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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2章

重生之千金媚祸-第4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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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王叔派去的人是偷偷摄了些现场片段的,当然段忆荣是不屑于去看的,不过能听听王叔的话也许也能作为判断的辅助。

    不过她也看出来了,这王叔明显向着裴钊也就向着那黎家丫头,说出来的讲不定也是混淆视听。

    她冷颜思索片刻:“说吧。”

    “是,”王叔恭谨俯身,“那天拍回来的片段里,有些少爷同黎小姐相处的画面,两人感情很好,看着也很温馨很舒服,让老奴不由得想起来,当年少爷养的第一只宠物乐乐去世之前,少爷开心的模样。”

    段忆荣抬起头来。

    乐乐…

    啊,她想起来了,一句话都已经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她记得那条叫乐乐的金毛寻回犬还是她买来送裴钊的生日礼物,那时候他才四五岁吧,当时她和丈夫工作太忙常常出差,他一个人在家常常哭哭啼啼的像个小姑娘一样,她看了心烦也不免心疼,后来就给他买了条狗。

    只是她记得那条狗养了两三年,结果意外车祸死了…

    身侧王叔似也陷在了回忆里:“那时候少爷啊,还很小很小的一只,小萝卜头一样呵呵,天天抱着那么一大条狗,跟狗玩呵呵,那样子要多有趣又多有趣!只是后来不信乐乐去世的早,之后好些年少爷都没再养过狗了。”

    王叔抬头对上段忆荣的眼,眸光真诚:“我们少爷是个长情的人,后来养过两条狗都是金毛,一条叫小乐,还有一条就是如今小乐的宝宝Happy,名字都是延续着乐乐的取的,宝贝得不得了。”

    “只是啊夫人,一个人儿时的伤痛和寂寞,长大之后可以通过很多东西排遣,也不见得再会表露出来;但是一个人是否能找回最初的快乐和幸福,却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并不见得是一个替代品,或者借由成长带来的改变就能轻易获得的东西。”

    王叔微微俯身,平叙的声线透着屋外午后阳光一样的暖意:“这位黎小姐究竟合不合适暂且不论,老奴也只是感叹,已经很多没有见到过少爷露出那样真心快乐的神情了。”

    “若是他同这位黎小姐在一起是真的幸福快乐,那么无论如何,都让人想要守护下来。”

    那是他多年看护着长大的小少爷,看着小小的孩子从当初小小孤单的一个背影,长成如今这个肩上扛着重担,纵使谈笑风生却依旧看得出寂寞的大男孩,王叔守护着这个冷清的家和他放心不下的孩子,已经太久太久了。

    话落他微微俯身,也没再表露出太多的情绪来,直至很久之后,宁静的空气里传来段忆荣裹着叹息的轻语。

    “好吧,你帮我去联系,这周末,我想约那黎小姐出来单独见一面。”


V331 赶紧把我娶回家

    那日回去寝室,黎曼曼自是把发生的种种全部跟两个小姐妹倒了一遍。

    她弱化了卿梓璇的事,强调了来帮她解围的叶大小姐,苏洛听得连连称奇,就连平时素来淡定的安浔都有些诧异,没想到那一向嚣张跋扈的叶诗媛竟然也会做出这么仗义的事来。

    不过之后她想了一转又想通了,既然叶明炀的碌碌无为可以是伪装的,那么叶诗媛的骄纵无脑又为什么不可以也是?

    前段时间安濛当众表白之后,叶明炀的这段地下恋也绷不住了,据说后来索性找了叶夫人摊牌把事情闹了出去,结果似乎三角恋曝光的大少爷反而显得更加懦弱无能了一些…

    总之如今叶家真真假假已经虚实难辨,在这虚无下尖利的爪牙却可能已经逐渐长成。

    随着叶明炀开始行动,叶诗媛这一段颇有分量的恋情也在今晚“意外”曝光;

    看来蛰伏多年的兄妹俩已经开始齐齐发力,今后叶家似乎也免不了一场动荡不安了。

    安浔心思多,当然想的大多都不会说出口。

    她附和着黎曼曼苏洛唏嘘感叹了一番,又安抚了一下黎曼曼稍稍沮丧的情绪,此事便也就此揭过,之后无人再提。

    一周的时间过得很快,转眼月末将至。

    11月头上心理学系几门大课有期中考,放松了整整一个暑假又被十一冲昏了脑袋的学子们终于收了心开始认真翻翻书。

    日子在秋风愈发萧索的一天天里飞快度过,到了月末的时候,连不大细心的苏洛都觉出来了,最近小浔和她城哥见面的频率好像有点低?

