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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本色警察-第131章

小说: 本色警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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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靖他们现在紧紧的跟着目标,范伦婷暴龙他们乘另一辆车也已经到了桥头附近。我的打算是追着电光之狼上高速路,那里的车流相对会小一些,便于我们展开抓捕行动。而电光之狼选择中兴13号大桥,很明显的也就是想外逃。
    但是,他毕竟是受了伤的,受了伤而又车速过快,他在桥上遇到了一起车祸。只能说他非常的倒霉,就在他准备超车的时候,他前面的一辆现代小跑不爽他一个破摩托车在路上狂飙,盘子一甩就要跟他比试比试。结果他提笼头避让的时候可能是力气有点跟不上,一下子就摔在了路中间的护栏上。那个现代小跑一看惹出事了,一轰油门就跑求了。
    王靖把情况告诉我的时候,我很为电光之狼感到悲愤,堂堂的杀手排行榜上名列第5的电光之狼,就这样被一辆现代小跑玩了一回。开现代小跑的,也算不上什么真正的有钱人,他真是冤。
    但是这样一下是不可能玩死电光兄的。王靖和范伦婷地车都已经跟上,停在了桥上。电光没等他们下车,爬起来就沿着桥上的楼梯跑向下面的铁路桥了。没说的,大家下了车就追下去。
    我和黎雅,秦烟追到铁路桥的时候,电光已经被我的弟兄们包围在了铁路桥地中间。除了跳下几十米的大桥。他没有别的出路了。这一次,我才真的是占了一个很大的便宜了。当然,其实我并不欣赏这种便宜,我还是更喜欢占女人的便宜一些。
    铁路桥上现在没过火车,除了我们以外,也没什么别的人。有两个守桥的武警走到了附近,我派了秦烟去跟他们交涉。
    这时候李小杰正在跟电光打。李小杰是我们队里功夫最好的,电光是个很好地对手,平常请都请不来。所以我们只是将电光围着。让他做李小杰的免费陪练。这头禽兽实在是很牛逼,身上中了两枪,又摔了摩托。和李小杰打起来竟然也没有太落于下风。
    我站在一边,点了一只烟抽上。电光的面具在逃跑,摔车地过程中不知什么时候掉了。我看着那张脸,眼前就不断的浮现出李莎穿着雪白的婚纱时那美得让我心悸的容颜。我没有想到会在这样的情况下遇到电光,更没有想到这么容易就把他逼到了绝境。我又回想到李莎婚纱上星星点点的血迹,恨不得马上就开枪杀了这家伙。
    不。开枪杀死他太便宜他了。我会把他带回去。慢慢地折磨他。那次跟着林森审讯吴镇宇。让我学到很多招数。而我相信在这方面我还是很有创新能力地。
    电光毕竟是受了伤。他再凶狂。还是一次次被李小杰击中要害。到最后。也像当初地李莎那样。就算怎么咬牙。也已经坚持不住了。
    我让李小杰停下来。电光看到了我。嘿嘿一笑。靠着栏杆坐了下来。
    我走到他面前。点了一支烟递过去。他倒是也没有墨迹。接过抽了一口。长长地吞了一口烟雾出来。我蹲在他面前。说:“怎么样。这是你最拿手地杀人方式。用在自己身上。是不是也特过瘾?”
    电光看了看站得不远地李小杰。说:“你跟他说。他地功夫里面花架子比较多。杀人不需要那么多套路。还有。他不够快。不够狠。要不是有几下心软得像个娘们。我已经挂了。用拳头杀人和用枪杀人不一样。稍微有点心软。就会把自己玩死。”
    我笑着看了看李小杰。这话他其实也听到了。在拳脚功夫上。李小杰一向也比较自信地。这时候听到电光这么说。居然也没有什么不服气。反而是很佩服地点了点头。看来。这一架对李小杰来说。倒还是受益匪浅地。
    我说:“你不是杀手吗?怎么给人当保镖了?”
    电光说:“这纯属个人的恩怨,雷虎当初救过我。算是报答他。我劝过他,叫他不要搞这种华而不实的花腔,我悄悄去把黎明干掉就行了。可是他不干。他是思维还停留在上个世纪。”
    这话我赞同。大家都在将与时具进,出来混更需要讲与时具进。这些问题我都不管了,我只是问:“她在哪?”这是我最想知道,也很怕知道地问题。
    电光嘿嘿一笑,嘴巴里吐出了一口血来,摇头说:“你放心,她还活着,并且,我也没有把她怎么样。”
    我冷冷的看了他一眼,问:“你觉得你现在这个样子,还有机会去做什么第一杀手?”
    电光看了看他的伤口,说:“皮外伤而已。”
    我站了起来,拔出手枪,那是李莎习惯用的捷克产CZ100。我用枪指着电光的头说:“在这里补一枪,大概就不算是皮外伤了吧?”
