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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烂尾小说修改直播-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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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看钟二的表情,简直就像在看一坨屎,他目光飞速从钟二身上掠过,出口便是恶言:“怎么还不滚?!”
  钟二从睁眼到现在,一直处于懵逼的状态,男人见钟二站在那里不动,视线又转回来,发现她没有再光着,而是穿上了衣服,便指着门道。
  “滚,你要是再敢做刚才那种事,我就送你下去见我哥哥——”他的语调不快不慢,甚至声音的起伏都不算大,但这其中的阴狠,却听得人脊骨发凉。
  钟二此刻还没有看剧本,对于他说的话,一头雾水,只是显而易见,男人已经气坏了,钟二能看见他握成拳的手都在抖。
  为防止挨揍,钟二低眉顺眼的顺着男人指的方向朝门口挪动。
  走到门口的时候,还从鞋柜里拿了一双拖鞋出来,穿在了脚上。
  她总不能光着脚出去。
  不过她正要开门,男人却又出声叫住了她。
  男人额角青筋鼓起,本来一张挺英俊的脸,现在看着扭曲狰狞。
  他大步朝着钟二跨过来,凑得近了,钟二才闻到,他身上有很重的酒气。
  男人一把揪住钟二的脖领子,咬牙切齿道:“你穿的是谁的衣服?你在哪找的衣服?你给我现在就脱下来!”
  钟二本来想要乖乖先溜走,先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钻进系统空间去好好的研究一下剧情。
  听到男人让她脱衣服,她的表情也不由得扭曲了一下,一把拽回了自己的衣领子,顺着男人的胳膊底下钻过去,接连朝后退了好几步,拉开了两人的距离。
  钟二对于喝多的男人有心理阴影,总觉得他们随时都会暴起伤人。
  男人瞪着自己悬空的手,又气呼呼的瞪向钟二,接着一脚踹翻了鞋柜。
  钟二看在眼里,心道,你看吧,要是自己没有机灵的后退几步,估计被踹倒在地上的就是她了。
  男人没有再强迫她脱衣服,而是哆嗦着手指着门,吼道:“你给我滚,马上滚!”
  钟二最大程度的绕开男人,慢慢的贴着墙边朝着门口溜,将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
  随时坐好闪身下蹲的姿势,防止男人暴起,好在男人没有要像踹翻鞋柜一样踹翻她的意思,钟二摸到门之后,赶紧打开,飞快的钻了出去。
  出门之后,就是走廊,走廊上一个人也没有,钟二晕头转向走到了尽头,前面就没路了,“这酒店的格局有点怪……”
  钟二轻声嘟囔,知道自己应该是走反了,另一边才是出口,正要朝回走,发现尽头拐角有一个门上有厕所的标识,便推门进去,进了隔间。
  什么也不知道的感觉太操蛋了,钟二进了隔间之后,锁好了门,直接闪身进了系统空间。
  他她已经有好长时间没回来了,上一世,她几乎就没怎么回空间,这次一定来,就看到空间大屏幕上好几个小窗口升级提示。
  除此之外,空间单间的窗外,似乎又能够升级了。
  不过钟二没有去理这些红色的弹出框框,而是伸手直接拿了操作台上放着的一本书。
  这个应该就是编辑传送给她的原著。
  钟二将书拿在手里,瞟一眼花花绿绿的封面,以为又是总裁文,毕竟刚才是那个房间,还有她睁眼的现场,以及那个气度不凡却脾气暴躁的男人话,很明显就是豪门虐恋的开场儿。
  不是带球跑的小娇妻,就是白月光替身梗,再不然就是豪门兄弟争夺一个傻白甜,或者强制爱,反正左左右右跳不出这一个圈儿。
  结果等到钟二看清了封面上花花绿绿的图像之后,整个人从里往外开始冒凉气。
  这书面上画的,并不是什么鲜花和时装男女。
  画面上的场景是在下雨,花花绿绿是奔跑的人和动物。
  人们的脸上满是惊恐和痛苦,动物张着大嘴,似乎边跑边在嘶声的嚎叫。
  这是第一眼看过去的情景,而再仔细看,就会发现,人们头顶举的伞,披的衣服,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坑洞,有的人脸上血肉模糊,而动物的身上的皮毛,却是不规则的一块一块,像是被人活活连皮带肉撕下去一样,露出赤红的肌肉。
  这面画的太传神了,钟二看的后脊骨的寒毛竖起,太阳穴突突直跳,直觉要不好——
  钟二的视线慢慢从封面移到书名上。
  整颗心彻底沉下去。
  这本书的书名叫,《像末日一样相爱》
  什么是末日?
