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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4章

崛起之新帝国时代-第5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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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年纪女孩中却也分出了派系,只是从来没有人会对他冷漠,他也从来不会察觉到,那成人的世界里,笑容背后的阴影。

那天忽然礼乐大作,大家放下游戏,忽一下全跑去南面,挤在宫门的门缝后,看外宫的典仪。

对幼小的他们来说。外宫的广场是看不到边的平原。当它空旷时,好象全世界都被隔在遥远的天边,当朝仪典祀时,又象全天下人全部聚到了这里。他那时以为。看到了大殿外的广场,就是看到了整个天下。多少年后,他才真正领略什么叫做天下。

这一次,纷扬的金旗与玉带中,他看见了一个美丽的少女。

其实现在想来,那天是该有许多的美少女才对。他的记忆中却偏偏只有一个,仿佛她就是那样孤独的站在无边的广场上,迎风叹息,忧伤的眼神让人想过去拥住她,好让她从此不再悲伤。

“那个姐姐好美啊。”他低声说。

“哪儿哪儿啊?”旁边的女孩们跟不上他的目光。

“她们也是来进宫和我们一起玩的么?”

“是啊,是新的秀女才人们吧。”

太好了。他心里这样想着。

可那一次之后,他却怎么也看不到那女孩的身影了。

“她们应该住在庆云宫吧?新进的才人都住那儿?”

“庆云宫在哪儿?”那时的汉城五大宫,对他来说象一个国家那么大。

“好象是……从这儿一直向西北走,过一条河,一片林子,一个草原,一座竹桥,然后是一条很宽的长路,然后穿过去又是一片树林,好大,上次他们就在那迷了路,再过去……他也没去过了……也许……她们知道。”

他决心开始他生命中的第一次远行,去找他想念的女孩。

不用人带路,他不知哪来的信心,觉得自己一定能走到那里。就象这一生中,常有忧惧徬徨的时刻,却总相信有一种感觉会指引他达到终点。

走了好远好远,河也不知见了几条,桥也不知过了几座,密密的林子,他果然迷路了。

现在想起来,只需抓住一个内侍,叫他带他去便行,他却偏偏一路还不愿遇上人,这次远行是他小小心灵中的秘密,不愿露于人前。

凭着他的感觉,一直向前走去,却渐听得女子们的声音了。

宫女们是不敢那样喧闹的,妃嫔们也不会这样失态,这只能是属于那些还俏皮活巧的心,那些初入宫的年轻女孩子们,听见这笑声,他就象是回到了他的朋友们中间,疲累感全消,快活的跑上前去。

可是一条河挡住了他的去路。他抬起头,前面巨大的楼台上,女孩儿们正在戏耍。

他一眼就看见了她,在嘻闹的人群中,他还没看清她的脸,却已经确认了,目光追随着那淡黄的翩然身影,为她欢喜为她忧愁。

他不知道后史怎么评价他,小小年纪便风流显性,年轻时更是天天沉迷于美色,爱美女不爱江山。

他本来就不适合做国王的。

她的名字叫李顺娥。

自从那次见过她之后,他就更加天天想着她。

他曾大喊她,可他的声音太小,她听不见。

于是第二次他便决定,要直接到庆云宫中去。

东宫内侍长不知他这是发了什么邪性,直挠头,可也不能不听他的,只好找了女官。车马仪仗,气势隆隆的把他拥了过去,他一踏上庆云宫那高高的楼台,那些少女们一时竟慌了起来。练了无数次的礼仪全吓得不知用什么好。女官忙转到她们前面向他屈身行礼,她们这才全躬下身去。

她们这一低头,他在众少女的发鬓上一扫,便找着他的那个她了。上去牵起她的袖子,转身就走。顺娥一时惊得不知如何是好。连女官和内侍长也张大了嘴,看着他一直把顺娥拉下台阶,上了马车就要走。内侍长这才追下来。

“世子,您这是要把这位姑娘带到哪去啊?”

“到我那里去,我要和她玩。”

顺娥听见这话,转脸冲他笑了一下。

那笑象花儿,在他心中开放了。她一点也不怕生,她也一眼就看出了他是要对她好的。她从此一生便依信了他,他也该一生保护她……可是,他却没能做到。

……

为此内宫紧急招开了最高会议。内侍官们全认为辈份礼法错乱,是万万不行的。可妃嫔们却说,小熙儿不过是想找个人陪他玩,就让顺娥在东宫住几天,也

是没有什么的。最后还是赵大妃开了口:“唉……这算个什么呢?就让顺娥先住在他这儿吧。”

他不知道这后面有这么大的动静,以后还有无穷的风波,只知道他手一拉,幸福便来了。从此他天天跟顺娥玩在一起,她也是个好动的女孩,踢踺飞包扇球翻花。都玩得风采十足,最让他不可思议并万分喜欢上她的是……她居然还会爬树!

