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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本色警察-第33章

小说: 本色警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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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古香古色的古城。甚至,比较浪漫的想,这地方就像一个梦境。
  我们下车的汽车站,在差不多十年前我离开的时候就已经显得陈旧破败不堪,现在却也似乎没有更加的破败。我们在车站门口上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好多年以前,这样的摩托车就在这个小城里跑着。时光的拂照在这里似乎出现了某种停滞。甚至包括乘坐这种三轮摩托的费用——从车站到我家,两块。时间停留在了我离开的时候。更早的时间,停留在别处更古旧的屋子里。
  一路上肖濛的相机就没停过。狭窄拥挤的街道,依然挂着供销社的牌子的商店,老墙上面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标语,甚至一只苍凉叫着飞过的乌鸦,全都被她贪婪的拍进了数码相机里。
  肖濛惊叹的说:“这里像个梦幻之城。”
  更让她惊叹的是,一条蜿蜒流过的河流对面半坡上那鳞次栉比的黑瓦房。灰的墙,黑的瓦,层层叠叠的院落和随处可见的古树。可惜我家不在河那边的半坡上,而是在靠近县政府的新城。说是新城,也没有什么和眼前这个时代特别合拍的建筑。政府和县委也在一个山坡上,被一圈常绿的老树严严实实的遮盖住了。
  肖濛认为这个地方很好的保留了时光的足迹,但是这里的人很多年来一直抱怨这里太闭塞,让他们和外界产生了严重的落差。可是这时候我没有心思为这些事情费神,让我苦恼的是,我突然想起快过年了,但是我走得匆忙,根本没有给我老爹准备什么礼物。只是在出发前很随便的打了一个电话。
  老爹肯定会很大度的说回来就好,什么也不需要。但是我自己明白,这是做儿子的失职。怎么办呢?我总不能送他一套盗版光碟吧,里面还有许多是**的。直接拿钱,那也没有多少可拿。
  肖濛替我解决了这个问题。她把自己刚买来还没用地一个SONY地录音笔交给了我。还振振有词地说:“抵制日货嘛。你说地。我相信老人家一定比我们更能正确对待这样地阶级敌人地产品。”她买地东西一般都不会便宜到哪去。同样是录音笔。也有300多地。但是她这支不管是外观还是性能。至少也得一两千。我老爹要录音笔绝对没用。但至少这算得上一件像样地礼物。
  我说:“我怎么说。儿媳妇给你地礼物?”
  肖濛伸过手来就想把录音笔抢回去。我忙说。开玩笑地。你也不用这么急着表现吧。真是地。多少考虑一下别人地感受好不好?
  我家住在县一中地教师宿舍里。那还是我妈当初留下地房子。我老爹在公安局上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也算子承父业。我对小强说过。我们家有亲戚在派出所上班。事实再次证明。我真地是个很诚实地人。
  但是。都这么多年了。我老爹依然只是一个普通民警。甚至警衔都比我低。不是没上去过。后来又被降下来了。我只告诉他我在大城市找到了一份吃皇粮地工作。没敢说是警察。我怕他会受到严重地刺激。主要是因为我警衔居然比他高。
  好在去年他给我打电话说他光荣退休了。光荣不光荣那就算了。反正他退不退休。在别人眼里都没有多大地区别。我给肖濛说。我各方面都朝我老爹。她现在信了。
  老爹接我电话的时候我还不知道肖濛要来,所以他看到肖濛,听到肖濛甜甜的喊一声“伯父”的时候,不加掩饰的就对我挤眉弄眼的说,比你妈强。但是肖濛觉得我老爹很不错,嘘寒问暖关心无微不至,还烧得一手好菜,我才发现原来这也是遗传。但是,为什么没有更有用的东西呢?
  晚上我和老爹住一屋,老爹好像也理所当然的认为我和肖濛肯定没到那一步。这很让我绝望。当然了,我们父子俩对这个问题心照不宣,只是表现出很想好好聊聊的样子。临睡前老爹却说,这都到我们家了,干脆,你还是生米煮成熟饭,别让她跑了,大不了,今晚我回避一下,不用最狠的这一招,我看你把不住她。
  我吐血,有这样的老爹吗?
