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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本色警察-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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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下雨。公园里树木又多。光线就显得有些阴暗。游人都已经被清场了。整个公园静悄悄地。我不得不说。这里面地空气实在很好。比市区好多了。在里面不断地深呼吸。完全具有洗肺地功效。
  我有点紧张。但还不算太紧张。说不清楚是为什么。我地直觉告诉我。那个害死人地东西早就已经不在公园里了。再说。对付这种东西。有枪也没用。所以我地表现在林森看来似乎还比较满意。可我又有点后悔。我干嘛要让他满意呢?
  公园里有一条小溪,叫香溪,这种名字到处都有。由于受到政府的大力保护,溪水非常的清澈,有的地方,水底的石头和游鱼清晰可见。我们沿着溪边一直走,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现。一直走到了公园的后门,再过去就是一条两旁长着高大的梧桐树的沥青大道。下着雨的沥青路面黑黝黝的,上面还洒着一些落叶,看上去特别的漂亮。
  我突然在想,要是这个时候和我走在一起的不是林森这个颓废男,而是肖濛或者李莎该多好呢?
  林森抱着手站在溪边往远处看了看,似乎在想什么。这时候头顶上传过一阵马达声,一架直升机从我们头顶上飞过,朝那条沥青路尽头的山后面飞去。
  林森说:“那边有个中兴集团的生物研究所,我在想,那条蛇会不会是从那里面跑出来的。”
  我说:“那太有可能了。也许就是他们制造出来的基因变异蛇,咱们进去搜搜就知道了。”
  林森看了我一眼,说:“你是装白痴呢还是真白痴?我们现在没有任何的证据证明蛇是从中兴的生物研究所里跑出来的,更没有搜查令,凭什么去搜啊?中兴集团是我们市的龙头企业,他们的业务涵盖全市的方方面面,中兴的老总还是市政协副主席。我给你十个胆子,你也不敢去搜他们。”
  我认真的说:“你说错了。你就是给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去搜。看来没事了,没事我们就收队吧。”
  林森就有点郁闷的看着我,好像摊到我这样的下属实在也是一件不幸的事情。最好他就此觉得我朽木不可雕,就此把我放回档案股。但是林森丝毫没有考虑把我送走的意思,回去的路上,他突然问我:“听说你前段时间有麻烦?”
  我赶紧摇头,说:“我是被连累的,根本就不关我的事。”
  林森鄙视了我一下,说:“做男人不能像你这样的老弟。你的事情我听说了,你知道为什么四组的王一波就问了你一次,以后都没有再找你麻烦吗?”
  我看着他,说:“你不会告诉我,是你出面保的我吧?”
  林森说:“那时候我还没看过你的资料,压根不知道我们局里还有你这号废人。对不起,我说话有点直,你不会介意吧?事实上,是因为这个案子已经结案了。”
  我有些奇怪,这么快王一波就找到了凶手?不,林森的话里似乎还有别的话。
  林森说:“你觉得很奇怪吗?我也有点觉得。但或许真的就是王一波能力十分突出,很轻松的就抓到了凶手呢。”
  我说:“这个,虽然我也是个警员,但是在这方面我是个外行。外行归外行,我还是觉得他不可能这么快破案。我当时就在现场,虽然我没有看到凶手,但是我在第一时间看了现场。我可以肯定,作案的是一个职业杀手,他的装备精良,而且手段相当的高明。宋旭东老先生家的窗玻璃贴着报纸,从外面是很难看清里面的情况的。玻璃上虽然有他的剪影,但是剪影和真实的人肯定有差距。结果呢?杀手非常准确的一枪致命,如果我们不是碰巧出现的话,可能过了好几天,都没有人会发现宋老先生被人杀死了。活儿干得这么出色,王一波能力再突出,也不会这么容易就抓到凶手吧?”
  林森笑了笑,说:“头脑很清楚嘛,看来你也不完全是个废人。恭喜你,你已经正式被我录用了。”
  我叹了一口气,说:“得了,我也就是毫无靠山,被你抓了壮丁,你就别说这些好听的了。下班时间已到,不介意的话,请你直接送我回家。我住在光大旁边的学府路。”
  林森说:“地方不错,一定经常能看见大学的美女吧。”
  我想起李莎,说:“看到也没用。分局的那哥们说得不错,我很挫。像我这样的人是找不到女朋友的。”
  林森看着我笑了一下,似乎也懒得跟我废话了。他把我送到了小区门外,我问:“配枪不用交回去吗?”
