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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作者咋不让男主上天呢-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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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宁府的别院吗?”
    在看到熟悉的建筑后,曲暮酒皱紧了眉头。
    忽地,空中刮起了一阵甜风。
    武力尚浅的曲暮酒不慎吸入了大量混杂了魇菇粉末的空气。
    他感到下腹一紧,某些不可言说的热度与旖旎的幻觉在脑中炸开。
    ——怎么回事?忽然,好想见到宁柔。】
    “宁、唔,宁柔!”
    粗喘着气的低沉男声在厕所外响起。
    “诶?!!曲暮酒,你怎么在这!!!”
    这回,少女的声音可没有刚才逗花知婉的那股气定神闲了。
    “唔唔唔……”
    “啪!!!”
    “你有病吧?臭流氓!干嘛亲我!呸呸呸……唔。”
    “柔儿,你、房间在哪?”
    “滚滚滚!!”
    “喂,你……唔唔唔,啊……哈……”
    花知婉娴熟地操纵着曲暮酒体内的泰迪,静静地等待着和谐之声的远去。
    今夜,她的名字叫雷锋;今夜,她胸前的红领巾格外鲜艳。
    不论情节多么收不回来,只要一句“后来他们疯狂地做O了”,就能挽救得回来。
    ——来自一个资深作者菌传女不传男的小tips。
    “婉婉姐姐……婉婉姐姐……”
    安静的夜色里,哑到不能再哑的声音,像幼小的弃犬一样在外边怯怯地唤着。
    光听着,都觉得应该要把他好好在护在怀里疼一疼。
    一直疼到,小少年再次露出湿漉漉又亮晶晶的狗狗眼神。
    兰戎,就在她的不远处。
    ——小魔头,你胆真肥啊。虽然失去了领头,但追捕大队还是存在的。你这样大摇大摆地找我,是真的不怕死吗?
    花知婉乐呵呵地合上电脑,毫不犹豫地拉开厕所的门。
    “小兰花,我在这!!”
    吐槽倒是在行,自己喊起来,还不是天不怕地不怕。
    喊“小兰花”时,语气中尚且有几分温柔的意味,而“我在这”三个字,她喊得比他还大声。
    作者有话要说:  喂,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已经说过很多遍了吗,你到底听进去了没有:
    我不善言辞扔了1个地雷,贵牙扔了1个地雷,萤丸的胖次扔了1个火箭炮,我是一个好蛋哟~~扔了1个地雷,阿布扔了3个地雷,逛街爱买胖次的大蒜君扔了1个地雷,PINK!扔了1个火箭炮,BIU扔了1个地雷
    体内的泰迪=啪啪之魂。唔,看不懂的话自行百度~

  ☆、第52章 意外消失的十年

厕所的门,被从内推开。
    “吱啦——”,晃晃悠悠的一声响。
    温和的风夹杂着扑鼻灰尘,旧门板在微弱的风声中摇摇欲坠。
    日光刺目,亮得花知婉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
    “咳咳咳……”
    被粉尘呛了个正着,她抹着脏兮兮的脸,用力咳嗽了起来。
    试图再度睁眼,视线里一片白惨惨,她越是想要看清,就越是感到眩晕。
    护住眼稍微适应了一会儿外界的光线,视物的能力才逐渐恢复。
    ——这是,被暗算了?
    望着晴日里空无一人的萧索庭院,花知婉的脑子里迅速地闪过这种可能。
    ——该溜回厕所吗?得把兰戎一起带回厕所!
    “兰!戎!”
    干涩的嗓子紧张兮兮地吼着小孩的名字,护犊之心在大声叫嚣。
    没有人回应。
    花知婉开始怀疑,她是不是在厕所里睡了一觉,外面才会一下子从黑夜变成了白天。
    可是,不仅是日夜瞬间更替,连天气也变了。
    枯死的植物在阳光的照射下依旧没有恢复半点生机,被荒废的庭院像是已经彻底地死去。
    身后的厕所看上去破烂不堪,漏风的造型使得厕所独特的“气味”蒸发殆尽。
    朝气蓬勃的暑气随着微风完全消散。
    阵阵凉风钻进薄衫,之前在厕所热得要命,可此时的花知婉竟然感觉到冷。
    好吧,这显然不是暗算。
    双腿打颤地在寒风中抖了半分钟有余,根本没人上前捉她。
    花知婉一手托电脑,一手翻盖。
    不是暗算的话,那就是自动补齐在作祟。
    不出她所料,码字界面上果然多出了短短的几行字。
    【随着幻觉的消散,夜越沉越深。】
    【兰戎,始终没有找到花知婉。】
    “幻觉?没找到?”
    花知婉心里咯噔一声。
    由于这里的文字另起了一行,她不得不点着触摸屏,往下一页移动。
    【十年之后。】
    “我了个九天玄雷轰顶啊!!!”