  我没有对肖濛撒谎吧,我这么猥琐,不是没有原因的。
  后来我和老爹不知道聊起了什么,时不时的哈哈大笑起来。更严重的后果是,老爹提出了两瓶都挥发了一半的陈年老酒来,我跑到厨房里热了剩菜,又喝又笑的折腾了大半夜。这种感觉很爽,我们不像是父子,倒像是一样猥琐,一样落魄的兄弟。其实我还在读小学的时候就老爹就偷偷的让我喝酒,然后我们一老一小疯子一样的跑到河里洗澡或者捉鱼。我妈起初觉得不可思议,到后来终于对我们父子绝望,走了。对她来说,这场婚姻只能是一个错误,撇下我们父子绝对是解脱,我们知道,所以我们都不怪她。
  第二天我和老爹一直睡到了中午,我头昏脑胀的起来,肖濛抓住我的手可怜巴巴的说:“你怎么才起床啊,我饿坏了。”
  我也饿,我知道我老爹也饿,冰箱里有他为了我的到来准备好的存货。但是我很不讲义气的丢下了我老爹,带着肖濛上街去吃小吃。肖濛高兴得要死,一条老街走下来,她的小肚子都鼓起来,像怀了三个月的样子。虽然冬天的衣服厚,别人本来是看不到的,但是她因为吃的太撑,不得不一只手拉着我的手走路,一只手捂着自己的肚子。不用说了,我接受了很多复杂的目光,嫉妒的羡慕的悲愤的惋惜的郁闷的……等等等。
  我只能带着肖濛往人少的河边散步,我给肖濛讲小时候老爹就教我喝酒带我下河捞鱼的事情,肖濛先是泪眼朦胧的看着我,跟着就搂着我呜呜的哭了起来。这是她第二次在我面前很伤心的哭了,而大多数时候,她都显得非常的明朗和要强。
  我明白她此时为什么要哭,但是我并没有因此自责。
  不管男人女人,都哭吧哭吧不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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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六十一章 又是她(第二更,求票)
     更新时间:2009…6…14 23:44:40 本章字数:3121
  我这次回家的目的,是把那些盗版光碟找个人销了,回去再和小强打得火热一些。
  林森已经查过小强的底,他表面上只是卖光碟的,实际上一个主要由外来人口组成的帮会的小头目,据说是很被老大看好,前途无量的那种。小强他们的帮会和华天电脑城盗版之王杨平的帮会明显的带有敌对关系,我们要查杨平,小强这一路人马完全可以起到某种意想不到的作用。
  我问过林森,我这算不算是卧底?林森说不算,因为真正和小强混熟了以后,我可以亮出真实的身份,我们和他可以形成一种利益互换的关系。警察和涉黑性质的团伙当然不能结盟,但是敌人的敌人,很多时候是可以互惠的。
  我可不想做卧底,因为我肯定会想起星星的那句台词——为什么,要逼我杀人?
  我要是做卧底,第一天就有可能把组织给出卖了,这一点,想必林森也很清楚。
  但是这些事情,在我和肖濛一起回家之后就都忘了。第一天,我带她吃遍了我们这里各种各样在外面的世界根本吃不到的小吃。不夸张的说,从这些小吃的原材料到制作的工艺都是无污染原生态的。肖濛属于那种悟性很高的人,吃小吃的时候她不断的拍照,和人家闲聊,我相信她回去绝对能写出一本图文并茂,美得让人忧伤的游记或者随笔。
  当然我们这里还算不上与世隔绝,据我所知,从我们这里往西北方向再走两天的车程,还有一个更闭塞的山区。我没有去过,但是偶尔听到老人们谈起那个地方,说得好像那里不是在地球上一样。我给肖濛说了,她有些向往。但是听说去的路比我们来的路还要烂很多,而且班车很少,终于还是打消了念头。
  第二天,我带肖濛去爬山。因为这是我们这地方冬天里难得的晴天。县城周围都是山,比较起来,我们在城市公园或者近郊看到的那些山连土坡都算不上。要是有什么人来这里开发点登山攀岩的项目,应该会很不错。
  我们去爬的山在县城西北,叫麒麟山。站在我家门口就可以看到了,但是我们先是坐了半个小时的三轮车,然后又步行了一个小时才到山脚。
  我说:“我就是在山的另一边发现了一段古老的墙基的。说不定,那是山上什么古堡的遗址。”这时候我们站在山脚下,仰起头来,可以充分的感觉到这山的高大和陡峭。但是山上有路,不知道是什么年代什么人在山石中间凿出来的小路,弯弯曲曲的像一条很长的绳子趴在山上。
  肖濛的兴致很高,但是爬了不到一半就说有些腿软了。我还行。其实小时候爬这座山我从来没有觉得费力过,后来去城市读大学,把人都读废了,要不是林森那七八个月的特训的话,估计现在也够呛。这天的阳光很好,明晃晃的照在身上,虽然热度早就被呼呼的大风带走了,但是我们依然觉得很温暖。这可能只是心理作用吧。
  风很大。天也很高。天不但很高。而且特别特别地明净。
  肖濛往我们来时地路看去。突然发出了一声惊呼。因为她看到县城地房子已经变成了小小地好像模型地一片。就是山脚下地房屋都变得好像火柴盒一般了。再看我们走过地山路。悬悬地挂在山壁上。往前随便一看都是陡峭地山崖。这时候她就有点怕了。抓住了我地手。不知道该继续往上爬还是下山回去。
  我发誓。我不是故意带她到这里来地。尽管这样可以趁机牵着她地手。她要是实在腿软走不动了。我还以背着她抱着她走。但是我真地不是故意地。也许是离开了太久。我都忘了这山竟然还这么险地。
  其实这时候我地心里也有种比较奇妙地感觉。我有些被自己生长地家乡震撼了。
  “往上走吧。”我说:“到了山顶。你就会发现另外一片天地。”
  肖濛点点头。我喜欢肖濛这种有点胆怯和小心地样子。而不是她说要折腾就折腾死了地时候那种要强地样子。我总觉得女人还是不要太要强地好。要想证明自己。嫁入豪门同样是一种很好地方式。不一定非要把工作事业看得那么重。甚至不惜拿自己地身体和生命去拼。
  我拉着她的手继续往山上走。世界很安静,安静得好像只剩下了我们两个人一样。
  走着走着,肖濛突然笑了一下,说:“真奇怪,好像在这样的地方,一点也不觉得你猥琐和下流了。而且让你拉着我的手,就蛮有安全感的。我说的安全感不是以前那种意思哦。”
  是的,我自己也觉得在这样的地方,我没有平时那样的猥琐和畏缩,为什么呢?我不知道。滚滚都市万丈红尘中的我和远山峭壁之上的我不是同一个人。这是我的问题,还是尘世的问题?
