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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过客匆匆-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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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知我没做亏心事,我刚在会场里遇上了我某位情郎的正牌女友。”
    程少臣低低地笑起来:“呵,原来你是因为这个才不肯去跳舞,我还以为……”
    “你又为什么不去跳?”程少臣将话卡在了一半,她偏不顺着他接下一句。
    “我在躲人家的正牌女友,也吓得不敢露面。”程少臣轻笑,“既然你也觉得闷,又不打算跳舞,我们到别处去透透气吧。”
    他们穿过大厅和走廊,到了偏厅,布置得极为华丽,并没有人,但仍灯光通明。
    “这是李夫人家的会客厅,地板是从丹麦森林里切的原木,家具是从挪威定制的,沙发是意大利名师亲自裁切的,吊灯和壁灯是从英国古堡里拆下来的,还有墙上那几幅画,吴冠中、林风眠与韩美林的真迹,快好好地欣赏一下。如何,你闻到中西合璧上流社会的味道没?”
    “程少臣,你真不厚道。人家李夫人多么关心你的人生大事啊。”
    “你如果也被她每周两次电话骚扰,又每两周都有莫名其妙的异性空降在你面前,你会比我更厚道吗?”
    “啊,竟然这样惨。”沈安若倚着沙发背面同浏 览 器上输入w…α…р.①~⑥~κ.с'Ν看最新内容-”情地笑。那旗袍易生褶,她为了保持高雅形象只好一整晚都不坐下,轮换着用单脚承重。其实花瓶也是技术与劳动皆密集的行业,又费力,又需会演戏,必须得具备体力脑力兼备的综合业务素质,她做得很吃力,也不出色。
    程少臣悠闲地倚在沙发里,不顾形象,她看得嫉妒。
    “你在学校时跳舞吗?”程少臣问。
    “我们跳‘红色娘子军’与‘走进新时代’。”
    “你还参加舞蹈队?你看起来根本不像会去参加社团活动的人吧。我是说舞会。”
    “你真小看人,我还参加过台球社呢。舞会?大二时参加得比较多,因为要教新同学。我只跳快华尔兹。”
    “快华尔兹?你还真是……你运动细胞有那么好吗?”
    其实跟运动细胞无关。沈安若不喜欢舞会,相识的男女在一起搂搂抱抱很是别扭,陌生人便更是尴尬。那一年总是去舞会,是因为班里的男生参加了校际礼仪比赛,有交谊舞的比赛项目,请她陪练。之所以挑快步的华尔兹,只因为虽然跳这种舞蹈的男男女女身体贴得最近,却最像纯粹的舞蹈,只能全神贯注,没有时间与精力去闲聊以及制造暧昧氛围,她最讨厌跳舞时对面陌生的或半生不熟的男子为了套近乎便问东问西,又不得不答。跳快步圆舞曲时则通常要少说话,因为稍不留心舞步便乱掉。更好的是,商务舞会里总是极少有快步圆舞曲响起,通常她只消一句话,便可以躲过无数的邀约。
    偏偏好死不死的,没多久,大厅里恰恰响起了《春之圆舞曲》,虽然只有隐隐约约的音乐传来,却也足够了。程少臣站了起来:“来,看看你是不是在吹牛。”抓了她的手轻轻一扯,便将她拉到身前。沈安若都没来得及抗议,已经随他的舞步开始轻快地旋转。他舞技十分好,她只见得到一切都在旋转,旋转,周围景象变幻,连程少臣的脸都有些模糊,自己也几乎要被那股很大的离心力甩出去,但他轻握在她腰间的那只手令她很有安全感。真是荒谬极了,竟在这无人的偏厅里像傻瓜一样跳舞,她在旋转的间隙这样想。当她终于彻底晕眩的时候,舞曲恰也停了,程少臣顺势将她向后一送,她便恰好跌进一张单人的软沙发。
    那沙发实在太软,她又晕,挣了半天也没起得来,于是程少臣浅笑着递过去一只手,她立即抓住,被他拉了起来,沈安若站直了身子时,自己还抓着他的手。
    他的手很瘦,但是指节有力。场面似乎有点小暧昧又有小小的尴尬,沈安若忆起她听到的关于他的事,索性翻过他的手掌细细地看,他的手指非常修长,掌心纹路清晰。
    “你难道会看手相?”
    “嗯。”
    “你看出了什么?”
    “你聪明能干又有钱,还有很多艳遇。”
    “还有呢?”
    “你多才多艺文武双全,会打球会钓鱼还会乐器,至少懂两样。”
    “这么神?”
    “当然。咦,那边就有钢琴,你可以为我弹一曲吗?”
    “好。你想听什么?”
    “《大黄蜂进行曲》。”
    “……还有别的可选吗?”
    “《超级玛丽》?”