    这一天又是周日,清晨的校园还沉浸在一片静谧里,街道上的行人也很少,到处都一片清净安宁。

    市郊空置的厂房区,招租的牌子已经挂出了很久,但是那上头的电话却从来没有人打通过。

    伪装严密藏匿在厂房区深处的,是如今设备已经非常完善的秘密基地。

    最熟知安浔秘密的两名助手隋炘隋煜,就生活在这里。

    安浔复仇的资本来自于同Vincent的协议,她按照他的要求报复安家,在他无聊的时候给他找乐子,他则提供金钱助手和各种设备给她,辅助她做其他想做的事。

    最近安家的复仇已到了最后收网的关头,慷慨的大富豪亦是拨出了充足资金给安浔搞所谓的研究。

    其实安家一旦倒台之后他的乐趣必定会少了许多,如何把游戏继续玩下去,尽力掌控这个还算好玩的年轻姑娘,也许才是这位无聊的富豪如今正秘密筹划的事。

    当然这些和隋炘隋都无关,他们如今已经和安浔绑在了一起,一心一意的为了她的身体和生命服务

婚恋契约,老公,我曾深爱。

    最近安浔身体状况复杂没有再进行狩猎,隋煜空了下来,隋炘则日日扎在研究室里做他的血样研究。

    安浔的血每一滴都很珍贵,他努力的利用这些血样尝试各种实验,记录下观测数据。

    这一日又是一夜通宵,我们的大科学家穿着白大褂戴着手套,头发乱糟糟的在实验室里操作DNA检测仪。

    他的眼睛里有不少血丝,神色看着也微微疲惫,身侧的架子上,不同时间不同研究阶段的血样装在大大小小的试管和培植皿里,被不同颜色的标签严密分类,整个实验室里气氛沉寂,透着一股压抑。

    这是隋炘最近常有的状态,焦躁,易怒,情绪绷得死紧,高强度的工作。

    他在做的是研究,研究是可能出结果也可能没结果可能需要一天也可能需要一年的东西,有太多的假设和不确定性在里面,而他却是怀着争分夺秒的心情。

    设定好仪器之后,他拿出安浔上个星期的血样,他在之前把血样制成玻片,此刻放到显微镜下观察细胞活性。

    不同的温度,湿度各种环境,添加入各种药物激素,包括弱电刺激,他尝试了各种途径,当然如果结果满意,现在他也不是如今这样的状态了。

    其实他早该想到的,安浔这样的体质存在着一个很大的弊端,即基因的改变。

    这种改变表面看来并不明显,却将最终把她变成一个混杂体,偏离一个人应有的轨迹。

    这样的改变在她每一次饮血之后都会潜移默化的发生,而在身体受到重创却在短时间内得以恢复的过程中,有一个非常显著的质的变化。

    先前他有一个误区,认为安浔的伤口复原能力是细胞再生的能力。

    她每一次饮下的鲜血是类似于催化剂的东西,加速了她自体细胞的分裂复原能力,直到那次安浔炸断了自己一条手臂,他才惊觉差异!

    那一次之后隋炘心底便带上了百分之百的警惕,他怀着一个假设做了整整两个月的研究。

    之后的结果表明,安浔身体异变的程度几乎推翻了他之前全部的生物理论知识,当然她是一个自称灵魂异体重生的女人,似乎任何事发生在她身上都不足为奇了…

    这是世上是有能肢体再生的动物的,例如壁虎体内就有一种激素可以让它再生断尾,只是安浔体内并没有类似的东西。

    而且她的手臂再生和壁虎的断尾再生也不是一样的东西,她甚至无法自己塑形。

    用一个最简朴却也最恐怖的比喻来来形容安浔如今的身体,那或许便是泥偶。

    她只是一个套在一具躯壳里的孤魂,而这个躯壳可以不断被重塑。

    她靠汲取血液里的所谓养分来维持自己的身体功能,而这个养分他至今没能弄明白是什么东西。

    同时她还靠他人的血液来补伤,换句话说并不是她自身愈合了伤口,而是他人的血液细胞经由某种变化结成了一块新的“泥”,填在了她身体破损的位置,进一步同化后,表白上同她的外表融为了一体。

    只是这样的融合在内在并未发生,她体内的基因链被篡改得面目全非。

    残酷点说,她如今只是套在一张美艳皮囊下不明生物。

    就像聊斋故事《画皮》里的女鬼一样,这身皮囊只是个可画可塑造的外壳而已,里头真正的安浔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根本无人知道

重生之影后自强!

    生命生命,他和这样的她还谈什么生命!

    隋炘情绪无比沮丧,他从显微镜上抬起头,取出载玻片刚准备再换一块,忽然感觉眼前一黑脑壳一阵发晕。

    他忙伸手一下撑到桌上,不小心碰到了桌上装器皿的架子,架子滑落,隋炘惊得赶忙去接,却是迟了一步,那些血样轻巧的摔落到了地上,碎成了一堆红玻璃,他那一抓甚至不小心割伤了手掌,鲜红的血液顿时沿着指缝滴落下来!

