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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第31章

小说: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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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叔杀猪的时候粗略地除了下毛,当然不能指望剔除得有多干净,事实上所有带皮的肉拿回家依然细致地去了一遍毛。给猪蹄去毛更是个重大的工程,不过叶大哥从小看到大看惯了王翠芬是如何处理的,那套流程早已耳熟能详,闻言二话不说去拿工具了。
  叶小妹和叶二哥寻找烤肉装备,他们家当然是不可能有烧烤架的了,但是叶二哥很机智,带叶舒华去近日该拿出来烤火的火盆,“小妹,火盆可以用吗?”
  叶舒华勉为其难的点头:“可以吧。”
  叶二哥便低调的笑道:“我就说嘛,烤猪脚就跟咱们过年烤麻糍差不多,只要放在火上烤熟、注意翻转别烧焦了就行。”
  叶舒华懵懂的问:“烤麻糍?”
  “对啊,年前打麻糍……”说到一半,叶二哥恍然大悟,打趣道,“打麻糍也是去年的事,你是不是又给忘了?”
  叶舒华已经从叶小妹的记忆中找回了有关于这个东西的记忆,因为过程比较好玩,糯米蒸熟真的要放在石臼里反复捶打,小朋友们特别喜欢围观打麻糍过程,这也是叶小妹童年的记忆。
  不过叶舒华就不一样了,她更关注麻糍吃起来怎么样,兴致勃勃的道:“今年我也要跟你们一起烤麻糍,嘻嘻。”
  叶二哥笑了:“别说烤麻糍了,你想去打麻糍都没人拦着。”
  兄妹俩有说有笑的把取暖工具提前搬到院子里,王翠芬等三位“主妇”事先放过狠话,兄妹三个只要别把院子点着,随便怎么玩她们都不管,当然也不可能搭把手。
  所以这会儿,王翠芬皱眉看了看他们的大动静,到底没说什么的收回视线,眼不见为净。
  王翠芬都这样了,林红梅和宋秀秀更加无话可说,任由叶家三傻在院子里为所欲为。
  兄妹几个分工合作,叶大哥刮毛,叶二哥就负责把串猪蹄的竹签削好,叶舒华当仁不让的变身烧火小妹,各自完成任务后,每人拿起一串猪脚。
  叶氏烤猪蹄小铺终于正式开张了~
  兄妹三人排排蹲在院子里烤猪蹄,专心致志,俨然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不过没关系,有人正频频往手腕上瞧,刚过五点多,就迫不及待拎着“礼物”上门拜访了。
  宋清徽登门时,王翠芬刚好在院子门口。
  乡下无秘密,兄妹几个声势浩大,引得邻居乡亲频频探头围观。偏偏王翠芬的队长媳妇包袱也很大,怕小妹弄不好又要在队里闹笑话,有点不想让他们进院子围观,就亲自堵在院门口应付好奇的乡亲了。
  在队长媳妇的严防死守下,果然没有一个外人能成功溜进来一探究竟的,眼看着天色渐晚,该准备晚饭了,围在叶家大院门口的七姑八婆才各自散去。
  王翠芬此时瞧了瞧天色,也打算回厨房开工,毕竟晚上还要请客。刚要转身回去,就看到宋清徽远远的朝自家走来,王翠芬连忙挂上笑容,往前迎了一段。
  “叶婶。”宋清徽礼貌的先开口叫人。其实刚走出知青点,他就意识到自己似乎出来得早了点,但是折身回去又显得他很心虚,为了证明自己问心无愧的宋清徽只好倔强的继续往前走,不过为了防止精明的队长媳妇误会,宋清徽还是不动声色的解释了一句,“下午没活干,所以提前上门打扰了。”
  “怎么是打扰呢,你叶叔他们巴不得你每天都来家里玩。”王翠芬嘴上客套着,其实根本没关注时间问题,她此时正难为情的看着小宋手里的肉,故作不悦的埋怨道,“你叶叔今天没叮嘱你吗?来吃饭可不兴回回带东西的,要不然我们以后都不敢喊你了。”
  宋清徽连忙解释道,“叶叔是交代了,但是我上次吃过叶婶的红烧肉,就有点念念不忘。”
  王翠芬顿时哭笑不得,“我们家人口多,分的肉自然也比你们知青多,还能少你一碗红烧肉吗?”