    “我还是弹大黄蜂好了。”
    他其实只弹了半小段,因不想惊动了外面,又弹得极轻,但是手指飞舞,非常优雅,沈安若直鼓掌:“你再来一段《第五交响曲》好了。”
    程少臣被她打败:“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女孩子们是不是通常都点《飞越彩虹》?想装得古典点还可以选《夜曲》或《月光》。”
    “莫非你当年为了讨女孩子们欢心,所以把这几首练得最熟?那好吧,来一段好了。”
    “多谢你赏脸,我想我们还是回大厅去吧。”
    天下所有的舞会到了后半场就变得有些狂欢无序,他俩回舞厅跳了几支舞,都觉得颇无趣,穿不惯高跟鞋的沈安若开始脚痛,于是舞会没结束他们便离开了。
    程少臣送沈安若到她家楼下,下车替她开了车门:“要我送你上楼吗?”
    “不用,现在不算晚。这个还你。”她打算将那只翠镯取下,却没成功。大概晚上活动量大,手腕发胀了。
    “留着吧,很适合你。”程少臣淡淡地说。
    沈安若胸口有些憋闷,直直地望向他:“为什么?”
    “你不妨当做今晚帮我的酬劳。”
    “这位无产阶级兄弟,你真够大方。我的服务值不了那么多钱。”沈安若一口气地说完,突然觉得自己这话似乎有歧义,狠狠地紧咬了一下唇。
    “那么当做生日礼物?我们是朋友吧。”
    “谢谢,我生日早过了。”
    他们俩这样僵持了一段时间,程少臣一直不说话,沈安若又试着脱掉那手镯,越使劲竟越脱不下,好像故意的一般,程少臣突然便轻笑了一下。沈安若觉得气,瞪他一眼:“我上楼了,改天快递给你。”转身便走。
    “沈安若。”程少臣等她走出几步,突然出声。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回过头。
    “你为何不认为我在追求你?”
    沈安若一瞬间头脑有些空白,就那样看他一步步走来,站在离她不过半臂的距离。他高她许多,站得很近时,她必须仰着脖子才能与他对视。
    月光很亮,恰好正对着程少臣。沈安若似乎是第一次在这样近的距离里看他。他的五官轮廓分明,鼻梁挺直,而他的脸此刻在月色里有一种玉般的光泽,显得十分的不真实。沈安若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神一向清澈,却始终望不见底,而此刻,她在他眼中看不清其中的任何情绪,喜悦,期待,紧张,得意,甚至是她最常在他眼中看到的戏谑,全都没有。
    “既然你现在是一个人,不如做我的女朋友。”程少臣的语气始终淡淡的,不像在表白,倒像在协商合同条款。
    沈安若隐约在那一汪深不可测的水中看到很久以前的自己。那一年,也有一个笑容淡淡,心思难测的大男生,也是这样喊她的名字,在几米远外的地方对她说:“如果你到毕业都一直一个人的话,不如考虑一下做我的女朋友。”
    虽然是夏天,但夜风吹过,她竟觉得有些冷,脑子里空荡又混乱,仿佛听见自己说:“你是不是喝多了。”
    “我以为我已经表示得够明显。”
    “你指今天?还是从很久以前?”
    “这个很重要吗?”
    沈安若在这场对视中败下阵来,她在那样深不可测的眼神下,觉得无所遁形,连眼睛都发涩。她垂下眼睛,盯着地上一颗小石子,低低地说:“我累了,我们明天再说吧,再见。”
    她才刚要转身,突然手腕被拉住。下一刻,她已经被程少臣拉进怀里,而他的唇也同时覆过来。她反射性地挣扎了一下,却被抱得更紧。他的唇微凉,掌心却很热,温度透过她腰间的衣料渗入皮肤,她觉得身体的那一部分已经汗湿。程少臣吻得极有技巧,并没有用力,但她觉得不能呼吸,怎样都无法避开他的唇,而她的脚穿高跟鞋太久便痛得厉害,几乎站不稳,整个人的重量都被他撑住。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放开她,似乎在注视着她。沈安若匆匆地转身跑进单元门里,连头都没敢回,怕在他的眼睛里看见促狭的笑,怕自己被当成一个笑话。
    她回家后发了一会儿呆,他终于要将自己当成猎物了吗?她猜不透程少臣的动机,觉得头痛,索性把所有念头都挤出脑子。睡觉前她吞下两片安眠药,一切等醒了之后再说。
    第二天是周日,程少臣并没打电话给她。到了晚上,沈安若在稍稍紧张的情绪中缓和下来,决定把前一晚的事归于他的恶质玩笑,并开始头痛如何将那只甚是昂贵的手镯体面地送还给他,而不至于伤了两人的和气。
    结果周一上午,她刚开完会回到座位上,便接了值班室的电话:“沈小姐,有您的东西,请查收签字。”
    “我这里有些事情,请你们帮我代签就好。”
    “沈小姐,您还是自己来一下比较好。”
    她到达公司门口时,见快递公司的车正停在那里,递送员看见她便笑得有些奇怪:“沈小姐,有位程先生送给您的花,请问我该帮您送到哪里去?”