  林森说:“不用,反正出了什么事,也是你自己背黑锅。随时开机,等我电话。”
  林森走了,我站在那里有些发愣。我的生活啊,我的理想生活啊,看样子,我要实现我的人生理想,需要费很大一番力气了。老天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呢?难道是嫌我还不够低调?我已经够衰够挫了,要是这样还不能安安心心的过我理想的生活,那我可不管了。老天你不会是想用这样的方式逼我出山吧?虽然我是根骨奇佳,万中无一的高手高手高高手,可是我也不做高手好多年了。
  “嗨。”
  就在我悲愤的质问苍天的时候,一个天籁般的声音在我耳边响了起来。
    正文 第三十四章 美妙的晚餐
     更新时间:2009…6…14 23:44:13 本章字数:2659
  这是一个我熟悉的声音。我经常在梦里听到它,我也经常跑到快餐店去装模作样的点菜,为的也就是听一听这个声音。当我看见那些跑车不厌其烦的天天等候在快餐店外面的时候,我以为我大概很快就会听不到这个声音了。直到现在,那个OPPO的MP4还在我的电脑桌上,我从来没有打开过它。那是我暗恋的证据。
  我回过头,看见李莎打着一把伞站在我身后。她穿着一件米色的薄风衣,里面搭配了一件很素净的衬衫,背上还背着一个现在已经不流行了的双肩背。看上去又乖巧又清纯。头发,依然是一条辫子。她的穿着打扮当然没有肖濛时尚,衣服的质地看上去也很一般,可这又怎么样呢?她依然很美。
  美啊,美得冒泡啊。像她这样的人,不要说什么流行不流行,随便什么衣服穿在身上都是绝顶漂亮的。不穿更漂亮?靠,我很正经的,不要想歪了。
  我简直不知道该对她说什么,我只是想擦口水。“放学了?”我终于很蹩脚的,故作自然的问了一句。
  李莎微笑着说:“是啊。才开学没多久,课程比较多。”虽然是九月末了,不过成高开学一般也要晚一些的。她走上前一步,用伞遮住我的头,说:“你干嘛站着发呆呢?雨下这么大,你都快要被淋湿了。”
  我说:“我在思考宇宙与人生的奥秘,一时间走神了。”
  “神经。”
  李莎笑了一下,我要死了,她那个笑容,绚美得我险些透不过气来。而且她离我这么近,近到我都可以清楚的感觉到她的呼吸了。她的呼吸,充满了一种香甜的气息。
  李莎接着又说:“好像有一阵子没见到你了,最近很忙吗?”
  我叹了口气,说:“别提了,我最近很低潮。我倒也难得见到你,你们快餐店门口的那些跑车呢?”我往快餐店那边看了看,好像没有什么车,或许时候未到?
  李莎微微皱了一下眉头,说:“不想理他们。难得遇上,到你家吃你做的饭吧。先问一下,没有别的女孩吧?”
  我赶紧说:“没有。就是一只母地苍蝇都没有。”
  额滴神啊。让我怎么对你好呢?你总是给我一个希望。又把我踩下去。再给我一个希望。再把我踩下去。这样玩我你很高兴吗?不过我不管神高不高兴。至少这一刻我相当地高兴。那怕过后老天再狠狠地踩我一脚。我也认了。我想起我冰箱里没有什么存货了。就拿出钥匙给李莎。说我去买菜。让她先上去。
  李莎笑着说:“还是我去买菜。你先回去把你那些儿童不宜地东西都收拾一下吧。”她说得很有道理。我地屋子里确实有许多儿童不宜。像她这样地清纯美女也不宜地东西需要收拾。我拿钱给她买菜。她说不用。但是在我地坚持下。她也没有反复地推辞。她地性格很随和。在我看来。她几乎没有什么缺点。
  我几乎是一口气跑上九楼地。我跟林森说我跑800米就会晕倒会吐。那绝对是假话。跑完九楼我有点气喘。但并不是很严重。然后我冲进屋子。开始收拾。我地动作很快。前所未有地快。并且一切被我整理得井井有条。我顺便收拾了一下我自己。换了一套干净地衣服。把那支破枪扔进柜子里。刮了一下胡子。不管怎么弄我都不帅。但是至少干净整洁得多。
  我开始想一个问题。也许。我并不是一个废物呢。既然生活已经不能按照我地理想去过。那么我地心态是不是也要调整一下了?这个问题很复杂。我暂时没有答案。
  然后我打开窗透气。并且手脚麻利地煮上了饭。冰箱里还有一条冻鱿鱼。我拿出来用温水泡了。准备待会来一个爆炒鱿鱼丝。
  外面的天空划过一道闪电,紧接着就是震耳欲聋的雷声,雨没有立刻变大,但是光线更暗了。我有些担心李莎,正准备下楼到菜场去接她的时候,楼道里传来了她的脚步声。李莎一只手拿着伞,一只手提着菜,正一步步不紧不慢的走上来。那时候我产生了一种错觉,好像我们是一对夫妻,她刚好下班的买菜回家。
  我走上去,很自然的从她手里接过菜,在厨房里忙活开了。吃完饭,李莎又很自然的收拾餐具,到厨房洗碗。我把桌子整理了一下,一边打开电视,一边削她买来的水果。我平时很不爱吃水果。我听着李莎在厨房里洗碗的声音,那种过日子的感觉又油然而生。这让我有一种感动,我真希望这就是我的家庭生活。说真的,要真能每天回家面对这样一幕温馨而安静的场景,不管我在外面需要面对什么,不管再苦再累,我都愿意。我突然在想,会不会老天就是觉得我的生活态度有问题,才让我这么挫呢?有一句很老的歌词叫做“爱拼才会赢”,我什么都不肯付出,又能得到什么?