    两手捧着屏幕,她不可置信地晃了晃绿油油的码字界面。
    这四个字的存在感太高,稳当当地卡在那里,怎么晃都晃不走。花知婉崩溃地去按删除键……照样是一点用也没有。
    它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占据了新页面的头一行。
    写文常用的时光快进**,居然在这个不合时宜的时刻出现了,真叫人泪流满面。
    所以现在是什么情况?
    兰戎的伤好了吗?兰戎有成功逃脱吗?不过不见她半日,兰戎当时的状态已经黑化,如果十年都找不到她,他会变成什么样呢?
    这么一想,花知婉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此刻,该做什么挽救局面?
    手放在键盘上意图打字,但是,她的脑袋一片空白。
    还有,曲暮酒和宁柔……
    让曲暮酒陷入幻♂觉,只是想要给她和兰戎制造逃跑的机会。等他们成功出逃,再来一个啪不成功也是可以的。
    然而……这个十年之后。
    难道,他们生生地一啪,啪了十年?
    花知婉愧疚地走向宁柔乌蒙蒙的闺房,心情复杂。
    锈迹斑斑的锁失去作用,稍稍使劲就被推开了。
    还好,榻上并没有两具精/尽人亡的干尸。
    房间显然很久无人使用,家具、器物均蒙上了厚厚的灰尘。
    主人走得匆忙,梳妆盒半开着、打碎的茶壶和扯乱的床罩没有收拾,连衣柜里的衣服都没被拿走。
    花知婉吸着快流鼻涕的鼻子,随手顺走一件宁柔厚外衫披到身上。
    对她来说,前一个小时还灯火通明、燃着不菲熏香的富人房间,忽地变成了这幅阴惨惨的模样,实在是过于的诡异了。
    所以她也不愿意多待,看了一圈后就果断地退了出来,
    虽然衣服有一股压箱已久的怪味,但好歹可以御寒。
    ——兰戎不在身边,她连接下来要去哪里都不知道了。
    花知婉重重地叹了口气,想接着“十年之后”打出兰戎的名字,让自动补齐告诉她小孩现在的情况。
    ……此时,惊悚的事情,发生了。
    “lanrong”——这个熟悉到输入法都牢牢记住、排序第一的名字,在她按下空格键之后,竟然凭空地消失了。
    “兰戎”,无法被显示。
    因为,出现“兰戎”,不符合剧情的发展。
    以往的经验,告诉了花知婉这个信息。
    ——为什么不能出现兰戎?
    ——难道兰戎,死掉了吗?!
    压抑在心头的情感,使她忍不住进一步地脑补。
    【花知婉】
    作为测试,她打出自己的名字。好死不死,她的名字又能显示。
    这下,担心的情绪愈发地沉重了。
    【花知婉目瞪口呆地望着法器。】
    呆愣地看着屏幕时,自动补齐已经勤快地码出了一行字。
    花知婉心里不舒服得很,皱着眉头,想要夺回主动权。却又因为自己的一无所知,不敢随便乱写。
    不然,先出门,找个“江湖百晓生”之类的问一问。十年里,江湖上发生了什么。
    她左思右想,想出了比较靠谱的做法。
    【花知婉目瞪口呆地望着法器。
    没有参与这十年,她无法用最佳的方式操纵法器。因此,她决定找到江湖百晓生,探听兰戎的情况。】
    自动补齐的同步率高得吓人,她想要做什么都会被记录。
    代入感过强,花知婉感到更加的不适。
    之前,就算有自动补齐,也大部分是用在“兰戎”和“曲暮酒”身上,因为他们才是主角。而今,没法打出“兰戎”,却忽然地跟踪描写起“花大娘”。这是为什么呢……她是被剧情误当成主角了吗?
    ——过多纠结也无用,等了解情况后再说吧。
    【有钱好办事。
    凑巧地,花知婉从宁柔遗留在房间的衣物里发现了一个她私藏的钱袋。】
    既然已经被自动补齐盯上了,把金手指用到自己身上也用得心安理得。
    带着满当当的银两,花知婉出了门。
    看天,这会儿不过是下午。
    晴空万里,天也蓝得很。
    但,一路走来,她感觉这里的街道就像废弃的宁府别院一样冷清。行人寥寥无几不说,卖包子的大叔还有好几笼包子没卖出,已经急着开始收摊。
    古人作息早,也不至于早成这个样子吧?
    花知婉心下疑惑,走到包子摊前,想问问那个大叔。
    “您好,请问你的包子还卖吗?”她礼貌地出声询问。
    “卖的卖的!”大叔热情地掀开一笼热腾腾的包子。
    花知婉掏出一块最小的碎银,放在摊位上:“这条街是生意不太好吗?您包子还没卖完,为什么收摊呢?”
    “哎哟,小姑娘。太阳还有一个时辰就要下山了,谁还敢在街上摆摊呀!人人都锁紧大门,躲家里头了!”大叔一边利落地装好包子,一边回答她。
    他的话让她心里毛毛的,升起了些许不好的预感:“太阳下山后会有什么事情吗?”
    “你是打哪来的,连这都不知道?”