  “我听他们说叶婶领了肉就在家里腌制……”
  “那也有给准备的红烧肉啊,你这孩子!”王翠芬早准备好了,端着肉回院子里时,就迅速割了块肉五花肉留着晚上待客的,只是叶小妹当时忙着馋叶大宝没发现而已。
  听到这话,宋清徽脸上也添了些不好意思,但还是委婉的道:“可是又拿回去的话,我自己不太会烧,知青点其他同志也不拿手,都白白浪费了。”
  宋清徽这么客气的拎着上这么一大块五花肉,除了因为不想两手空空惹叶小妹“白眼”以外,也确实跟他说的一样,放在自己手里是浪费好东西,他跟叶小妹的口味有点像,比起腌制品更爱吃新鲜的,还不如顺便带过来让叶婶一块烧了,至少一次吃个痛快。
  但是王翠芬不知道他的心思,看小宋把一个不会持家的小伙子塑造得活灵活现,加上模样俊秀、气质清雅,队长媳妇顿时母爱大发,立刻道:“那我帮你一起烧了,到时候带回知青点,你一个人也能吃两天。”
  宋清徽顿了一下,想想还是没说什么,他觉得叶婶想法是很美好,只是等红烧肉一出锅,恐怕叶小妹一个人就能包圆了。
  他才不信世上会有红烧肉能从叶小妹的餐桌上活下来╮(╯3╰)╭
  小宋认可了自己的建议,王翠芬也觉得这样处理特别好,这才接过肉,热情的引着他进院子,“来得正好,他们兄妹几个在弄什么烤猪脚,小宋也过去玩吧。”
  宋清徽配合地作期待状,跟王翠芬一起进了院子,就看到三个专注又和谐的背影,不由抽了抽嘴角,但还是商业的吹捧了一下,“闻起来很香呢。”
  王翠芬笑,“烧肉能不香吗。”
  这也是她任由小妹折腾的原因,在她看来,猪脚皮的油烧出来,只要别烧焦,怎样都不会太难吃。
  叶舒华虽然很专注,听到熟悉的声音还是很敏锐的,立刻回头问:“宋大哥,你怎么来了?”
  宋清徽本想接话,一抬头看过,却不由自主的噗嗤一笑。
  叶小妹不知道什么时候脸上蹭上一块黑灰,面积不大,也没有特别脏,反而衬得脸更加白皙秀气,至少在宋清徽眼里,这样的叶小妹依然有几分可爱。
  但因为叶小妹“小邋遢”的模样,跟她往常白白嫩嫩又娇气的模样相去甚远,宋清徽才没忍住笑出声的。
  叶舒华对此一无所觉,在她眼里自己何时何地都是美貌如花的,长得好看就算在家抠脚都能抠出仙气呢,当然不认为宋清徽是在嘲笑她的形象,难道他看不起他们的“叶氏烤猪蹄小铺”?
