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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章

炮灰攻略-第712章

小说: 炮灰攻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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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到家中米和水都没有,自然便急了。
    原本他就是个急脾气,在军中一年多的生活又让他脾气变得更冲了,这会儿一发现不对劲儿就要冲出门去,百合听他这样一说,原本起身的动作又突然坐下去了。
    “怎么了?”张洪义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儿,转头来看,就见百合坐在灶台前,眉头微微皱着,面无表情也不出声。心里登时就慌了:“是不是有人欺辱你了?”
    当初要去当兵,本来就是为了奔着前程去的,如今前程倒是有了,可原本要这前程,为的就是家里人为的就是兄弟媳妇儿,要换张洪义自个儿说,他是宁愿窝在营州这个地方。当一辈子没出息的杀猪匠的。原本出去奔前程。现在一切干得好好儿的倒也不差,家里媳妇儿有人照看着,他都盘算好了。干个几年,攒些钱,再跟邓知州说他要告老还乡,回来成亲生娃的。
    可现在百合的表情让张洪义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儿。心里如揣了只小兔,惴惴不安的:“怎么了?”
    “你估计不能在他老娘面前。将他腿打断了。”百合忍了心中的感受,看张洪义听到自己这话张大了嘴,一副茫然不解的样子,叹了口气:“陆六和他娘都没了。”
    他还傻呼呼的。‘嘿嘿’的笑:
    “没了是啥意思?”
    “他们母子二人死了,丧事我办的,只是不知道你在哪儿。通知不到你。”百合挽了把柴,塞进灶里。张洪义听到这话,只觉得一二月初春的天气,刹时却寒冷得如同置身于十二月的寒冬。
    一股寒气自他脚底窜起,他一个大男人,以往再冷,都从未像现在这样,身体开始轻轻的打起了摆子来。
    身上鸡皮疙瘩一层一层的窜起,那手以前压得住肥猪,战场上提着双斧可以一刀砍下蛮子的人头,可此时竟然握不住那一根轻飘飘的扁担勾。浑身血液‘哗啦啦’急速的流,让他遍体生寒,手中的东西‘哐铛’一声掉落到了地上,打到他穿着黑底布鞋的脚趾上,他竟然张了张嘴,喊不出一声‘疼’字,仿佛整个人都没有知觉了。
    “谁,谁,谁他娘的……”他声音哆嗦得,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浑身紧绷。
    锅里饭烧开了,‘咕咕’的冒着汽泡,屋里生着火,饭香夹杂着柴火的热气,明明应该温暖如春让人浑身放松的,可此时张洪义却像是置身于洪流之中,他抖着嘴唇,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心头空落落的,手抖得厉害。
    百合无声的叹了口气,将柴塞进灶堂里,这才拍了拍手,她起身朝张洪义走去,伸手拉他,他如落水的人抓到救命的稻草,死死将她握住了。
    以往无论多寒冷,他的手心总是干燥而温热,可此时却又凉又硬,仿佛石头。他握百合的力道有些大,捏得人有些疼了,百合任由他抓紧了,另一只手环住了他的腰,如哄孩子一般,轻轻拍打着:
    “与南平候府叶家那位世子爷总是脱不了干系的,不要担忧,此时报不了仇,往后总有一天能报的,就像你说的,你还年轻,南平候也不是生来就是南平候的。”她将那日的事儿一说,张洪义浑身抖着,紧紧将她搂进怀里,一滴滴水迹落在她头顶,没入她头发根里,如淋了一场雨似的,他安静的不出声,甚至连自己流泪的那一面都不愿意被她看见,百合也就假装不知道了。
    他这样隐忍的悲伤,远比大声的哀号更让人心揪。
    这一夜百合煮了饭,可张洪义却怎么都吃不下了,两人坐了半晌,第二日他并没有像上回一样天不亮便离开,反倒是去打了些酒。张洪义回来城里人都知道了,也晓得他结义兄弟陆六的事儿,看他阴沉着脸,众人大气也不敢喘的。
    陆六母子埋在了城外一个土坡上,张洪义坐在简陋的坟墓面前,将香烛纸钱摆好了,又将酒坛子口封着的泥拍了:
    “好弟弟,哥哥险些误会你了。你安心的去,总有一天这个仇,你大哥不要命也给你报了!陆家的香火,我来替你承,往后我儿子就是你儿子,就像以前你拿你嫂子当娘尊敬似的!”
