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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重生之纨绔邪少-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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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敢开枪,本少保证让你们所有人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说这话时,凌天更是将目光移到了眼前叶琼的脸上。

感受到凌天眼中毫不掩饰的寒意与杀意,叶琼顿时感觉自心底涌现出一股冰凉的寒意。

回过神来的叶琼,眼见李科,竟然冲昏了头脑,对凌天拔出了抢。这一刻,叶琼恨不得上前一巴掌,将这二货给抽死。心中更是强忍着怒意,恨声暗骂:你这蠢货,你自己想死就算了,可别连累了我们好不好!

因此,只见回过神来的叶琼,当下阴沉着脸,贝齿气得咬的咯咯直响,随后几乎是从牙缝中挤出了几个字。

“还不快住手,你想死是不是!”

只是,这边叶琼的话尚未落音,身后却是传来了一声,低沉浑厚的怒喝声。

“放肆,谁给你的权利拔枪的!”

“宋局长!”

突如其来的一声怒喝,顿时让在场众人,不禁一愣。

只是,场中唯有凌天,在听了身后来人怒喝声时,双目依旧是死死地盯着眼前的李科。

“宋局长,这混蛋袭警!”眼见从小巷中,怒气冲冲地走过来的中年男子,原本一脸杀意的李科,脸上不禁流出了几分倔强之色,只是手中的手枪依旧指着凌天,并没有移开。

“袭警!”

匆匆来走的宋华,闻言不由一愣,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凌天,眼前面前不过是一个十五六岁的高中生,脸色顿时铁青了下来。当即二话不说,大步走上前,伸手便下了李科手中的手枪。

“叶琼,你是干什么吃得,连个手下都约束不好!回去给我写一份检讨!”只见宋华说着,不禁冷视了一眼身边的李科,随后更是阴沉着脸,“至于李科,擅自拔枪,已经是违反了纪律,立刻停职反省!”

眼见宋华一来,便接连处分了叶琼及李科。旁人不清楚,还真当宋华是多么的正义凛然,大公无私。

实则看的一旁的凌天心中不禁冷笑,暗道一声:“不愧是当局长的!单是这护犊子手段,玩的可不是一般的熟练!即维护了警察名誉,又竖立了自己的形象。

更重要的是,一个记过,一个停止反省,更是将自己的两名手下,都给护了起来。

以至于让人再也找不到任何借口!可是真正回到警局后,一切还不都是宋华说的算。

稍许,只见宋华说着,转而一脸笑意地看向了凌天,呵呵笑道:“同学,没吓着吧!”

见宋华一脸和蔼的样子,凌天脸上不禁流露出了几分冷笑,“吓没吓着,难道你看不出来!”

“这……”眼见眼前的少年,如此的不给情面,一时间宋华当真有些接不下话。

好在一旁的叶琼,硬着头皮介绍道:“宋局长,这位同学就是昨天救人的那名少年!”

原本还一脸为难的宋华,一听叶琼这话,却是不想两眼精光一闪,顿时哈哈大笑道:“原来你就是凌东海的儿子!小子,你该不会不认识我了吧!你十岁生日的时候,我可是还去过你家,给你过过生日啊!你出生的那会,叔叔还曾经抱过,亲过你呢!”

“虾米……”这话,凌天听了,顿时一头的黑线!

这都什么时候啊!竟然转眼又冒出了一个叔叔!

本少,上辈子咋不知道,还有你这个当警察的叔叔了!

只是,凌天却也仅是瞬间一愣,脑中似是忽然间,想起了什么。猛地伸手一拍自己的后脑勺,再看向面前的中年男子,更是诧异地惊呼道:“你该不会是宋驴子吧!”

尼玛……堂堂的宁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有朝一日,竟然被一个高中生,当众骂做驴子,这要是传出去,岂不是成了整个宁阳市公安局的笑话!

因此,两旁众人,在听了凌天的话,额头瞬爬满了黑线。甚至就连魏芯语在听了凌天的话后,也是不由自主地羞愧地底下了头。那神情似乎在说:本姑娘不认识这家伙!

至于叶琼,更是下意识地转过了头,只是她那胸前的傲然巨物,却是在微微颤动着,显然在心里已经是乐翻天了!

同样,对面的宋华,在听了凌天的惊呼后,脸色也是瞬间拉了下来,额头更是不由自主地滴下了几滴冷汗。

心道:我这纯属是没事在找抽啊!好好的,干嘛认什么亲啊!这下好了,竟然让这小混蛋,当着自己下属的面,把自己昔日的外号给叫出来了!

片刻一愣,回过神来的宋华,没好气地伸手拍了一下凌天的头顶,笑骂道:“小混蛋,你叫我什么呢!”

被宋华这么一拍,凌天也意识到自己失态了,随后冲着宋华尴尬一笑,略带生熟地喊了一声“宋叔叔好!”

