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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重生后的那些事-第4章

小说: 重生后的那些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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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羊肉串没什么技术性,就靠一个快,结合上辈子看人家靠羊肉串地经验,林桐托庄口打铁的大叔帮忙做了个4米长的烤箱,木炭自己家也有一些,林庄没有卖木炭地,不过果木到有很多,自己烧就行了,肉就更好解决了,林庄附近就有回族的村庄。
    在县城林家没有房子,可是总要有个住的地方,转了一天总算找了个合适的,很小,才10平方米,什么也没有。这还是冬天,很冷的,这也让林桐深刻认识到奖台地背后,名次越高,爬的时间越长,也越辛苦,钱,不是凭空变出来的。
    房子太小,林有福住都很勉强,自然没办法当店面用了,好在那时候还没有什么不能影响市容地规矩,烧烤摊完全可以摆在露天。林有福上次回家买羊肉时说生意好的不得了,看来用不了多久就能买店面了,毕竟有了店面才能更好的站住脚跟。
    又是一个星期天。
    林桐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人一闲下来啊,就觉得别扭,就容易回想过去。
    想想自己上辈子过的那么平淡,没有打过架,没有逃过学,没有谈过恋爱,没有见义勇为过也没有被见义勇为过,不能说是一事无成吧,也能算碌碌无为了,虽然想了几个赚钱地法子,但是这不是他想要的目标。
    林桐虽然没有什么重活一遍就一定要改变世界,弄个世界首富做,浑身王霸之气一阵就有N多美女佳人主动献身的种猪这种雄才大略,不过要尽量过的好一点也是很有必要地。既不需要多么辛苦的工作,又可以轻松赚钱的项目嘛,“剽书”这个词在林桐的心中开始闪烁光芒。
    有了项目,就要制定详细具体的目标了,找来找去,终于还是锁定了《第一次亲密接触》,林桐记得《第一次亲密接触》似乎是2000年左右出书的,现在刚刚86年,抄起来安全,无风险,另外就是像《飘渺》《诛仙》怕读者比较难接受,林桐打算等网络时代兴起后再开始写,刚刚出现的网络文坛没有这些重量级地撑场面,怕兴起的速度会慢很多,这也是为网络事业的发展而牺牲了,另外嘛,让老外赚咱的钱可不如咱自个儿赚钱舒服啊,把泡菜书改成本土书是再好不过了,林桐极其不要脸的想到。
    这个年代在内地,电脑这个东西是很少见得,甚至还算是国家保密技术,不进大学是没机会接触了,再有也很难用。条件不够,只能用手写,林桐现在这具身体还是太稚嫩了,坚持写了5000多字,林桐的手都肿了,不过,林桐好歹也有个成人的灵魂了,这点毅力还是有的,再次埋头苦写,忙了以下午,总算写了10000多字。这似乎有点夸张,林桐也觉得很神奇,他能这么多,主要原因就是每次他就要坚持不住的时候,胸口的玉牌就会发出一阵暖流,冲击着林桐手臂上的经脉,反反复复十几次,结束时林桐已经适应了这种状态,要不是林有庆喊他吃饭,说不定他能写到明天去。吃完饭后,林桐感觉自己手臂的力气似乎大了一点。
    今天一大早,林桐早早起床,出去跑了几圈,再按自己创造的“内功心法”运了一个大周天(其实就是反复深呼气),打了一套老年太极拳后带上自己写小说的本子去了幼儿园,一个上午,林桐全花在了“写”小说上,似乎忘了要是被老师发现会引起什么后果。
    “林桐,你认识这么多字啊,真厉害,谁叫你的?”身为林桐的同桌,陈晓对林大的“神童”表现当然不会不管不问,近乎把脸凑到了林桐地本子上,一副人畜无害的表情问道。
    前面说过了,按林桐上辈子的记忆,陈晓同志是个比较野蛮的人,这种野蛮是原始的,生来就有的,和她相处了两年多,林桐被其残暴摧残了无数次,要不是心理上地年龄够大,都不知道哭了多少回了。怎么欺负人呢?很简单啊,从最原始的“旋风掐”到最刺激的“蚊子咬”,陈晓同志都是无比精通啊,就那这个“蚊子咬”来说吧,她不是拽着你一大块肉死命的掐,而是掐起一小块肉皮来稍微那么一用力……疼的没法形容。
    再说话的同时,那并不白嫩的小麦色小手已经无声无息地到了林桐的腰间。
    “额……是我爷爷教我的。”
    “噢,那你在练习吗?”
