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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我和先帝相爱相杀日常-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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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戚慈一时也没有事情做,恰好看见阿溪他们,走过去自然而然地加入了他们。
  大巫带着承去山间采药存储,见到这一幕,笑得合不拢嘴,他点头道:“真好啊。”
  真好啊,现在的部落。
  作者有话要说:  暂时不会打起来哒~会先建设一下部落,现在开战,慈慈纵然是天仙下凡,不付出惨重代价也赢不了啊~
  感谢昨天安慰我的大家,我知道宝贝们都在,其实每一个经常给我留言的小可爱的名字我都记得哒,哈哈哈哈, 毕竟我一天都混迹在书评区23333
  好了,明天又要上班了,摸摸头,做个好梦,晚安啦~


第50章 五十 奇珍阁
  苑城的贵族攀比风气甚重,基本就是你家有个什么; 我家一定要有一个更好的; 若是最近风靡什么; 你家没有; 那在贵族聚会之上必然是会被众人嘲笑的。
  有一年; 苑城传进来一种极薄的绸子,花色新鲜极了,关键是这绸子裁剪后穿在燕家少主身上; 顿时就风靡了起来; 一时间; 谁家若是没有几身这印花绸做的衣裳; 出门都会羞于见人。
  这绸子的价格也从最初的二两银子一尺暴涨到二十两银子; 却还是络绎不绝,甚至一度断货。
  这就是名人效益; 也等于是一种攀比风气。
  要想在苑城做大生意,想在这天下做一等一的生意; 首先就要抓住这些贵族的心理。了解你的客户; 你就成功了,所以那些真正成功的大商人啊; 对历史来说; 已经不单单是个商人了。
  前有陶朱公范蠡; 聪明睿智,文韬武略,圣人之资; 在史书上,这是一位政治家、军事家以及经济学家,他的另一个身份才是商人。
  后有吕不韦,低价买进高价卖出,从一个家财千金的大商人成为秦朝相国,一句“奇货可居”闻名于世间。
  纵然历史已经变了,这两个人都不存在,可是历史永远是有借鉴意义的。这个道理,戚慈比谁都明白。
  最近,燕家举行宴会,地方定在苑城郊外的落鸣山上的亭子之上。落鸣山的日出日落和满山的樱花市最让人津津乐道的东西,这个季节由于没有樱花,一时间大家都没有想通这是要赏什么?
  赏初雪,奇怪了,苑城很少会下雪的。
  只有那亲自收到的帖子的人才知道,燕家怕是想要炫耀他们不知道从何处得到的名为“纸”的东西吧。燕家也算是下了大力气了,给每家每户的帖子都是洒金纸,看上去富丽堂皇,实质造价不菲,下这样的血本无非就是为了彰显他们自家的财力和势力。
  真正的贵族那就是要用别人都没有的东西。
  说来这纸真是一个好东西,洁白柔软,又极易书写,关键是……这东西看起来就价值不菲啊。
  一时间苑城热闹极了,大家都在暗暗打听,这种好东西究竟哪里才买得到。可是四处打听之下,也没有谁知道这东西究竟哪里来的,不是没有人想过问问燕少主,专门在苑城最好的酒楼订了一桌酒席,却只换来燕少主微微一笑。
  什么也没有问出来,酒席的银钱还不菲,气煞人也。
  既然问不出来,那就赴宴赏雪便好,天公作美,前日晚间果然下了一场小雪。
  燕少主这次也算是下了血本了,他总共请了十来户人家,不是每一家都是贵族,可是却都是苑城有头有脸的人家。
  这个颇大的亭子四周都是纱幔,那纱幔微微带青,风一吹纱幔微微飘荡,让人有些心痒痒。燕少主端坐在中间,他身边站着好些个侍女,个个都貌美如花,穿着裁剪得到的绸布衣裙,头戴金玉,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哪家的女公子呢。
  先来的是个小士族家的嫡子,姓姜,名磬。这人面色白净,生得有些稚嫩,实际年纪比燕少主还大那么几岁。
  他一进来便弯腰行礼,口道:“今日倒是托了少主的福,才能一赏初雪了。”这亭子四周烧着炭炉,是故亭中非但不冷,还有几分暖意。
  燕少主笑着说:“磬来了啊,快坐快坐,春花,上些茶水来。”他身后立刻站出来了一个美貌的侍女,,很快就斟了一杯茶,柔柔地端给了姜磬。
  这个茶盏是极薄的瓷杯,上面画着艳丽的樱花,姜磬从没有见过这样上乘的瓷器,一时间被惊住了。
  他眼神之中流露出来的震惊取悦了燕少主。
  苑城原本就位置比较偏远,王都流行的东西传到这边来往往已经是几个月后的事情了。说是贵族、士族,其实也没有见过多少好东西。这瓷杯一出,顿时惊艳众人。
