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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锦绣田园-第45章

小说: 锦绣田园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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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子清更是不喜林岳这人,有林辰在前面顶着,索性装的贤惠又拘谨,看都不看林岳一眼。

    林岳无奈,只得放他们走。但却调转马头,一直等他们看不见了,还痴痴的不愿离开。

    “子清,你说以林岳的交游广阔,有没有可能知道你的真实身份?有没有可能认识姚家的人?”快到自家院子时,林辰忽然问。

    他们家院子在村口,离别的院子很远,附近的好几亩地都被他们买了下来。除了原来的老院子,又在隔壁修了个新院子,五间房就盖在新院子里。说话只要不是用喊的,就不用怕别人听得到。

    “有可能。今天和姚家人遇见的太巧了。”姚子清道。

 第八十一章

    说话间,他们进了院子里。却发现院子里静悄悄,一个人也没有。正疑惑间,听见隔壁有林煜、林文和林宝的声音。

    原来,几个孩子太喜欢住新房子了,居然把床铺挪进了新房子里。

    其实,林辰巴不得几个弟弟都去新房子里住,给他和子清腾出一个属于他们的新房,只是有些担心新房子湿气重,对身体不好而已。

    “子清,你给小五煎药,然后赶快做吃的,我去隔壁看看。”林辰如今也对姚子清的煎药手艺颇为信服,不愿意好心帮倒忙,提什么自己帮她煎药。

    “去吧。”姚子清摆摆手。如今这个时候,不能再犯懒了。

    林辰去隔壁,和还在做家具的徐师傅师徒打了声招呼,又和几个弟弟互动了几句,便打发林文和林宝去喊林冽回来。

    林煜跟着林辰回了老院子。

    “大嫂,今天阿文放学早,我们三个人做胭脂了。”林煜一见面就笑嘻嘻的和姚子清表功劳。

    “嗯。好啊。”姚子清笑着道。跟着她帮了许久的忙,林家几兄弟里,除了不怎么回家的林睿,和只喜欢做粗活的林冽,都学会了她制作胭脂水粉的方法。至于他们用的花,她已经提炼过了,想必做出来不会比她差。

    林煜的心灵手巧,她反正是比不上的。

    林辰看姚子清顾不上做饭,便动手帮忙,吵了一荤三素四个菜。主食做了一锅稠稠的疙瘩汤。以后的日子不定会怎么样呢。他很乐于为一家人亲手做一些好吃的。

    等林冽和林瑾回来,林辰把他们叫到一边,叮嘱了一番,便让林冽连夜带着小五进山了。当然,今天抓的十几副药也让他们带着。

    林煜没有多问什么,沉默乖巧的跟着林冽走了。

    林文和林宝人小鬼大,胆量也不小,虽然猜到又有什么大事发生了,但既然哥哥们不告诉他们,让他们安心读书,便也就没有多问,只暗自决定,一定要好好读书,将来做个有出息的人。

    “成王败寇!东螭国若真的亡了,谁还会记的东螭国是正统?谁还会说新王朝是贼匪叛逆?逼急了我们,我们正好做一番大事业。”林瑾其实在忠孝仁义上,和林辰很相似,但人逼急了是会扭曲变异的,他也不例外。

    相较于林睿当时心里只有母亲,他当初最崇敬的人是父亲,对于父亲的冤屈,他心理始终悲痛愤懑不已。

    发泄了一通之后,林瑾也很快就恢复了冷静。

    这么多年的磨砺,再加上林辰和林睿先后以身作则,便是书生气最重,最容易偏激固执认死理的林瑾,心理承受力也很强的。

    第二天一早,林瑾便去了十里镇给林睿帮忙。

    姚子清不愿当着徐师傅和徐默,经常做胭脂水粉,虽然知道她这种用最简单的材料与手法,做出高档货的手艺,他们学不会,但还是不想让他们知道太多。索性跟着林辰下地了。

    下山不少日子了,她还从没有去过自家地里呢。

    林辰当然很高兴,虽然下地干活有可能累倒子清,但这也是个他们单独相处的机会。自从遇见‘死棺材’之后,他看似平静镇定,但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不安的。能和妻子多相处一会儿是一会儿。

    通往田间的路上,时不时会遇见几个林家村的人,都是去种地。

    林辰赶着牛车,车里放着犁和出头,还有一袋子小麦种。姚子清坐在麻袋上,看着路边平坦的田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只觉得神清气爽。

    但愿,现在这样的日子,不要被人打破,不然她真的会发怒的。

    林辰他们家的地在大青山脚下,因为是荒地,所以八口人却分了十二亩地。这些日子,他们已经开垦出了三亩多一点。当然,这主要是林冽和林辰的功劳。若是让林瑾开荒,几个月也未必能开出一亩来。

    大青山脚下有将近百亩的地,其中三十来亩是以前曾经开过的,后来不知道怎么就荒废了。如今虽然杂早丛生,与野地一样。但真正开起来,土质还是比野地松软一些。林家的十二亩地,就在这片地里。

