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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章

满唐春-第203章

小说: 满唐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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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血刀则是一脸冷冷地说:“我免了,无功不受禄。”

“这。。。。。。”血刀的话虽短,却带有不容商量的余地。

荒狼对刘远摇了摇头说:“血刀老哥对金银才货不感兴致,最喜欢就是收藏陌刀,你若有意,可寻找名器送给他,绝对是来者不拒,不瞒你说,崔家的大老爷,也就是用他手上这把紫金山纹陌刀才把他招入门下的,呵呵。”

果然,每一个都有其弱点,这个酷得不行、武艺超群的血刀,竟然为了一把陌刀为别人卖命,真是什么人都有,要想得他的好感,还得其所好才行。

“好”刘远拍着胸口大声说道:“回京后,刘某一定想方设法,替血刀大哥找一把极品的陌刀。”

血刀把头扭到另一边,这次倒没有开言拒绝。

“刘兄,刘兄,快,这里,最好的位置给你留着,最肥美的羔羊,也等着你品尝呢。”看到刘远过来,长孙冲一脸高兴地说。

“客气,客气,长孙兄抬举了。”此时那些羔羊己烤得喷喷香,很多士兵都围着篝火,抽出短刃在割肉吃,吃得满嘴流油,这边吃,那边又烤上了,还有人把羊肉切成小块,串在一起放在火上烤了起来。

反正这里牛羊多的是,都是战利品,候君集说了,让战士们敞开肚皮吃,战斗完时,己经午夜时分,候君集让军队休整半天,明天午时三刻再出发,这半天时间,算是稿奖,让士兵们及时行乐。

毕竟现在是战争时期,大唐的大军还在淞州和松赞干布的士兵对待着,兵贵神速,不能在这里只顾着吃喝玩乐。

“刘校尉,啊,不对,刘将军请用。”一位长孙冲的护卫割了一条烤得焦黄、外香内嫩的羊腿递给刘远。

“谢了。”刘远也不客气,正好有些饿了,拿过来咬了一口,嗯,不错,的确很美味,除了烤的火候把握得刚刚好,羊腿上也撒了一些孜然,这可是稀罕之物,是由胡商带过来的,市面上卖得很贵,用它来烤羊肉,确是异常鲜美。

“不错,香!”

刘远赞道,又连咬了二口,隐隐感到有点不太对劲,认真想了想,这才醒悟,这少了二个人,一个是沉稳的候君集,一个是大咧咧的程怀亮,这两个人不在,一时还感到有点寂寞,不由好奇地问道:“长孙兄,候将军还有程怀亮呢?”|

“候将军在对着着缴获过来的地图,估计在设定行军路线吧。”长孙冲接着暧昧地说:“至于程兄,估计在京城给憋坏了,早就去挑了二个吐蕃女子享乐去了,本来还叫我的,不过我想。和刘远谈天说地,比玩那些贱女人有趣多了。”

刘远闻言心中一乐,程怀亮做了驸马爷,估计平时要慎行慎言,生怕有失皇家的体面,在京城也不敢乱入烟花柳巷之地,少伙子气血旺盛,连美味的烤全羊也先扔在一边,快活一番再说了。

“哪好啊,这里这么多美女。这下程兄是有福了。”刘远笑着说:“长孙兄,怎么,你也不找两个美女侍夜?”

“不了”长孙冲摇摇头说:“自己同胞这么惨,下不了手,而那些吐蕃的女子。多是又矮又丑,面上还着两团难看的嫣红。看着就倒胃口。哪有什么兴致呢?对了,刘兄,要不要让人替你安排一下。”

那些女的刘远也见过,老实说,的确不是自己的“菜”,一个个农奴瘦不拉叽的。脸上也有两团高原特有的腮红,那是被太阳哂、高原风吹的,有几个外族的女子长得不错,不过也不知被人“开发”多少次了。平日身边围绕的小娘、杜三娘、崔梦瑶、李丽质、黛绮丝都是国色天香的女子,就是小蝶和春儿的姿色也属上乘,这让刘远把眼光都养得就挑了。