  钟二一屁股坐在系统空间的凳子上,脑子里面闪过各种各样的僵尸,海啸,地震,病毒……等等等等让人心惊胆战的电影画面。
  钟二手里的书瞬间变成烫手山芋,她头皮发麻,将书丢回了操作台上。
  她站起身,在系统空间里绕了好几圈,企图连线编辑,结果又是别人接,不出意外,编辑又被外派。
  末世背景……
  钟二有的时候会去穿越者交流群窥屏,听他们说着其他世界的信息。
  其中让钟二最唏嘘的,就是末世背景。
  物资紧缺,人性丑恶,僵尸又恶心又难缠,但凡是死,必定死状凄惨。
  但那些大多都是四级系统或者五级系统才会有的任务,钟二现在才三级系统,她他曾经还想着,要是她一直不升级系统,是不是就一直也不会被分配到那样的世界。
  钟二焦躁的在地上转了两圈,将自己头发揪乱七八糟,最后实在没办法,才又重新坐回了系统操作台旁边。
  拿起了那一本,只看封面就让她想打退堂鼓的原著,深吸一口气,打开开始看剧情。
  无论是穿越到现代世界或者古代世界,钟二都不会有这种被命运扼住后颈皮的紧迫感。
  她不敢再像看其他世界原著一样,草草的翻过主线,而是仔仔细细,甚至比真的看小说还要慢一些,一点点看剧情。
  这是一个让人崩溃的世界,至少是让钟二十分崩溃的世界。
  末世来临时,起源是一场大雨,齐市从来没有下过这么大的雨,也从来没有下的这么久,整整六天,大雨过后,空气中开始漂浮一种肉眼可见的黑色细小颗粒。
  起先,这些细小的颗粒并没有引起民众的恐慌,他们照常上下班,顶多带个口罩,抱怨一句空气质量越来越差。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细小的颗粒并没有消失,吸入过多的人和动物,都开始变得越来越暴躁,直至发疯。
  几天的时间,几乎整个城市的人都疯了,他们跑上街道,和素不相识的人大打出手,甚至搏命,这座城市一直隐匿着,彼此间相安无事的流浪猫狗,常常会冲到马路上厮杀的遍地是血。
  而紧接着,随着另一场雨的降临,末世正式开始。
  那是比酸雨还要恐怖的一种雨,雨水中掺杂了无数的黑色颗粒,肉眼看去,呈现出一种黑灰的颜色。
  最可怕的并不是雨的颜色,而是这种雨有十分强烈的腐蚀性,书中简称为腐蚀雨。
  无论是人还是牲畜,只要沾上了雨水,皮肤就会被腐蚀,而随着这样的雨越下越多,气候也慢慢的开始改变。
  街道两旁的树木,都被雨水腐蚀殆尽,气温也开始变化,白天与夜晚的温差巨大,午夜让人瑟瑟发抖,正午的太阳能活活将人烤死。
  没有植物能在这样的环境下生长,空气也在这样的情况下越来越差。
  一开始人们还东躲西藏,要么闭门不出,要么就跑到街上歇斯底里,很多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打击的几欲崩溃。
  但人类的生存力适应能力是非常顽强的,在整个城市都陷入瘫痪之后,政府军便将郊区的度假别墅一条街整个用高墙圈了起来。
  能扛住腐蚀的钢铁合金,作为这一整条街的棚顶,而在棚顶之上,铺陈上太阳能板,收集阳光转为电力,再由电力过滤空气,将这一整条街,变成了这座城市的安乐园。
  只不过这个安乐园,却不如其名,并不是任何的幸存者都能进得来的,末世最紧缺的,最关乎性命的东西便是食物。
  政府军他们提供安全的甚至是和末世之前一样,有水有电,有正常空气的避难所,但人们如果想进来避难,就要用等价的物资来交换。
  末世来临,人与人之间的等级不仅没有消失,反倒是两极分化的愈加明显。
  穷人想要进安乐园就是痴人说梦,即便是你侥幸得到了一些物资,换取了进安乐园的门票,可是这张门票是有时限的,如果到了时间,没有物资来重新购买门票,就会被政府军丢出安乐园。
  到这时,政府已经不是政府,弱肉强食,才是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
  而在末世前就有钱有能力的人,他们在末世的初始,就组织起一批人跟在自己的身边,换取了进入安乐园的门票之后,再组织这些人不断的出去搜集物资,以交换能够在安乐园一直呆下去的时间。
  这是一种相互依附的求生法则,但这种依附建立在组织者的强悍或者富庶之上。
  而这本书的男主方未,在末世来临的最初,就开始组织他的手下收集物资,安乐园一建成,他就带着他的手下率先入驻,因为物资充足,他们得到了一整栋别墅酒店作为安家场所。
  而这本书的女主,是男主的白月光心尖痣,末世来临之前,出国留学,赶巧在末世的时候,她正回到了国内,也因为家庭环境较好,在形势不好的时候,收集物资充足,后男主一步入驻安乐园。
  这个故事很老套,当初女主出国的时候是甩了男主走的,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男主的心里固然还想着她,却也是不肯轻易的原谅。