    让姚子清欢喜的是,这里野花遍地,景色宜人,虽然地里的野草长的很繁茂,但土质很肥,空气里生命气息充足,灵气浓郁,开出来之后定然是肥地。不过,这种荒地一般杂草会比熟田多得多。要好几年才能抑制住杂草的繁衍。

    但是,姚子清最不怕的就是杂草了。她已经好久没有直接吸取生命精华了。

    林辰早在十一岁时,就开始种地。渔阳村时,他们家也有三亩地,他还经常去给地主大户家打工,做庄稼活很顺手的。

    要种地,最好是两个人,一个在前面耕地,一个在后面撒种。一个人的话,就要耕一行地,然后扔下犁撒种。可惜,今天林冽和林瑾都不在。

    林辰本打算一个人做呢,姚子清林辰忙活了两个来回,实在是不容易,干脆帮林辰撒起了种。林辰本以为,姚子清根本不会做这个,让她试试只是耐着性子哄她玩而已。没想到姚子清只开始的几把撒的不太合格,很快就撒的像模像样起来。

    她还真是学什么都快!

    林辰暗自惊讶。对于他这个能文能武的妻子,他是彻底服了。

    虽然不愿意姚子清太辛苦,但姚子清执意要做活,他也没办法。

    就这样,林辰在前面耕地,姚子清端着个陶盆撒种。一盆撒完之后,就去袋子里再装半盆。两个人竟然配合默契。只一个早上,就种了二亩地。

    “我们今年只种这三亩地吗?”中午回家时,姚子清问。她估摸了一下,这些地就算是风调雨顺,种的很好,一亩的产量也不会超过七百斤。

    “这三亩种麦子。我本来打算再租二亩地,种油菜籽。可是租地的话,也就林老太爷的二老太爷家有多余的地。另外姚家在林家村也有一些地。”林辰道。

    姚家在林家村竟然也有地?!姚子清真的没有想到。

    “在这东洲,有将近一半的地是姚家的。林家村,姚家也就六十多亩地,在有些村子里,姚家的地占了一半。林家村许多人家,随着家里人口的增多,地不够种,还有一些人甚至由于种种原因,把自己家地卖了,都是租地种的。这里的租子倒是不重,缴完租子,自己能留下一多半。在渔阳村,缴完租子,自家能余下一小半就不错了。另外,就算是自家的地,也要给国家上税,这几年渔阳村是十抽一,东洲是二十抽一。”林辰道。

    “那这样算来那些租地种的佃户,辛辛苦苦的一年下来,又能有多少余粮啊?难怪南边的百姓会造反。是我的话,我也反。”

    “别乱说话,小心被人听了去。”

    “真想当地主婆,就算是在东洲,若是成了地主婆,不用干活,只收租子,就能舒舒服服的活下去了。”

    ……

    林瑾下午时就回来了,带回来的消息还算比较好。

    姚家竟然真的搬家了,那个林睿口中的‘死棺材’皇甫嵩据说也跟着姚家回京都了。具体情况,林睿说他继续打探。只是,打听有关皇甫嵩的事,恐怕要花点钱。

    为了挣钱,供林睿打探消息,姚子清开始尝试着做一些新配方与新货物,比如说具有美白嫩肤功效的‘冰肌膏’;具有抗皱怯斑功效的‘玉肤膏’,具有润肤功效的‘嫩肤露’,具有养法护法的头油。她甚至配制出了具有去疤功效的‘除疤泥’,但是觉得太神奇了,没有推广。

    林睿也花了大力气,干脆跟周老板借钱,真的买下了那女掌柜家隔壁的三间门面,开了个胭脂铺。

    地种完以后,林辰和林瑾也闲了下来,几个人一起忙碌,新店只十来天时间就开了起来。

    这样一来,林睿买的四个孩子也派上了用场。

    不得不说,林睿挑人的眼光真不错,为了贪便宜兼做好事,在乞丐里挑选收买的四个孩子,经过他几天的调教,便很快就开窍了。

    六子不用说,本就聪明伶俐,能言善道,争强好胜,胆子也挺大,又擅于察言观色,见风使舵,还对林睿无比崇拜,一言一行都尽量像林睿看起。坐起事情来又勤快,又有眼力见。林睿对他颇为重用。

    旺财则踏实勤奋,成熟稳重,还特别严肃正派,是个实干家。

    小顺子也比较伶俐,但比六子更乖巧低调,不那么爱拔尖,跑腿伺候人最拿手。

    王晓年纪最小,性格最古怪孤僻,但挺喜欢姚子清,只在她跟前会露出小孩子的一面。对林辰也很敬重崇拜,和林瑾也相处的不错,就是似乎不太喜欢林睿。但做起事情来也是勤勤恳恳,毫不偷懒耍滑。姚子清也很喜欢他。偶尔会带他回家,让他和林文、林宝一起玩,还让他也跟着林瑾学字,又亲自教他算数。