  这杯子,做工比多少人家中的花瓶摆件都好啊,可是在燕少主这里,却成了一件喝水的用具,这才是真正的贵族啊。
  每一个看见这瓷杯的人,心中莫不感叹燕家的奢华。
  眼看着,人就来得差不多了,燕少主微微打眼一瞧,却什么都没有说,众人便心知,这一定是还有人没来呢。
  人人都在心李里想着,不知道最后到来的人究竟是谁,这般贵重。
  一双纤长素白的手撩开的青色的纱幔,单单就是这双手,便足以让人惊艳了。连燕少主都不由得凝神屏气,什么叫做宛若天成,肤色如玉,这就是了,他燕恒也算是长了一回见识了。
  来人穿着碧色宽袖衣袍,一头乌发只用一碧绿的发簪微微挽起。容貌之盛,世间罕见,吴国好美人,可这等美人实在是无人见过。
  苑城这等边陲小城之中,还有此等人物。雌雄莫辩,有着女子的精致和娇媚,又有着男子的随性和洒脱。
  以至于她身后跟着的那人,就这样顺理成章的被大家忽略掉了。
  “燕少主好。”
  苑城新开了一家奇珍阁,号称无珍品不卖。什么叫做珍品,那便是世间罕见之物才能称得上一字“珍”。
  这里面全是让人趋之若鹜的东西,洁白如雪的宣纸,桃花笺,洒金纸,还有各色各态的瓷器以及上好的玉石和十里飘香的点心。甚至还有这神秘的食谱和不可描述的东西。
  没有人知道那所谓的不可描述的东西是什么,店家说有缘人才能得见,什么是有缘人,谁也不知道。
  “奇珍阁”背后的主子是谁,谁也不知道,却没有人去找麻烦,大家自然就懂了。都是人精,谁也不是傻子不是。
  一时间,贵族之间人人以拥有“奇珍阁”的东西为荣,攀比的风气使得“奇珍阁”的东西越发显得珍贵几分。
  这小小的“奇珍阁”说是日进斗金也不为过,至于背后的主子,自然是戚慈和景翘了。
  “到底是你眼光独特啊。”景翘斜坐在榻上,端着一杯热茶,雾气腾飞模糊了她有些冷硬的眉眼。她眼前的小几上面放着这半个来月的账本,实在是让人满意。
  景家的确有钱,可是光有钱还不够啊。
  戚慈建议联合燕家,推出“奇珍阁”,实在是一步妙棋。听闻景翘的话,戚慈勾唇一笑,随意翻了翻账单,亦是满意极了。
  这是她和部落安身立命的东西,在这个世界生存,总是离不开钱财的。“奇珍阁”运转正常之后,戚慈和景翘的先前商议的商队便正是建立了,两人心照不宣地将自己的人塞了进去。
  鸽子已经训练出来了好几只,至于参与商队的人,戚慈已经提前询问了,万事俱备,只等开始了。
  这一个多月,部落里面说一句天翻地覆不为过。破旧的茅草屋被推倒,新的砖瓦房修建了起来,人人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
  戚慈的屋子不大,采光却极好,让人一进门就心情极好。有屋住,有食吃,还得要有衣穿。这个时间段的历史上,是没有棉花的,棉花传入中华的时间约莫是明朝了。
  没有棉花,保暖就成了大问题,没钱的平民百姓,多是在衣物里面填充碎麻布,有钱的贵族自然是穿毛皮衣物了。
  戚慈一直想弄到棉花,可是棉花这玩意,还当真不是她现在说能找到就能找到的。
  但是好在今年冬天不算太冷,多穿些衣物也是将将能御寒的。
  至于行,戚慈不是没有想过将山路铺上石阶,这样进出都会方便许多,可是一想到太谷镇的事情,她就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石阶路的确是方便好走,可是方便的不单单是部落里的族人啊。
  她的桌上,那专门写着武器的木块都叠了老高了,她已经将四大发明之一的火药都写出来了,可却是纸上谈兵,部落里面缺少能将这些武器化为实质的人啊。她也不过是个理论派,理论派身边没有个实践派那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她的桌子上,堆着的是能称霸天下的武器,可部落的族人杀只鸡都还用着石刀,有那么一瞬间,戚慈有点悲伤。
  “嘿!哈!”戚慈打开窗,远远传来了声响。
  “泡儿,你这个拿剑的姿势不对!天赐,你没吃饭啊,你这个力气打鸡都打不死!”在部落口的大树下,一大片开阔的土地,在寒冷的冬季,原本应该猫冬的时候,这里就成了一个极好的训练营。
  戚慈微微一笑,想着横竖闲着没有事,不如去看看。
  部落的男丁几乎都加入了这场训练,训练场分为两块,一边是成年男子,一边是尚且年幼的男孩。两边的总教练都是大山,大山是个严肃负责的人,丁是丁卯是卯的,该怎样就怎样,谁求情都不行。
  戚慈到的时候,力气达不到要求的天赐便大山单独提溜到一边,他让他左右手挥剑一百下。
  天赐背对着戚慈,挥了大概二十来下,就觉得手中的石剑越来越沉重,他突然将剑一扔,怒吼道:“凭什么我们要吃这种苦头,好端端的大冬天不在屋子里面待着,要出来吃这种苦!就算我学会挥剑又有什么用!我的生活从此就会有什么改变吗?”
