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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重生后的那些事-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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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为了钱?有必要吗?”
    林桐伸手一指正在一根根吸拉面的小男孩儿:“我想让他免费读书。”小男孩儿的爷爷提防的将正在吃拉面的小家伙拉到怀里:这厮不会真打算拐卖我孙子吧?
    “什么意思?”林桐不答,又伸手指向蜷缩在一处墙角,衣衫褴褛的老乞丐:“我想让他能有饭吃,有衣穿,安享晚年。”
    林琼似乎听懂了林桐的意思,坐直身体:“善。”
    林桐再指,这次是一骑着自行车路过的中年人:“我想让他开着自己买的车上班、回家。”
    林琼做一辑:“大善。”
    两人轻笑,随后哈哈大笑起来,久久不能停息,笑罢,林桐一挥手:“老板!再来一碗拉面!连碗一起要了!”靠在两人旁边的客人下意识的挪了挪身子,周围的人同时泛起一个念头:“原来神经病是可以传染的。”
    天色渐暗,夕阳已然看不到了,老迈的乞丐正在酣睡,忽闻一股香喷喷的气息,艰难的睁开眼睛,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正放在眼前,一双崭新的筷子放在碗沿,饥肠辘辘了一整天的老乞丐没功夫想这面条是哪来的,腾的坐起身来,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乞丐的没看到,在不远处,两个少年正缓步走进医院,老者摸了摸已经吃饱了的孙儿的脑袋,露出慈祥的笑容:“这个可以学,一定要学。”
    P。S:这本书写了也有二十多天了吧?赵胖觉得自己已经找到感觉了,能将自己想表达的东西写进书中是一个笔者最高兴的事,赵胖很喜欢吃东西,特别是拉面,有一次赵胖吃拉面时遇见一家三口,俩夫妻看上去已经四十多岁了,个头高高的儿子也有将近二十的年纪,似乎再常见不过了。那时正是夏初,一家中的父亲却反穿着一身厚厚的军大衣,一双布鞋好像在泥浆中浸泡过一般,已经结成了厚厚的一层,走一步就掉下些许土粒,一家中的母亲与儿子随没穿军大衣但也是满身泥泞,赵胖当时很奇怪,这家人是干什么的?看了他们骑得那辆摩托三轮车才知道——这家人是搞钻井的。他们吃饭时一家中的父亲正背对着我,我从他没有扣好的军大衣中可以看到他是光着膀子的,虽说是初夏,但晚上光着膀子还是受不起的,为什么没穿上衣?赵胖自己估摸着,大概是不想浪费宝贵的休息时间用来洗衣服吧,贴身的衣物不比其他,带着泥块是穿不得的。
    赵胖不想说什么,也不打算发表看法,大家自己想吧,其实,在现在这个年代,这种情况的家庭还有很多,很多
第四十一章 简爱咖啡屋
    1991年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一间计算机教室中,两个将会创造历史的人戏剧性的走到了一起,他们就是暴雪公司的两位创始人:艾伦阿德汗和迈克莫怀米。几年的大学生涯让两个人紧紧联系在了一起,毕业后他们创建了自己的公司:Silicon&;Synapse(硅与神经键),一款席卷世界的游戏就注定要诞生了。
    孙武镇魁星街,一间名为“简爱”的咖啡屋中,林桐和林有福正摆弄着两杯还腾腾冒着热气的咖啡,程若冰坐在吧台上,一身服务员打扮,正在招呼着几对情侣。
    微微抿了一口咖啡,林桐稍一皱眉,其实他并不喜欢这种带着苦味的东西,上辈子林桐没谈过恋爱,咖啡厅不怎么来,也不喜欢去电影院,总之是一个非常没有情调的人,不然也不会一直找不到女伴了,这辈子林桐打算改变点什么,就从这咖啡厅开始。
    93年,在中国还流行迪厅酒吧,虽然很过瘾,但是不是所有人喜欢喧闹的环境的,也不是谈情说爱的好地方,林桐在孙武镇的大块地皮中选了一处靠近护城河的地段修建了这么一处咖啡屋。
    “简爱”这个名字懂的人会觉得富有情调,不懂的人也会觉得十分时尚,这还是程若冰想,屋中用古铜色的装饰,还有不少木桩,加上一些装饰用的假花假草,给人一种原始的另类享受,喇叭里的幽静的钢琴声充斥在整个咖啡厅中,让这里成了恋爱的天堂。程若冰每逢周末就会来这里打短工,有空就来,没空就不搭理你,工钱照付,这种员工和老板找遍全国也独此一家。
    放下咖啡杯,林桐靠在座椅上微握双手:“如何?”