    年纪越小,可塑性越高,姚子清还真想试试,她能不能培育一个人才出来。

    事到如今了,他们以后会怎么样还不知道了,索性不再有什么顾虑。

 第八十二章

    东洲一代的气候偏热,冬日短而夏日长。虽然已经是深秋,但天气并不是很凉。

    林睿依旧每天不忘打探消息,林辰和林瑾几乎将林家村附近和大青山可以制作香料的花都采了下来,再加上他们以前晒得干花,都存了起来。来不及晒的,便正好乘着刚刚盖新房,还和工匠们有联系,专门盖了三间新房子,一间做烘干用,一间制作方,一间库房。

    事到如今,他们也不怕花钱,请的人多,三间房只几天就盖好了。

    不过,新店铺开张,生意并没有他们想象中的好。毕竟,十里镇再富裕繁华,也只是个镇子,三两银子一盒的胭脂,已经属于奢侈品了。十两银子的花露油,也只是物以稀为贵而已。

    更何况,他们隔壁还有一间早就名声响亮的老牌铺子。

    隔壁,那曾经辱骂笑话过他们是穷鬼,会脏了他们铺子的女掌柜姓张,叫张玲珑。娘家是买豆腐的。夫家姓王,祖传的制香手艺,好几代积蓄下来,才开了现在的胭脂铺。不过因为手艺确实过硬,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如今已是十里镇当之无愧的名店旺铺。

    一般情况下,哪怕是主营胭脂水粉这样的女子之物的铺子,掌柜的或者伙计,也是男人干的活。可王家情况比较特殊。王家三代单传,到了这一辈,只剩下一个公公和张玲珑的丈夫王有根。由于是独子,哪怕王家算不上顶富贵,可王有根还是有些被宠坏了,还跟着十里镇一些真正的大少爷们,学了不少纨绔少爷们才有的毛病。

    比如说,他的妻子张玲珑,就是他自己先动了情,然后央求父母求娶而来的。所以,娶来之后一度无比痴恋,以至于被生性要强的张玲珑给骑在了脖子上,拿捏住了。张玲珑不愿意老老实实呆在后院,也不愿意做粗活,主动要求看铺子,悠闲轻松而又豁朗。

    有道是‘同行是冤家’,对于有人居然买下了隔壁的三间铺面之事,同样做起了胭脂生意,张玲珑夫妇本来就心里膈应。何况,这新怨家还是林家兄弟和姚子清。对于林家兄弟和姚子清,张玲珑可谓记忆深刻。

    自己曾经鄙夷嘲笑之人,如今居然翻身了,这让生性要强的张玲珑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最让张玲珑夫妻受不了的是,林家的铺子虽然生意远不如他们家红火,但比起一般新开张的铺子,却算是很好得了。

    除了林记杂货铺介绍来的顾客外,还有不少原本打算去王家铺子的顾客,看见隔壁也有一家胭脂铺,便不由自主的起了去看看的心思。结果,在看完之后,发现这家的东西竟然比张家的还要好,干脆便直接买了这家的。

    姚子清受林睿小肚鸡肠的影响,心里也燃起了恶趣味。

    他们家的铺子叫‘红妆’,这一次终于满足了林瑾的心愿,是林瑾起的名。但匾额却是姚子清亲自设计的。

    最中间五个大字,‘红妆胭脂铺’,‘红妆’二字出自于林瑾之手。林瑾的字本来就写的不错,自从林文和林宝上学以后,他也时常提笔练字,由于功法不深,自然比不得名家手笔,但比起一般的秀才之流,也不逞多让。清秀俊逸,看着就漂亮,糊弄一般人足够了。

    而‘胭脂铺’三个字,却是出于姚子清之手,字体比‘红妆’二字稍小,字体极其不正经,简直像是在作画,或者胡乱勾勒,但不知道怎么的,居然给人一种妖娆魅惑,恣意洒脱的美感,透着股难以言语的韵味,格外吸引人的眼球,与‘红妆’二字的大气规整,清秀俊逸相得益彰。

    在匾额的左上角是一朵雍容华贵,美艳绝伦的大红色牡丹;右下角是一朵清丽高洁,娇艳动人的粉红色荷花;四角之间,有绿叶枝蔓隐隐的缠绕勾连,大片留白之处,还用蝇头小楷写了一手长短词,使得整个匾额在美丽夺目的同时,又宛如一副构图严谨而又极具灵气,同时不失高雅与意境的图画。

    唯一的遗憾就是,那用蝇头小楷写的长短词,真的不怎么样,只是勉强合格而已。没办法,那首词出于林瑾之手,而林瑾除了幼年启蒙时认认真真的读了两年书,在渔阳村又读了两年书之外,其余的时间,连杂书都没得看,怎么可能成为大诗人?

    好在,姚子清的要求并不高,她设计匾额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吸引人。

    美丽漂亮,鲜艳夺目就行,诗词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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