  李莎洗完碗出来,我已经削好了水果,用一个盘子装着。在水果上面插了牙签。
  李莎就笑了,说:“你还挺细心的啊。”她在我旁边坐了下来,用牙签挑了一瓣苹果吃。她似乎对苹果情有独钟,而对别的水果没多少兴趣。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了一阵之后,李莎说她要走了。我赶紧说,等等,我有礼物要送你。
  李莎看着我,笑着摇了摇头说:“可能要说不好意思了,我一向不收别人送我的东西。”
  我说:“只是一个MP4而已,那一次在火车上,我看见你的MP3很旧了。我就打算买一个新的送你。”我自嘲的笑了笑,又说:“不过我在快餐店外面看到那么多等着送你东西的,突然觉得我买的东西很不值钱,就一直没有送给你。我买了很久了。”
  李莎静静的看着我,眼睛里有些发亮。
  我走进卧室里把那个OPPO的袋子拿出来,说:“真的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反正买都买了,就别让它一直摆着了。”
  李莎浅浅一笑,伸手接过了那个袋子。我简直高兴疯了,虽然她接受了我的礼物一点也不能说明问题,但至少这是个很好的开始。她说了声谢谢,然后又说:“我还一直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你好像也没问过我。这是不是有些奇怪。”
  我说:“我叫古裂,至于你嘛,呵呵,我也不用直接找你问,常去快餐店吃东西的人,又有谁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李莎说:“那我先回去了。对了,下次还是你去买菜吧。那些卖菜的大妈就像跟我有仇一样的。而那些猪肉王子的眼睛好像恨不得把我的衣服看透。”
  我呵呵一笑,还有下次?这太美妙了。不过,想要把你的衣服看穿的,应该也不止那些猪肉王子吧。搞得我都不好意思往她身上看了,只能看她的脸,就是这张脸,看起来也是完美的。
    正文 第三十五章 原来我不是万中无一
     更新时间:2009…6…14 23:44:28 本章字数:2509
  我以为我有什么万中无一的天赋异禀,所以林森特意的把我挑了出来,让我去担任保卫地球,维护世界和平的重任,但是很快,一系列的事实证明我没有这种本领。
  就在我和李莎吃了一顿温馨而美妙的晚餐的第二天,天还没亮,林森就把我从睡梦中叫了起来。我正在做梦,这对我来说不是常有的事情,我梦到了肖濛和李莎,万幸的是,我做的不是春梦。要不然我把林森杀了的心都有。
  我下楼去,林森的美式军吉普就停在外面,这时候天都还没亮,结果这个天杀的竟然叫我跟在他车屁股后面跑五公里。我靠,这太过份了。真的太过份了。自从进入警队时那三个月的训练之外,两年了,我从来就没有做过什么大运动量的活动,他突然就让我跑五公里,我跑得肺都差点炸了。
  林森坐在车上用跑表给我记成绩,结果他不断的摇头。这样跑了一个月,他得出了结论,我的身体素质还是相当不错的。可是,根本谈不上什么万中无一。照他的说法,最多也就是“A-”级,勉强称得上优秀,仅此而已。
  但是对于我来说,这却有点让我意外。我竟然也能达到“A-”级的?
  林森说,作为一个警务人员,一定要有一技之长。我说我有啊,我打字的速度差不多也赶得上资料室和情报科的那些MM了,而且她们用电脑比较白痴,除了会打字,基本上就只能上网打泡泡龙。我至少会下载儿童不宜的好片。
  这一个月来林森除了拖着我跑步,似乎也没有正经的办过什么案子。除了那一次南山公园蛇咬死人的事件之外,我们真的就是帮人家修修水管啊,找一找丢失猫猫狗狗的事情。就这些破事,用得着专门成立一个办公室来处理吗?还“非常事务”呢。当然这不是说我不满意,其实这样也蛮好,比原来在档案股轻松多了。跟着林森虽然说不上吃香喝辣,但是有时候跑到酒吧迪厅桑拿放松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免单的。当然我们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我们是有纪律的。
  这天林森没有来叫我,但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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