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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穿越弃妃不承欢:媚杀大王-第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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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安全啊!好久好久,都没有这样安全过了!




石宣英的胁迫7

他也倦极了,却还是凝视着她。清澈的湖水也洗不净的憔悴和沧桑。吃了多少的苦头啊,千山万水,竟然还能重逢!


    真正的恍如隔世!


    那一决绝夜,胜过多少的一见钟情。


    因为自己处境的艰难,男子汉大丈夫,竟然带不了一个女人远走高飞,本是心里的疼痛,毕生的耻辱!如今,总算能够扬眉吐气,至少,能够护佑自己的女人!

    他微微一笑,环住她,也闭上了眼睛。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


    是他先睁开眼睛,看怀里的女子,眼睛湿漉漉的,就如一条将醒未醒的蝉,轻薄如蝉翼的睫毛先微微动一下,才缓缓睁开。


    夕阳从树缝上投射下来,落了她满头满脸,阳光那么妩媚,映照下的晕红的脸,也那么妩媚。他一时竟然痴了。


    这两年,风里来雨里去,刀枪剑戟,出生入死,血雨腥风,哪里敢梦想还能如此的温柔缠绵,两相依偎?


    在人群里寂寞了那么久,方才遇到自己的同类——


    就如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如今,方可以完完全全地卸下伪装,敞开心胸。


    前方是一大片茂密的树林,此时,夕阳已经慢慢地沉到末梢,那样艳丽的红,将天空的云也染成一片片流动的红晕。远处的群山从深深的褐色到浅浅的蓝色,然后,远远可以看见雪山的山巅那样皑皑的白色。


    前面,是一片草地,草色绿成墨一般的深浓,盛开着星星点点的小花。而草地的远方,一棵一颗生长着圆顶的鸵鸟树。这种树没有斜出的枝桠,只到了顶端长成一个大大的圆形,远远看去,就如一只细腿的鸵鸟。而在这长满鸵鸟树的草地的左边,一条长长的小河曲折蜿蜒的流淌,夕阳的最后的金红洒在清澈的河水里,伸手一捞,仿佛能捞起一块潋滟的宝石。


    她笑起来:“明道,这就是你们的地盘么?”




石宣英的胁迫8

她笑起来:“明道,这就是你们的地盘么?”


    “这一片都是。不过,要回去,我们还必须走一程。”


    她站起来,浑身满是精神,眨了眨眼睛:“走啊。”


    他心跳了一下,一把拉了她的手。


    两马并辔,两人并肩。


    马匹走得那么悠闲,人也走得那么悠闲。


    第一次如此放松的状态,真正的安全的感觉。


    某一刻,蓝玉致甚至不经意地悄悄地掐了自己一下,以为这是一场梦。


    他看到了她的小小的举动,微笑起来,理解,并充满了怜悯,是男人对女人的那种特有的怜惜。


    她察觉,脸色更是赧然,却理直气壮,毫不羞涩。


    是啊,一个女人,总是不敢成为真正的浪子。


    再浪再倔强,总还是渴望着,总有一天,能有一个真正的依靠,进入一个避风的港湾,即使没有荣华富贵,至少有人呵护备至。


    风里雨里,总是他挡在前面就是了。


    就这么简单,难道也有错么?


    夕阳已经完全隐匿,天空披上了两层艳丽的纱:红的,蓝的,飘渺如仙宫一般。前面零散的杏子树,虽然不在浩瀚成林,但也一排一排的,风吹花落,落音缤纷。


    明道看身边的女子,一身的花瓣,飘荡的红色裙摆。


    人比花娇,芳草斜阳,一时,竟是无比心醉。


    她手攀花枝,嫣然微笑,声音温柔:“去年夏日,我就到过沙洲,当时做了一场梦,梦见无边无际的杏花林,却不料,这次竟然真的见到了……后来,我问黑虎,他说,这是李广杏……”


    “这正是李广杏。据说是当年李广西征带进来的,很是出名。当地人,会摘出去卖的,卖不掉的就制作成杏仁,杏脯,储存起来,有些灾荒,寒冷的季节,便是靠着这个救命,可以吃一个冬夏呢……”




石宣英的胁迫9

越往前走,杏花的颜色更是深浓,到后来,竟然是深深浅浅的五色了,红的金色的混杂。


    蓝玉致惊奇极了“哇,真的有五色杏花?”