    “是啊,是啊。”
    “噢。”可能是觉得没意思,小姑娘在林桐身上掐了一下就埋头自己玩了。
    董泽昊家里是养鸡的,不是四、五只那种,整整养了500多只,算是小型养鸡场了,林桐是很佩服董泽昊地爸爸这种先进思维地,没有竞争压力下养鸡还是很赚钱的,不过林桐记得上辈子养鸡户开始多起来后,董泽昊家的养鸡场效益就不是很好了,一方面竞争压力大了,还有就是没什么销售渠道。不过这事还早呢,现在到不愁这个,林有福的烧烤摊要变花样,林桐就决定烤鸡块了,不过这个不能自己去说,怕是人家也不搭理自己,还是要找林有福去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的的过去了,用手**的很慢啊,两个月来林桐不过写了60000多点,也深刻认识到了金大等人的辛苦。好在现在还不是很缺钱,倒也没必要那么拼命,春天已经到了,天气转暖,林有福地烧烤摊生意也逐渐开始火爆起来,这不比冬天,冬天太冷,出来的人少。
    林桐赶着星期六,特地跟着林有福去了县城,一方面看看行情,再有就是要找个合适的店面了,有了店面才正规,也更方便赚钱,毕竟林有福一个人实在是忙不过来,还有就是看看是不是该增加新花样了,这东西太好模仿,最近已经有人开始卖了,要站稳脚跟,没点特色是不行的。
    林有福带林桐到了一家店面,这是上次就看好了的,只是那时候没钱,挺不错的,有两间,外间可以拿来招待客人,里面可以加工肉串。房子的主人是个老大爷,人挺不错的,退休好几年了,大爷的儿子是工商局的,今年也有儿子了,老大爷要搬过去带孙子,房子就闲下来了,没要多少钱,一个月70块钱,超级便宜了,这也亏得那时候的人没有经济意识,搁现在这么一房子一个月掉不下700块钱。
    “桐桐,我说你真不像小孩子,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不会系裤腰带呢。”林有福一边穿着羊肉一边调笑着说道。
    “呵呵,我也就是爱瞎想,我妈还老说我天天胡思乱想呢。”这话基本没法答,总不能说咱实际上比你还大吧,其实林桐也觉得现在创业实在太早了,很让人怀疑啊,不过实在是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毕竟林桐心理上正是“热血”期,年轻人,总是想做一翻事业的。
    “对了有福叔,上次我说的那董颜芮家你去过了吗?”
    “嗯,去了,不过,人家说这事不是很好办啊。”
    “为什么?”
    “人家都是一整只一整只得卖,咱只要鸡翅膀,这个不大好解决啊。”
    “这个好说啊,我想过了,我们就全收,其他的也可以烤啊。”
    “这个很麻烦,我们自己收拾活鸡太耽误时间了,赶不上晚上卖。”
    “不要紧,不用做太多了,也正好掉掉人胃口,等店面装好了就行了,到时候我们多聘几个员工。”
    在县城里劳力还是很好找的,就是注意找可靠地人,毕竟现在没工作的人很多都是混混,林有福在县城待的这些日子也认识了不少人,也够用了。
    林有庆很纳闷,自己这个古怪的孙子自打生下来就和一般的小孩儿不大一样,有一次自己还看到这小子偷偷在西屋“弹”古筝,虽然根本不成调,但确实是在弹。前些日子还猛地发现林桐居然在写文章,怪物啊,怪物。最近林桐越来越古怪,竟然也不和家里人说一声就坐车去县城了,这应该管的,没准哪天就被人拐卖了,毕竟只是个小孩子,可是,老祖宗传信过来说不要干涉这小子,哎,不管了,没准还真是奇才也说不准呢,恐怕这次能收下他们兄弟吧。
    林桐到家时已经傍晚了,刚好和正在纳闷的林有庆碰了个面儿。
    “站住!”
    “嗯?啥事?”
    “又去县城了?”
    “额,嗯。”
    “去县城干什么了?”