    也不知是多久之后,隋煜提着小饭盒推开实验室大门的时候,看见的便是这样的一地狼藉。

    她愣了愣,望上角落里靠坐在柜子下方的隋炘,默默放下手里盒子,转去拿了一个医药箱来。

    隋炘掌心划破的伤口血已经凝固,他坐在那里像是了无生趣。

    隋煜过去用清水把那伤口冲过,再用镊子夹出里头的玻璃碎片,消毒上药之后用纱布层层包起来。

    隋煜力道很轻,伤口包扎起来驾轻就熟,隋炘在很久之后才抬头,望上对面她平静寡淡的小脸。

    “这件事很难办…”

    他开口,声音很哑。

    “不知道还有多少时间,也找不到方法,关键是除了安浔之外我没有其他研究体,即便有任何想尝试的东西也不敢随意乱试…小煜,这一次我可能真的找不到解决方法了…”

    他喃喃,话落她点头。

    抬眼的时候,已是细细在他手腕打上一个结。

    “你是不是很失望?”他望上她平静如一的眼。

    片刻她摇头,终于开口说话。

    “凡事尽力就好。”

    她言语和她本人一样淡漠,她看见对面隋炘眉目见煎熬的情绪,伸手轻轻摸摸他的脸。

    “无论行不行,那都是命,而命运不是能轻易改变的东西。”

    她伸手握上他的指尖:“我只是想,安浔更是没有他人可以依靠的人,她如今只能全心相信我们,无论是否情势所逼,既然有人把命交到了我们手上,竭尽全力,才是唯一该考虑的东西。”

    隋煜远不如隋炘感性,多年的杀手生涯培养出她的思维惯性,从开端到结局两点一线,有一个想做的理由,有一个要达成的目标,就可以简单的推进一件事;

    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都只左右判断,决不形成干扰。

    那平静一句,如微凉秋风,浅浅萦绕入耳。

    安静的实验室里漂浮着淡淡血腥味,门外,安浔静静而立,长发半掩之间,那一张明艳却已是因为长期未进食鲜血而显出微微苍白的容颜上,神色平静如常。

    她没有进去,也没有弄出半点声响。

    片刻轻轻将手中那管新抽的血样放到地上,她转身离开。

    ——

    安淮的婚期很近了。

    似乎两家都有人挺着急,自婚约被提及开始,秦家两老和宋灵韵约见了几次,很快将婚期定在了年末圣诞节前。

    眼看就要十一月了,所有的事宜都紧锣密鼓的筹备着,今日是秦可儿试婚纱的日子,预约的早上九点在vera_wong

    安濛身为伴娘也要陪同,随着安家的车到了婚纱店,她跟班一样跟上跟下忙活了大半天,临近中午的时候独自溜到了一楼,等候片刻,直至看见从路边出租车上下来的窈窕身影,这才微微松了口气。

    安濛不擅长应付秦可儿。

    更何况最近自家大哥和这还未过门的嫂子最近气氛怪怪的,每次出来办个什么事都会闹些不大不小的矛盾。

    她夹在中间很难做人,今天试伴娘服她不得不来,见了秦可儿又免不了一番烦躁,空闲的时候不知怎么就给安浔发了一条短信去,结果还真把人叫了来。

    安浔推门进来的时候,安濛的表情糅合着一抹刻意收敛喜悦时的僵硬,安浔随意瞥上一眼,就被逗的微扬起嘴角来。

    一旁守候的店员看见来了一个大美女赶忙上来招待,安浔笑笑说自己只是来陪客的不用麻烦,便跟着安濛一起朝楼上走去。

    秦可儿正在里间的VIP室试衣服,楼上轻音袅袅地毯柔软,豆沙紫的帷幔将空间隔离,安濛同安浔上到二楼,一眼看见的是穿着西服正坐在一处低头发着短信的安淮。

    男人的衣装总是很容易决定的,安淮的衣服早就选好了。

    只是陪着未婚妻来试婚纱的日子,有再重要的事也不该在这里发短信吧,安濛皱了皱眉:“哥!”

    那一声吼得安淮抬起头来,他最近似消瘦了不少,一张原本清俊的容颜如今感觉颧骨微微突出,眼窝也凹了进去,有些憔悴的样子,他抬头的时候有一刻晃神,下一刻就看到了安濛身后的安浔。

    安浔今天穿了一身很简单的T恤牛仔裤,长发披肩,四目相对的时候勾唇露出柔柔一个微笑。

    她最近出现的频率莫名很高,无论是在安家还是在秦可儿面前,安淮心头一跳,表现在面上则是深深皱眉。

    “小浔…怎么来了?”

    他开口的语气都是干涩,在越是紧锣密鼓奔向幸福的时候也就有些人是愈发不愿相见的,安浔甚至看得到安淮看见她时骤然紧缩的瞳孔,她幽幽笑得更艳了。

    一旁安濛有些心虚的清了清喉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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