  于是这两个安乐园巨头帮派,在男女主带领下,相爱相杀,最后一起干翻了政府军,经历了几番生死边缘,误会解除真心相爱。
  成功夺下了安乐园,将入安乐园的物资降到最低,从此变成了新的“政府军”。
  而这两人之间,前期有一个微不足道的阻碍,看书的读者通常称这种角色为炮灰女配。
  这女配不是方家人,末世来临之前,是方家久病不愈,眼看就要嗝屁的长子方怀,从偏远山村儿里买来冲喜的。
  别问为什么都现代社会了,怎么还会有冲喜这种说法,冥婚还有呢,只不过这些都悄悄隐匿的进行,不拿上台面而已。
  但人之将死,娶个媳妇就能痊愈的话,那世界上的医院早就黄了。
  这花了两万块钱就买来的山里小姑娘,婚礼结束,方怀都没能摸上一把,就去见了阎王。
  一个小村妞儿,就这样成了现任方氏掌权人的大嫂。
  原本方未就觉得冲喜这种事情,就是无稽之谈,他大哥死后,父母也深受打击,身体每况愈下,他是准备把这个小姑娘怎么买来的再怎么打发走。
  奈何他母亲不许,说是既然进了方家的门,就是方家的人,方怀新丧,她起码要给方怀守孝三年。
  方未拗不过自己的妈妈,反正方家养着这么一口人,也不费力气,只是碰面时,从来没叫过一声大嫂,在他的眼里,这就是个小女孩。
  方怀走后一年之内,方家二老相继去世,方未一时间焦头烂额,正这时候,跟了他多年的秘书反水,把公司资料透露给了对手,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
  方怀因着这件事,人也越发的阴沉,虽然把损失降到了最低,可公司还是受了重创,资金链险些断了。
  这个买来冲喜的乡下妞名字比她本人还土,叫马三丫,她一辈子没过过这种衣来伸手的日子,钱还能随便花,从小下地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这日子简直就是赛神仙!
  因此有那么一年半的时间,这个未成年的小丫头,每天就一边儿享受这样仙女儿一样的日子,一边在深夜的时候,给晚归的方怀,留那么一盏灯。
  父母和大哥相继去世,这深夜的一盏灯,让方怀渐渐有了那么一点认同她为一家人的意思,进出碰到的时候,虽然还是不叫大嫂,但也总会点个头。
  偶尔在其他的地方得了什么小东西,家里除了她也没有女眷,就让佣人拿给她了。
  这样时间一久,本来只是贪图享受的小姑娘,就又开始贪恋起了别的。
  她每天听着佣人们嚼舌根,说她只是个买来的摆着的玩意儿,等到方未娶妻,家里有了女主人,她肯定是要和她们一样,做佣人的,要不然就是赶回家去,或者转卖。
  这小姑娘才十八,耳根子软的直耷拉,听这话之后,哪能受得了?
  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她过了一年多公主的日子,她一辈子最好的日子,要是被打回原形,变成了伺候人的佣人,那种落差想想就要人命。
  于是小姑娘冥思苦想,怎么才能把这种生活一直持续下去,最后想歪了——
  她们村子里有的人家,穷的很,家里好几个儿子,要是有那个没了,就把娶来的媳妇给另一个,甚至两三个兄弟,私下偷偷共妻的也不是没有。
  这小姑娘嫁过来,连自己的丈夫都没见过几面,只记得在葬礼上,那张发青的人脸,还是个处儿呢。
  自己还干净着,她想着方未没理由不要她,他还总给她带东西呢,不可能一丁点儿意思的都没有的。
  于是想通的当天晚上,她不光给方未留了灯,还偷偷的钻进方未的屋子,企图勾引他。
  方未当天本来就谈崩了合作,喝酒喝的脑子都离核了,疲惫的回到家,掀开被窝看到他名义上的嫂子,正溜溜光的躺在他的床上,当场连脾气都没发出来,直接吐了。
  这件事之后,女孩子成了家里佣人们私下谈论的笑话,方未直接搬了出来,但很快,末世来了,方未到底还是念着她是自己名义上的嫂子,和那深夜的一盏灯,将她一起带着了。
  并且因为这女孩子年纪小,早早的就进了安乐园,不出去跟着收集物资,吸入的粉尘少,也没有像其他的人一样,身体发生异常变化。
  她还是像个小公主一样,还住着别墅,除了不能出去逛街,和没有末世之前一样,方未一点儿都没亏待她。
  要是个有脑子的,这时候就老逼实的当个小公主,在家窝着算了,连饭都不用她做,内裤都是方未用物资雇佣的佣人洗。
  结了个假婚,一夜之间乌鸦变凤凰,还白捡了方未这么个靠山,她要是真的看上哪个小伙子,搞对象方未都不可能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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