    “玩啊。”
    “……”
    “以后出去和我说一声。哎呦,你是不是没喝孟婆汤啊……”
    “呵呵,佛曰,不可说啊,不可说。”林桐心道,喝是喝了,可是不小心又全吐出来了。
    说起来也真是奇怪,按理说我这么点大一小屁孩整天做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搁一般人早抓狂了,也是出于这种考虑,每次出门时都避开林建国夫妇。但是,林有庆没事就搬一板凳坐在庄口,林桐到哪去可是看得清清楚楚,虽然有时候也会说两句,但,一直似乎都没有干涉自己的意思,这让林桐很想不通。
第七章 拖鞋和小混混
    这个时间真是转的飞快的东西,已经是87年的夏天了。林桐也已经读小学一年级了。原本在今年应该是转业的林红军却好好地在部队继续干着,让林桐很高兴,自己现在还是小屁孩儿一个,要是历史不变,林桐还真没法子。
    一年多来,凭着某个貌似人品大爆发地小孩子帮忙出主意,林有福地烧烤生意做的红红火火,已经在县城开了三个烧烤店了,今年冬天就准备再开一家火锅店,为以后的发展筹备资金。按照林桐的记忆,小镇的春天会在89年到来,89年孙武镇终于确立了孙武老家的合法地位,市里下了大把子力气对小镇进行投资建设,短短几年,整个孙武镇就成了宝地,现在抓紧时间赚钱,一边赚,一遍拉地皮,这可都是有保障的潜力股啊,以后在家养膘可就靠它,这个目标真的很,额,狗血。
    其他的方面虽然进行的顺林,可是林大大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却没那么顺畅了,没有电脑的日子,真的很累,林桐根本不是个勤快人,一年多下来,只“创作”了三成多点,看来只能等待电脑时代的到来了,《第一次亲密接触》只能继续待产了。
    看了看董泽昊有点发胖的圆脸,再看看锅里正咕嘟咕嘟犯响的鸡肉,不由感叹一声,不愧是吃肉长大的娃啊。董泽昊家的养鸡场已经扩展到3000只的规模了,这个,自家养的自然也比较舍得吃一点,所以董泽昊地鸡蛋、鸡肉也没怎么断过,胖一点是可以理解的嘛,林桐也可以偶尔去蹭点。
    人家说来的早不如来的巧,林桐就是来的早的那种人了。肉还没熟,正赶上出去买馒头了。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来的小孩儿要跑腿儿,哎呦,肉啊,肉啊。”走在大街上,林桐“湿”性大发。
    “什么烂词啊,别不服啊,你这可是吃白食啊,跑了腿儿而已,要是我给你跑个腿你给我顿鸡吃,天天给你跑腿都行。”
    “哎,吃白食怎么了?小爷我就是吃白食长的。”
    “……”
    小镇的馒头房是今年刚建的,主要供应小镇上的各个单位还有中学生,一般村里人都自己蒸馒头,却是挣不到村里人的钱了,董泽昊家也是在雏鸡刚刚送到,很难养的那段时间才在馒头房买馒头的。
    省道刚好在孙武镇穿过,使小镇在交通方面很是便利,馒头房就就建在省道边上,董泽昊一家五口加上一个蹭饭的林桐买了10个馒头也算够吃了,这时候还不流行方便袋,买什么东西都用篮子拎着,买馒头的时候用蒸馒头用的白麻布包着,很好,很环保。
    两人买完馒头正往回走呢,有个麻烦事儿就来了。
    “喂!前面那俩小孩儿!停下!”
    林桐回头一看,是三个10岁左右的小孩子,倒是比林桐两人大不少了,只是一个小孩儿喊另一个小孩儿“小孩儿”总是感觉很别扭(还挺绕口)。
    这三个小孩儿林桐也算是认识,就是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孙武镇地理位置比较稀奇,处在两个县的接壤地带,一东一西,向西走几步就到另一个县了,这三个小孩儿就是另一县的,似乎是不上学的,小小年纪天天在大街上瞎逛荡。林桐记得上辈子自己读中学的时候这个三人组就开始在公交车上扒钱包为业了,总之是小小混混了。
    “篮子里装的什么啊,拿出来看看。”
    看这架势是有点“打劫”的味道了,不过咱哥们也是吃肉长大的,虽然人数上不占优势,年龄上也比人家小不少,但是,咱有骨气啊。
    “装什么你管的着吗?”董泽昊还是很热血地,林桐还没开口,就嚷嚷起来了,真的是吃肉长大的。
    “操,你这是看不起我了。”这话挺着熟。
    “你谁啊你。”
    “妈的,小子找揍是吧!”这人穿了个小背心加个大裤衩,另外就是,还有双拖鞋,拖鞋似乎是他常用的家伙,竟然就这么从脚上拔了下来抓在手里,似乎拿这东西当砍刀呢……
    “靠,别以为小爷怕你这瘪三!小心小爷找人揍你!”
    “吆喝!你小子真不想活了!别以为这是你们地头老子就怕你了!”说着就抓着拖鞋就往董泽昊头上拍过来。这拖鞋是硬底子地,打头上可不是疼的问题了,董泽昊和那人站的太近了,根本躲不开,林桐也不敢用手去硬挡,抡圆了篮子就打在那人的手上,很轻易地就挡开了,又猛地一伸手一把夺过那人手里的拖鞋,反手就拍在了那人的脑袋上。
    “啊!”
    这拖鞋真地很硬,都有点像木头做的感觉了,拍在那人头上时发出“啪”地一声脆响,那人当即惨呼着。旁边一人看那人吃了亏,立刻乱嚎着向林桐扑了上来,他力气肯定是比林桐大的,林桐可不敢让他近身,那人挥拳地一瞬,又猛拍在那人的拳头上。趁他误着拳头乱叫的时候,林桐又一脚踢在他腰上,直接趴那儿了。
    最后一人看林桐似乎很难对付,倒是聪明很多,竟然抱了个拳道:
    “朋友,今天这事算是误会,咱们冤家宜解不宜结,就算了吧。”
    得,这人是看港片看多了,林桐看了眼被爆了头地那位,头上已经青了一块,成了个拖鞋的形状,另外那个趴在地上还没起来,肩膀不是抽动两下,应该是哭了,哎呦,还真是小孩子。
    “成!今天的事就算了,以后大家也好相见,也是我出手重了,这有3块钱,就算是给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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