  这么想着,叶舒华皱起了眉,准备扔个凶狠的眼神让宋大哥自己体会,却被旁边的叶二哥打断了,叶二哥转过头就看到小花猫的妹妹,忙伸手过去帮她擦,“小妹怎么烤个猪脚也能把灰抹脸上……”
  声音渐渐消失,因为叶二哥帮小妹“擦完脸”,刚收回手,就看到她脸上两道整齐的灰,小黑点变成猫胡子,这下真成小花猫了。
  叶二哥突然心虚的不敢说话。
  宋清徽差点被这对沙雕兄妹逗得昏古七了,努力憋着才没有不至于放声大笑。
  王翠芬这时拎着肉从兄妹三人跟前掠过,注意到叶·邋遢鬼·小妹,顿时无语。
  当着客人的面也不好不给小妹面子,王翠芬只好无奈的摇了摇头,快步回厨房亲自拧了毛巾过来,亲自给叶小妹擦干净脸和手。
  叶舒华没看到自己的花猫形象,所以一点都不觉得羞愧,还挺享受老母亲难得的服务,因为上辈子没享受过。所以笑嘻嘻闭着眼任由洗脸巾在脸上摩擦。
  人说父爱如山,母爱好像也挺沉重的,叶小妹感觉脸都被她娘搓红了_(:3J∠)_
  王翠芬忙活完,正准备拿着洗脸巾回厨房,就看到小闺女傻呼呼的笑脸,没忍住嗔了她一眼,“脏成这样也不害臊,你还以为自己是三岁小孩吗?”
  目睹整个过程的叶大嫂和叶二嫂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撇了撇嘴。小姑子把自己当三岁小孩,还不是婆婆宠成这样的,都到了嫁人生孩子的年纪了,竟然还给小姑子擦脸。
  想她们在娘家当姑娘时,哪有这福气啊,别说让娘给洗脸了,小小年纪还要给弟弟妹妹洗澡洗脸,她们说啥了?
  同样是女人,林红梅和宋秀秀总是跟小姑子过不去,多少也有点羡慕嫉妒恨的意味。
  如果能开群聊,宋清徽这个应该默默跟上队形。他也认为叶小妹是被娇宠出来的。
  是跟林红梅和宋秀秀的态度恰好相反,他觉得叶小妹被这么宠着,还能娇气而不骄纵,好吃懒做却也懂得明辨是非,其实很难得了,他见过太多因为备受长辈溺爱,然后变得蛮横霸道、骄纵无礼的男孩女孩,叶小妹算是少见得没被养歪的类型。
  宋清徽努力的发掘了叶小妹的性格亮点后,毫无压力地加入了烤猪蹄大队,成为场外指导:“我小时候吃过烤猪蹄,边烤的时候要边撒盐,这样才能更好的入味……”
  叶舒华恍然大悟,第一个响应:“对啊,我怎么没想到。”
  宋清徽由此正式成为“宋指导”,和烤猪蹄兄妹党打成一片,虽然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在胡说八道,他吃的烤猪蹄撒了五花八门各种调料,才不会只放盐呢= =
  但是只加盐和辣椒粉拷出来的猪蹄,依然是这个年代不可多得的一道美食,外皮焦黄香脆,切碎后端上桌,受到了全家男女老少的欢迎。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其实早就破五千了,一直说要加更加更,然而拖到现在,希望小伙伴不要嫌弃我渣,我这个月已经在重新做人了_(:3J∠)_
  今天还有点心累,文案和文名都写得清清楚楚,女主大写的好吃懒做不思进取兼具骚操作,怎么十几万字了还有人争论女主人设问题。主要是我写文,也追文,就很不能理解,一篇文连女主都讨厌了,还有追下去的必要吗?
