜托!谁会对自己的宠物动心哪?你有看过哪一个爱狗成疑或爱猫成疑的人去跟动物结婚吗?最多也只是让宠物继承遗产罢了。那其实已经很疯狂了。
    朱水恋像是幸灾乐祸的提点。
    可是他与她生活了十年,他又有人形,应该没那么惨只被当成宠物看啊……
    小佑子,你成天腻着她,吃她豆腐,又撒娇的,正常的女人都不会把你当男友看。我想于悠比较可能当你是弟弟或儿子。
    季曼曼也来凑一脚。
    别忘了于悠还小。
    韩璇淡淡地提醒。她并不赞成两个小鬼这么小就谈恋爱。
    呵呵呵,璇,不趁小悠年幼拐骗上手,等上了大学就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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