    将找的一大串铜板往花知婉怀里一塞,好心的大叔冲她耐心地解释道:“太阳下山后,魔教会来街上捉女人回去。前几年尽捉一些年轻姑娘,这几年连中年的妇人都不放过……”
    “唉,真是丧尽天良啊。”
    “小姑娘,赶紧找个客栈住下吧。这迟了,可就连躲都来不及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上章忘记高能预警了。这下长大了,可以做很多开心的事情啦。
    给金主跳草裙舞,达浪达浪,咻咻咻:海带扔了1个地雷,宁柔小仙女扔了1个地雷,我不善言辞扔了1个地雷,贵牙扔了1个地雷,BIU扔了1个地雷,萤丸的胖次扔了1个火箭炮,007扔了1个地雷,BIU扔了1个地雷

  ☆、第53章 丧心病狂的魔教

有魔教来捉女人?
    ——天呐!!这可是个天大的好消息啊!
    花知婉拎着沉甸甸的包子,在空旷的街道上一步两蹦地逛来逛去。
    由于这个“太阳下山后,百姓足不出户”的信息,找到江湖百晓生怕是没有那么容易了。
    不过,只要她能被抓走就好啦!到魔教的话,不就可以直接见到兰戎了吗!
    普通女孩听到魔教来了,大概会急匆匆找地方躲躲。
    但花知婉是谁呀?她可是作者!通过表象看本质的能力是一流的。懂得剧情要干什么的话,就一点也不害怕了。
    魔教四处捉人=魔教势力壮大+兰戎始终没有放弃找她。
    魔教势力壮大=兰戎没有死+他重振了魔教+他过得不错。
    这些对花知婉来说,可都是好消息啊。
    前几年捉年轻姑娘,这几年捉中年妇女。十年过去,在兰戎的印象里,婉婉姐姐确实应该步入中年了。
    转身逛进快要打烊的杂货铺子,花知婉正巧瞥见了铜镜里的自己。
    ——与昨天别无二致的长相、别无二致的身材。
    说“昨天”,都不算准确,对她来说,时间只过了不到一小时。
    他们的时间流速是不同的。
    兰戎九岁时,花知婉二十五;兰戎十四岁时,花知婉二十五;如今的兰戎已经二十四,花知婉照样二十五。
    兰戎是书里的人,而花知婉是作者。
    写完一本书,按照她的惯例,通常只需要日更三个月。就算现在是在异世界边玩边写,写完他的一生,她最长也花不过一年的时间……
    ——如果,她对于兰戎来说,一直都不会变老。那他会不会认不出她了?
    花知婉情不自禁地想到这个问题。
    “唉,姑娘啊,我们快打烊了……您需要些什么呢?”
    店老板着急要快点关门,不得不出声提醒了一下这位刚刚进门的顾客。
    “啊!不好意思!”收回落到铜镜上的目光,花知婉掏出钱袋里的碎银加上买包子找回的铜板,道:“麻烦您了,帮我包一些甜味的果脯!”
    然后,除了满当当的一袋包子外,她又收获了满当当的一袋果脯。
    之前兰戎在天下第一肉点了桂花小豆粥,吃得挺开心的,说明他喜欢甜味。那么,买这个给他,他也会吃得很开心吧!
    花知婉一面在心里笑自己买得太多、提起来重得要死,一面一颗果脯都不舍得丢。
    等待夜幕降临并不是一件难事,死宅只要有电脑,再多的时间都会过得跟流水一样快。
    找到一户大门紧闭的人家,花知婉文文静静地往门前的石头台阶上一坐。想来很久没有看一下自己的写作后台了,她登陆了网站,准备看一看读者的留言。
    “哇哦,居然有这么多留言!还盖起了话题楼!”
    作者最喜欢看到的,就是自己的留言收藏多多的,多到溢出来都没关系。花知婉点开自己的文章页面逐一查看,笑得嘴都合不拢了。
    №18 网友:萤丸的胖次评论:《酒尊兰魔》打分:2
    瞄准!发射深水鱼雷!作者大大接住我对你深沉的爱!丸大大高产似母猪!加油更新哦!想早日看到花大娘扑倒兰戎!!!
    №19 网友:居居大怪兽评论:《酒尊兰魔》打分:2
    花大娘本名叫花知婉,而丸大大的笔名是花枝丸,嗯哼……这是大大亲身上阵了,要开嫖反派啊!
    №20 网友:楚鸾评论:《酒尊兰魔》打分:2
    花大娘和兰戎是要组CP的节奏吗?哎呀心情好复杂,这CP有点掉节操,又让人隐隐地有些期待呢!!
    №21网友:我不善言辞评论:《酒尊兰魔》打分:2
    嘤嘤嘤,丸大大这是抛弃曲暮酒了吗?带着电脑穿越,嫖反派萌少年什么的!干得漂亮,求不要停!!
    №22网友:被捡到的小二评论:《酒尊兰魔》打分:2
    萌萌哒,宁柔的戏份很有意思!邪恶地想看电脑被她拿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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