不是好的,宁缺毋滥。

“免了,谢长孙兄的好意。”刘远突然想一个笑话,幽默地说:“家里有,家里有。”

那笑话是这样的,话说有个小伙子携着新婚妻子回门探亲后就往回走,半路上忍不住就搂着新婚的妻子亲了起来,没想到碰上种地归家的老丈人,小伙子有点尴尬,有点语无伦次地地说:“爹,要不,你来也来二口?”,那老丈人一边摇头一边走着说:“不,不,家里有,家里有。”

“哈哈哈”长孙人冲笑弯了腰,拍着刘远的肩膀说:“刘兄,你真是太幽默了,哈哈,不过,你的几位红颜知己我也看过,的确艳丽动人,看不上这些残花败柳,也在情理之中,来来来,难得找到志趣相投之人,我们得好好吃上二杯。”

“来,吃”

二人就大碗吃酒,大块吃肉,然后又聊一下文章、说一下人生,倒也不寂寞。

喝到小半个时辰,酒力不佳的长孙冲抱着酒坛子一脸笑容醉倒在地上,他的四个护卫马上把他抬起来,送到里面的房间休息,刘远也有了几分醉意,站起来看看四周,只见士兵们吃酒的吃酒,唱歌的唱歌,还有人拿着刚赏的银子,赌起了大小来,不时还听到大唐士兵的欢叫声、吐蕃女子的呜叫声。。。。。。。。。

这是属于胜利者的夜晚,候君集下令,士兵们可以尽情享乐。

刘远知道,候君集要把他的镇蕃军调出“狼”性,用最原始的**激发他们的斗志和凶狠,这样在孤军深入时也变得侵略性十足,只有“狼”性十足的军队,才能更好地活下去,刘远没有指责这些士兵,也不会啄磨那些道德伦常的问题,这个时代就是这样,弱肉强食,成王败寇。

心里的那一丝不忍还有道德伦常,自从看到那些被吐蕃人掳来,折磨得不成人样的大唐同胞、还有那个吐蕃孩子临死时的表现后,己经消散得无影无踪,既然礼仪不能让他们臣服,那就改用战刀吧。

第二天,用过丰盛的午饭后,一支由士兵和私兵组成的五十人小战队,加上临时用武器装备把那些救出来的大唐子民武装起来,组成一个大约二百人的方阵,押解着奴隶、战马、财货、粮草等战利品,用缴获的马和牛运输,浩浩荡荡朝大唐开进,把战利品先运回大唐,与其同行的,还有不少士兵寄回的家信、银子等。

反正一路也没有危险,只要镇压好,不让那些奴隶逃跑和暴动就行。

目送这支特别的运输队离开后,候君集大手一挥,对重新补充过粮草军械的镇蕃军吼道:“继续出发!”

320玛噶公主

“咯。。。嗬”

“咯。。。嗬”

在寒冷的冬季,到处都是一片寂静,兽藏洞、鸟南飞,用两句诗可以形容: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可是在冰天雪地的吐蕃逻绝些城上空,还有一只雪白的鸟儿在振翼高飞,一会盘旋、一会俯冲,好像天再寒、地再冻也没能阻挡它征服天空的雄心。

是海冬青。

海冬青的别称矛隼(学名:falcorusticolus)是隼科的一种,嘴、脚强健并具利钩,适应于抓捕及撕食猎物。喙基具蜡膜;翅强而有力,善疾飞及翱翔,海东青释义海东青;肃慎语“雄库鲁”汉译;译为;世界上飞得最高和最快的鸟;有“万鹰之神”的含义。传说中十万只神鹰才出一只海东青,非常珍贵。