见凌天勉为其难的样子,宋华苦笑着摇了摇头。虽然自己好多年没有上凌东海家了。不过对凌东海的两个儿子,宋华还是所有听闻的。

长子凌阳,可以说是天纵之才,16岁参加高考,成为华夏史上最年轻的省高考状元。18岁修完了京华大学本科课程。20岁博士毕业后,返回宁阳。可惜天妒英才,婚后不久,便突然暴死。

至于凌东海的次子,也就是眼前的凌天。据说乃是一个不折不扣,混吃等死的败家子。

因此,凡是知道凌东海两个儿子的,无不是在心中感叹:同是一个妈生的,都是给人当儿子的,咋两人的差距就这么大!

第115章嗜血金针(3更)

只是,当宋华看着凌天腼腆的样子时,脸上不由露出了几分笑意。

随后,只听宋华略带诧异地问道:“凌天啊!你怎么会出现在这,又为何与李科起了冲突啊?”

本来,凌天对面前这位什么公安局局长,并不是太感冒。

只是,当眼前的中年男子,不但说认识自己的父亲,更是来过自己的家,还给自己做过生日。凌天的脑中,突然灵光一显,想到了一人。

那就是凌天的父亲凌东海,昔年没有发家前,曾经结交的一名市局警察。

据凌东海所说,当年自己还是一个小商贩时,曾经怀揣着几千块钱货款,在回来的路上被人给抢了。

却是不想,当时附近,刚好有一名警察路过,不但抓住了那名歹徒,帮助凌东海夺回了货款。两人还因此成为了莫逆之交。

翻着脑中的记忆,凌天隐隐地回想起了,自己上辈子在调查凌家的事件时,确实好像查到了一名市局的高官,就因为牵涉到凌家的事件中,而被撤职检查。最后好像还因此而锒铛入狱!

眼下再联想到眼前这局长,竟然还说去过自己的家。凌天脑中,顿时想起了一个人的绰号,即“宋驴子”。

之所以宋华被人戏称为“宋驴子”,乃是说他办案做事,的风格像驴一样,认准了的事件,绝对是一查到底。即便是驴子,都很难将他拉回来!

片刻一愣,回过神来的凌天,再看向宋华的眼神,不禁流露出了几分的真情。当下微微笑道:“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只不过是这位美女警官,要我去警局配合调查,我不愿意去而已!

后来这位警察,就看不过去,便和我动起手了!却是不想,一时不查,吃了亏。于是一气之下,便拔出了手枪,对准了我!”

眼见刚才还一脸盛怒的凌天,转眼间就轻描淡写地,将刚才事件给揭盖了过去。

不但是宋华听后一愣,就连一旁早已经憋着一肚子怒火的叶琼,在听了凌天的话后,也是傻眼了。

一时间几人心中无不是一阵诧异。

尤其是,叶琼更是在心中忍不住惊呼了一声。

“这混蛋,这会咋这么好说话了!难道说本警花,对他一点杀伤力都没有?”

诧异中的叶琼,不禁带着几分疑惑看向了凌天。

反倒是宋华没有做过多猜想,仅是一愣,之后便回过神来,哈哈笑道:“没想到世侄竟然还有如此身手!竟然连小李这警校生,都在世侄的手下吃了不小的亏!”

当下只见宋华笑着,继续问道:“世侄,之前老城区打群殴事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能否如实告诉叔叔?”

见宋华询问,凌天也不好隐瞒什么,当然也没必要隐瞒。于是就将事情的原委,细说了一遍。

当宋华听说,凌天已经将打架双方的伤者,都送进了医院后,到是松了口气。再看向凌天的眼神,不禁透着几分赞许。

当下呵呵一笑道:“这件事你处理的不错!若不然,稍不注意,就会很麻烦!”

只见宋华说完,转过头对身边的叶琼叮嘱道:“既然打架的双方都已经和解了!我们再搀和进来,也就没意思了!叶警官,你带人收队吧!”

“是,宋局长!”眼见宋华说话时语气,叶琼那还不知道宋华是在袒护凌天。

只是,叶琼也知道,先不说凌天的身份。单是在这件事中,凌天还应当属于见义勇为。真要调查到最后,凌天不但不会受到一丝的处罚,甚至还会获得嘉奖。

所以,在听了宋华的话后,叶琼只得将对凌天的恨意,埋藏在心中,当下转过身,走进了小胡同中。

片刻后,便见叶琼带着七八名警察走出了小胡同。

见此,宋华这才笑着和凌天打了一声招呼,叮嘱凌天有空去他家做客。随后更是将自己的私人电话号码给留了下来。这才下达了收队的命令。

看着一干警察陆续乘坐着警车离去,凌天这才拉着魏芯语,走进了小胡同中。

魏家虽然不过是三间破败不堪的小瓦房,但是里面却被收拾的干干净净,不见一丝的灰尘。

显然魏母是一个很爱干净的家庭主妇。只是,凌天不知道,其实魏家都是眼前这灰姑娘收拾的。

进屋后,魏芯语便领着凌天,走进了她爸妈的房中。随后魏芯语便自顾地开始在衣柜里,给自己母亲挑选换洗的衣服。

反倒是凌天,一时无事,闲着无聊,眼中带着几分的好奇,开始打量着眼前的卧室。

十几个平米的卧室,尽管有些灰暗,但是舍内的陈设,却让人感到很安逸。

由于老城区的房子,都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所建造的,因此室内的陈设,都依旧保留着原先的风格