  不好意思吐了个黑泥。明天,哦不算今天了,也是努力加更的一天鸭(≧▽≦)/
  晒个小霸王——
  看我抓到个绝世小可爱,亲亲抱抱举高高~
  大家晚安鸭。

  ☆、第四十一章(营养液破一万的加更)

  烤猪蹄的时候; 还发生了件令人哭笑不得的小插曲。
  叶舒华之前没注意到自己的脸被弄得脏兮兮,是因为目光一半被宋大哥吸引,另一半被她娘手里的肉吸引了; 只是当时手忙脚乱的; 她没来得及好奇。
  直到王翠芬拿着洗脸巾过来亲自给小花猫擦脸,叶舒华才顺便问了一句。
  “娘,你刚才手里的肉从哪里来的啊?”叶舒华今天知道他们家办酒席肉不够,还可以去大伯家里借,现在就顺理成章的推测,一定是她娘突然得知宋大哥要过来吃晚饭; 然而早上刚分的肉已经一口气全腌起来了,没办法招待客人,所以又临时跑大伯家借肉去了。
  虽然借了就要还,但是想想晚上就有肉吃了; 叶舒华还是很开心; 也很欢迎宋大哥的; 这样正好弥补了她一整天只能“望肉兴叹”的遗憾。
  结果她娘说肉是宋清徽自己带来的; 这就让叶舒华很意外了。
  宋清徽在叶舒华面前确实出手阔绰; 以至于她老是把他当成人形肉罐头一样觊觎着; 但是真正接触过以后; 叶舒华就只会给他发发好人卡、乐于助人的雷锋卡; 却从来没真正把他当冤大头看过。
  原因很简单,宋知青一点都不傻。
  叶舒华之前觉得,她这么可爱又迷人; 又努力地往宋大哥跟前凑,甚至不只一次旁敲侧击打听他的肉罐头,宋大哥要是个纯种冤大头,怎么说也该让她尝尝肉罐头的味道了吧?
  然而现实让人很忧伤,她刷了几个月的好感度,别说肉罐头了,空罐头都没看过一个。
  虽说叶舒华不至于失望到从此给宋清徽打上小气吝啬的标签,但心里也明白一件事,宋大哥没她以为的那么好攻略,该给什么、不该给什么,人家心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呢。
  至于之前的麦乳精啊、大白兔奶糖这些看似珍贵的东西,大概是因为他本来就不爱吃甜食,与其放在柜子里落灰,还不如送给有需要的人做个人情。于是就都便宜她了。
  而肉罐头则是他的底线,谁也别想轻易从他手里骗到肉罐头。
  叶小妹很是换位思考了一番,如果她自己认识个特别讨人喜欢的新朋友,不爱吃的红薯也能随便投喂,但是想吃她家的鱼啊肉啊,那就免谈。
  这么一来,叶舒华就很感同身受,一点都不认为宋清徽吝啬。
  说到底还是她不够努力,要是把宋大哥成功泡到手,再珍贵的肉罐头她也有资格吃!
  也正是因为叶舒华坚定了这样的信念,才更难以理解他现在的行为,这么大一块肉,他一个人吃不知道有多安逸,非要当成礼物带来他们家,七八张嘴在这等着,作为客人的宋清徽也多吃不了两块,他究竟图什么?
  叶舒华突然灵光一闪。
  她承认自己对人情世故可能不是那么精通,毕竟十里不同俗,双岗大队和她上辈子隔了何止十万八千里,她不太拿手再正常不过了。但是,古往今来,谈恋爱无非就那么些套路,在这方面,叶舒华可以骄傲地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整个大队绝对找不出比她更擅长谈恋爱的同志。
  而非但不冤大头、相反还很有点精明的宋知青,今天突然间大方得令人侧目,上午刚分到的肉,下午就迫不及待送来她家了,肯定是因为好东西要跟喜欢的人分享。
  他已经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没跑了。叶小妹骄傲挺胸,努力撩了宋大哥这么久,也该是时候尝尝肉罐,啊不,是坐收胜利果实了。
  越想越开心,叶福尔摩斯小妹不由向对方投去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宋清徽这时刚蹲下,为了更好地融入他们的烤猪蹄大军。只是叶家三兄妹各占一席,他不好意思挨着叶小妹,就怕忙碌间与她发生肢体触碰,到时清誉尽毁——宋清徽指的是他自己的清誉,男同志出门在外也要懂得保护自己鸭~
  为了避嫌,宋清徽只好挤到叶大哥和叶二哥之间当“电灯泡”,叶家兄弟也很配合的往两旁挪、让出足够的位置,他得以成功加入他们。
  有了属于自己的“根据地”,宋知青颇为安逸的抬起头,就对上叶小妹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眸。宋清徽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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