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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大宋佣兵-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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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之所以这样做,只不过是宋博士在帖子中声称“地下秘密基地工作,供应三餐一宿”。那时候的太史昆厌倦了惶惶不可终日的逃犯生涯,他需要一个能吃饱肚子,能睡个安稳觉的藏身之地。
    但是现在,太史昆觉得自己真正的解脱了。他亲眼看到那台时光机器被炸成了碎片,他亲眼看到那台时光机的设计者宋博士被火焰吞没。他清楚,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将没有人能够再次制造出时光机,在这个世界上,将没有人知道他通缉犯的过去。
    这是一个全新的生活!而且这个新生活还有了一个不错的开端,房产,银两,美女,这些过去太史昆从未拥有过的东西全部在一天之内得到了,不知道未来的生活,会不会更加美好呢?
    想到此处,太史昆忍不住仰天长啸!
    “死鬼,你想什么想得这样开心啊?”一双玉臂自身后绕在了太史昆的胸膛上,原来是金莲听到太史昆的啸声,也起身出门了。
    太史昆抚着金莲的小手,说道:“我只是想到了几件可以生财的营生,心中得意罢了!”
    “生财?”金莲的一双眼睛顿时雪亮,连忙问道:“这钱财却是讨喜之物,相公你赶快说来听听!”
    太史昆道:“吾有一快速养鸭之法!取幼鸭若干,置于后院水潭中,每日不让它自由进食,需用竹筒将大量食物灌其肚中,此法名曰‘填鸭’!寻常幼鸭成长需两年之久,可这填鸭之法却可使其三月内长成!这般营生,岂不生财?”
    “后院水潭喂鸭子?这可不行!”金莲嘟起嘴吧,怏怏道:“奴家还要在后院水潭中戏水呢!相公万万不可让脏臭鸭子扰了奴家兴致!”
    “唔,不养鸭子也罢!”太史昆道:“吾还有一猪肉加重之法!取生猪一口,趁其未咽气前,将大量清水注入其腹,此法名曰‘注水肉’!用此法,二百斤的生猪可轻松变成三百斤,其法用于牛羊亦可!这般营生,岂不生财?”
    金莲掩口惊叫道:“相公一表人才,怎好去做那杀猪郎!”
    “罢了罢了,不杀猪便不杀猪!”太史昆有些不耐烦地说道:“吾还有一蒸包子法!取羊尾数根熬制成肥油,取纸屑置于水中泡软,此二物混合后,可做馅料……”
    还未等太史昆说完,金莲又尖叫道:“卖包子比杀猪来得出息么?相公思索的生财之道便都是这般辛苦之事么?奴家不喜欢!”
    太史昆见了金莲这股劲头,纳闷地问道:“咦?你昨天还百依百顺的,怎么到了今日就敢撒泼了?”
    金莲顿足道:“昨夜你上了奴家,今日你便要对奴家负责!还有,你快点给奴家一个名分!奴家是决计不会同意做妾室的!”
    “呸!妾你是甭想做了,你就老老实实做你的婢吧!”太史昆啐了一口,怒道:“莫要忘记了后院中还浮着两具死尸!爷的手段你是见过的!”
    金莲一下子被太史昆吓到了。她白着脸儿后退了几步,再也不敢吭一下声,只是把那豆大的泪珠挂满了俏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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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居安思危
    【哥不是一个拔鸟无情的人,哥只是觉得,让女人骑在头上有些……不吉利。——摘自《昆哥日记》】
    眼见着金莲蹲在墙角嘤嘤地哭,太史昆心里一阵烦躁,早上起来的那股好心情顿时烟消云散。俗话说眼不见心不烦,太史昆干脆不再搭理金莲,独自一个人下山去吃早饭。
    一碗热腾腾的云吞面下肚,太史昆的心情才算是有些好转。这厮心里面琢磨了琢磨:那金莲年纪本就不大,又是在婢女这个职位上苦熬了多年,有点想上位的追求是正常的。再说金莲连身都已经献过了,让她忍着破瓜之痛一个人蹲家里哭也不是个事,干脆给她点甜头得了!嗯……这甜头嘛……给她买点早餐就算是甜头了!