卧室内靠近山墙一侧,放着一张大床,然后在床头的傍边,摆放着一架古朴的梳妆台。

稍稍打量了一番后,只见凌天面带几分笑意地,随身地坐在了梳妆台前的木凳子上。

“芯语……”只是,就当刚坐下的凌天,看着整躬身忙碌的魏芯语时,忽然诧异地惊咦了一声。

“好好熟悉的气息!奇怪,我怎么感觉,好像是自己丢失的东西一般!”

诧异中的凌天,不禁下意识地转头,看向了身后的梳妆台。

仔细搜寻了一番后,凌天最终将目光,锁定在了那开着一丝缝隙的梳妆台抽屉内。

看着打开了一丝缝隙的抽屉,凌天仅是迟疑了一下,随后还是伸手,将其缓缓地打开来。

只是尚未等凌天将抽屉全部打开,就见原本还一脸疑惑的凌天,双目忽地猛然一瞪,尽是不敢置信的眼神。下一刻,就见凌天整个人,都变得异常激动、兴奋起来。

接只听刷的一声,凌天猛地拉开了抽屉。然后迫不及待地,伸手从里面拿出了一根通体血红,宛若发簪一般的玉针。

感受到手中这根通体血红的玉针,周身隐隐散发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凉意。只听凌天忍不住地再次惊呼了一声。

“嗜血金针……这怎么可能!”

看着手中,微微散发着诡异的红色的光芒的玉针,一时间,凌天感觉自己的脑子,有些转不过来了,满脸不敢置信的神色!

第116章妖精被抓(4更)

看着手中通体血红的玉针,一时间,凌天惊呆了!

尼玛……这是咋回事!

这嗜血金针,怎么会出现在魏家?

若是凌天没记错,此刻手中的这根嗜血金针,应该正埋葬在云岭省一出深林的山涧底下洞府中!

由于,上辈子,凌天过早地破了童身。所以,凌天在半步先天之境,冲击先天境界时一再受挫。

最终,凌天不得不靠搜集了大量的奇珍异葩,弥补了自身的不足。

也正是因为如此,凌天才在云岭省境内的一片深林内,捕捉赤阳火蛇时,意外地闯进了一座底下洞府中。

从而让凌天意外地在那里,发现了一枚通体血红的血色玉针,以及一本《白毒圣经》。从而成就了凌天日后的赫赫凶名。

上辈子,凌天之所以能在短短的几年内,实力突飞猛进,更是势如破竹地,突破先天境界,迈入先天臻境。

这不仅仅是由于《十二渡厄金针》的霸道厉害,更得益于凌天手中拿着这根诡异的嗜血金针。

因为,上辈凌天在得到了这枚嗜血金针后,曾在一次修炼时,尝试了用它刺激气穴,看看用它能不能帮助自己修炼。

结果,在嗜血金针扎进气穴的瞬间,凌天只觉得自己全身的精血,像是猛然间被抽空一般,瞬间涌向了腹部气穴所在的位置。

淬不及防之下,一脸惊骇的凌天,尚未来得及伸手拔出扎进气穴中的嗜血金针,就觉得脑袋一沉,下一刻人便晕死了过去。

好在,当凌天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后,只觉的自己像是失血过多一般,有些眩晕,并无其它大碍。

只是,就当凌天,准备伸手拔掉,那扎在气穴中的嗜血金针时。却惊奇地感受到,一股清凉的气流,正顺嗜血金针,缓缓地涌入他的气穴中。

“先天之气!”

察觉到如此奇异的现象,猛然一惊的凌天,回过神来后,不禁诧异地惊呼了一声。

再看向那扎在气穴上的血色金针,更是充满了诡异的神色,满眼的不敢置信的眼神。

尼玛……这是情况?

感受到,这诡异的血色金针,竟然能将散落在四周空气中一丝先天之气,引入自己的体内。一时间,凌天傻眼了,惊呆了!

他娘的……这要是传入古武界,即便是那些隐世不出的老怪物,也会忍不住动手要抢吧!

先天之气,乃是古武者修炼的梦寐以求的东西。

即便是,上辈子,强势如凌天一样的先天臻镜强者,也只能微微引动一丝先天之气,进入体内的经脉中。

然后再经过自身千般炼化,最终才能转变成一丝体内的先天真气。

可是,让凌天意想不到的是,眼前的这枚血色玉针,竟然能自主地将四周空间内的先天之气,直接引入到他的气海中。

因此可以说,有了这枚血色玉针帮助。从此以后,凌天修炼时便可以直接引动四周的先天之气进入自己体内修来。

随后,只要再经过凌天稍稍炼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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