    林有福很没情调的一口将放了不下十勺糖的咖啡喝下肚中:“我记得你第一来找我时正下着雪,呵呵,那时候你就车轮高吧?那天我正在就着大白菜啃干馒头。”说道此处,作为听众的林桐也不觉笑了起来。
    “小冰,弄杯茶来。”招呼程若冰要了被热茶,林有福坐直了身子继续道:“你当时问我想不想赚钱,那时候我真想拿鞋底子抽你,连小孩儿都过来调笑我了。”说着林有福苦笑着摇了摇头。
    “后来你拿出那几百块,当时我蒙了,真的,我真庆幸自己能认真听你把话说完,不然现在说不定我还在林庄的破屋里发愁下顿吃什么呢。”
    “林叔叔你的茶。”程若冰带着职业式的微笑将一杯铁观音放到林有福面前,让一旁看着的林桐想道:这丫头还有当空姐的潜质。
    磕落浮在水面的几根茶叶,林有福抿了一口道:“当我拿着那卖烟花赚的几百块时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真的,我自己也说不好,那天晚上我把那几百块数了又数,小心谨慎的放到床底下,生怕被人偷了去,呵呵,现在想想确实很搞笑。”
    “后来,你教我拷肉串,跟我一起找店面,开火锅店,再到去边境,最后到我结婚,我从一个穷光蛋到现在的地位,毫不客气的说,这一切都是你给我的,你说我会有什么不乐意的?虽说现在有钱了,但是我过过苦日子,知道那是什么滋味,人不能只顾自己,有能力让大伙都富起来我林有福是一定会坚决去做的!哎,桐桐啊,你叔我没什么文化,也没什么本事,开个饭店,照顾下弟兄们吃食已经是我的极限了,大事儿叔做不了,叔知道你有本事,叔的钱你尽管拿去,叔的钱就是你的钱!”林桐知道,林有福说的都是掏心窝的话,林有福的妻子也是一个贤惠善良的人,听了林有福一席话,林桐却是有些感动。
    “呵呵,叔,有句话你说错了。”
    林有福一阵诧异:“哪句?”
    林桐坏笑:“我婶儿可是您靠自个儿的本事娶到手的。”
    林有福一拍林桐的脑袋:“嘿!小子!”
    经过慎重考虑,林桐打算在县城开一个方便面厂,其实建个厂也花不了多少钱,可林桐打算玩大的,不赚一时的钱,打算打出自己的品牌,这广告费,宣传费,加工费,各种费用可就不是林桐一家能承受的了,这便找了林有福来,林有福二话没说就答应了,林桐心中的计划也逐渐开始像一张大网一样开始展开。
    看到林桐两人似乎已经谈妥了,程若冰转身就要进员工间,正在等着咖啡的一对情侣急,青年道:“嘿,小妹妹干什么去啊?咖啡还没上呢。”
    程若冰回过头来掐着腰嚣张的叫着:“辞职了!”喊话的青年和女友面面相觑。
    喝尽了茶,林有福刚想说什么就被突然从身后冒出来的程若冰打断了:“林叔叔!”
    林有福一个哆嗦,转头看向程若冰:“小冰有事吗?”瞅着程若冰的衣服,林桐抱着头仰面就倒:丫的又旷工了……
    “我们现在就去你家吧?”说着;程若冰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期待的看着林有福。林有福尴尬的笑了笑:“那个,小冰啊,我记得,你好像现在是在店里打工对吧。”
    “哎?”程若冰看了下表又笑嘻嘻的说道:“没关系拉,差多也快下班了,早走一会儿没问题,是不是啊,老板!~”程若冰奸笑着对林桐说道,林桐看了看手表顿时无语:程若冰6点钟下班,现在是2点31分。
    “你每月工作的时间加起来也不够一天的工作量,还照常拿工钱,这么好的待遇,干脆你当老板我给你打工得了。”林桐做一无奈状。程若冰“嘿嘿”奸笑着转到林桐身后,两手各抓着林桐一边腮帮,奸笑着用力拉扯:“你废话好多哦。”
    林有福干笑着摆了摆手:“算了算了,不差这一天,既然小冰已经换好衣服了我们就走吧,我想那小家伙也很期待自己的新主人到来了。”快速的松开抓着林桐脸蛋的双手,又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林桐的脑袋按到餐桌上,程若冰报以林有福一个灿烂的微笑:“额,林叔叔最好了!”
    在贯穿HM县的一条省道上,一辆丰田小轿车正匀速行驶着,林桐三人就在里面,开车的人是林桐,因为上辈子就是被撞死的,所以林桐开车格外小心,嗯?你问匀速的多少迈?这个,我又没坐在车里怎么知道,啊!不过有个骑三轮车的老大爷过来了,正好做个比较。
    老大爷看到了领先的目标!他顿时在心中燃起万丈豪情!老大爷的屁股离开了车座!老大爷开始加速了!他加速了!!~好!老大爷顶着风!老大爷咧着嘴!啊!他追上了!从镜头中我们可以看到前面的是一辆丰田!好!!现在老大爷和丰田车已经齐头并进了!老大爷玩命了!他涨红了脸,咬紧了牙关,啊!万岁!超过了!超过了!老大爷超过丰田车!万岁!人类的体能是无限的!!万岁!老大爷流出了胜利的泪水!!万岁!!
第四十二章 魔兽与狗
    HM县城的一处私宅,一辆丰田车缓缓在驶进,停车之后程若冰拉开车门钻出来后对着正带着胜利的微笑从车中钻出来的林桐不屑的说道:“真是窝囊废!开着丰田竟然输给了人力三轮车!蹬车的还是一有八十岁的老头儿!”