    沈安若诧异了一秒钟,待递送员打开车厢,她终于明白他那暧昧的眼神所为何来。车厢里堆满了香槟色的玫瑰,密密乍乍地整齐排列在精致的方形木盒里,分明是个小型的花圃。
    “999朵,沈小姐,请您在这边签字。”
    值班室里的小妹已经满眼红心:“沈小姐,好浪漫哦。”沈安若不但没感动,反倒气不打一处来,立即拨了电话过去:“程少臣,你有钱很了不起啊。”
    她说完便有些后悔。她一向不是这样无礼又易怒的人,而程少臣似乎又特别喜欢看她恼火的样子,通常她越不高兴他就笑得越开心,这次又要如他的愿了。
    果然程少臣的笑在电话里都听得分明:“我希望那些花可以表达我真心的程度。沈安若,我很认真地希望你做我女朋友。我们相处得还不错,不是吗?”
    沈安若有些咬牙切齿,偏偏倪董事长的车正好从外面开进来,经过门口时停了下来。倪董按下车窗,探头看一眼:“咦,安若,这几天公司有什么活动吗?订这么多的花。”
    “倪董,有个朋友为庆祝开业,送我们公司女员工玫瑰花做礼物。”
    “这么有心?”
    “哎,是啊。”沈安若等倪董的车走远,吩咐一下值班室小妹:“帮我把花拿出来,下班时给每位女员工分一枝。”
    她突然觉得解气了很多。
    正文 第十章暗自较劲
     更新时间:2009…12…11 10:49:52 本章字数:7433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是微妙的计算式。大到星球之间,小到原子核与电子,都是近了相斥,远了相吸,最终在最合适的距离上实现稳定与平衡。
    ——沈安若的Blog
    程少臣没有再提及关于“追求”这个字眼,只是二人很快恢复了以往相处愉快的饭友关系,他甚至肯陪她去肯德基,只不过拒绝去排队买餐而已,连绅士风度也不顾,又挑三挑四,批评她热爱垃圾食品的低级趣味,最后只就着一份咖啡吞了一份米饭,沈安若看得很想吐血。
    他们以前都只在周末才会通电话,只为确认约会内容。现在很晚的时候,沈安若都准备睡了,也会突然接到程少臣的电话,声音里醉意醺然:“你有没有想念我?”有时候也说:“哎,我突然很想见到你。”沈安若通常回答“太忙,没时间想你”或者“我想你做什么”。至于他的后一句话,索性回他“无聊”。程少臣也不生气,笑嘻嘻地道句“晚安”便挂了电话。被人抢白了还那样开心,沈安若觉得他有时候真的是特别的无聊。
    他们的相处也未见更亲密,只是告别时程少臣会加一个离别吻而已,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的相敬如宾。不过也是敷敷衍衍,有时落在眉心,有时落在耳畔,有时落在唇角,很有随机性,他再也没有像那晚那样专注地吻过她。沈安若反正无所谓,也不主动去回应。
    每隔个十天半月或逢大小节日,鲜花与礼物准时到达,不过没有再夸张得让人抓狂,都算正常,不会很便宜,也不会特别的贵,都是快递公司送达,他从来不会亲手拿了礼物给她。时时有保安室小妹捧着鲜花与礼物上楼,她觉得太招摇,曾抗议程少臣不要再玩这套把戏,结果抗议无效,反而弄得自己尴尬,只好嘱托值班室人员不要送上楼,只通知她下班去取就好。
    程少臣一定有一个聪慧灵巧的女助手,给他女友送花送礼物也是工作内容之一。打死她也不相信程少臣会亲自去买那些女性礼物,至于他站在花店里选花的傻样子,那就更无法想象。有时候她会想象一下他的助手同时准备N份礼物并认真作好记录免得送重复的场景,不但不气反而觉得很好笑。
    程少臣那段时间似乎很忙,周末常常在工作,不再整日出去玩。或许是夏天太热,没有什么好去处,又或许是那样的场合携的均是“女伴”,谁带“女友”去倒是令人笑话了,或许他另有“女伴”作陪,而她这个曾经“女伴”已经下岗。程少臣倒是有一次要带她去海里游泳兼冲浪,她觉得穿泳装很尴尬,自己本身又晕海,便死活也不肯去。
    当了所谓的“女友”以后,最大的好处是,她拒绝的时候理直气壮。以前被他约要推辞时,总是费劲地转着脑子想出种种礼貌又委婉的托词,生怕显得不识好歹,或者故作姿态。如今她再不用浪费这样的脑汁,只消说“太热了,不想出去”或“今天累,改天吧”,便将他轻松打发掉。
    沈安若有时想想他那晚的“表白”举动仍是满腹怀疑,只当是他游戏的一个攻略,所以也没并有身为“程少臣女友”的自觉,不过对于两人的距离近了许多,她也并不排斥就是了。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仿佛一个旁观者,站在高处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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