    电光也慢慢的站了起来,说:“你不敢开枪。我死了,你就更找不到她了。”
    我的确不敢开枪打死他,但是李莎绝望而美到极致的容颜不断的在我眼前浮现,我回想着当时我和李莎那近乎世界毁灭地亲吻,回想着当时拥着她是情愿就此死去地心情,我的耳边也回响起了她地声音,她问我,老公,要是我不能给你生孩子了,你还要我吗?
    我的眼睛里已经有泪水流出来了,我确实不敢开枪打死电光,但是,我枪口一低,“砰”的一声,电光的腿上炸开了一团血花。枪声一响,所有的目光都瞬间的集中在了我身上,他们一定看到了我的眼泪,可是,我甚至不想抬手去擦拭。
    电光大腿中枪,只能靠手上的力气支撑才没有倒下。我承认我没种跟电光比试拳脚功夫,我也没有他那种风度。但是现在他落到了我的手里,怎么折磨他那是我的事情。
    师兄!黎雅担心我的情绪失控,做出什么更过激的事情来,在旁边叫了我一声。
    电光也仍然只是嘿嘿一笑,摇了摇头,说:“像你这种情绪容易激动的人,是做不成什么大事的。李莎在这一点上比你强多了。其实,我和她现在还可以算得上搭档。因为我也上了死神的黑名单。你放心,我绝对言而有信,只要她帮我找到死神之镰和拉菲,我绝对会放了她。”他这么说,并不是在向我祈求,他的眼神里依然对我充满了轻视。他这种人,不要说我打他一枪,就算把他的脑袋看下来的,他的眼睛睁着,就依然会鄙视我。
    确实,我情绪容易激动,我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照他说,我这种人真的做不成什么大事。可我也没想过要做什么大事。我现在,只想把那个让我心悸和心痛的女人找回来。我不介意在他的另外一条腿上再开一枪,但是我没有急着这么做。我追问他说:“死神之镰是什么?拉菲又是谁?”
    电光嘿嘿一笑,说:“死神之镰,就是进入杀手组织总部的钥匙。我跟你这种庸庸碌碌,毫无意义的度过每一天的蠢人不一样。我要实现自己的理想,为此,哪怕付出多么大的代价也在所不惜。”我冷冷一笑,说:“恕我直言,你的脑子进水了。用网络上的话来说,你有点NC。”
    电光不介意我的嘲笑,接着说:“拉菲是国际杀手之中最著名的一个杀手经纪人,也许并不是一个人。只有他才能找到死神,你有兴趣的话,不妨去找一下。我可以给你一个线索,他最近在东亚很活跃,很可能在日本或者韩国出现过。”
    我看他的样子,好像是要和我说拜拜了。可是,他往哪跑?这周围都是我的兄弟。从桥上跳下去?他现在身上中了三枪,流了很多血。他是很牛逼,但是牛逼也总有个限度。但是,我还是低估了他这样的人,他可以无视别人的生死,冷漠到不管男人女人小孩都可以看着对方在自己的眼前挣扎抽搐。他也可以不把自己的性命当一回事。
    就在我们所有人的注视中,他手握着大桥的栏杆,一个很漂亮的后空翻,像一个体操运动员那样,从大桥上跳了下去。
    我跟上去,对着光影交错的水面开了几枪。
    他其实早就可以跳下去了,只是故意的,给我留了一点线索。这个意图不难理解,通过警方,他又可以多一条找到拉菲的渠道。至于到时候怎么获取信息,我相信他也一定会有办法。嗯,二更,但是不一定有三更,晚上可能去斗地主,哈哈
    正文 第一九七章 纸鹤(三更求票啊)
     更新时间:2009…7…15 23:30:51 本章字数:3618
    电光之狼只留给了我一个很不靠谱的提示,跑了,李莎依然杳无音讯。这让我很沮丧。
    我甚至都没有宣布收队,一个人走了。
    这时候我很想念李莎,想念她的美丽,也想念那种悸动的心情。
    对于很多人来说,一辈子,浑浑噩噩,没有大喜大悲的就过去了。这曾经就是我追求的人生状态。我一直认为这是一种幸福。现在也还这样认为。可是,那种整颗心揪起来痛得喘不过气的感觉,那种灵魂出窍的心悸,更是人生的一笔财富。而这笔财富,装逼一点地说,花再多的钱也买不来。
    我一个人在街上走着,走着,丝毫没有留意到天空又下雨了。这个城市太他妈的爱下雨,就像肖爱哭一样。所以我坚信,肖真真正正是这个城市养育出来的。李莎不是,雪冰魂也不是。她们是这个城市的局外人。
    和肖在一起,我感觉到的是一种如水的柔情和温馨。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都不枯燥,她是爱哭,可是更爱笑。她好奇心旺盛,爱惹祸,充满理想主义,但是并不傻。我爱她。我清楚的知道我爱她。她存在于我的生活,并且,镶嵌在我的生命力。我一直抱着有一天她会离开我的隐忧,我总是对自己说,肯定会有那一天的,公主会和王子幸福的生活下去,而我不是王子。但是我也知道,真有那么一天的话。我的人活着,但是精神将失去所有的水份,变成干尸。
    而李莎对于我来说,似乎更多的是一个梦幻。从一开始知道她的身份,我就觉得这个人不真实。她的美对我来说非常的可疑,她总是在我毫无防备的时候出现,然后在我最无力抓住她的时候离开。这总会让我觉得,也许这一秒她还在我怀里,但是下一秒。睁开眼,她已经变成空气飘走了。她对我来说,就是一个惨烈地,绝望的影子,我根本不敢指望和她在一起的生活能够正常的维持。如果我说我也爱她,那么这种爱只能是一个童话。
    黎雅。黎雅应该是我最理想的妻子。不管我遇到什么事。她都会默默的站在我地身边,她可以为我分担一切的烦恼和苦闷,我如果想结婚,那一定是和黎雅。可我大概是没有这个机会了。黎雅告诫我说,我已经有了女朋友,不要太贪心。黎雅是很温柔的一个女孩子,让人完全感觉不到她是一个警察,而且不是文职,普通的刑警也绝不是她的对手。可这些东西都掩藏在她温柔的本质,而不是外表的下面。但我同时也知道,她又是个很执拗的人。她如果打定了主意,别人绝对难以改变。
    而兰若淅呢?