    明道可一点不稀奇:“是啊。一直都有的。”


    “以前,我看过一本叫《西京杂记》的书,里面记叙:‘东海都尉于台,献杏一株,花杂五色,六出,云仙人所食’……说杏花是五色的,我以前可从未见过呢……”


    现代的杏花,都是单色。《述异记》一书中也谈到,天台山有五色的杏花;六瓣,叫仙人杏,核内双仁。从植物学角度看,杏属蔷薇科,应是五瓣花。所以,现代人还以为古书中的六瓣杏花是误传。


    不料,竟然是真的。


    想必是气候变迁,千年淘汰下来,杏花的基因突变之缘故。


    “明道,你知道么?这种六瓣的杏花结实,人家说是仙人吃的呢。”


    “那可不正好?等杏子红了,我们吃了看能不能成仙。”


    她欣然点头:“我很喜欢吃杏子的,这一次,可以随意吃了。”


    明道莫名的欣喜,仿佛是一次承诺——两心如一的承诺。


    一切都是无言中。


    道白非真白,言红不若红,请君红白外,别眼看天工。


    一波春水绕花身,花影妖娆各占春。纵被春风吹作雪,绝胜南陌碾作尘。


    ……


    二人走过杏花林,他终于谈起自己的经历,将艰辛说得轻描淡写,将死生说得无足轻重,甚至自己当时何等重的伤,怎样突围出去,几乎整整三个月无法动弹,形如废人……幸好命不该绝,遇到救星!……这些,他都是一句带过!

    只有趣之处,方才眉飞色舞。他本是慕容鲜卑的王子,这里,曾是他先父王早年停留过的地方,只是事隔已久,斗转星移,他一个人逃亡此处,历经辛苦,终于为他们所拥戴,成为这只有区区三千人不到的部族的首领。




石宣英的胁迫10

他们的部落,是古老鲜卑人的一支,叫贺,和他们交战的,是另一个部落,叫兰。


    小小的领头人——那是原始部落真正的人民公仆,带领人民厮杀,寻找最好的水源,草原,繁衍后代,壮大部落!


    而没有享受的条件。


    甚至较之在葡勒军中的时候,更是远远不如。


    但是,他甘之如饴。但凡一个真正雄心壮志的男人,谁肯寄人篱下,受着裙带关系的牵绊?


    蓝玉致仔细地倾听,只是不讲自己的经历——比起明道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光明磊落创业史,自己的经历,当然就显得有点儿不堪了,也乏善可陈。


    自己总不好说,是葡勒厌恶了自己,责怪自己,把自己打跑了的吧?


    如果不是那一巴掌,还眷恋锦衣玉食,割舍不下呢。

    一个小三未遂,卷款携逃的女人,怎好说自己的过往?

    幸好,明道也没问。


    他知道艰辛,所以不问;只有经历过困苦,才具有这样怜悯、体谅他人的情怀!过程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终于来了,就在身边,脱离了昔日早已想脱离的一切。

   一切,都来得及有一个崭新的开端。

    这还不足够么?


    终于,二人在前面的一片聚居地停下来。


    水草丰茂,花儿飘香,牛羊成群。一座一座坚固的半土墙半帐篷的院子掩映在密密匝匝的树林里,然后,是大片大片的草地。


    远远的,一座房子前面,一个妇女正在清理料草,不时往前方看看,似乎在等待着谁。看她那样一下一下的张望,已经带了点麻木的茫然,想必不知已经等待了多久了。过了一会儿,远远的,一个穿着软铠甲的男子骑着瘸腿的马一瘸一拐地往那个方向走去。那个妇女正好弯下腰倒草料,等她抬起头,再次张望时,那个男子已经下了马大喊着她的名字冲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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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个男人正是她等待已久的丈夫,现在,战争结束了,他终于衣衫褴褛地回来了。


    所有人,都在为幸存而欢呼兴奋。


    蓝玉致也笑了起来:“这里真好啊。”


    明道的眼睛一亮:“你喜欢这里?”


    “非常喜欢。”


    是由衷的,而非敷衍。


    远处,已经看到那些训练有素的野人,在大的帐篷边围坐,生起老大的一堆火,火堆上烧烤着整只的牛羊野兔……香味滋滋的,烤羊肉的油掉入火堆里,发出奇怪的焦糊的香味。


    许多人围着,穿着鲜艳的衣服,载歌载舞,各种奇怪的当地乐器,发出呜呜的声音,是他们的庆功大会。


    大家一看到明道,立即欢呼起来。


    又看到他身边的女子,更是惊奇——仿佛变魔术一般,本是个丑陋的不男不女的家伙,为什么忽然变成了如此清新妩媚的少女?