一只野兔因为饥饿,冒着寒冷想在雪地下寻找食物,突然间,一种天生的本能令它感到不安起来,抬眼一看,只见一只雪白的海冬青就像闪电一样从天空中冲下来,那锋利的爪子闪着寒光,吓得它连忙想蹦起来想逃跑,可是那海冬青速度极快,稍稍调整了一下速度,两只锋利的爪子一下子抓住了它的背部,刺入了它身体,然后带上半空。

这只海冬青身长约二尺,个头不是很大,但两翅伸展时,有一米多宽,虽说体重大约只有十斤左右,可是抓了一只和它体重差不多的野兔在天空中飞翔,竟然没有一丝吃力的感觉,雪白的海冬青在天空中盘旋了一圈,很快就找到了目标,又从天空俯中冲下来,最后停在两个衣着华贵的女子面前。

这二个个女子大约十四五岁左右。都是天生的美人胚子,特别那高个子的那名女子,眉毛细长、杏眼汪汪,鼻子又高又直,比中原女子漂亮很多,皮肤是如小麦一的健康诱人的肤色,那双眼睛又大又亮,头上扎着小辫,身穿青毛绫(氆氇)裙,上披青袍。袖长到地,肩上披着羔皮外套,衣饰上绣了很多精美的图案、挂了很多贵重的宝石以作修饰,显示她的确高人一等。

这是一个绝美的女子,可惜她的脸上没有笑意。就像远方山上的寒冷一样,让人难以靠近。又如神圣的圣女。让人不敢生出亵玩的念头,仿佛和逻些城那些常年不化的确雪山融为一体。

这个女子脸色一直很平淡,也就是那只凶悍的海冬青飞到她面前时,她的脸上竟然没有一丝畏惧,相反,她的脸上出现一丝春暧花开的笑容。一脸温柔地看着那只抓了野兔子的海冬青。

很简单,这只珍贵的海冬青就是她喂养的,而海冬青抓了野兔来,就是为了向她缴功。纯白色的海冬青是海冬青中的上品,而这只竟然是雪白的,算是海冬青中的异种。

那冷艳少女从海冬青爪下拿过兔子后,那海冬青轻轻落在少女的肩上,少女轻轻摸了摸它的头,从身上摸出一颗红色的丸子塞进海冬青的口里,那海冬青眼中似是出现很欢喜的神色,急忙一昂头就把红色的药丸咽了下去。

“雪儿乖,去玩吧。”

少女一声令下,那海冬青“忽”的一声展翅高飞,片刻之间,又在天空中自由地飞翔了。

“公主,雪儿真是越来越机灵了,只是让它看一下图上画的野兔,它马上就能替公主抓来,真不愧是海冬青里的异种,这么冷的天,别的鸟儿都快冷成冰块,雪儿一点也不怕。”那个待女模样的女子一边收着一副画着野兔的图,一边小声恭敬地说。

那只海冬青,竟然看着图画,就能替少女把上面的野兔抓来,非常精通人性。

眼前的这个女子叫赞蒙赛玛噶,是吐蕃公主,松赞干布的妹妹,号称吐蕃高原上最美丽的一朵鲜花,美丽、冷艳,聪慧,自小好舞枪射箭,练得一身好武艺,普通的吐蕃将领也不是她的对手,号称文武双全,那只极为机灵的海冬青就是她亲手饲养的宠物。

赞蒙赛玛噶闻言,轻轻地点点头说:“雪儿终于长大了,它己是天空中的王者,就是天上的雄鹰,也不是它的对手,这四年来的心血没有白费。”

“是啊,红参丸太贵重了,雪儿这些年没少吃。”待女小声地说。

红参丸是用人参、枸杞、雪连花、肉参等多种珍贵药材炼成,这是一个高人所传,每天给海冬青吃一颗,就会变得越来越强壮,越来越有灵性,赞蒙赛玛噶饲养的海冬青雪儿,不仅个头、翼长、体重比别的品种大一号,就是在冰天雪地的环境里,也能应付自如,这有它的功劳。