顺娥家是平民出身,没什么家财待女,也没那么多谱法礼节。他对顺娥是千般的好,顺娥越是不怕他,到后来,完全把他当成了她家那些拖着鼻涕的跟屁虫小弟,戳头捏脸,一副大姐的架势。那些女孩子们看顺娥训他看得一愣一愣,不知道王子还可以这样玩。后来都学出师了,不再要抢着当他妃子,只要让他叫姐,他偏偏不叫,连顺娥他也不叫姐,天天东宫闹得麻雀翻天猫狗上树,毛笔枕头乱飞。内侍们说你看看可好,来了一只野猫,带坏一群家猫。

“顺娥顺娥快快长吧,长大了给我做老婆。”午后的榻上,他支着头看着顺娥说。

“呸,傻子,谁要给你做老婆啊。”跟着顺娥,女孩子们都学会了很多如“呸,去你的,傻啊”之类的民间俗话,“将来啊,说不定你要管我叫母妃呢。”

真不晓得,压他一辈有什么好,当姐都不够,还想当妈。

“我父亲一回来,我就跟他说我要你,他一定会答应的。”

“你才不敢。”

他相信他的勇气,却不太确信那结局。

他极少见到他的生身父亲,现在想起他来时,都是画像上的样子,朦胧印象中,曾有一个影子一出现,内宫一下便没有平时温缓声息,众妃嫔大气都不敢出,那是他么?

自己登了大位之后,他生命中又一个重要的女人出现了。

顺娥最终也没能当上他的王妃因为朝鲜王室有规定,李氏不得称为正妃。

15岁那年,父亲大院君给他操办了空前盛大的婚礼,那个叫闵紫英的女人从此成为了他的王妃。

她是他母亲家的亲戚。他一直搞不明白,父亲为什么要给自己娶一个母亲家族的女人。细细算来,闵紫英不仅比他大一岁,按辈份算,还是他的姨母。但这在铁腕强横的父亲大院君眼里算不上什么,后来他才明白,父亲大院君为了防止外戚专权的历史重演,专门找了自己妻子家的这个亲戚、幼年丧父的贫穷女孩闵紫英作为内定王妃。他自以为这样就一劳永逸地消除了外戚专权的隐患,同时使自己身兼宗亲和国戚的身份,实在是巩固自己权势的高明之举。

但父亲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一次竟然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由于是父亲强行塞给他的女人,他一直不喜欢她,足足冷落了她三年,而在这期间,他和顺娥有了一个男孩完和君李鄯。

父亲大院君的如意算盘并没有打准。他的这颗棋子闵妃,和她的公公一样,充满了权力欲和野心,同时熟稔政治权术。闵妃在被冷落的三年时光里遍览宫中书籍,尤其是《左传》等乾国古代历史著作,她在经过不懈的努力最终获得自己的信任以后,便开始逐步涉入朝政。她和父亲大院君的矛盾,是由于子嗣问题而引发的。父亲大院君为防止她权力膨胀的局面出现,准备立他和顺娥生的庶长子李鄯为王世子。这使他和父亲大院君产生了根本的对立。她先使他与自己牢牢站在同一阵线,又凝聚她的娘家骊兴闵氏的势力,逐渐形成了外戚集团,同时纠合被大院君赶下台的安东金氏、丰壤赵氏等家族的力量,与父亲大院君抗衡。而父亲却对儿媳的实力估计不足。彤郅十二年十一月五日,她利用崔益铉批判父亲大院君之上疏,鼓动自己宣布“亲政”,发动宫廷政变将父亲大院君逼退并赶出了京城。(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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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六章新的棋子

自己一直站在她这一边,而自己生性懦弱,对她言听计从,所以国家的实权由她掌握。从此朝鲜进入了名义上由他这个国王亲政,实际上为闵氏外戚集团统治的时代。朝鲜王国的最高统治者不再是国王一人,而是“两殿”即国王“大殿”和闵妃“中殿”。

闵妃的美貌不及顺娥,但聪明智慧则过之,并且善解人意,待人处事一团和气,不但对自己的养母赵大妃极其孝顺,对顺娥也表现出无微不至的关心,甚至在顺娥分娩时亲自带礼物去看望,毫无妒忌之意,正是她这样的表现,才拉近了他和她的距离,他终于被她的智慧吸引,和她成为真正的恩爱夫妻。

尽管闵妃有政治才能,但她任人唯亲,到处扶植亲信、排斥异己,闵妃集团的主要成员闵谦镐、闵台镐、李最应(兴寅君,大院君胞弟)等人都是贪污腐化,卖官鬻爵,地方官也巧取豪夺,压榨民脂民膏以供奉闵氏家族,让朝鲜的政治更加趋于腐败,加上日本利用通商条约的漏洞对朝鲜进行经济上的掠夺,使得朝鲜民众的生活益发困苦。

由于闵妃早年连丧多子,只有一个儿子李拓存活下来,因而她特别依赖巫祝、祈福之人,藉此以为安慰,“大作香币,日访名山,巫祝、方术出入禁掖,窃弄威福”,更加剧了民间的怨恨。这一次的兵乱,其实就是她早年种下的恶果。

他现在还记得,那天她匆匆忙忙的在几个忠心的臣子护卫下,狼狈逃出王宫的情景。

而今她音信断绝,生死未卜,着实令他牵挂不已。

虽然她惹了天大的麻烦,但他却知道,自己不能没有她。

可她现在去了哪里呢?