  我觉得我好像变得有点文艺,有点高深了,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肖濛白了我一眼,女人味十足。
  最后的一段路不是那么陡峭,我干脆一把将肖濛抱了起来,抱着她往上走。她一边尖叫一边使劲的挣扎,却纯属跟我疯,一点都没有恼怒生气的意思。她这么挣扎着我挺费力,干脆将她扛在了肩上。肖濛立刻鸦雀了,她害怕。终于也有这么一回,让我制住她了。
  “到了。”我将肖濛放下来,长长的喘了一口气。肖濛的脸有些红,大概是被我扛着有些充血。但是她也不气恼,因为她看到了一片有些恢宏的平地,山顶上一个巨大的圆形的平地。这上面长着很少的几棵树,一望无尽的是一片枯黄的长叶草。如果是夏天,这里就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地,如果下雪,这里便是一片茫茫的雪原。
  “这应该是个火山口吧。”肖濛目测了一下,说:“从我们站的这里到对面,恐怕有将近一千米呢。”
  我说:“县志上记载的好像是直径1140米,但是它是个不规则的圆。我说的那个墙基就在对面的山崖后面,要不要过去看看?”
  肖濛有点带撒娇的说:“我好累啊。”
  我就问:“那要不要我给你马杀鸡啊?”
  肖濛踢了我一脚,说:“靠,这么漂亮的地方,你不要那么龌龊好不好?”
  我很无辜的说:“马杀鸡有什么龌龊的,怕是你自己想多了吧。”尽管我刚刚才觉得在这样的地方我的境界提升了那么一点点,但是马上我就很邪恶的想,你要是想得更多一点的话,我也一定会好好配合你的。这里天高云淡,或许做某些事情也有非常不同的效果呢。
  这时候我看见对面山崖后面冒出了几个人影来,本能的,我把肖濛往我背后拉了一下。但是我很快看清楚,这几个穿着灰绿色户外运动装,背着大背包的家伙就是我们在路上看到过的开着路虎狂飙的暴力男。而随着前面的几个暴力男走出来之后,又走来了一个有些瘦小的身影。我不知道该说这是缘分呢,还是别的什么。
  肖濛也看见了这群人,饶有兴致的说:“怎么他们的目的地就是你们这个地方吗?会不会这座山背后有什么史前动物呢?”
  我如实的回答说:“活的史前动物应该没有,有没有化石我就不知道了。”
  那群人渐渐朝我们走进了,我终于也得以正面看清那个现代宫斗剧女主一般的中兴集团那个“公主殿下”了。
  因为她把自己包在宽大的户外装里面,背上同样背着一个大背包,女性的特征看上去就不是那么的明显,只是一张脸有点小,现在身在豪门,脸色却有种营养不良的苍白,鼻梁上还驾着一副不太讲究款式的黑框眼镜。难怪我在大学时对她没什么印象了,如果她一直都是这么打扮的话,和我们班那些灰头土脸的女生也没有什么太大区别的。但是我觉得凭她老妈身为外室的基因,她就算不是什么绝顶美女,应该也不至于是这样貌不惊人吧?难道仅仅是因为打扮的关系?
  我顿时对她就失去了兴趣。
    正文 第六十二章 荒野里的古迹(三更,求票)
     更新时间:2009…6…14 23:44:40 本章字数:3494
  中兴的那一伙人转眼就走到了我们跟前,那位“公主殿下”倒是出乎我意料的开朗和气,在我们面前微笑着招了招手说:“嗨,两位真有兴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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