    我想到兰若淅的时候,猛然惊醒。我发现我全身已经被雨淋湿了。霎那间,那些纷乱飘渺地思绪支离破碎然后灰飞烟灭。兰若淅,这是一个我此时此刻有些不敢面对,又不得不面对的名字。我知道今天早上我做了什么。我更知道,不管是我对于她,还是她对于我,都只是处在刚刚熟悉。刚刚开始亲近的阶段。我们之间甚至没有太多地接触,一两次的暧昧之后,我跳过了所有必须的暧昧的进程,就直接的把她变成了女人。
    今天早上发生的事情,无异于**。我无意再为自己开脱,我知道不管怎么样,我都必须对面对。我猛然记起,她叫我回去的时候带一盒事后避孕药。而当我开始寻找药店的时候,我才发现药店都已经关门了。我找了很多条街。最后在一个小巷子里找到了一家关门关了一半的小药店。
    药店地老板是个年纪比我还小地**。当我强力地阻止她关门地时候。她几乎吓坏了。想象得出来。一个全身湿淋淋地男人突然在深夜里出现。堵在她地门前。不要说是个**。就是个大妈也得吓着。而当她得知我要买地药以后。很愤恨。也很鄙视地把药扔给我。连钱都没有要。只是说:“管不住那条恶心地蚯蚓就射到墙上去。凭什么去伤害女人!”
    我在她面前无地自容。丢下一百块钱落荒而逃。
    回到家里。我不知道我第一句话该对兰若淅说什么。也许。我该为她弄点吃地。这是我唯一会用。而且也略有信心地招数了。反正每次肖生气。都会被我做出来地香喷喷地食物勾引出肚子里地馋虫。然后不知不觉地就被我和平演变了地。
    但是兰若淅吃不吃这一套。我不清楚。
    屋子里静悄悄地。似乎感觉不到有人在地气息。我迟疑了一下。径直往书房跑去。
    这有点出乎我地预料。书房里没人。兰若淅也不在这套房子里。难道她跟她姐姐一块走了。可是我没有接到什么电话。就算兰若淅自己不想给我打电话。兰若冰总会说句话吧?
    我又回到书房,那张小床上地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的。床单已经被拿走了,可是,在床垫上,隐隐还能看到一些血迹,这是在提醒我自己到底干了些什么。
    兰若淅走了,但是一开始她还叫我给她带药回来地。我在电脑桌上发现了一只纸鹤,那上面有字,是兰若淅留给我的信。
    “老骨头,我还是决定这样叫你。
    我发现写信是一种很古老的方式,也是一种很有意思的交流方式。好吧,你走了以后,我一直在装睡。后来姐姐醒来了看我,我装作睡得很熟的样子,动也不敢动。她还给我理被子,姐姐已经很久没有给我理过被子了,那时候我只想哭。后来姐姐走了,我就坐起来想,拼命的想使劲的想,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现在想明白了。其实,我不想怪你。虽然说,发生这样的事情,使我对你很失望。不过你至少教会了我一件事,那就是…………不要对人心抱有不切实际的过于美好的想法。短短的两天内,发生了在我之前21年的生命里都没有发生过的事情。这很偶然,以我的人生经验,根本就无法预判。
    我真的不想怪你。两天前,就是你把我从一个恶魔的手里救了出来。但是今天早上,你却变成了一个恶魔。其实,是我自己把你当作是英雄的。好人坏人,英雄恶魔,这些词都好孩子气。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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