    林桐整了整头发:“嘿,你怎么就知道人家八十岁啊?说不准他刚刚三十岁,未老先衰呢!”
    “你!”
    “我?我什么我!”林桐尽显无赖本色。
    “哼!懒得理你,窝囊废!”程若冰很生气,自己从小就晕车,如今虽然功力大进,晕车这种事早就用不到她身上了,但是15分钟的车程硬拖上1个多小时换了谁也会不爽的。
    林有福,从车中钻出身来,晃了晃晕晕乎乎的脑袋,大冷天的不愿意开车窗,三个人挤在密不透风的汽车里差点没憋死,不觉感叹年轻人就是好啊,精力充沛,丝毫没注意自己也不过三十出头这件事。
    这次到林有福的家来是来取两样东西的,额,不对,是一样东西和一只生物,受林桐所托,林有福通过自己的关系网络弄来了一台电脑和一只狗,虽说现在不过是93年,在内陆电脑这种的功用远远抵不上它的身价,不过凭着暴发户的气质,却也不管这些(现在在网上搜点近代资料太难了,基本都被删除屏蔽了,也不知道什么毛病,93用什么电脑赵胖还真不知道,大家觉得什么合适就是什么吧。)
    电脑没什么好说的,这狗就有来头了,雪獒。
    又称为藏狗、羌狗、蕃狗、大猊。原始藏獒生活在青藏高原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寒地带以及中亚平原地区,在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及尼泊尔甚至新疆、蒙古、宁夏境内均可发现藏獒的踪迹,藏獒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珍稀犬种之一,有些研究者认为他们是世界上特别是欧洲大陆许多其它大型獒犬的祖先。虽然自1880年中期起,许多有关獒犬的文献已出现,却很少有详尽完整的的资料。最早有关于大狗的资料出现在公元前1100年的中国,大型犬的头盖骨被推断是在石器及青铜器时代,今日獒犬的祖先一般相信是跟随着亚利安人、波斯人、希腊人以及罗马人的军人而去,稍后随着阿提拉及Genghis(蒙古汗国王)旅行至欧洲。
    雪獒,即白色毛皮的藏獒,因其一身奇特的毛色而倍加引人注意,青藏高原寒冷、气温很低,大多数动物皮毛都是深色的,深色有利于吸收阳光中的热量,便于保暖,浅色反射阳光,不利于保温,这样雪白色是不利于在青藏高原那个环境下生长的,这使雪獒变得更加尊贵了,毕竟,嘿嘿,物以稀为贵嘛,雪獒完全可以用有价无市来形容了,在现代,一只纯种的成年雪獒能够卖到300到600万不等,按林桐上辈子的收入,不吃不喝攒一辈子能否买得起一只也是很玄的一个问题,所以有钱之后林桐一只想弄只雪獒来养,不过这东西太少了,林有福四处打探了一年多才弄到一只雪獒幼崽,听说林有福弄了条小狗来,程若冰便要求一同来瞧瞧,实质上是打着看中了就独自霸占下来的打算,随说93年的雪獒还不像现在有这样的变态价格,但是早边猜到程若冰打算的林桐还是阵阵肉疼,在路上磨蹭了1个多小时也有拖的嫌疑。
    林有福可不懂狗,从朋友将这只雪獒弄来就一直觉得林桐实在败家,弄台没什么用的计算机也就算了,毕竟老首长也说过:“计算机要从娃娃抓起。”的言论,可是一只狗,不就是白色儿的嘛,10万块啊,暴发户也不能这么花啊,偏偏林桐就弄了这么一东西过来,这哪是狗啊?这分明是黄金啊,黄金也没这值钱!不过呢,谁叫咱是暴发户呢?反正狗都弄来了,也不至于退回去,不过这可要细心照顾啊,好家伙,这万一哪天挂掉了,那10万可就飞了,从人贩子那买个孩子也用不了10万啊。不知道林有福如果知道一只藏獒过些年能够卖到几百万的话会有什么想法。
    “沈姨好!”敲了门,开门的是正抱着林一帆的沈晓红,程若冰小嘴倍儿甜的打了声招呼,上来就逗起了尚在襁褓中的林一帆,一会儿掐掐林一帆水嫩的小脸蛋袋儿,一会儿又拉起他的小胳膊,去掏林一帆的咯吱窝,丝毫没注意林一帆几乎要哭出来的麽样。
    林有福看宝贝儿子被人肆虐哪有不着急的道理,赶紧上前去:“走走,我们去看看东西。”
    领着两人到了客厅一角,那里放了一只纸箱子,估计狗就放在这里面,箱子靠在水热暖器上,看来林有福还想的挺周到,天冷防止把狗冻了。
    似乎是察觉到有人靠近了,纸箱中的小东西不耐烦起来,纸箱中发出“沙沙”的响声,箱子顶也是一动一动,似乎里面的小家伙想破箱而出。
    林有福轻轻的打开纸箱,一个白色的圆球就“嗖”的一声窜了上来,可惜纸箱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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