“玛珞,你很快就会发现,无论在雪儿身上投资多少,都会是值得的。”赞蒙赛玛噶说完,把手里那只还蹦蹦跑的兔子一下子扔了出去。

这个肥大的野兔只是被抓破皮而己,并没有丧命,眼看又可以逃生,马上四肢拼命发力,准备离开这里令它无比畏惧的地方,只见它左蹦右跳,一下子窜出了好几米。

赞蒙赛玛噶并没有放走它的意思,一放开它,手一伸,旁边的待女玛珞把早就准备的弓箭送上,赞蒙赛玛噶熟练的张弓搭箭,那张黝黑、镶以黄金的弓让她拉得如满月一般,箭头随着兔子的跑动而不断移着方位,当那野兔一蹦,跃在半空时,赞蒙赛玛噶公主瞳孔一缩,箭一放,“嗖”的一声,还在空中的兔子一下子被一支利箭射中,从脖子处射穿,劲力之大,一下子把它钉死在雪地上,四肢抽搐了几下就不再动弹了。

放了一次,还是逃不出玛噶公主的手掌心。

“玛噶公主,你的射术又精进了,很多吐蕃勇士都比不上公主呢。”玛珞忍不住赞叹道。

赞蒙赛玛噶那冷艳的脸上没有半分喜色,好像习己为常一样,反而有点失落地说:“我的箭术再好又有什么用,赞普哥哥去大唐狩猎也不肯带上我。整天窝在这里,太无趣了。”

“赞普大人也是为了公主好,战场刀枪无眼,你只是一个弱女子,有危险的”玛珞是赞蒙赛玛噶的一起长大的贴身女奴,两人的感情还算不错,连忙劝道:“玛噶公主,还在在逻些城好一些,赞普走了,也就没人管束你。想干什么都可以了。”

赞蒙赛玛噶目视着大唐的那个方位,淡淡地说:“可是,我还是想上战场,证明自己不比别人差。”

良久,赞蒙赛玛噶淡淡地说:“把野兔带走。剥好烤香,赏给雪儿。”

“是。公主。”

赞蒙赛玛翻身了上了一匹枣红色的骏马。把两个无名指放在嘴里一吹,发出一声很响地哨声,那名为雪儿的海冬青听到,盘旋一下,一下子俯冲下来,最后轻轻地、准确地落在赞蒙赛玛噶公主的肩膀上。一扬鞭,二女一海冬青,就一骑绝尘朝逻些城跑去。

。。。。。。。。。

看天吃饭、逐草而居是游牧民族的特点,除了居在城里。不用受奔波劳碌之苦领主大老爷,很多人以天为帐、以地为床,带着仅有的家当,驱着牛羊到处游荡,就是到了冬天,认识的聚在一起,找一个背风暧和地方,窝在一起过冬,虽说吐蕃有近三百万的人口,实则很大一部分分得很散,反正只要在自己领主的势力范围之内放牧就行了。

“禀将军,这里有牧民三十户,人口一百余人,牲口二千余头,方圆二十里内,没有吐蕃士兵驻守,据审讯,最近的百户所有五十里之外,程将军建议,可作大军补给、休息之选择。”斥候单膝跪在地上,恭恭敬敬地向候君集汇报道。

随着不断地深入,受到镇蕃军攻击的目标越来越多,现在所处的环境,还是处于地广人稀的荒芜之地,别说千户所,就是百户所也少,多是一些四处游牧为生的牧民,毕竟动辄上千上万头牲口,养在城市里是不现实的,候君集是来自不拒,大的照样攻击,小的也不放过,对这种全民皆兵的吐蕃来说,每少一个成年男子,大唐的面临的压力就减少一分。

这些没什么威胁小目标,正好练兵练将。

“游击将军长孙冲何在?”候君集突然开声道。

“属下在”长孙冲面色一凝,马上出列领命。

候君集指着山脚几十个帐蓬说:“给你二柱香的时间,把敌人全部解决,今晚大军就在些扎营,明天一早继续兵发逻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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