    昨夜他已经悲伤过,此时表情镇定得让人心中发毛。他眼睛通红,头一回那张憨厚的脸上露出几分凌厉狠辣之色,自己端起酒坛子喝了一大口,随即脸颊肌肉抽搐,重重的将酒坛子砸碎在了坟前,‘哐’的一声,那坛子四分五裂开,酒洒了坟头一地都是,他衣摆裤腿上也沾了,张洪义眯了眯眼睛:
    “以前陪你喝酒的时间不多,哪想到你这短命的狗东西,竟不等哥哥风光回来陪你喝了。”他说到后来,声音哽咽了一下,又深呼了一口气,强忍住了。
    百合看到这情景,走得远远的。张洪义呆了近半个时辰,才爬了起来,朝百合走来。
    二月营州的天气还有些冷,早晨下了绵绵细雨,百合穿着青色的袄子,头上沾了不少白色的毛毛雨,身上也沾着,冻得脸色有些发青,嘴唇都失了颜色。
    张洪义眼中露出怜爱之色,他伸手摸了摸百合的头,语气有些温和:
    “冷吗?”他跟以前好像有了些变化,昨夜回来时还嘻皮笑脸的,这一回经了事儿,倒像是一夜之间就成熟了许多:“我跟陆六等人,从小就一块儿穿开裆裤认识的,成天没事儿就混到一起,为此他不知道被他老娘打过几回了,他老娘以前说他不务正业,好不容易谋了个衙门的缺,结果天天与我们这样的地痞无赖混到一处,每回见了我们,他老娘总拿棍子追着我们打,说我们教坏她老人家儿子呢。”
    今日他好像谈兴很好,说起话来嘴角都带笑,估计是回想到了以往的情景,他眼神都微微发亮。百合也不出声,听他回忆着过往的事儿,抿着嘴角安静的听。
    她这样的温柔,让张洪义心里仿佛掀起了一圈圈涟漪的湖面,总想要做些什么,握着她的手还不够,搂紧她好像也还欠缺了点儿火候,他忍了又忍,眼角眉梢透出几分狰狞:
    “媳妇儿,不管你承不承认嫁我,这一回你以嫂子的身份给陆六安葬,替他老娘送终,在我姓张的看来,你已经是我的人了。回头等我得了空闲,我会求义父他老人家做主,替我们操持婚事,将事儿办了。”百合听他这样一说,歪着头看他,他目光也不躲闪,脸不红气不喘,平静的盯着她看,目光里满是坚毅:
    “你跑不脱的,哪怕你不愿意,我姓张的背上强抢民妇的恶名,你也是我的。”他说这话时,还勾着嘴笑,以往看起来凶悍的脸,此时好像多了些什么,有种说不出来的味道。
    他将陆六的死藏在心里,这会儿不提,不代表他忘了,他藏得越深,他日暴发之后便会愈凶狠。至于婚礼的事,百合皱了皱眉,没出声,他也不准备要等百合的回答,牵了她就往家的方向走,这一回他嘴里不再说要置办什么东西了,不再提要买花布鞋,要买缎子珠宝了,百合闭了闭眼睛,深呼了一口气,空气中全是潮湿阴冷的味道。
    张洪义这一次在家里呆了两日,每日他都会买坛子酒,在陆六坟上坐上半天,回来将水缸挑得满满的,又买了一大缸的米。
    现在的他入不入战场,已经由不了他了,他要为陆六报仇,当初叶二所说的英雄路,并不是那样的好走。
    直到两天之后,邓知州派了士兵过来请他,他才走了。
    这一走就是半年,太子反了,同时反的,还有淮南手握重兵的潘氏。新皇登位两年,根基太浅,面对这场叛乱,唯有向其余几个知州借兵,在这关键的时刻,邓知州借朝廷四万兵马,任自己的义子张洪义为都知兵马使,由他领兵北上,助新皇一臂之力,并剿除废太子余孽。L
    

☆、我的盖世英雄(三十一)

张洪义原本就不放心自己家中的妻子,更何况这一次皇帝许他富贵,答应若是这一次他立下大功,由邓知州举荐,可任江州州牧,且可拥有自行招募兵史的权利,虽然没有明言升任张洪义为知州,可在这样的情况下,皇帝只是没有将那层窗户纸捅破,害怕大齐朝再多一位知州,使朝局更加混乱罢了。若是往常时期,皇帝肯定不敢这样做的,可是这会儿他已经被逼得无可奈何,唯有先将诺言许下了。
    邓知州对张洪义有知遇之恩,对他这个人才又一向很是喜欢,因此借他四万兵马,允他若是事成,他只消还回两万,剩余两万人马便送他了。
    这一趟北上,是真正的富贵之路,张洪义准备北上将皇室事儿安定下来了,便立即带着百合前往江州,因此出发前,他同时向邓知州借人,将百合也接往京城。
    此事轰动了整个营州,当日那个市井无赖,谁料到上了战场之后,会有这样一场泼天的富贵掉落下来?