  一时间,所有人都愣住了。
  天赐则像个斗胜的公鸡,高高昂起了脑袋。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废材咸鱼作者君决定立下一个梦想,那就是冲击季榜,啊哈哈哈哈,宝宝们多留言嘛~人家要去季榜尾巴上面遛一遛,以后也好骄傲地说我也是去过季榜的人了~等我上了季榜,就双更(作者豁出去了)~
  下一章预告,嘻嘻嘻,不告诉你们~么么么哒,感谢专门留言安慰作者君的宝贝儿们,群体么么么哒,知道你们大概都很忙,记得有空要来看看我~比心,晚安安~做个好梦哟~


第51章 五十一 剑法
  “你学会了挥剑; 你的生活的确不会有什么改变。”戚慈突然说道; 天赐皱眉转过身来,这才发现戚慈过来了。
  戚慈很少会板着脸,他们也很少见她这般严肃。
  “神……神女、大人。”天赐动了动嘴唇; 恭敬地喊人。其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神女大人看起来年纪还没有他大,他却莫名地有些害怕她。
  一时间,一片寂静,谁也没有说话,天赐有些别扭。他说那番话的时候,理直气壮极了; 因为那都是他发自内心的想法,他是真的觉得挥剑没什么用处; 不如回家去。可是一看见戚慈; 他莫名就有点怕了; 他开始怀疑自己那番话是不是说得不太对了。
  戚慈没有说话; 她打量了一眼天赐; 走了过去,捡起了被他丢在地上的石剑。石剑很沉重,没有开刃,是害怕他们不会用剑伤到了人。
  她练剑的时候; 最爱惜的就是剑,无论是什么材质的,她永远记得最初大山对她说的那句话; 一个剑客,最爱惜的,应该是手中的剑。剑不是死物,而是并肩作战的同伴。
  “大山,你将你的剑给他。”右手拿剑的戚慈,显得有些冷冽,在场的人,哪怕是大山都没有见过这样子的戚慈。
  大山的剑,开过刃,也见过血。这是他的伙伴,他其实是并不想将剑借给天赐的。
  “将剑给他,我告诉他为什么要学剑。”戚慈站在那里,脊背挺直如同山间的绿竹,仿佛没有什么可以将她打倒一般。大山悚然一惊,他明白了戚慈的意思,她这是要同天赐比剑法,可是要知道,戚慈的剑是没有开刃的笨重的石剑。而他的剑,是锋利轻盈的青铜剑,这二者之间,谁更厉害显然易见。
  “神女大人……”大山面上的担忧实在太明显了,戚慈忍不住轻笑道:“怕什么呢,我是你亲自教导出来的。”
  她曾经那么辛苦咬着牙一步一步学下来的,纵然是现在,再忙再累,她也没有放弃过练习剑法。一个人纵然再有天赋,没有努力,没有挥洒过汗水,哪里就那么容易成功了。天赋固然重要,却不代表拥有天赋就拥有一切。
  大山一步一步朝着天赐走过去,他双手捧着剑,非常慎重地将自己手上的剑拿给了天赐,说道:“不要辜负它。”不要辜负了他的伙伴。
  天赐有些慌张了,他不明白事情怎么就发展到了这一步,怎么他就要同神女大人比试剑法了,他手中的剑还是开刃的,万一伤到神女大人怎么办。
  戚慈轻笑,眼神之中第一次闪过一丝轻蔑:“你不要太有负担,你试试看,能不能伤到我。”他这个样子,想要伤到她,完全是痴人说梦话。
  天赐显然也看见了戚慈眼中的轻蔑,他到底是个男儿,有几分骨气,被人这样一激,再怎么样也不会退缩了。他拿起剑,比划了几下,心中突然就生戚起一股豪情来:“既然如此,我就不客气了。”
  人群散开,围成了一个圈,留给了戚慈和天赐足够的场地。
  戚慈单手拿剑,看上去丝毫不费力,挥剑如同行云流水,但是没有一个人敢忽视这美丽的姿态背后的威胁,有那聪明的,就知道这次天赐惨了。
  看见这样的戚慈,大山露出了一个笑容。
  这是他一手教导出来的,不管未来的他有多少学生,会教导多少人学剑,戚慈都是他最优秀的一个学生,有天赋还努力的,他此生也许只能遇见一个戚慈了。
  天赐拿着显然占优势的青铜剑,却毫无章法,他有力气,有武器,却依旧不如戚慈。
  戚慈的剑法讲究一个字“快”,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她的动作利落极了,没有过多的花哨,好看却也能致人于死地。
  她的剑法很有灵气,因为她总是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分析出来一个人的弱点和破绽,她与人对战,全身心的注意力就在对面的人身上了。周遭的事物便都成了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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