    而且,和这部落里粗糙黝黑,彪悍健美的女人完全不一样。她荆钗布裙,单衫杏红,那么白皙,那么纤细,那么柔美……


    每一个种族的人都是不一样的,尤其是气候,环境的差异,这里的姑娘们,长年累月跟男人一样单衫赤膊,风吹日晒,当然没有什么防晒保养一说,一个个健美有余,清秀不足,十六岁的姑娘,看起来三十岁一般。就如海南谚语中的三大怪:第一怪,姑娘长的象老太;第二怪,老太长的象妖怪;第三怪,抱着孩子谈恋爱……


    古人的生存条件,毕竟是恶劣了许多,而且绝大多数女人,更不能养尊处优,比男人还男人,动辄赤膊上阵,衣服都不能遮蔽全身,当然不可能如现代人的审美观一般:越是白皙苗条,越是好了。


    所以,一看到来了个完全不同的女子,立即如参观稀奇一般。


    “乌拉……”


    众人欢呼,争相围上来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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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欢呼,争相围上来观看。


    最素朴的一种欢迎,他们不懂得含蓄,但知道是首领的女人,兴高采烈,有些人甚至伸出手拉她,热情地示意,要她加入围着火堆的欢笑跳跃。


    她看明道,明道笑意盎然,拉着她的手,进入了部族的欢乐之中。


    蓝玉致已经对异族的邀约和热情不陌生了,她像他们那样爽朗地,爽朗地答应,也拉他们的手,仿佛自己跟他们是没有任何区别的人。


    跳累了,跟明道一起居中而坐,有人送上来一大盘的烤羊肉,也没什么筷子餐刀之类的,大家用手抓着吃。羊肉放了盐,放了野生的苜蓿和香葱,渗透出一股野孜然的味道,浓香扑鼻,吃一口,更是满嘴余香……


    有人捧上来用竹筒装的酒,蓝玉致扒开塞子,但觉酒香扑鼻——竟然是一种杏花的香味,原来,酒也是杏子杏花酿的——真真是杏花酒!


    她喝一口,又甜又浓郁,度数显然不高,完全是果酒,一仰脖子,就喝下去大半。明道呵呵大笑:“玉致,好酒量……”


    “哈哈,这算什么?我曾经一顿喝过一瓶酱香型的茅台……”


    “茅台是什么酒?”


    她一怔,哈哈一笑:“是中原的一种烈酒。”

    中原,多奇怪的说辞——21世纪的中原,这酒出自贵州,这时,贵州还不是中原吧?西南边陲,蛮荒之地,四处都是苗疆蛊毒的传说。

    明道见她情绪非常好,他几乎受了感染,也畅饮一番。


    夜深人静,面色酡红,终于,火堆逐渐暗淡,跳舞的人们也吃饱喝足,累了,困了……人群,慢慢地散去了。


    只有二人依旧躺在火堆边,手拉着手,闭着眼睛,心里却是清晰的。


    一阵微风吹来,有露水的味道。


    明道坐起来,抱住她,柔声道:“夜露凉了,我们进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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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嫣然地搂住他的脖子,丝毫不曾羞怯,仿佛是习惯了的——千里迢迢的重逢,阻隔了一切的矜持,就着他的脖子,看着他起来,走向屋子里。


    那是他的屋子。


    很简单的一间木屋,外表粗犷,内设也很粗犷,并不因为他是首领,就特别的奢华——只有一张大木床,上面铺着巨大的一张牛皮,因天气热了,倒算得冬暖夏凉。


    蓝玉致是被抱上去的——所以一点也没有感觉到凉爽,反而是热——无比的炎热,仿佛浑身被放在火上炙烤一般,从内而外的炽热。


    甚至明道的眼睛。


    没有烛光,只有月光,一览无余的从窗户里照进来,明道的眼睛,在月光下,几乎要燃烧起来。


    甚至他的呼吸之声,激烈,喘息,微微的,带着一个男人特有的急切和渴望。

    女人和男人,都热!

    她没有感到惊讶,也没有任何的不安,留下来的时候就是知道的,自己是成年人了,是27岁了,不是17岁不懂事的小女孩。


    明道的声音也变得微微嘶哑,一个寂寞男人,面对心仪女人时候的那种嘶哑,仅仅是重逢这一个因素,已经足以让人情深意浓,感情突飞猛进了。


    “玉致……真的不走了么?”


    他目光如火,她面色如火,能感觉到他呼吸的气息,那种强壮男人的气息,灼热地贴在自己的唇边。


    她面红耳赤,却镇定地点头。


    “真的不走了?!!”


    那么急切,一再确认。


    能走到哪里去呢?信都?叶城?还是21世纪的C城?离开的时候,整个南方的干旱已经开始,据美国GBN报告预测:中国南部地区在2010年前后将发生持续整整10年的特大干旱。2010年以后,中国北方水患不断,南方一片干旱。现在,已经是几千万人民没有水喝了,再干旱10年,那是什么景象?




石宣英的胁迫14

再一次天下大乱,饿殍遍野也不是不可能。


    自己还回去做什么呢?


    如果真有2012;真有世界末日,自己在这轮回的穿越里,岂不是无意中躲过了?


    我死之后,哪管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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