    太史昆打定主意,让店家下了一碗面用食匣装了,溜溜达达地向家中走去。没想到他刚刚走到山下,就看见谷树皮引着几个衙差,正往山中别院走去。
    那几个衙差见了太史昆,立刻笑盈盈地递上了一纸公文与一锭大银。太史昆在现代见惯了张牙舞爪的人民公仆,如今突然见到了笑容可掬递银子的衙差,反倒是不适应了。
    亏得谷树皮凑上来解释了几句,太史昆才算是搞明白了其中的事由。
    原来这大宋的律法已经比较健全了,如若是有人犯了该死之罪,须得见官受审,却不得私刑处死。也就是说,太史昆昨日即使是真的为了营救张大户而杀死了余氏,实际上也是触犯了大宋法律的。
    那张大户虽说是被太史昆忽悠地团团转,可这并不能说明他是一个糊涂蛋。张大户昨日回家后立刻找人先去官府上下打点了一番,而后又以苦主的身份去官府胡诌了一番,于是官府下达的公文就变成了这样:
    《有辽人盗匪垂涎张大户家财,先是将张大户囚于井中,又将余氏杀死。幸得义士太史昆英勇,手刃辽人盗匪,救得张大户性命。
    着衙差三人将辽人盗匪尸首收敛,于市暴晒三日,警傚后人。并赏义士太史昆银两若干,彰显义举。》
    太史昆不但没有为杀人受到惩罚,反而得了钱财,自是欢喜。那三名衙差取了辽人与余氏的尸首,受了太史昆一两谢银,也欢欢喜喜的离开了。
    不多时,张大户府上一名管家将山中别院的地契,并着潘金莲的押身送到了太史昆的手上,又使得太史昆欢喜了一场。
    太史昆本就是来自现代,所以在他的眼中,地契这种东西是可以与“房产证”划等号的,自然要细心收好。但是这奴役他人的押身在他的眼中只不过是一纸劳动合同,根本没有什么用处,所以他随手就将押身丢还给了潘金莲。
    潘金莲在张大户府上为奴十年,受尽了盘剥,整日所想的就是赎回这押身,还得自由身。如今这押身真的从天而降,又怎能让金莲不欢喜?
    金莲哆哆嗦嗦的捧着押身,喜极而泣。她取了一个火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将那押身撕得粉碎,烧得精光。
    待到押身变成一撮灰烬后,潘金莲这才想起,自己老父早已作古多年,家乡中再也寻不到一个可以栖身的亲戚。自己做了十年婢女,攒下的银钱不过寥寥数贯,又怎能立身养命?一时间,金莲红肿着双眼,立在原地望着太史昆怔怔发呆。
    太史昆见势哈哈一笑,说道:“小莲莲你放心好啦!我又没说逐你出门!你就安心的在我身边吧,总之有我一口吃的,就决计不会让你饿着!”
    太史昆的一番话放在现代也就是一句应景的话,因为现代的一口吃食是在是太微不足道了。但是古代生产能力低下,假如是到了大灾战乱之年,一口吃食足可以使人性命相搏了,因此这句话听到古人耳朵中,分明就是有了几分生死相交,不离不弃的滋味了。
    金莲被太史昆几句话感动的一塌糊涂,嘤嘤地哭着钻到了太史昆的臂膀之中,娇道:“相公,你对奴家的好,奴家晓得了!奴家此后绝不再提名分二字,只是一心侍奉相公便是了!”
    “侍奉?”太史昆一愣,说道:“莫不是小莲莲你要学习厨艺,每日为我煲汤烧菜?那倒是不错!”
    “冤家!你怎好教奴家做那些粗活?奴家说的侍奉,是……”金莲媚眼如丝,伸出香舌在太史昆耳边绕了绕,嗤嗤地说了几句俏话儿,直把太史昆听得面红耳赤,一把拥住金莲丢在桌上,也不管房门是关是开,三两下又把那金莲剥的笋胸粉臀……
    于是乎,太史昆在大宋建中靖国年间幸福的日子,就这么开始了。家中,有娇娘相伴,手中,有银钱花销。不过太史昆也没为此而消极,这厮知道:在冷兵器当道的古代,没有一身过硬的功夫,又怎能在江湖上行走?于是,太史昆在这武功二字上,着实下了一番苦功。
    太史昆先是寻了一家铁匠铺,打造了九柄飞刀。
    你道太史昆打造飞刀作甚?原来太史昆自幼就生活在一个马戏团当中,由于他生来身材高大粗壮,不适合做飞人、体操之类的杂耍,于是马戏团的团主便教会了他一手射飞刀的技术。
    太史昆的飞刀玩到了什么水平呢?他蒙着眼,背着身子对一个苹果丢飞刀,倒是十有**能射中。虽然他这水平还不能够上台表演蒙眼睛射美女,但是对付些个寻常的斗殴却是没什么问题了。
    而后太史昆又取出张大户所赠的松纹精钢剑、吕洞宾家传秘籍来研究。
    他首先学习的正是秘籍第一页“化骨催心剑”这一剑法。这路化骨催心剑乃是一路快剑,共有八个招式。这八招的攻击手段分别是:刺目、削耳、割鼻、戳嘴、斩喉、捅脐、撩阴、爆菊。端的是招招阴狠、式式下流,正合了太史昆的心意。
    太史昆在院中日日苦练不辍,累了,有金莲擦汗,饿了,有金莲奉上酒食,如此只练了十几日,太史昆再舞起这套化骨催心剑时,竟是一团剑光火花银树、落英缤纷,招招相接时如行云流水,毫无顿色,已然是将这套剑法练至大成。
    有言道: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早时不算计,过后一场空。这幸福的生活持续了一段时日,慢慢地,一个小小的问题就出现了:太史昆手中的钱财,日渐稀薄了。
    太史昆开始时也曾经为如何赚钱算计过。他曾回想了现代的一些歪门邪道,却总觉得不好照搬到现在来。就算是注水肉、纸包子一类的营生,也不是他独力好完成的。再加上他手中颇有余财,于是也就将赚钱之事给忘记了。
    原本太史昆是有些钱财的,一百五十两银子兑成铜钱足有一百五十贯之多,折合成人民币也有个四五万块钱,着放在寻常四口之家过个年把是绝对不成问题的,可这些钱财放在太史昆身上,居然仅仅持续了二十天不到的幸福生活。
    首先一个问题是太史昆嘴巴太刁。寻常的村醪太史昆嫌淡,要喝便喝那五百文一壶的葛仙酿;寻常的粗菜太史昆嫌糙,要吃就吃那瓦罐炖烂了的嫩鸡鲜肉肥鱼。仅仅如此吃法,二十几天便吃去了数十贯钱。
    再一个问题是那刚刚获得自由身的金莲。她原先是个婢女,身上哪有几件像样的首饰衣衫?她先是嫌弃身上的衣衫具为丫鬟打扮,问太史昆要了银钱下山买了大户千金的衣着穿了,又问太史昆要了钱财,去首饰铺买了玉镯金钗戴了,仅仅这几样,又花费了几十贯钱。
    如今太史昆手中只剩了铜钱几贯,你叫他如何不发愁?金莲了太史昆的愁模样,忙凑过一张俏脸,好声安慰道:“相公别愁!眼见着四月过了大半,想必那山中林户也该来交租子了!那些租钱少说也有几百贯,足够我们挥霍一阵子了!”