就在一个月前,乱兵还在宫中四处搜寻她,并称“中殿在,必尽戮我等;死。宁行大事而死,决不敢退!”父亲大院君闻言立即宣布她于“乱军中升遐”,并给她举行国丧,其后又将她的谥号定为“仁成”。他知道。父亲的计策可谓一箭双雕:一方面让在宫中搜寻她的乱军士兵和民众没有留在宫中的借口,只能放下武器解散,以恢复秩序;一方面防止她东山再起,因为在举办过葬礼之后,就算她还活着。也不可能以死人身份回宫了。

就象自己和顺娥的孩子……

想起已经“夭折”的完和君李鄯,李熙的心中没来由的一痛。

锐烈的风自高空呼啸而下,穿过人们的襟袖与耳畔,仿佛要在面颊上擦出痛痕来。夕阳半浮半沉,摇荡破碎的耀眼赤红,像是淋漓的一渠铁水泼洒在海上。

狂风亘古不歇,剥蚀了岸边的丘陵,使它们临海的一面深深凹陷下去,远看如同无数金色的岩砾波涛在起伏。那些朱彤地子的王旗与冠盖,被最后的日光剪成了伶仃的黑影。让风撕扯得歪歪倒倒的,几欲飞去。

衬着红霞的天幕,在那荒凉丘陵的脊线上,一列队伍正自展开。一百名乾国骑兵排成的长队之间,夹有两辆马车。

这些人默默的向南而行。

骑兵的阵列里,有个年轻的蓝衣军官正控着马谨慎地穿行。他面貌显得有些文弱,二十一二岁模样,腰间佩发,身上穿的是大乾的武官服,显得极是英武。

刚到马车近前。早有女官迎了上来行礼。年轻的军官在马上拱手还礼,道:“请即刻伺候完和君王子移驾。”

年长的女官闻言抬起头来,姿态还是恭谨,琅琅的声音里却有怒意。“王子旅途劳顿。又着了风邪,发热得正厉害。还请王将军见谅。”

年轻军官蹙起秀逸的眉,刚要开口,女官又一气说了下去。

“早上王子不过迟起了半个时辰,吴兆友大人便当众呵斥,已是大不恭敬。现下又三番几次地遣人来催促王子换乘马匹,究竟是何道理?王士珍将军,您既是来保护王子的大乾将军,理当正告吴兆友大人,王子血脉高贵,此去王京是为了国家甘冒杀身之祸。吴兆友大人身为大乾使节,却如此轻慢王子,便是轻慢朝鲜,还请自重。”一番话不紧不慢说到后来,口吻已颇严峻。

王士珍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并不开脱自己,道:“吴兆友大人是听闻此地夜间有野狼出没,便借着这个由头发作起来。只是我方才问过北地出身的兵士,据他们说这一带荒丘上野狼并不多见,一旦出现却必然数百结群,又十分迅猛。过往商团若非迫不得已,绝不走夜路,即便冒险赶路进城,也要备下逃生用的一等骏马,否则……王子若是在末将的马上,总比在马车里安心些。”

女官们均吃了一惊,过了片刻,才有个较稳重的匆匆从马车内捧出朱红白蟒的小衣裳与斗篷,递进马车的帘幕里去。王士珍拨马行至马车跟前,又等了好一阵子,里边的女官才撩起帘幕,送出个围裹厚实的十二三岁的少年,另有女官围上前来,七手八脚将那孩童送上马背,安置在王士珍的身前。少年双目虽然合着,却还看得出是秀丽的丹凤式样,眼梢轻扬,因发热昏睡,连眼皮都晕着病态的红。

“王将军,王子要是与您共乘一马么?”先前的年长女官这样没来由问了一句。王士珍一手挽缰,一手抱着那孩子,怔了怔才答道:“末将的马,总比兵士们的强些。”

女官仿佛还要说点什么,却又咽了下去,无言地行礼退下。

少年微微张开眼睛,停了一会,呓语般模糊地唤出一声:“王将军。”

王士珍低头应道:“末将在。”

少年费了点劲,才说出话来,“要是真的……遇上很多野狼的话……王将军不必过于顾虑我。”轻细的声音仿佛一把碎纸片,刚自嘴唇里断续吐出,便被迅疾的风一把夺了去,听不分明。

“您是朝鲜的王子,末将是您的随扈卫护,断没有抛下您自己逃命的道理。”王士珍自幼在军营生长,如此豪壮而殷勤的套话听得熟了,说来也顺畅。等到话出了口。心里才不禁一紧,如同平整的绸子从半腰里被挑了一丝出去似的,寸把宽的一道全抽缩起来。这少年的伶俐解事是赔着小心的,像是时刻担忧着会触怒了谁。已到了低微可怜的地步。

来朝鲜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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