    近北胡同口,周大郎听到张洪义如今已经升任江州州牧,激动得浑身发抖:“张洪义,是不是那个张洪义啊?”他一连串的问,周大嫂也是有些吃不准:“说是个杀猪的,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
    “应该是了,应该是了,上回来的,说是个杀猪的。”周大郎双手合十,不停弯腰点头:“祖宗保佑,爹娘在天有灵,没想到周家这一回富贵脉该当不绝,收拾收拾,等他立了大功。说不定皇上会将咱们想起,将咱们接回去的。”
    周大嫂没有吭声,那日周大郎见了张洪义的面儿,没摆个好脸色便将人赶走,又说百合当日嫁给张洪义是再嫁之身,应该为叶世子自尽守节,那个姓张的一看就是个暴脾气。恐怕不见得会像丈夫所说的。能看在百合的份儿上想起他们来。
    可是看丈夫一脸欢喜的样子,想起他昔日乃是候府世子,如今容在这个小小的院落之中。吃穿用度皆比不上以往,甚至因为他身材瘦弱,平日连门都不敢开,就害怕遭受了当地市井无赖的骚/扰。成天窝在家中,这样一来。周大嫂哪怕心中不以为然,可看丈夫充满了希望的样子,也不敢吭声了。
    其实她心中也是希望百合能顾念旧情,哪怕不看在周大郎的份儿上。也看在昔日公婆的份儿上想起他们来,能将富贵分给他们共享,虽然她知道那希望是微乎其微的。
    她受够了这样的生活。四周地痞无赖的侵扰让他们一家人都如惊弓之鸟,她原本也是官宦之家的姑娘。这样的生活实在也是熬不下去了。
    而此时百合与张洪义分两路,被人接回了进京的路途。
    剧情中周百合做梦都想要回去,可那时的她直到死了,也没能踏回皇城一步,现在机缘巧合,百合来替她完成心愿时,她的这个心心念念的愿望倒是完成了,可惜替她圆了梦的,却正是剧情中那个周百合一直看不上的张屠夫。
    四周景色不住变幻,这一趟接百合入京的军队走得很急,张洪义的大军甚至早在几天前粮草就已经开始运到京中,废太子的残余部落已经围在了京都。京中并没有多少兵力,他们最好是赶在张洪义到时,与他一块儿进城,再不济也不能晚他太多,否则若是遇上太子党残余旧部,极有可能会遇到危险。
    当日周氏一族狼狈不堪被人赶出京城,没想到几年以后,百合还能有朝一日可以再次坐着马车回去。
    离京城越来越近了,护送她的人甚至来告诉她,说是最多离京城还有一天路程时,一行人脸上都不由自主的露出松了口气的神色来。
    越是离京城近,越是能感觉到不对劲儿,沿途一些村庄里的百姓估计已经感觉到不对劲儿,早已逃难,十室九空,路上偶尔还能看到几具穿着军服的尸体,大热的天,有些已经腐烂了,散发阵阵臭气。若仔细一些,还能看到大军路过的痕迹,留下的车轮印十分明显,应该是张洪义一行先到了。一路颠簸,有时一行人甚至连客栈都不敢找了住,如今好不容易快到达,一旦进了京中,必定就会有热水有美食,甚至还有貌美的姑娘了。
    晚上众人也不歇息,想要一口气儿赶到皇城根下,早晨天色才刚刚蒙蒙亮时,远远的隔着山道都能看到笼在雾气中那高耸巍峨的城门了,前头为首的将士精神一振,打马来到百合马车旁:
    “姑娘,快到了!”张洪义虽然已拜邓知州为义父,并且这一趟大家知道他立功之后必会有锦绣前程,可他跟百合还未正式成婚,再加上张洪义虽然现在握军权,可毕竟百合还未曾得到朝廷正式的诰命册封,因此为首的将领对她只称姑娘。
    “都到这会儿了,还没遇上叛军,说不定大人早将太子党余孽一举清光了。”那将士说话时,哪怕百合坐在马车里没看到他的脸,从他语气中都能听出眉飞色舞的意味,她笑了笑,只是很快的却感觉有些不太对劲儿了,马车轮子还在地上滚动着,可百合依稀感觉到地底微微的震动。
    她练星辰练体术两年之久,五感远比别人更灵敏得多,这是一小支人马前来了,且马蹄上应该包了什么东西,所以动静很小,应该是快到了才让她感觉到。
    “有些不大对劲儿,你听听。”百合掀起车窗帘子,向外头的人皱着眉头说了一句。
    外头的将士开始还不以为意,只当她是胡思乱想罢了,还笑:“姑娘想多了,如今离京城越近,大人领大军先行,都已经快到天子脚下,废太子的人马不是大人对手的,姑娘恐怕是久没见到大人,所以思念了。”
    那队人离得越来越近,百合摇了摇头,马车轮子还在地上‘骨碌碌’的滚动着,发出很大的响声,一定程度上消减了众人的听力。百合一脸严肃的神色,将士开始还笑着,看她表情有些不太对劲儿,想了想双腿一夹马腹,喊了一声停。
    众人不明就里,车队缓缓停下,那将士跳下马,将耳朵贴紧地面,这一转眼的功夫,那不知是敌是友的队伍离得更近了。这将士虽然不如百合武功高,可他在战场多年,也算是颇有经验了,此时听到马蹄声,脸色都变了变,对方越离越近,此时一行人就是想躲,可此时离京城不远不近的距离,这四周空荡荡的,又能往哪儿躲去?
    一行人数量这样多,还带了个女人,跑又跑不快的,那将士咬了咬牙,正拿不定主意,那支队伍终于赶到,一行约二十来人,穿着黑衣蒙了脸的队伍骑着快马冲来,蒙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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