    “租子?那敢情好!”听了金莲这一番话,太史昆心下也就安定了。
    果然,在第二天晌午,两个山中林户来到了太史昆的别院中。太史昆一见这两名林户的打扮,大吃一惊。
    这两名农户虽是瘦弱,但在这初春微寒的天气中,两人居然赤着上身,赤着双脚,披散着头发,浑身上下仅仅有几片树叶包裹。这两人一个眼圈乌黑,一个嘴角发青,竟是模仿了非洲土著打扮,潮流无比。
    正待太史昆以为自己遇上了野人的时候,那两个林户却软瘫在地,哭嚎道:“东家!赏口热汤解寒吧!我二人又冷又饿,浑身骨头都快散架啦!”
    太史昆见状,忙吩咐谷树皮烧了一锅热汤,金莲取了两身衣衫给了二位林户。那林户吃了热汤,穿上衣衫,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起了一桩事端。
    原来这两位林户一个叫刘三,一个叫何五,两人下山来正是为了交租子。没曾想两人路过一条小径时,被一伙强人劫了,那伙强人甚是无赖,不但将三百贯的租子抢去,就连两人身上的衣衫都尽数剥去。两人无奈,只好树叶遮了羞处,来到太史昆庄上说明情况。
    不过这俩林户还很有责任心,他们说钱是丢在他们手中的,自然不能让太史昆承担,他们请太史昆宽限一下交租的日子,他们回去再想办法凑。
    强人?难道是传说中占山为王的强人?难道是传说中富得流油的山大王?太史昆吞了口贪婪的唾液,连忙问起了这伙强人的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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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黑吃黑
    【唉,你说这俩人儿,当强盗都图的个啥?————摘自《昆哥日记》】
    农夫何五听得太史昆问起强人来路,连忙答道:“回东家,那伙强人中有一僧一道,厉害无比,手上均有开碑裂石之力,至于其他三四个人都是些瘦弱少年,倒是不抵事。”
    一僧一道?厉害无比?这难道是个武侠世界?太史昆心下更加好奇了,又追问起这一僧一道的事来。
    何五不敢隐瞒,一五一十将自己知道的事情都交代出来。
    原来这僧名叫崔道成,诨号生铁佛,那道士名叫邱小乙,诨号飞天夜叉。两个人原是混迹于江湖的匪盗一般的人物,在两年前流落到清河县,在山上占据了一所名为“道明寺”的破败功德坟寺,干起了打家劫舍的勾当。由于两人出手时仅在荒郊野外,又不曾打劫达官贵人,所以清河县的官府也懒得搭理,因而近来二人却是越发嚣张了。
    太史昆听到此处,心下有了计较。这一僧一道如是有些真本事,又怎能窝憋在荒山野岭的破庙中?想必这二人,也就是一对怂货。
    于是太史昆摆了一脸假笑,对刘三、何五说道:“老刘,老何啊!想必你们辛苦劳作,积攒出三百贯钱来实属不易,我又怎能行那雪上加霜、伤口撒盐之事,让你们再凑出三百贯钱来呢?”
    刘三、何五闻言,深感太史昆大义,跪地叩拜不止。
    太史昆又道:“不如这样吧!你们林户凑上十几名年轻子弟,随我上山,将那崔道成、邱小乙二人捉拿了,讨回这三百贯钱来!”
    刘三、何五一听这话,顿时又叫苦不迭。何五俯首道:“太史东家!那伙强人武功高强,又岂是我们这些林户能对付得了的?我看,还是我们回村凑上三百贯钱交给您得了!”
    太史昆勃然大怒,道:“你们这伙人怎么这么没出息!不是说山中猎户各个身手矫健,性烈如火吗?怎么到了你们这里,却宁愿凑钱也不敢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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